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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呵呵,奉命下庄抓我哥

    推窗,迎风,春扑面。

    从支开的窗子望向外面,短短几日的功夫,整个天地好似都换了一件新衣。

    就像院子里的那棵老树,前几天还在抱怨着说它是不是已经死了,而如今,新萌的嫩叶就像是昨天夜里挂在天上的星星洒落下来似的,密密麻麻地绽开在了干枯的枝头。

    就连落在枝头上的那两只山雀,也不知是不是之前躲在屋檐前过冬的那一对,也仿佛一夜之间大了一圈。

    这一切,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了。

    就连自己的身子,似乎也轻松精神了许多。

    谢何氏靠坐在床头,望着窗外,正这么美美地想着。

    这变得越来越好的一切,源头都来自于自己的儿子。

    自从上次落水醒过来之后,或许是祖宗显灵了,儿子整个像是换了个人似的,跟之前那个性格懦弱只懂读书的傻小子完全两样。不仅在州府大堂里露了脸,凭着一肚子的学问教训了那个觊觎自家田庄的恶棍,还得到了县尹大人的赞赏,而且还懂得照顾人了。

    谢何氏想着,摸了摸背后靠着的枕头,不自禁地笑了。

    这个大枕头里面塞满的是晒干的油柑叶,不但白天靠着的时候舒服不磕背,晚上枕着睡觉的时候还有一股子柑橘香,让人睡得特别安心特别沉,比起之前那死硬冰凉的瓷枕不知要好少多少倍。

    这是谢启听说自己晚上睡不好之后,带着小妹两人亲手做的。

    虽然她也知道,那密密麻麻的针脚大半是管家老婆的手艺,但儿女的这份孝心,却让自己甜到了心底。

    不过——

    在这似乎“一切”都好的背后,她似乎又有种不妥的预感,那就是......

    “娘,吃药啦。”

    正在想着,只见一个小小的身影不知何时凑到了跟前。

    谢何氏接过托盘,发现药碗旁边还有一根小木勺,里面盛着满溢的麦芽糖。

    “娘又不是你,吃药还要拿糖来送。”

    谢何氏笑骂着点了点小妹的额头,

    “这是你哥给你买的零嘴,自个留着吃就是了。”

    “呵呵。”

    谢何氏小口小口地抿完药,不知是药苦还是心愁,深深地皱了皱眉头:

    “你哥又出去了?”

    谢喜奴坐在床边,摇晃着那双到不了地的小短腿,使劲舔着麦芽糖,眯着眼睛“嗯”了一声。

    “又是到庄子上去了?”

    “嗯。”

    谢何氏长长地叹了一声,眉间的褶子更深了些:

    “你说这孩子,本来想着好不容易比以前懂事多了,可这聪明劲头没用在做学问上,倒是......唉,不好好地待在家里念书,老往城外跑,和那些个泥腿子待在一起干嘛呢?”

    见母亲忧心忡忡地样子,喜奴也放下了手里的糖,跳下床拍着胸脯道:

    “阿娘,我去把大哥给抓回来!”

    “呵呵,他是你哥,又不是犯人,抓什么抓?胡闹。”

    谢何氏给女儿的童言稚语给逗笑了,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脸上的愁思似乎淡开些许。

    “要不......我到庄上去看看他都在干嘛?”

    “这......”

    谢何氏有些心动,可又摇起头来,

    “不成,路途遥远,你一个小人儿,怎么去的了?”

    “今天管家叔要把哥上次让铁匠做的农具运过去,我可以跟着坐牛车过去。阿娘,你就让我去嘛......”

    当一个可爱的瓷娃娃摇着你的衣袖,奶声奶气地恳求的时候,你就会发觉这根本不是什么“糖衣炮弹”,而是特喵的核弹,是非常规大杀伤性武器,完全绝对根本没有抵抗的可能。

    所以,谢何氏在犹豫之下“顽抗”了不到几下呼吸的时间,就只好点头同意了。

    谢喜奴像是得令出征的小将军,特地让管家等了她一炷香的时间,跑回房间里换上自己过年时来不及穿的新袄子,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是去下乡,而不是去郊游。

    刚刚出到院子门口,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把银铃般的声音:

    “小奴奴,你是去找你哥吗?”

