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出入草原
大明,自土木堡之变后,还从来没有人数相等的情况之下,在野战之中,战胜蒙古鞑靼人,这只有在太祖高皇帝和文皇帝时期,才可以做到。
曹鼎蛟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五百兵马奔赴了战场,董非,大壮,王二发这些人都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看着自家大人奔赴战场,他们已经习惯了变态的曹鼎蛟。
安心的在家里面等着大人大圣归来的向西就好,基本操作!不用喊着六六六,全部都给老子坐下。
杨九章……(老子这就去巩固边防,把周边老百姓都撤出来,全部迁入大同府,您老人家受累就去写写奏折上报此事吧。
曹大人那边只能是说自求多福了,咱们是管不上他的。)
莫极宣……(也只好如此了…)
……
果然,事情并没有出乎董非王二发他们的意料之外。
草原上,到处都是火光,一个又一个的部族,被夷为了平地。
所带来的将士们,越发的矫健,现在几乎不需制定任何战术,只需一声号令,每一个人,便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袭击了十几个部族之后,不知烧杀了多少粮食和畜牧,又杀死了多少蒙古人。
曹鼎蛟的狼牙棒染着血,血迹干涸了一遍又一遍。
他骑在马上,颌下已生出了拉渣的胡子,肤色也黑了一些,可在马上,却显得更加英武。
曹鼎蛟有于家提供的内应,沿途还抓捕了好多商旅,其中不乏有汉人,这些人都是干着走私的活计,他们对于蒙古的大漠和草原了如指掌。
所以在这大漠之中,什么季节,哪里水草最丰美,而蒙古人逐水草而居,只要知道哪里的水草最丰美,便知道,哪里聚集了大量的蒙古人了。
科尔沁大草原并不完全是草地,那些沙化严重的地方也是赤地千里,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向导的话,很容易迷失在草原和大漠。
一次次的突袭,奔驰了上千里地,曹鼎蛟对于草原上的气候早已习以为常。
日子虽过的艰苦,可曹鼎蛟觉得并不算什么。
虎子小声道
“大人要不要来点牛肉干啊,蒙古人的奶酪和牛肉干还真的是好吃,还有这奶茶也不错,就是没有茶叶喝,有点膈应人。”
曹鼎蛟一阵无语的看着他,他能保证这支骑兵大队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吃腻了这些牛肉,虎子这家伙依旧吃得如此津津有味,实在是佩服他胃口。
曹鼎蛟苦笑着说道“唉,本官现在只想吃油焖茄子,爆炒豆角,辣白菜,反正兔子吃啥,本官就想吃啥。”
虎子一脸无奈的说道“他们这些蒙古人也不种这些呀,大人,我去哪里给你找啊。”
曹鼎蛟有些疲倦地闭上了眼睛,趴在马上面,这些天的厮杀让他有一些身心疲惫,但也获得了巨大的成果。
至少下一年蒙古人不可能再协助后金入侵大同府,他们需要花费好几年的功夫用来舔犊伤口。
这一番沿途烧杀,尤其是几日之前,袭击了一个数万人的部族,这部族,显然是科尔沁部落的本部,斩杀了不少所谓的王子和大臣,杀死的畜生,竟有五万之多,这一战,至今,曹鼎蛟还在回味。
蒙古科尔沁部落最精锐的武士,都去了大同,留在这里的,人数再多,也不过是老弱病残。
谁叫明军当中拥有着堪比核武器的猛人,曹鼎蛟这个绝世文臣一个冲锋就能够干掉一大批悍骑。
而且,明军铁骑,来去如风,突然袭击,攻击有序,虽也折损了不少人马,可这所谓的数万的大部族,却依旧毫无还手之力。
这想来也是蒙古人第一次,如此不堪一击。
“报!”一个斥候,飞马而来……
蒙古科尔沁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带三万大军回援,已经到了离咱们这里不足二十里的地方了,他们的大军正在寻找咱们的去向。
曹鼎蛟看着身后的上千大军,脸上不再露出曾经的菊花笑,全部变成了一种肃穆之色,曹鼎蛟带兵打仗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越打越多,五百人马出征损失了一两百人。
可是路上又解救了上千明军,逢战必胜,这才十几日的功夫已经快招募到两千人马了。
曹鼎蛟这只大军的成分很杂,有一不小心被俘虏的边军,也有被蒙古人抓去的奴隶,还有一些刀口舔血的商队护卫。
敌军是我们的二十倍不止,可这又如何?
