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双小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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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生活

    天色已晚;

    林钰抱着自己家的小丫头已然进入了梦乡,不过,林钰并没有什么邪念,面对着比他还要瘦弱的小丫头,他更多的只是心疼。

    只是,不知道是林钰自己的表达有问题,还是大叔们的理解出现了问题,偌大的豪宅中竟然只是给他做了一个床,还特意按照林钰教他们的模样做的大了不少。

    一时间,林钰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如果这是在现代,大概这些人就是共犯无疑;

    不过还好,林钰的思想很纯洁,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

    当然,林钰也可以选择睡在地上,不过,想想地面的舒适度和如同空调般的凉意,林钰还是决定不能辜负大叔们的一番好意。

    ......

    长安城中;

    随着最后一家燃着烛火的店铺熄灭,两道身影相互拥抱着,倒在了床榻之上,喧闹了一天的长安城终于陷入了沉寂,只剩下不时传来的虫鸣声和点点滴滴的啼哭声。

    太极宫内,灯火通明;

    烛火映照,一人端坐与案台之间,一人站立与台阶之下,而在案台之上,一个小袋子半倒,点点淡白色的粉末映照在烛光之下。

    只是此刻,一人面色凝重,剩余一人面色皆是有些难看。

    而在李二陛下的手中,一面淡金色的令牌正被紧紧的攥在手中,似乎,这烛火遮住了令牌上的字眼。

    捏了一小撮案台上的盐粒,面无表情的放到嘴里,李世民神色平静的看着手中的令牌,许久之后,方才轻轻的叹了一声,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

    将令牌收起,李世民看了看台阶下站着的程咬金,双眼微眯,手指弯曲,轻轻敲了敲桌面:“知节,可曾派人“?

    “未曾”;程咬金躬身答到。

    李世民点了点头,玩闹般的扔了扔手中的令牌;“既然未曾派人,那便~~~暂时留下他吧”!

    “留下”?

    程咬金抬头看了看面前这张熟悉的脸,表情有些诧异,李世民的秉性他很熟悉,收回自己的话更是少之又少。

    很显然,林钰成功勾起了这位帝王的好奇心。

    这一点,可能连林钰自己都没有猜到,毕竟他留下令牌和盐袋的目的只是为了警告那些对他图谋不轨的人,利益动人心,但是那也要看是谁的利益。

    令牌上的字林钰看不懂,具体有什么作用他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他相信有人懂,也相信,在这长安城附近还没有人会傻到去动皇家的利益。

    长安城的鲜血还未流干,就看谁有本事自己将脖子洗白白伸到皇家的刀锋之下了。

    ......

    高台之上;

    程咬金已经退去,诺大宫殿之中也只剩下李二陛下一人。

    摇曳的灯火,空无一人的桌案;

    孤寂感悠然而生;

    “叮~~”

    一声轻吟;

    轻抚着悬挂的长剑,李世民轻轻抽出,看着剑尖上的寒光,一瞬间,仿若鲜血横流。

    “这是朕的天下,谁也夺不走,谁也夺不走,哈哈~~~哈哈哈”!

    李世民病态般的大笑着,怒目着狠狠的将长剑一甩,“砰”的一声,牢牢的钉在案台之上。

    .....

    .....

    林钰的梦想很简单,当一条倒吊着的咸鱼,而且是最咸的那条;

    但是有时候现实就是那么神奇,尽管林钰拼了命的想当一条咸鱼,却总有一大堆事让他不时的跳下来蹦跶两下,沐浴在阳光下,甩掉身上的盐分。

    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不过确实挺讨厌的。

    .....

    清晨;

    睁开眼;

    看着熟睡中的小丫头,将手臂从小丫头的头下缓缓抽出,吐了一头气,望着简陋的房屋,又是新的一天。

    穿上外衣和鞋子,轻轻的走到面门外,拿起桌子上自己制作的简陋炭笔,走到一面悬挂着的木板上淡淡的画上一笔。

    “二十天了”!林钰叹息道,看了一眼蒙蒙亮的天空,一步一步的朝着厨房走去。

    时间这个东西,有时候过得真的很快。

    距离上次的危险境地,也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这些日子里,林钰过得很平淡。

    白天带着狼群前往山脉之上活动着筋骨,晚上在小丫头崇拜的目光下,烧上一顿精美的饭食,两人一狗一狼外带着跟在二哈后面屁颠屁颠的小熊猫,又是悠闲的一天。

    而当初被林钰留下的金牌也在第二天,神奇的出现在了林钰的房门前,对此林钰也没有什么诧异,只是默默地捡起来放在了怀中。

    这个东西,一般人拿着可能真的会有些烫手,也许有人不嫌烫,但是林钰没有遇到。

    ......

    在林钰懒得奶孩子的情况下,两只小熊猫也被林钰成功的抛给了一脸懵逼的二哈,除开一开始的不情愿,之后在林钰的威逼利诱之下,也成功的提前当上了爹。

    大概二哈也没有想过,会有如此光荣的一天,认了两只熊猫当了儿子,这可能也是他的狗生巅峰。

    而此时春耕的大军也已经开始了,林钰的小铁犁和狼群也排上了用场,虽然开始有些不情愿,但是在二哈狗躯一震之后,桀骜的狼群也变得老实了不少。

    再加上林钰为了养二哈学习的训狗术,和大牛身上自带的恐惧光环,狼群成功的接手了耕牛的地位,在林钰小铁犁的作用下,一百亩地很快就耕完了。

    在剩下的日子里,因为缺少劳动力和耕牛,而村民们又看到了林钰对于狼群的应用成功,纷纷找到了林钰,租借狼群开垦土地,当然,对于同村之人林钰也没有收钱,只是让他们一起负责狼群和大牛的伙食。

    渐渐的,仅仅几天之内,狼群的威力和林钰造出的古怪小铁犁,便成功的在周围的村子打响了名头,人们纷纷找到大牛和狼群开垦土地,对于狼群的恐惧也大都降到了最低。

    而狼群产生的生物化肥也被林钰花钱请人掩埋在了田地之中,发挥着他们的潜在价值。

    至于浇灌田地的事宜,林钰也膨胀了一把,找到了邻村会制作筒车的大叔们,豪气的一掷千金在这个小小的村落里建造了昂贵的筒车。

    当然,林钰也按照记忆中水车的模样,稍稍改造了一些,不提有多实用吗,但是却也好看了许多,而这自然也再一次被冠上了败家的名声。

    不过现在,有钱、任性!

    ....

    “丫头~~~“

    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