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雷神传奇
猴子眼中一亮,颇为急切道:“却不知是什么工具,你只管说了出来,俺老孙纵然上天入地,也必定给你找回来。”
八戒听了呵呵直笑,悠然摆手道:“不用不用,俺老猪所说的工具,便是俺手上的这两口宝剑。”
悟空听了大为惊奇,连声赞叹道:“嗯,这猪头着实聪明,只需用这两口宝剑将山体切开,却还愁里面的棍儿不出来么?好好好,那事不宜迟,你且提着这两口宝剑,随俺老孙上山间走一趟,大不了事成之后,到了有酒家的地方,俺自出银子请你好好地吃上一顿。”
见老猪直乐得心花怒放,口水横流,唐三藏颇为不屑,鄙夷道:“这猴子,你脑子是被雷电给劈了,怎这般地不开窍,你那棍儿不是能大能小,随意伸缩么,如何还费那么大力气将它从山间挖出来,当真有些儿本末倒置。”
悟空一听眼中一亮,茅塞顿开,豁然开朗道:“师父教训得是,是俺老孙一时懵懂,倒被这猪头给绕了进去。八戒,你此刻已然错过了敲诈俺老孙的绝好机会,便乖乖地呆在这儿反省,俺老孙自去把那宝贝棒子从山间弄出来。”
眼看着猴子脚驾祥云悠然而去,八戒颇为不甘,愤愤不平道:“师父,您也着实怠懒,俺老猪好容易敲诈猴子一回,却被你一句话给搅黄了,着实晦气,若俺老猪被请,却如何少得了你们的份?”
这时候,敖白已然走到悟空先前呆过的那个小水潭,蹲下身子,满心骇然道:“啊,假如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山间有一汪瀑流注下,该当会形成一个小水潭,何以此刻竟连一滴水都没有,而且底下的淤泥还是红通通、热灼灼的,好似被火烧过一般,实在是有几分诡异。”
八戒不觉得摇头晃脑,故秘道:“嗯,这是猴子仰仗风火雷电戟化解体内三昧真火的地方,这里的水都是被大火给蒸干烤尽的,是以还留下了满是火星的淤泥。说起来那雷究竟是何方圣,拥有这么强大的法力,居然会被幽天白镜囚禁在大雪山中,而且他似乎对你们龙族颇有成见,扬言非要将你斩杀,若非俺老猪手捧着两口宝剑出现,你恐怕当真是没法善了了。”
敖白不由得心情沉重,点头叹息道:“是啊,若非天枢叫出他的名字,我几乎都要忘记了我四海龙族典籍中关于对雷的详细记载。他居身在东海雷泽之中,是宇宙洪荒时期一个手段高强的魔,掌握着聚云布雷的能力,却在魔大战之时,因轩辕黄帝为破解魔蚩尤布下的雨海迷雾阵法,被黄帝运用黄金轩辕剑的威所斩杀,将他剥皮取骨,用他的皮肉做成了大鼓,胸口的两根肋骨做成了鼓槌,大军行进之时便敲打此鼓,发出阵阵如雷鸣般的鸣动声,振奋士气,冲阵向前,最终成功地冲破了魔布下的重重迷雾,打败了不可一世的魔大军,斩杀了魔蚩尤,可以说若没了这面雷皮鼓,魔大战的结局当真是不可预料。”
“大战过后,雷身死,也就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我却万万没想到,原来轩辕黄帝竟将雷的魂魄封印在这偏弊西域的大雪山中。由此看来,之前种种诡异邪门的阵法异术以及这两口宝剑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想来都是黄帝门下之人所布,用来封印雷魂魄的。只是没想到时隔数千年,雷居然能够冲破幽天白镜的束缚,成功地逃脱出来,而今更是与我三藏军团为敌,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欲哭无泪啊。”
话说到此,文天枢好似抓住了什么关键的灵感,眼前一亮,点头沉吟道:“如此说来,雷口中所说的报仇对象,指的就是轩辕黄帝么?他本身或许并不畏惧手持两口宝剑的二师兄,而是害怕它们背后的主人玄帅风后和将应龙,但他也未必就害怕他们两个,只是担心自己刚刚恢复正身,力未复,或许打不过他们两个的合力攻击,才不得已而进行了退让。但他望向你手中那杆赤炎枪时,眼中所流露出来的却是真正的恐惧,却不知你这杆小小的赤炎枪,究竟有何特别之处,居然让这样法力通天、不可一世的上古魔如此地心存忌惮,诚不简单。”
话一出口,敖白苦笑一声,极其无奈地耸肩道:“天枢,你这话可算说到点子上了,莫说是你,便是我此刻想来,也觉得大惑不解。我这杆赤炎银枪虽说是西海龙宫至宝,却不如玄帅和应龙的宝剑算得上绝世的兵,如何能让那如魔尊般凶恶的雷望而生畏,实在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想是那雷被幽天白镜囚困了数千年,虽然逃脱,终究不免有些经错乱,或许是将我这银枪与当年祖龙所用的红日给错认了。不过这也不太可能,因为据文献记载,祖龙的红日枪头是纯白色的,隐隐地泛着毫光,而我这杆赤炎枪的锋芒却似白色中流着血光,枪头状似火焰,故此得名赤炎,两者之间大相径庭,又岂可同日而语?”
