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无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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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能飞了就能逃

    没牙仔是没心没肺的,身体外形的改变好像对他没有一点影响,狮鹫妈妈也早就离开湖边去巡视自己的领地了。看着狂吃特吃的没牙仔,洛云暗自发誓一定要成为史前用火的第一人。



    钻木取火,旋转,旋转,再旋转;加速,加速,再加速。为了钻木取火能成功,洛云已经实施了不下三十次,这是第三十二次。突然啪的一声响起,这不是火被点燃了,而是小木棍又断了,就算有草皮植物的包裹,洛云的一双小手,也早就血肉模糊了。



    吃熟肉的欲望是强大无比的,哪怕是小手早就破了,洛云也坚持下来。手破了,洛云也想过去湖心忍痛恢复,但在洛云做好慷慨赴死准备后,进入岩洞的那一瞬间,却什么都没有发生。那感觉有些像便秘似的,用力用了那么久,结果却连一个屁都没憋出来,想起来洛云都有些想吐槽,就算是看在壮胆这么久的情况下,好歹是给点反应不是。



    坚持了一个上午的洛云有些难得,不过坐在一旁的没牙仔就更难得了,整整观看了一个上午都失败的实验。此时的它还一脸天真的瞪着大眼睛朝洛云眨啊眨的,那样子就像是不知疲倦的在鼓励洛云继续来完成未完成的大业。



    啊!洛云大吼一声,他有些气哭了,两只手掌火辣辣的感觉就像是千万只蚂蚁在咬一般。生气的洛云一脚踢在木头上,木头没飞,他自己却抱起脚跳了起来,那钻心的疼啊,不比日阳光浴的时候差。而且踢的时候发出了咔的一声脆响,洛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自己的脚趾骨折了,因为这太痛了。



    洛云单脚站立在原地打转,没牙仔在一旁不理解的看着表演得很痛苦的洛云。半响之后好像终于理解到是地上的木头伤到了洛云,立即张嘴对着木头就是一喷。



    一团凝实的火球从没牙仔口中飞出,直接砸在了木头上,地上的木头连烟都没冒就直接就起火了,这起火的样子要多干脆就有多干脆。



    报仇成功的没牙仔立即跳到洛云跟前邀功,好像是在说我给你报仇呢之类的表达。



    洛云哭了,抱脚坐在地面,看着眼前已经然起来的木头,心里面那个泪啊!有欣喜激动,也有苦笑的无奈,看了看像小狗般在自己跟前跳卧的没牙仔,洛云心里那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啊!



    你说你会吐冲击波,更会喷火,早说啊!看我一个人累了一个上午,现在真感觉自己比马戏团还马戏团,笑话啊!



    “呵呵!”不过貌似没牙仔不会看笑话,洛云开心的笑着,不管怎么说,自己终于能吃上烤肉了,哈哈哈...!洛云仰天大笑三声。



    火烤得鹿肉直冒油,洛云均匀的将盐洒在冒油的鹿肉上。这盐是洛云自己制作的,制作出的精盐洒在香喷喷的鹿肉上,那滋味,别提有多享受了。



    精盐的制作很简单了,找到没牙仔经常舔食的盐矿,将盐矿打碎磨成细沙,放入固定的容器中,将水加入其中搅拌,然后用湖边的苔藓类植物过滤。再将过滤后的水倒在岩石上晒干,上好的精盐就顺利的制作出来,这可比钻木取火简单多了。



    中午的用餐是非常完美的,从洛云和没牙仔那鼓起的肚子就可以看出,他两今天整整吃下了一只鹿子。



    正午,太阳垂直的升在空中,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此时刚过,湖面就开始结冰。结冰从湖心岩石处开始,速度很快,湖水完全没有给天上太阳公公面子,仿佛只要时辰一到,就算是火山爆发,那该结冰的,还是得结冰。



    阵阵上升的寒气将湖包围成一个圈,看到湖面结冰,没牙仔开心的跳了起来,将一张大树皮拱到冰面上,整个身子一跃,踩到树皮上,滑起了冰。洛云也紧跟其后,这次进来后,洛云惊喜的发现自己竟然不畏严寒,而且周围的寒气让自己感觉非常凉爽,就像六月天的人突然进到空调房的感觉一样。



    同样的寒流,同样的疼痛,洛云又让疼痛给折磨了一遍,好像自己真的被开发了奇怪的属性,有点被虐待狂的倾向。脑海中的三维人体图像,每增加一次疼痛之后,己想象起来就更清晰一分,这东西好像跟疼痛的次数是成正比例的。



    至于没牙仔,确实又变成了没牙仔的样子,看其在冰上开心得没心没肺,不知道它外表变化的时间是根据什么来设定的。至于自己也经过光照,除了全身上下被治愈了一遍,干净了一点,但是其他福利都和自己没缘,这差距为什么这么大?这个问题洛云至今都没想明白。



    在冰上与没牙仔疯玩一阵,洛云终于下定决心不再这样玩下去,他还是想多了解了解这片森林,看看外面是否有人类存在;既然这个湖如此奇特,那么森林中应该有其他更神奇的地方,说不定在这些地方,自己能够找到回去的路也不一定。



    衣服是文明的代表,至于洛云,早就快光溜溜的了。想要衣服,也不困难,叫上没牙仔,打上几头野兽。把皮割下来,放到石头上,再让没牙仔控制住火候,对准皮一阵烘烤,这干爽保温的皮大衣就新鲜出炉。不过这皮大衣也只能晚上用用,森林中早晚的温差还是挺大的。



