魔兽入侵漫威
字体: 16 + -

第42章 拐走恶灵骑士

    在外面折腾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老王和斯凯才终于徒步回到罗比家。

    至于这两个小时都干了什么?

    吃饭是必须的,看电影是不可能的——

    老王的银行卡都给伊莱和露西他们了,这几天的开销又快把斯凯的家底花光,看电影是要钱的,而且比一顿饭贵多了。

    大餐肯定比看电影贵得多,不过老王吃不起,平时都是自己下厨弄两个小菜就馒头,偶尔才会去楼下中餐厅过过嘴瘾,那两桶康师傅和一瓶老干妈都算奢侈品。

    唯一让老王有些遗憾的是,最终还是没开房。

    没钱当然是主要原因。

    另外一个原因是,现在有地方住了。

    老王帮加布治好了腿,罗比和加布都很感激,在知道了老王和斯凯的(窘迫)处境后,强烈挽留老王住在家里,老王也不好意思拒绝。

    客房是有的。

    虽然只有一间,但伊莱的房间没人住。

    当然,罗比没有刻意指出这一点,因为他不确定老王和斯凯需不需要两间房。

    也许人家想要在这个炎热的夏天,互相取暖,慰籍孤单寂寞的心灵?

    这不重要。

    之所以要住一天再走,是因为老王这趟过来的另外一个目的还没达到。

    第一个目的是艾泽拉斯之心,早就拿回。

    第二目的是黑暗神书。

    其实不难找,作为在禅杖林冥想足足一年、和神真子神交已久的武僧大宗师,从精神层面唤醒乔瑟夫、然后用物理方法撬开乔瑟夫的嘴,套出黑暗神书的下落,本来就不是多难。

    非得折腾这么一大圈?

    甚至得罪了神盾局和九头蛇?

    难道是为了得到伊莱和露西那些人?

    是,他们几个都是人才,但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人才。

    缺的是天才。

    恶灵骑士就是天才,天生的好材料。

    说到底,老王是为了恶灵骑士。

    这么牛逼的家伙不能浪费了,地狱之火烤紫薯应该会比较好吃,外焦里嫩,香气扑鼻,还有熟悉的恶魔味,闻起来特亲切。

    就算不考虑紫薯精,老王对恶灵骑士本身也很感兴趣。

    因为在艾泽拉斯,他见过不止一个寄生体内的恶魔,而且还见过一个和复仇之灵有些类似的家伙,暗夜精灵守望者、典狱长“玛维·影歌”的复仇之神。

    当年和玛维在寂静的深夜里,进行过超越寻常意义的深入交流,不过交谈的事情和复仇之神无关,时间都浪费在妖精打架上。

    毕竟老王那时候虽然是体格健壮的熊猫人,但玛维也是活了一万多年的暗夜精灵,体格健壮,两人棋逢敌手将遇良才,谁能不想被对方压倒,只能战个痛快。

    现在遇到了和复仇之神有些相似的复仇之灵,老王当然不能错过。

    帮罗比复仇,帮加布治好腿,老王和兄弟俩正处在干柴烈火的蜜月期,当然要趁热打铁,把生米煮成熟饭,拐上自己的战车。

    至于怎么拐走?

    其实不难。

    初中语文老师教怎么写议论文的时候就说过,说服别人的最好办法,就是摆事实、讲道理。

    老王就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虽然大多数情况不用嘴,而是拳头。

    “神盾局和九头蛇都不是傻子,恶灵骑士既然进入了他们的视线,就一定会查下去,一定能查到你们。”

    老王坐在沙发上,调整好最舒服的姿势,说道:“卤蛋领导下的神盾局,还算比较温和,应该不会对你们怎么样。但九头蛇可不会和你们坐下来喝喝咖啡聊聊天。怀特霍尔是一个返老还童的变态,他抓走了乔瑟夫,现在肯定已经撬开乔瑟夫的嘴,知道一切,很快就会拿着枪上门。所以,你们不安全。”

    老王旁边坐着斯凯。

    对面坐着罗比。

    至于加布?

    老王输入一股真气,帮他进入梦乡,除非老王允许,否则至少能睡一天一夜。

    其实这是有好处的。

    加布昨天晚上基本上就没睡,一直很困。

    虽然现在身体状况不是一般的好,但肉体的满足无法缓解精神的疲惫,睡一觉会比较好。

    加布一直不知道罗比的真实情况,罗比不敢告诉他,也不想告诉他。

    现在听到老王的话,罗比意识到自己的弟弟正在面临比断腿更可怕的威胁,死亡威胁。

    自己是不怕的,恶灵骑士拥有不死之身。

    但加布可没有……

    怎么办?

    搬家?

    能搬到哪儿去?

    按照老王说的,九头蛇连神盾局都能渗透,往哪儿躲也没用,自己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待在加布身边。

    一想到这个,罗比急了。

    要不是复仇之灵不是好东西,而且不听他控制,他都想把复仇之灵送给弟弟算了,这样才能保证弟弟的安全。

    对了,王先生!

    王先生既然提起这个,肯定有解决的方法。

    罗比浑身一震,看向老王,两眼开始冒火,无比热切:“王……”

    “别用这么炽烈的眼神看我,我会被你的地狱之火融化的。”

    老王摆了摆手,说道:“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加布自己强大起来。他喝了我的精华酒,各方面身体素质都会提高不少,不过还不够。如果每天都能喝那么一滴两滴,并且跟着我学功夫,最多一个月,对付几个特工不成问题,说不定连手枪都打不死,也算有了自保之力。”

    斯凯和罗比都是一愣:

    这么强?

    斯凯的第一反应是:王,我也要,我也要喝你的精华酒,一天一小口,活到九十九!

    罗比就不一样了,第一反应是:看你一天就抿一小口,之前就给我弟弟喝两滴,一定很贵,这要是一天一两滴,谁喝得起?

    想了想,罗比还是问道:“你的精华酒怎么卖?”

    “1滴100万。”老王耸了耸肩。

    “多少?”罗比显然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没听错。”老王笑笑,这是实话。

    真黑……罗比反而松了一口气。

    完全买不起……

    一天1滴,一个月就是3000万,把自己卖了都买不起,所以就不用想了。

    这可怎么办?

    “这一次能得到黑暗神书,你帮了大忙,精华酒送给你也没什么。”

    老王又说道:“问题是,精华酒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普通人根本没办法直接吸收,会‘砰’的一声撑爆炸,必须我不停的帮忙梳理才行。还有就是,光身体素质强也没用,还得会用才行,得学真功夫,而我马上就要回纽约了。”

    听到老王上半句,罗比就好像绝望中的人看到了希望,又是感激又是羞愧。

    感激老王的慷慨,价值3000万的精华酒说送就送;

    羞愧则是因为,其实这次自己并没有帮到什么忙,全程打酱油……

    而听到下半句,罗比纠结了。

    也不能让人家留在这儿一个月吧?

    等等……

    我刚才还想着要搬家来着?

    对,搬家!

    罗比下定决心,郑重的道:“王先生,我懂您的意思了,我跟您走!”

    老王正准备把打好腹稿的第二套说辞说出来,说服罗比跟自己走。

    结果还没说,罗比就主动要求。

    这也太主动了吧……

    挺好。

    老王一脸欣慰,就像在看一棵长腿主动跑过来的黄金韭菜。

    罗比啊,你长大了,是一棵成熟韭菜了,你得学会自己割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