话说到此,沙悟净颇为不解,挠着头皮道:“既然名唤红日,如何是杆纯白色的银枪,当真有些儿名不符实。”
敖白叹了口气,语气幽然道:“那是因为祖龙当年性情暴戾,杀伐独断,树敌太多,终日征战,枪头之上鲜红的血迹从未干涸,那纯白色的枪头总带着缕缕血迹,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初出云层的红日一般,让洪荒大陆上的魔谈之色变,望而生畏,故此得名,真可谓是人间的一大凶器。不过这杆枪自祖龙死后,便消失不见,至今下落不明,成为我四海龙族中一个鲜为人知的隐秘。”
话说到此,八戒十分不雅地用手指抠了抠鼻子,大咧咧地道:“那必定是雷老眼昏花,将这枪儿给错认了,其实这也不足为奇,他当时还说感应到了祖龙的心跳声,扬言他就在此间,当真是胡说八道。那祖龙早已经死过上千年了,何以还能存活至今,居然还潜身在俺们三藏军团之中,当真是天大的笑话。”
有道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唐三藏不由得面红耳赤,默默地低下头去,心道这雷的感应能力还真是灵敏,祖龙死后留下的龙圣珠不就在我的心房之中,随着我心脏的跳动微微波动,就这样小小的动静也能被他所察觉,殊是不凡。当初老子从文殊手中接收龙圣珠之事做得相当隐秘,就连悟空都不知道,我却也不便说了出来,不然被四海龙族知道,还不得将我捉了回去,开膛破肚,取出龙圣珠来进行供奉,那我还活不活了,不说,这事坚决不能说。
这时候,文天枢轻笑一声,出口询问道:“敖白,却不知那雷跟你四海龙族有什么仇,听他的意思,好似非斩杀你不可的。”
敖白闻言苦笑,耸肩道:“不错,这雷确与我四海龙族结下了血海深仇,那是因为雷与祖龙都具有降雷布云的能力,为此便要争夺那行云布雨的雨师之职。而他两个又都是具有毁天灭地能耐的大人物,眼高于顶,狂傲随性,谁也不服气谁,开始时还是明争暗夺,口舌相向,到后来便演变成拳脚相向,大打出手。但雷虽然厉害,却依然不是手握红日枪的祖龙之敌,往往被祖龙手仗长枪追得满世界乱窜。然而雷虽手段较之祖龙还稍有不如,却深谙逃跑之道,只身化为雷电逃窜,纵然似祖龙这般的强者,也只能望其项背,徒叹奈何。”
“而且雷此人凶性暴戾,好狠斗勇,睚眦必报,虽然奈何不得祖龙的手段,却仰仗自己的威,四处杀害四海龙族中的有名人物。这些有名人物虽个个手段高强,名震三界,自也不是雷的对手,被销骨金雷所杀之人十不存一,是以四海龙族中人人自危,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祖龙见此又惊又怒,大为懊恼,他虽拥有通天彻地的能耐,但只孑然一身,如何守得住族群繁盛的四海龙族,他虽多加提防,无奈支系太过庞大,顾着了头顾不着尾,东奔西走,收效甚微。祖龙被迫出让步,承认其行云布雨雷的封号,由此雷声威大振,洪荒各处皆称其为雷,却反忘了他原有的名姓。”
“然而虽然被承认了雷的封号,雷却似乎仍不满意,依然游走于三界各地,以残杀龙族为乐,心狠手辣,决不手软,让祖龙不由得大为头疼,焦头烂额,日夜奔走,无计可施。此事直到雷身居雷泽之时,被手仗黄金轩辕剑的黄帝所杀,皮肉肋骨做成了大鼓鼓槌,由此我四海龙族才稍稍地安定下来,进入了全面繁盛的黄金时代。”
八戒听了呵呵直笑,悠然摆手道:“不用不用,俺老猪所说的工具,便是俺手上的这两口宝剑。”
悟空听了大为惊奇,连声赞叹道:“嗯,这猪头着实聪明,只需用这两口宝剑将山体切开,却还愁里面的棍儿不出来么?好好好,那事不宜迟,你且提着这两口宝剑,随俺老孙上山间走一趟,大不了事成之后,到了有酒家的地方,俺自出银子请你好好地吃上一顿。”
见老猪直乐得心花怒放,口水横流,唐三藏颇为不屑,鄙夷道:“这猴子,你脑子是被雷电给劈了,怎这般地不开窍,你那棍儿不是能大能小,随意伸缩么,如何还费那么大力气将它从山间挖出来,当真有些儿本末倒置。”