    ......

    蓝天下,农田边。

    袅袅的炊烟像是一道薄纱织成的白练,上面绣着地面上传来的欢声笑语,盘旋着往天上飘去。

    炊烟底下,谢家的四户庄户全都整整齐齐地排着队,从小到大地守在一口大锅面前。

    今天掌勺的是林家的媳妇,别看个子瘦瘦小小的,嗓门可是够大。

    只见她操着巴掌大的木头锅勺狠狠地敲了一下锅沿,大声嚷道:

    “陈亚牛!你再欺负我家小子,看我待会给不给你勺碗洗脚水?!”

    陈亚牛悻悻地放开了揉着林家小子脑袋的手,转而傻笑着抓了抓自己的脑袋。这惹得前队的小屁孩和后队的老家伙们都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就连斜坐在树下遮阴的谢启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四家轮流做饭,吃饭时排队领餐,这是谢启新定下的规矩。

    这不是一时的兴起,或者是民煮之心大发,而纯粹是出于专业的考量。谢启前世是工业工程学的博士,专业就是在生产中找出最优的解决方案:

    大锅饭,免去一家一户开火做饭时间上的浪费,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年代,时间就是粮食;

    轮流掌勺,既可做到公平公正,又能做到相互监督,保证没人贪墨菜金,还能确保饭菜质量;

    排队领餐,先小后大,一来是为了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二来是为了让他们懂规矩讲合作,后面育苗插秧活多着,如果只是个顾个,除了老陈家,其他三家都吃不消。

    “少爷,这是您的,小心烫着咯。”

    林家媳妇首先给谢启端了一个脸大的陶碗,里面热气腾腾的一片。

    谢启接过来道了声谢,先拿起筷子瞧了敲,不错,还算干净,摸着还有点热,应该有用开水给烫过。

    这也是谢启定下的新规矩。不过本来他是想着跟着大伙一起排队吃饭的,不是想表现得多么亲民,只是觉得嫌麻烦。

    但陈大牛他们家却死活都不肯,说什么主家少爷肯和他们一个锅里搅勺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如果还要让秀才公跟在自己后头排队,这要是传出去,这方圆百里谢家庄就成笑话了,他们出门都会被人指着脊梁骨笑话。

    于是谢启也就不再坚持了,反正后世的大企业家们也没几个整天混员工食堂的,而且他自己也实在累得不想动了。虽然一天下来没干什么粗重农活,但这幅多走几步都能喘的排骨身子还真的不耐操。

    谢启搅和了一下碗里的粥,让它赶紧凉快些。

    粥很稠,稠得甚至可以说是放多了水的干饭。里面混着猪肉臊子和切成细丁的卤猪下水。

    猪下水这玩意,岭南人做得就是地道,干净又不腥,谢启在家中尝过一次,很有后世的味道,只是因为香料材料的原因,滋味没有后世的那么复杂。

    里面还有不好青绿色的菜叶子,虽然切得碎碎跟猪草似的,但胜在量够。再在碗边小小地吸溜上一口,有点咸过头了。广东这边是产盐区,盐价比中原地区便宜太多,不过干农活出汗多,咸点也就讲究吧。

    中午吃肉粥也是谢启的主意。

    相比起吃干饭,这样要省时和高效很多:不仅不需要考虑做菜下饭,而且在一碗粥里面还可以兼顾了淀粉、蛋白质、纤维素和盐分,同时还能补充之前干活流失的水分,再者也减少饭后进行劳动时的肠胃负担。只要够稠够量,足以让身体有充足的能量支持下午繁重的劳动。

    什么?还是不够饱?那一碗不够,就两碗呗,两碗不够,那就......没有了。

    正在想着,周围的笑声不知什么时候全都熄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淅淅索索”的幸福的喝粥声。

    谢启满意地笑了笑,举起筷子,正准备大口喝粥的时候,身后传来一记清脆略带奶气的声音——

    “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