曹鼎蛟他看向身后的骑兵。
这些骑兵们,个个面带刚毅,杀气腾腾。
一路作战和烧杀,吃蒙古人的,喝蒙古人的,犹如一群老鼠,掉进了米缸里,让他们也感受了一下打草谷的痛苦。
起初奔袭时,他们有些害怕和畏惧,可渐渐的,等他们见到了越来越多的血腥气,竟渐渐开始麻木了。
这些人,浑身都带着杀戮,他们的弓马,越来越纯熟,他们战斗的技巧,也早已可以勇冠三军!
此时,许多人或多或少的受了伤,也有人,早已衣衫褴褛,浑身臭烘烘的,他们犹如一支残军,可是……他们依旧精神饱满。
最重要的是,按察使大人,每一次冲杀,都打着头阵,一次次的身先士卒,使他们视按察使大人,犹如自己的兄弟手足。
因而所有人都看着曹鼎蛟。
没有人发出声音。
这一双双眼睛仿佛在说。
大人指向哪里,我们便杀向哪里,虽死无憾!
明魂,曹鼎蛟重塑了这支部队,并且赋予了属于他自己的个人标记,所向披靡,所向无敌,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曹鼎蛟咬牙,冷笑,道:
“多少年来,没有人敢如此像我们这般,深入大漠,将蒙古人们如猪狗一般的屠灭了。
当初,土木堡的耻辱,本官至今没有忘记。这些鞑子,掳走了咱们大明烈皇帝,他们杀至了北京城,羞辱了我大明,使我大明,闻风丧胆!
本官今日就一句话撂在这里,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
虎子和上千官兵都是激动的抽出了马刀,嘴里面如同癫狂般的怒吼道
“杀!杀!杀!”
“今日,本官所效仿的,就是这些蒙古鞑子们所做的事,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数十年来,他们一次次的南下,他们攻取河套,他们威胁京畿,他们杀人方火,却殊不知,这个世上,有一句话,叫血债血偿。”
曹鼎蛟坐在马上,低头,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刀弓,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却是一字一句道:
“现在,血债血偿的时候到了!有!我!无!敌!”
“有我无敌!”
通天的杀气穿透科尔沁大草原,让所有的蒙古部落都感受到了寒冬般的冷例。
曹鼎蛟满意的看着自己养起来的小猪崽子,阿爸很欣慰,终于把你们这些小猪崽子养大了,赶紧跟着阿爸去砸场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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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鼎蛟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五百兵马奔赴了战场,董非,大壮,王二发这些人都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看着自家大人奔赴战场,他们已经习惯了变态的曹鼎蛟。
安心的在家里面等着大人大圣归来的向西就好,基本操作!不用喊着六六六,全部都给老子坐下。
杨九章……(老子这就去巩固边防,把周边老百姓都撤出来,全部迁入大同府,您老人家受累就去写写奏折上报此事吧。
曹大人那边只能是说自求多福了,咱们是管不上他的。)
莫极宣……(也只好如此了…)
……
果然,事情并没有出乎董非王二发他们的意料之外。
草原上,到处都是火光,一个又一个的部族,被夷为了平地。
所带来的将士们,越发的矫健,现在几乎不需制定任何战术,只需一声号令,每一个人,便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袭击了十几个部族之后,不知烧杀了多少粮食和畜牧,又杀死了多少蒙古人。
曹鼎蛟的狼牙棒染着血,血迹干涸了一遍又一遍。
他骑在马上,颌下已生出了拉渣的胡子,肤色也黑了一些,可在马上,却显得更加英武。
曹鼎蛟有于家提供的内应,沿途还抓捕了好多商旅,其中不乏有汉人,这些人都是干着走私的活计,他们对于蒙古的大漠和草原了如指掌。
所以在这大漠之中,什么季节,哪里水草最丰美,而蒙古人逐水草而居,只要知道哪里的水草最丰美,便知道,哪里聚集了大量的蒙古人了。
科尔沁大草原并不完全是草地,那些沙化严重的地方也是赤地千里,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向导的话,很容易迷失在草原和大漠。
一次次的突袭,奔驰了上千里地,曹鼎蛟对于草原上的气候早已习以为常。
日子虽过的艰苦,可曹鼎蛟觉得并不算什么。
虎子小声道