悟空一听眼中一亮,茅塞顿开,豁然开朗道:“师父教训得是,是俺老孙一时懵懂,倒被这猪头给绕了进去。八戒,你此刻已然错过了敲诈俺老孙的绝好机会,便乖乖地呆在这儿反省,俺老孙自去把那宝贝棒子从山间弄出来。”
眼看着猴子脚驾祥云悠然而去,八戒颇为不甘,愤愤不平道:“师父,您也着实怠懒,俺老猪好容易敲诈猴子一回,却被你一句话给搅黄了,着实晦气,若俺老猪被请,却如何少得了你们的份?”
这时候,敖白已然走到悟空先前呆过的那个小水潭,蹲下身子,满心骇然道:“啊,假如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山间有一汪瀑流注下,该当会形成一个小水潭,何以此刻竟连一滴水都没有,而且底下的淤泥还是红通通、热灼灼的,好似被火烧过一般,实在是有几分诡异。”
八戒不觉得摇头晃脑,故秘道:“嗯,这是猴子仰仗风火雷电戟化解体内三昧真火的地方,这里的水都是被大火给蒸干烤尽的,是以还留下了满是火星的淤泥。说起来那雷究竟是何方圣,拥有这么强大的法力,居然会被幽天白镜囚禁在大雪山中,而且他似乎对你们龙族颇有成见,扬言非要将你斩杀,若非俺老猪手捧着两口宝剑出现,你恐怕当真是没法善了了。”
敖白不由得心情沉重,点头叹息道:“是啊,若非天枢叫出他的名字,我几乎都要忘记了我四海龙族典籍中关于对雷的详细记载。他居身在东海雷泽之中,是宇宙洪荒时期一个手段高强的魔,掌握着聚云布雷的能力,却在魔大战之时,因轩辕黄帝为破解魔蚩尤布下的雨海迷雾阵法,被黄帝运用黄金轩辕剑的威所斩杀,将他剥皮取骨,用他的皮肉做成了大鼓,胸口的两根肋骨做成了鼓槌,大军行进之时便敲打此鼓,发出阵阵如雷鸣般的鸣动声,振奋士气,冲阵向前,最终成功地冲破了魔布下的重重迷雾,打败了不可一世的魔大军,斩杀了魔蚩尤,可以说若没了这面雷皮鼓,魔大战的结局当真是不可预料。”
“大战过后,雷身死,也就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我却万万没想到,原来轩辕黄帝竟将雷的魂魄封印在这偏弊西域的大雪山中。由此看来,之前种种诡异邪门的阵法异术以及这两口宝剑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想来都是黄帝门下之人所布,用来封印雷魂魄的。只是没想到时隔数千年,雷居然能够冲破幽天白镜的束缚,成功地逃脱出来,而今更是与我三藏军团为敌,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欲哭无泪啊。”
话说到此,文天枢好似抓住了什么关键的灵感,眼前一亮,点头沉吟道:“如此说来,雷口中所说的报仇对象,指的就是轩辕黄帝么?他本身或许并不畏惧手持两口宝剑的二师兄,而是害怕它们背后的主人玄帅风后和将应龙,但他也未必就害怕他们两个,只是担心自己刚刚恢复正身,力未复,或许打不过他们两个的合力攻击,才不得已而进行了退让。但他望向你手中那杆赤炎枪时,眼中所流露出来的却是真正的恐惧,却不知你这杆小小的赤炎枪,究竟有何特别之处,居然让这样法力通天、不可一世的上古魔如此地心存忌惮,诚不简单。”
话一出口,敖白苦笑一声,极其无奈地耸肩道:“天枢,你这话可算说到点子上了,莫说是你,便是我此刻想来,也觉得大惑不解。我这杆赤炎银枪虽说是西海龙宫至宝,却不如玄帅和应龙的宝剑算得上绝世的兵,如何能让那如魔尊般凶恶的雷望而生畏,实在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想是那雷被幽天白镜囚困了数千年,虽然逃脱,终究不免有些经错乱,或许是将我这银枪与当年祖龙所用的红日给错认了。不过这也不太可能,因为据文献记载,祖龙的红日枪头是纯白色的,隐隐地泛着毫光,而我这杆赤炎枪的锋芒却似白色中流着血光,枪头状似火焰,故此得名赤炎,两者之间大相径庭,又岂可同日而语?”
