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有天之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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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身无彩凤双飞翼

    沈思家旁边隔着条胡同,还有一户人家,大门洞里坐着一位瘦弱的小姑娘正低头绣花。小姑娘皮肤有些黑,梳着两条麻花小辫,不时地发出几声轻咳。

    傍晚,沈思回家特地路过门前,看到小姑娘在,便小跑上前,低声问道:“彩凤,今天还去老地方吗?”

    名叫彩凤的小姑娘回头向屋内张望,见娘正在忙着烧火做饭,顾不上自己,神秘笑道:“当然了,走!”说着,扔下手中的绣花,拉起沈思就跑向村中的破屋。

    “这几个是今天刚学的字,我来教你写。”破屋内,两个孩子蹲在地上,沈思拿着木棍,手把手教彩凤在写字。

    “咳咳...”小姑娘刚刚跑得有些急,气有些不顺,捂着嘴又是一阵干咳。

    彩凤是个勤奋好学的姑娘,心灵手巧,学东西很快。但是彩凤爹娘不让她去村塾,说是姑娘家多学点女工,将来嫁个好人家就行了,学那些东西没什么用。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沈思最了解她,便把自己在村塾学到的字偷偷教给彩凤。

    这破屋就是他们的老地方,沈思每天从庙里回来都会特地路过她家门口,如果彩凤方便,她就会坐在门洞里绣花;如果她不方便,沈思没看到人,就直接回家吃晚饭。

    这就是两个小孩子的大秘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似箭,时光飞逝,转眼间,八年已过。

    平静的镜湖“嘭”的一声巨响,一条身影从湖中窜到半空,激起冲天水柱,将湖中的鱼虾震得满天飞。正在湖边洗脸的美丽姑娘被湖水打湿全身,受到惊吓脚下一滑,娇呼一声,便往湖中跌去。

    听到喊声,飞起的那道身影半空中踏着湖面而来,身形犹如蜻蜓点水,揽住姑娘的细腰将她救起,落回岸上。

    姑娘被吓得有些失神,乖巧地躺在男人怀里发懵,那男人也是头次这么近距离接触女人,四目相对,气氛变得有些暧昧旖旎。

    姑娘回过神来,见男人抱着自己,连忙挣脱起身,整了整凌乱的发饰和湿透的衣衫,满脸羞红,嗔怪道:“栗子哥,你在湖里做什么,把我衣服都打湿了!”

    眼前这位赤裸上身,肌肉壮硕,身材比例接近完美的小伙子正是沈思。如今十八岁的沈思,生的龙眉凤眼,相貌堂堂,相比同龄人长得又高又壮,年纪虽轻,但浑身散发着浓浓的男人气息。

    女大十八变,这美丽的姑娘正是彩凤,十年前肤黑瘦弱的矮小姑娘,如今也长大成人,出落成亭亭玉立、肤白貌美的少女。虽说农家女孩打扮朴素,但依然遮不住彩凤那质朴秀丽的少女气息。

    那湿透的薄衫紧贴身体,更把彩凤那苗条的身段衬托的玲珑有致,再加上娇羞嗔怪的神态,看的沈思神魂颠倒。长这么大,沈思第一次碰女孩的身体,心跳加速,也第一次燃起了那莫名的冲动,直勾勾的盯着彩凤身体,口中不停地喃道:“好美啊..”

    “什么,什么好美啊?”彩凤没听懂他说什么,追问了一句,却发现沈思双眼正色迷迷的盯着自己胸前。她突然明白了什么,下意识的双手抱胸,气得直跺脚,嗔怒道:“大栗子!”

    经彩凤这么一喊,沈思才回过神来,惊觉自己刚刚有些失礼下流,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那个..那个..”他目光四处躲闪,正好瞥到地上有几条鳊,一本正经的解释道:“哦!那个...我湖里在抓鱼呢。”

    彩凤想起刚刚那冲天的水柱,一双秀目奇怪地看着他,不过看他一个大男人脸红羞窘,忸怩的样子,很是可爱,“噗嗤”笑出声来,笑道:“抓到了么?”

    “那当然,我抓鱼的本事可大了!”沈思一边吹嘘,一边捡了几条被震上岸的槎头,用茅草穿着鱼嘴提在手里晃了晃,炫耀道:“囔,你看,抓了不少呢!”

    “哇,好肥的槎头鳊啊,没想到镜湖里还有...啾、哈啾!咳咳...”彩凤话还没说完,接连打了两个喷嚏,又咳了起来。

    沈思连忙拿回自己的外衫给彩凤披上,柔声道:“赶紧披上,别着凉了。”

    “谢谢栗子哥..”彩凤紧了紧外衫,只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低着头娇声谢道。

    沈思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哪里受得了这种娇声蜜语,赶紧转过身去,慌道:“天色不早了,一起回家吧。”

    沈思快步走在前头,笑吟吟的回味手上那处湿软,而彩凤望着前面那伟岸的背影,刚中有柔,莫名心动,不时地低头羞笑。

    大栗子,沈思外号,因为他从小喜欢吃栗子,尤其是娘做的炒栗子,更是他的最爱。不管是去村塾,还是跟村里的伙伴儿们玩耍,兜里都揣着一把栗子,再加上他生的高大,所以都给他起这个外号。