“大人要不要来点牛肉干啊,蒙古人的奶酪和牛肉干还真的是好吃,还有这奶茶也不错,就是没有茶叶喝,有点膈应人。”
曹鼎蛟一阵无语的看着他,他能保证这支骑兵大队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吃腻了这些牛肉,虎子这家伙依旧吃得如此津津有味,实在是佩服他胃口。
曹鼎蛟苦笑着说道“唉,本官现在只想吃油焖茄子,爆炒豆角,辣白菜,反正兔子吃啥,本官就想吃啥。”
虎子一脸无奈的说道“他们这些蒙古人也不种这些呀,大人,我去哪里给你找啊。”
曹鼎蛟有些疲倦地闭上了眼睛,趴在马上面,这些天的厮杀让他有一些身心疲惫,但也获得了巨大的成果。
至少下一年蒙古人不可能再协助后金入侵大同府,他们需要花费好几年的功夫用来舔犊伤口。
这一番沿途烧杀,尤其是几日之前,袭击了一个数万人的部族,这部族,显然是科尔沁部落的本部,斩杀了不少所谓的王子和大臣,杀死的畜生,竟有五万之多,这一战,至今,曹鼎蛟还在回味。
蒙古科尔沁部落最精锐的武士,都去了大同,留在这里的,人数再多,也不过是老弱病残。
谁叫明军当中拥有着堪比核武器的猛人,曹鼎蛟这个绝世文臣一个冲锋就能够干掉一大批悍骑。
而且,明军铁骑,来去如风,突然袭击,攻击有序,虽也折损了不少人马,可这所谓的数万的大部族,却依旧毫无还手之力。
这想来也是蒙古人第一次,如此不堪一击。
“报!”一个斥候,飞马而来……
蒙古科尔沁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带三万大军回援,已经到了离咱们这里不足二十里的地方了,他们的大军正在寻找咱们的去向。
曹鼎蛟看着身后的上千大军,脸上不再露出曾经的菊花笑,全部变成了一种肃穆之色,曹鼎蛟带兵打仗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越打越多,五百人马出征损失了一两百人。
可是路上又解救了上千明军,逢战必胜,这才十几日的功夫已经快招募到两千人马了。
曹鼎蛟这只大军的成分很杂,有一不小心被俘虏的边军,也有被蒙古人抓去的奴隶,还有一些刀口舔血的商队护卫。
敌军是我们的二十倍不止,可这又如何?
曹鼎蛟他看向身后的骑兵。
这些骑兵们,个个面带刚毅,杀气腾腾。
一路作战和烧杀,吃蒙古人的,喝蒙古人的,犹如一群老鼠,掉进了米缸里,让他们也感受了一下打草谷的痛苦。
起初奔袭时,他们有些害怕和畏惧,可渐渐的,等他们见到了越来越多的血腥气,竟渐渐开始麻木了。
这些人,浑身都带着杀戮,他们的弓马,越来越纯熟,他们战斗的技巧,也早已可以勇冠三军!
此时,许多人或多或少的受了伤,也有人,早已衣衫褴褛,浑身臭烘烘的,他们犹如一支残军,可是……他们依旧精神饱满。
最重要的是,按察使大人,每一次冲杀,都打着头阵,一次次的身先士卒,使他们视按察使大人,犹如自己的兄弟手足。
因而所有人都看着曹鼎蛟。
没有人发出声音。
这一双双眼睛仿佛在说。
大人指向哪里,我们便杀向哪里,虽死无憾!
明魂,曹鼎蛟重塑了这支部队,并且赋予了属于他自己的个人标记,所向披靡,所向无敌,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曹鼎蛟咬牙,冷笑,道:
“多少年来,没有人敢如此像我们这般,深入大漠,将蒙古人们如猪狗一般的屠灭了。
当初,土木堡的耻辱,本官至今没有忘记。这些鞑子,掳走了咱们大明烈皇帝,他们杀至了北京城,羞辱了我大明,使我大明,闻风丧胆!
本官今日就一句话撂在这里,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
虎子和上千官兵都是激动的抽出了马刀,嘴里面如同癫狂般的怒吼道
“杀!杀!杀!”
“今日,本官所效仿的,就是这些蒙古鞑子们所做的事,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数十年来,他们一次次的南下,他们攻取河套,他们威胁京畿,他们杀人方火,却殊不知,这个世上,有一句话,叫血债血偿。”
曹鼎蛟坐在马上,低头,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刀弓,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却是一字一句道:
“现在,血债血偿的时候到了!有!我!无!敌!”
“有我无敌!”
通天的杀气穿透科尔沁大草原,让所有的蒙古部落都感受到了寒冬般的冷例。
曹鼎蛟满意的看着自己养起来的小猪崽子,阿爸很欣慰,终于把你们这些小猪崽子养大了,赶紧跟着阿爸去砸场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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