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切都变了
过了许久我才逐渐恢复意识,睡得很香还好像做了个梦。
猛然想起自己已经中毒身亡,我惊诈地从床上坐起来,摸了摸自己的脸,原来还没死。
身旁有人淡然地问:“醒了?”
朝那一望,是骆宾王坐在我的床边。原来,这骆宾王被阴诗诗追赶的时候,发现钱袋掉在大哥病房了,顺路便救了我。不管怎么说,还是我冤枉了骆宾王要搞我大哥,等我病好了一定要还他一个清白。
大哥也是最近两天清醒过来了,不过当他知道自己那方面不行了的时候,想死的心都知道了。好在我和二哥积极的开导,大哥才没有走上自寻短见的路。
一天早上,大哥与我和骆宾王在安南城里逛街。至于我们三个人为什么会走在一起,或许最大的原因都来自于大哥的裤子吧。骆宾王扒过大哥的裤子,我也扒过大哥的裤子。
突然来了一群来路不明的人,个个手里拿着棍子和刀剑。我和骆宾王吓得双手抱头跪倒在地,都已经做好了被俘虏的准备。只可惜我们两个人实在太废,来人对我们不闻不问,那些人的主要目标还是大哥刘弊。
骆宾王告诉我,这些人可能是曹尼玛的手下。因为他听到了其中有一个人是口吃,说话就和曹不操一样。依据骆宾王的分析,刘弊在安南城立下的功劳大大的超过了他们曹氏兄弟。如果再照形势如此发展下去,曹尼玛的地位可就不保了,毕竟还是刘弊深得民心。
当晚,脾气火爆的二哥孙宗山带着我和骆宾王以及上百名百姓以捉拿盗贼的名义闯进了曹尼玛的府邸。主意还是骆宾王出的,说是可以趁机救出我大哥。
不过有的百姓到底是玩的太过火了,竟然把曹尼玛的屋子都给点着火了。这下子可好了,本来是救人的,不成想还得帮着曹尼玛一起救火。
“救命啊!咳咳……我是刘弊,快救我!”
不会错的,这么凄惨的杀猪声除了我大哥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在曹尼玛的柴房里发现了被束缚的大哥,不过这个时候的大哥也忒惨了一点。刘弊被人打得半死不活,鼻青脸肿的。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还以为他就是被通缉的那个令八十岁老太裸死街头、老母猪半夜吼叫不止的那个凶犯。
事实再次证明了,落井下石一向都是某些人的优良传统。
曹尼玛如此这般不仁不义,我们三兄弟自然也不能再给他卖命了。商榷之下,我们决定离开安南城,再谋他路。骆宾王还是挺仗义的,落难之下竟然还愿意与我们同行。我越来越看不透了,要是说他一点龙阳癖好都没有,那真有点说不过去。
可是离开了安南城,我们又该去哪里呢?经过了半个月的漂泊流浪,各地的造反势力都被平息了。据说,造反势力越演越烈,以魏征和高士廉为主的一派统统被李世民罢免了官职。
李世民在朝堂之上怒拍了桌子,不是说只是小偷小摸吗,所谓的盗贼竟然能把整个黄河与淮水沿岸搞成了战区。
房玄龄一派终于纷纷上书,要求派大军镇压造反势力,否则江山不保,势必会酿成秦始皇一样活不过二世的朝代。
因上书直言锒铛入狱的房玄龄出来了,搬弄是非扭曲现实的魏征与高士廉却入狱了。四季有轮回交替,上天有因果循环。
于是乎,房玄龄便给李世民出了两个法子。其一便是派遣大军镇压一流的造反势力,至于二流三流的造反势力纯属跟风学舌,威逼利诱一番足矣稳定。
就这样,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黄河与淮水一带的造反势力相继被剿灭。连同曹尼玛在内的二流三流势力,全部滚回家种田去了。李世民新颁布的条例,但凡肯投降者分田分地,有这等好事谁还会整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呢?当然了,这以后的税收或多或少的增加减少,这也都是说不准的。
天下虽然又再次变回了太平盛世,可是我们这一行人却又不知道该往何处去了。大哥至少还有一手的手艺,再回去贩履卖鞋倒也能够勉强养家糊口。至于二哥,好歹他也是捕快出身,既然李世民大赦天下了,那么他也可以另去一个地界谋份差事。最为苦逼的就是我了,一技之长都没有,就连要饭都没有门路。
我们在梧桐镇落脚后的一天夜里,嫂嫂阴诗诗找上了我。她告诉我大哥已经知道了我与嫂嫂通奸的事情,扬言要杀了我。
没办法了,大哥要杀我,我只能跑路了。只可惜要苦了嫂嫂了,但愿刘弊这个小人不会做得太绝。
人要是倒起霉来,喝口凉水都塞牙,我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我一阵瞎逛便来到了大柳树村。村子里人来人往的,好似都在为什么事情忙碌着。他们一个个投来异样的目光,看我就像是盯贼一样。
饥肠辘辘的走了这么多天,再没一口吃的,我恐怕就要饿死了。“下雨喽,都出来收衣服啊!哪个好心人施舍一口饭食啊,我帮他收衣服!”
