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剑归仙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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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小侯爷

    



    林禹同况双行三人分别后,回到了自家宅院,阿黄率先迎接,欢快地摆着尾巴,往林禹大腿上直扑,林禹弯下身子摸了摸头,阿黄这才慢慢镇静下来。



    妹妹在院中嘟着嘴拿根树枝划地,抬头看到林禹,嘴嘟得更高了,林禹知道,妹妹是刚来这边,没有朋友,故而埋怨生气林禹当初迁到这边来。



    林禹一笑,过去捏了捏妹妹粉嘟嘟的脸蛋,柔声道:



    “别生气啦,晚上我带你去城隍庙那边看庙会,咱们来的巧,刚好赶上,你要什么哥哥都给你买,好吗?”



    林雨姬这才笑了



    



    华灯初上,沽阳城灯火辉煌,走马灯明,孩童穿街过巷,头戴面具,手拿拨浪鼓,木头刀剑,欢声笑语,小贩们叫得响亮,“又脆又香!麻花!油饼!”,“冰……糖……葫芦!”,“面……人儿!”仿佛要把一年的生意都在今天做了。



    达官显贵,平头百姓,人人都走上街头来,看那花灯,赏那烟花!享受庙会独有的热闹氛围!



    林禹带着妹妹穿行于各个摊位间,妹妹从小爱热闹,喜欢庙会,每逢庙会都会让乳母张妈带出去转,买各种糖人,木刻玩具,面人,父亲林剑天表面上对此毫不过问,却会派两个好手偷偷跟在后面保护,甚至有时会自己亲自出去,足以看出他对女儿的疼爱。



    林禹和妹妹性格迥然相反,林禹喜欢安静,更多时候都待在府中,要么读那四书五经,要么读那兵法谋略,遇到这种热闹的节日,他更是喜欢待在家中,林禹不喜武力,林剑天也不曾逼迫,故而林禹虽为武将之后,却是对武功一窍不通!林禹只想着,大丈夫在世,不当只有蛮力,当有智谋,可治国安邦,可攻城略地,如那神人诸葛,虽为一介文弱书生,却辅佐商稷先祖从群雄割据乱世之中崛起,以一己之力灭掉数百个大小诸侯,辅佐先王建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商稷帝国!



    当然,如今这治国安邦的抱负都幻化成泡影!林禹苟活在这里,与这个国家有血海深仇,平冤昭雪之路漫漫,却也是不得不走的险途!



    



    正当林禹同妹妹在一个糖人摊,准备让摊主给吹个兔子时,身后的街道却是突然骚乱了起来,林禹疑惑,探头一看。



    街头出现三人,前面二名金甲兵开路,手持马鞭,腰配宝剑,威武神气,后面一个穿着华贵,却是身形臃肿,脸上两堆赘肉,十分白净,看年纪倒也不过十岁孩童,神情高傲,不可一世!俨然一副纨绔子弟模样,周围人唯恐避之不及!



    林禹心想:不知道又是哪家的纨绔子弟。



    冷哼了一声,倒也不介意,



    毕竟林禹当初在帝都时见过很多这种纨绔子弟,他从来都不屑于跟这种公子哥打交道!



    妹妹好奇,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问道林禹:



    “这个小胖子是谁啊?”



    岂料那吹糖人的老头惶恐地摇摇手,然后说道:



    “哎……千万不要乱说话,那是北侯爷的世子,你这样说,传到他耳朵里,你的性命就保不住了!”



    林雨姬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林禹摸摸妹妹的头,那兔子也差不多吹好了,摊主拿出一根木棍,将兔子插在上面,然后就要递给林雨姬。



    突然,传来一声响亮却稚嫩的声音,



    “那个兔子我要!”



    林禹回头一看,正是那个世子,脸上依旧挂着不耐烦且不屑的表情,这种表情仿佛就像看所有人都像猪猡一样,让林禹心里很不舒服!



    “不要,这是我的兔子!”



    众人都是一惊,目光集来,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女孩手拿着一个糖兔子,稚嫩的脸上一副坚决,



    那世子也是一愣,他没想到居然有人敢这样和他说话,寻声望去,一个年纪小小,长得倒是可爱的小女孩用一种很生气却又坚毅的眼神看着他,世子心里咯噔一下,竟然一时语塞,长这么大,还未有人敢如此违逆自己,稍过了会才缓过神来,恼羞成怒。



    然后向前面两名金甲兵下令道:



    “给我打她!打死她!”



    林禹听罢,不由愤慨,怒道:



    “你是何东西,如此嚣张跋扈!”



    那世子一听,反了!平头百姓也敢这般猖狂,便沉了脸,对那两金甲兵道:



    “我改主意了,砍了手脚抓回去,和达胡关一起,一定会很有意思!



    “达胡!”旁人一听,全部都出了冷汗,噤若寒蝉!