话说到此,沙悟净颇为不解,挠着头皮道:“既然名唤红日,如何是杆纯白色的银枪,当真有些儿名不符实。”
敖白叹了口气,语气幽然道:“那是因为祖龙当年性情暴戾,杀伐独断,树敌太多,终日征战,枪头之上鲜红的血迹从未干涸,那纯白色的枪头总带着缕缕血迹,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初出云层的红日一般,让洪荒大陆上的魔谈之色变,望而生畏,故此得名,真可谓是人间的一大凶器。不过这杆枪自祖龙死后,便消失不见,至今下落不明,成为我四海龙族中一个鲜为人知的隐秘。”
话说到此,八戒十分不雅地用手指抠了抠鼻子,大咧咧地道:“那必定是雷老眼昏花,将这枪儿给错认了,其实这也不足为奇,他当时还说感应到了祖龙的心跳声,扬言他就在此间,当真是胡说八道。那祖龙早已经死过上千年了,何以还能存活至今,居然还潜身在俺们三藏军团之中,当真是天大的笑话。”
有道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唐三藏不由得面红耳赤,默默地低下头去,心道这雷的感应能力还真是灵敏,祖龙死后留下的龙圣珠不就在我的心房之中,随着我心脏的跳动微微波动,就这样小小的动静也能被他所察觉,殊是不凡。当初老子从文殊手中接收龙圣珠之事做得相当隐秘,就连悟空都不知道,我却也不便说了出来,不然被四海龙族知道,还不得将我捉了回去,开膛破肚,取出龙圣珠来进行供奉,那我还活不活了,不说,这事坚决不能说。
这时候,文天枢轻笑一声,出口询问道:“敖白,却不知那雷跟你四海龙族有什么仇,听他的意思,好似非斩杀你不可的。”
敖白闻言苦笑,耸肩道:“不错,这雷确与我四海龙族结下了血海深仇,那是因为雷与祖龙都具有降雷布云的能力,为此便要争夺那行云布雨的雨师之职。而他两个又都是具有毁天灭地能耐的大人物,眼高于顶,狂傲随性,谁也不服气谁,开始时还是明争暗夺,口舌相向,到后来便演变成拳脚相向,大打出手。但雷虽然厉害,却依然不是手握红日枪的祖龙之敌,往往被祖龙手仗长枪追得满世界乱窜。然而雷虽手段较之祖龙还稍有不如,却深谙逃跑之道,只身化为雷电逃窜,纵然似祖龙这般的强者,也只能望其项背,徒叹奈何。”
“而且雷此人凶性暴戾,好狠斗勇,睚眦必报,虽然奈何不得祖龙的手段,却仰仗自己的威,四处杀害四海龙族中的有名人物。这些有名人物虽个个手段高强,名震三界,自也不是雷的对手,被销骨金雷所杀之人十不存一,是以四海龙族中人人自危,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祖龙见此又惊又怒,大为懊恼,他虽拥有通天彻地的能耐,但只孑然一身,如何守得住族群繁盛的四海龙族,他虽多加提防,无奈支系太过庞大,顾着了头顾不着尾,东奔西走,收效甚微。祖龙被迫出让步,承认其行云布雨雷的封号,由此雷声威大振,洪荒各处皆称其为雷,却反忘了他原有的名姓。”
“然而虽然被承认了雷的封号,雷却似乎仍不满意,依然游走于三界各地,以残杀龙族为乐,心狠手辣,决不手软,让祖龙不由得大为头疼,焦头烂额,日夜奔走,无计可施。此事直到雷身居雷泽之时,被手仗黄金轩辕剑的黄帝所杀,皮肉肋骨做成了大鼓鼓槌,由此我四海龙族才稍稍地安定下来,进入了全面繁盛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