    俩人一路无话,各怀心事,走到村口,正好碰到娘和王婶她们在河边洗衣服。沈思走上前去,喊道:“娘,我抓了几条槎头,晚上可以吃鱼了。”

    “红烧槎头可是俺家凤儿的拿手菜!”彩凤她娘挥舞着棒槌,大声嬉笑道:“他娘啊,晚上你和沈思都到俺家吃去,尝尝你未来儿媳妇的手艺。”彩凤她娘,外号大嗓门,是村里有名的说话不把门。

    “娘,你说什么呢!”彩凤隔老远就听到娘的大嗓门,涨红着小脸跑了过来,有些羞怒。

    王婶看这两人的狼狈样,调笑道:“这俩孩子衣衫不整的干嘛去了,孤男寡女,干柴烈火,不会是..嘿嘿”王婶这人有些神经,经常说话有些不着调。

    另一位妇人也跟着起哄,对沈思他娘说道:“我看这俩孩子挺配的,他娘啊,要不我给你们俩家做个媒吧!”

    沈思低头一看,两人这衣衫不整湿漉漉的样子,外人看起来的确有些不雅,但也不知如何解释,尴尬道:“王婶,我和彩凤都长大了,别乱开这种玩笑了,对她名声不好。”

    王婶一听这话,还来劲了,笑道:“哎呦,你小时候不说要娶彩凤当媳妇的么,那时候天天追人家屁股后边跑,现在觉得害羞了啊。”

    说起小时候的事儿,沈思可真是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偷偷瞄向彩凤。而彩凤捂着嘴偷笑,回忆起两人小时候的点点滴滴,满心欢喜,转头跑开了。

    两人路过门口的时候,正巧碰见大壮光着膀子从他家出来,长大后的大壮,老实憨厚,皮肤有些黝黑,因为经常干活砍柴,长得也算结实。

    “大壮哥,等会儿来我家吃鱼啊!”彩凤很是开心,见谁都笑盈盈的。

    “是啊大壮,一起过来吃吧,我刚从湖里抓了几条肥槎头!”身后的沈思提着鱼走了过来,跟着笑道。

    大壮看彩凤邀请自己,本来又喜又惊,刚要满口答应,听到沈思这么一说,脸色立马变得不太自然,勉强笑道:“不去了,我还有堆柴火放在后山没背下来,得趁着天黑赶紧背走。不然的话,你们也知道的,容易被别人捡走了。”

    “你们吃吧,改天我也抓几条,咱再一起吃。”

    大壮在村里谋了个营生,帮人砍柴,每天砍得越多赚的工钱也越多。彩凤二人听他这么一说,也没多想,有说有笑的进了彩凤家。

    望着两人欢快的背影,大壮低着头苦笑一声,转身回了家门。

    夜幕低垂,炊烟四起,鱼香满屋,彩凤站在灶台前烧鱼,不时的捂嘴轻咳,沈思则弓着腰往灶里添柴。

    “彩凤这老毛病还没好利索啊”沈思娘坐在桌边,向彩凤娘问道。

    “喝了几年枇杷酒,气喘的毛病没再犯,就是这咳嗽不除根。”彩凤娘回道。

    “鱼来咯!”彩凤将烧好的鱼端上桌,然后抱着坛子给沈思盛了一碗枇杷酒,满脸带笑道:“栗子哥,你尝尝我自己酿的酒。”

    沈思端起碗饮了一口,又夹了一块鱼肉,砸吧砸吧嘴,细细品味,然后看向彩凤。

    “味道怎么样?”彩凤满心期待的看着他。

    “这蜜脍槎头,肉质糯软,入口即化;这清蒸槎头,水滑鲜嫩,肥而不腻,再配上这甜辣顺喉的枇杷酒,真是人间美味啊!”沈思一本正经的点评,露出他标志性的笑容。

    彩凤最喜欢沈思笑了,她觉得他的笑能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凤儿心灵手巧,以后肯定是个贤惠的好妻子。”沈思娘看了一眼两位年轻人,与彩凤娘相视一笑,开口赞道。

    彩凤也偷偷瞄向沈思,一朵红云飞上脸庞,低头羞笑。

    美酒佳肴,又有佳人为伴,沈思多贪了两碗,有些微醺,忽然来了兴致,缓缓吟道:“遨游镜湖中,偶得槎头鳊。美人骋金错,纤手脍红鲜。”

    “好诗!好诗!”彩凤和她娘没读过书,只觉得此诗应景,便拍手叫好。

    沈思娘觉得此诗有些耳熟,愣了一下,然后摇头一笑,也不点破。

    彩凤早早吃完,就去了里屋,也不知在忙什么。不一会儿,她提着沈思的外衫出来,递给他,柔声道:“栗子哥,我看你的衣服破了几处,就给你补了补。”

    彩凤这孩子温柔贤惠,善解人意不说,人也长得好看,在沈思娘心中也早已认定她做儿媳妇。

    其实,两个孩子之间的关系,就差一层窗户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