    两名金甲兵得令,下马便向林禹兄妹逼去,糖人摊那边的人早已一哄散尽,只剩下了林禹兄妹二人!



    林禹将妹妹护在身后,可文弱的他又怎能保护,金甲兵抬腿一脚,直接将林禹兄妹二人踹出两米多远,林禹只觉得肋骨好像断了,呼吸起来胸疼得厉害……



    另一个金甲兵抽出腰间宝剑,寒锋铮鸣,举起便要向林禹兄妹砍去!



    就在剑锋快要触及颈部时,金甲兵突然一滞,秒瞬间,一个疾转身,将手中宝剑飞掷出去,那方向,赫然是世子所在……



    世子瞳孔一缩,“咦!”一声还未完,只听耳旁“嘭!”一声,仿佛什么炸裂,世子扭头一看,



    好家伙!一个普通百姓头被金甲兵一剑刺爆,而那个百姓手中握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离他只有半步之遥!



    世子这才一慌,冷汗直流,两名金甲兵瞬间护在了世子身旁,警戒着周围,周围人群开始混乱,四散逃离……



    在这混乱人群中,飞出七八个手持匕首的杀手,装扮为普通百姓,个个轻功了得,算的上一流的杀手!



    这七八个杀手身法虽快,岂料金甲兵反应更快,拿着宝剑就同这些杀手交起手来,以一敌四,却是丝毫不落下风!



    在这方血战正酣之时,旁边一家酒楼之上,对坐着二人,将下方之事一览无余!



    一白衣金冠的中年男子看着下方,微微一笑,道:



    “这北侯爷手下的金甲兵果然如传闻一样:以一敌百,勇猛无畏,天生的斗士啊!赫兰老弟觉得如何?”



    对坐那人正是赫兰州,赫兰州目光里波澜不惊,倒是好奇地问道:



    “与其这个,我倒是更想问秦兄,那个‘达胡’是什么?我看众人似乎对其颇感畏惧!”



    秦姓男子听罢,“噗”地一笑,然后道:



    “也难怪赫兰兄没有听过,赫兰兄出生于北疆,自然是没有见过这个东西了,‘达胡’是南疆禁地黑森林中的一种凶猛嗜血的凶兽,邪乎地很!”



    秦姓男子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接着说道:



    “黑森林赫兰兄应当听过,当世四大禁地,北疆亡人谷,南疆黑森林,荒泽深涡和两界山通天峰,皆是不为世人所知的禁地!



    黑森林绵延百里,曾有数百南疆武林高手齐入黑森林,却是无一人生还!让当年的南疆武林元气大伤!



    而这凶兽,正是生活在这片死亡之地,身高一丈,长三丈,虎头无尾,铜头铁皮,刀枪不入,让人为之色变的是此獠凶残嗜血,不少武林好手还未进入黑森林深处便被此獠厮杀吞食!



    北侯爷听之,对其颇感兴趣,于是花了大价钱,托付我们,想得一只达胡,老弟也知道,我们天下盟的宗旨:钱有之,万物皆可得!”



    



    赫兰州听着便来了兴趣,望着秦姓男子意味深长地道:



    “若此物真有仁兄所言厉害,如何会被你们所抓?”



    秦姓男子听罢,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赞许地看着赫兰州说道:



    “传闻八世子心细如发,果然不假。



    确实,光凭我天下盟手下的这些人,的确难以抓到达胡,很有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但是我是商人,懂得一个道理,每个事都有适合去干它的人。



    老弟可曾听过‘追风迅疾千里,猎尽天下万兽!’”



    赫兰州一听,目光一凝,微微咂舌,惊道:



    “莫不是那督练帝国万兽军的塔伦一族?”



    “没错,正是,塔伦一族是天生的猎人和驯兽者,天下间还没有塔伦一族猎不到的猎物!”



    赫兰州听罢,微微一笑,点点头道:



    “看来天下盟果真是无所不能,连帝国的力量都能动用,我果然没有找错地方!那,那些任务就托付给秦兄了!”



    说罢,站起身来,拱手以礼,那秦姓男子也是起身还礼!



    



    赫兰州扭扭脖子,看着下方,轻蔑一笑道:



    “快结束了啊!”



    只见下方刀剑叮当,那群杀手固然人多,其手段也是毒狠,招招必杀,但金甲兵严密的守卫却让杀手完全无法靠近小侯爷!两名金甲兵更是看准杀手的一丝纰漏,迅速出手,将这些杀手逐个击破!最后全部杀死!



    小侯爷一看全部死了,这才松了一口气,此刻的大街早已空空荡荡,除了那七八具尸体!



    “咚咚咚!”,远处传来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宛如地震,仔细一看,原来是披甲执戟的军队,在一人带领下向这边赶来!



    此人是个五短身材,体型硕肥,却是三角鹰眼,锦衣玉冠,手持一柄火焰纹巨阙剑!看似钝重,却在他手里挥舞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