    至于夏天的衣服,那就更简单,这山林中,叶子巨大的植物多的是,只要挑张皮肤不过敏的,简单缝制就行,而且还是纯天然绿色服饰。



    一个月,洛云每天都要去洗两次疼痛浴,这疼痛后的酸爽让他彻底沦为被虐待狂。他不只是喜欢上脑海中那种对自己身体结构一清二楚的了解,也喜欢上在光照过程中那疼痛的感觉,这感觉仿佛随着光照,自己身体上每个细胞都活跃起来,让他彻底的活了过来。



    一个月的疼痛浴,洛云也不是没有其他的收获,他发现自己光照的次数越多,身体机能就越灵敏,跑得更快,跳得更高,视觉也更发达,头脑更加清晰,身体上每块肌肉他仿佛都能控制自如。



    现在的洛云跳起来最少有十米的高度,速度百米五秒以内;让洛云更为开心的是,由于视觉的增强,洛云能够如履平地的在树间跳跃奔跑,除去不能像火影中的忍者利用查克拉吸附在树木之上外,速度丝毫不比火影中的忍者慢,当然他还不会什么幻术与忍术。



    一个月时间就让洛云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武林高手,要是继续下去,一年会变成怎样?十年又会如何?洛云心中充满激动与期待。与洛云一起沐浴的没牙仔更是变态,速度甩洛云几条街,力量甩几大卡车,吐火喷弹一样都不落下。而且这一个月下来,它又长了几分,看其体型,比地球成年的狮子稍微还大一点,可惜的就是还不能托起洛云飞。最多这龙娃现在带着洛云也就会滑翔那么一点距离,而且看其滑翔的姿态就知道,这娃现在根本是没学会飞的笨鸟。



    洛云觉得要想让没牙仔托自己在空中飞,这个目标还真是任重而道远。但再远的目标,只要努力就会有成功的一天,洛云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做的。为了早日能够实现自己成为龙骑士的梦想,洛云每天坚持训练没牙仔,给没牙仔开设飞行理论课。



    没牙仔倒是非常配合,听课时是认认真真坐着,从不到处乱跑,练习飞行的时候更是非常卖力。讲课的洛云情真意切,吐词清晰,生动鲜明,跟小学教师绝对有得一比。



    这样好状态的洛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啊,这才多少天啊!自己就忍不住了,如果不是每天坚持跟没牙仔对话,洛云担心三五年后自己就真的成猿人了。所以不管没牙仔能不能听懂,反正将它当做小孩子教育,作为自己说说话的对象也是不错。好在没牙仔非常配合,虽然听课的时候打盹,练习飞行的时候精力过于旺盛,但这样确实让洛云觉得自己是个现代人,不是个史前猿人。



    时间过得很快,五年时间一晃既过,当人真正懂事之后,时间就过得更快了。五年可以做很多事情,但这五年中洛云只做了一件事情,努力让没牙仔飞起来,这个事情终于在他努力了五年之下成功了。



    每天两次的日光浴让没牙仔的身体长到了三米,完全长开的没牙仔比驯龙高手中的夜煞还要大上一圈。五年的日光浴也让洛云成为了真正的武林高手,虽然不能摘叶伤人,但一只手轻松的提起五六百斤还是没有问题,他的最快速度已经达到百米三四秒左右。



    五年,洛云十岁,身体各方面发育都很正常,没有因为日光浴的原因而产生什么基因变异之类的问题。还有一点值得说的是,这五年的日光浴,洛云早就在两年前彻底适应了其疼痛,现在就感觉像是大力点的按摩罢了。洛云除去适应了疼痛以外,脑海中那因为疼痛而勾画出的人体三维图,现在也变得异常清晰。



    只要洛云自己想,此刻自己身体状态的三维立体图就会出现在脑海中,心脏的跳动,肺叶的活动,胃的蠕动,血液的流动都能清清楚楚的知道。知道并感觉到,但并不一定能控制到,洛云相信自己不断的练习,每天两次的日光浴,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能够控制自己身体的每一分肌肉和血液,甚至是内脏。



    时光如梭,岁月如歌,洛云用了五年的时间终于让没牙仔学会了飞行(说不定是没牙仔刚好身体长成后,自己就学会飞行)。为了庆祝这一伟大目标顺利实现,洛云决定去干一件大事,去干掉傍边领地的领主:一只名为血牛的怪兽。为什么要现在去干掉血牛,那很简单啊!没牙仔会飞了,打不赢就能飞着逃嘛!洛云很惜命的,所以现在才大义凌然的去干这危险的事情。



    血牛,这家伙是狮鹫妈妈的邻居,样子跟农家耕田用的大水牛没什么两样。但谁见过大水牛吃肉的啊!而且吃的还是狗熊老虎之类的猛兽,连十几米的巨蟒都不放过。



    在昨年洛云探查周围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这头血牛发威。现在想起这头血牛竟然三两下将十几米的巨蟒踩死,然后生吃的样子,洛云就彻底懵了。什么牛是吃荤的?而且专吃猛兽!洛云自己觉得前世的概念拿到现在根本就对不上号!这次是水牛吃荤,下次看见鱼在天上飞也不是什么怪事吧!



    洛云准备干掉这个血牛,还有另一个原因。虽然这头牛跟狮鹫妈妈是邻居,但关系却不是太好。最初跟狮鹫妈妈大战三百回合的就是这个家伙,这家伙穿入狮鹫妈妈的领地将没牙仔打成重伤,要不是狮鹫妈妈及时出现,说不定没牙仔现在早就变成粪便滋润那朵野花野草了。而且最近三年,血牛经常来领地挑衅,跟狮鹫妈妈也打了好几次,次次都占尽上风,这引起了洛云的警觉。



    所以洛云决定干掉这家伙,趁自己现在有了逃命的把握,能把它干掉就干掉,不然再拖上个一两年,说不定自己这边就会被它先干掉,兵法有云: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虽然洛云不知道这是哪家兵书所写,但有道理就行,那管其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