路上走过来许多窈窕的女子,虽然土布麻衣,却也都不失秀雅之气。看似贤淑娇柔,又带婀娜多姿。然而仔细一看好似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她们好似在期待着什么事情发生。
远处有人指指点点,身后有人窃窃私语,都没有什么中听的好话可言。
随后一听咣当一声,我的头顶正上方的木楼被推开了一扇窗户。一个极为彪悍的女人露出了半截白花花的臃肿身子,双手叉腰,气势凶悍,嘴里还叼着一根老旧的烟斗。然后口中一声爆喝,顿时间震的屋瓦不断颤栗。
此情此景,让我不禁联想起来了一部名为《功夫》的电影,情景交融,仿佛情节再现。
“要死啊!大白天的瞎喊什么,老娘的花瓣浴都被你搅的没有兴致了。喊什么喊,有种你上来,让老娘看看你是不是没卵的货!”
呵呵,我顿时笑了。我身下的宝贝岂是你想看就能看得,那我多没面子。陡然间,一盆冷水从天而降,劈头盖脸的浇了我一身。
好冷,好凉,好馊的洗脚水……
我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脚下忍不住稍稍往后撤了几步。这个村子里的人好生奇怪,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带着饥饿疲惫的身躯走了十来步,忽然间被身后的一个人喊住了。
“这位小哥,你想要吃饭吗?”说话这人面貌委琐,缩头缩脑,鼻子又扁又大,鼻孔朝天,只是凭胡子分辨年纪。这个人色眯眯的看着我,双手负背。难不成如同电影里面放的一样,他见我骨骼惊奇,是一块练武的好料子,拯救天下的己任就要落在我的肩膀上了。然后要我花上十个钱买一本武功秘籍?
我点了点头,肚子发出的声音是不会欺骗人的,我实在是饿的不行了。
“我可以带你去个地方,在那里可以尽情的吃喝,而且分文不取。”
“当真?”
“必然。”
没想到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都说天上没有白吃的早餐,没成想却又免费的午餐可以吃。“在哪?”我一时间欣喜若狂。
“你看这是什么?”那人双手前伸,手里紧攥着一根木棍,可以肯定的是打起人来特别的疼。
在我好奇的注视之下,老头竟然趁我不备,一棍子闷了过来。顿时间,天花乱坠,随着一阵痛呼,我便晕了过去。
当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身处一家豪华的府宅内。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桌满汉全席。
“兄弟,实在是不好意思,我的管家出手太重,没有把你打疼吧?”
说话这人是一位青年公子,脸如冠玉,丰神俊朗,容止都雅,约莫三十二三岁年纪,身穿一件宝蓝色长袍。如此俊美的脸庞,竟然让我许久不曾犯病的花痴痴态暴露无遗,嘴里满是口水。他的身旁便站着袭击我的那个老头,两眼都快眯成一条线了。
如此这般待我,黄鼠狼给鸡拜年定然没安好心。饭也不是随便就能吃的,“你们将我绑架到这里来,不会就是为了请我吃饭吧?”
“不知小哥姓名?”
“李三!”
“在下王福畤,是这大柳树村的乡绅。本人乐善好施,就喜欢救助灾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你面前的这顿饭都是你的,小哥可以敞开了肚皮可劲的吃!”
王福畤?对于这个人或许没有多么深的了解,但是对于他的儿子,想必是家喻户晓的。著名诗人王勃便是王福畤的亲生儿子。
既然王福畤是个大善人,那我也就索性领了他的人去,先饱餐一顿再说。不知何时,那个老管家已经绕到了我的身后。
“小哥,味道如何啊?”老管家对我抛了个媚眼,不禁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说实话,味道还不错,就是下一次得少放点盐,打死卖盐的不偿命啊。
好久没有吃过这么舒坦的一顿饱饭了,撑得我直打嗝,只可惜没有我最喜欢的鸡屁股。
“吃了我的饭就要替我办件事了!”王福畤的嘴角露出诡异的笑容。
还未等我缓过神来,身后的老管家再一次举起了木棍,又是一记闷锤。这脑袋可不是这样随意玩的,下次下手前我自己倒下去就好了。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被困在了一个猪笼里,紧靠着一条湍急的大河。什么情况,我为什么会被困在猪笼里?四周站满了乌泱泱的人群,看这架势,好似要举行一个庆典仪式。
“犯人李三,强奸民女。按照族规,给予浸猪笼的惩罚!”那个包租婆打扮的胖女人叼着烟斗大声斥责着,好似我对她犯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一样。
浸猪笼?这可是滥用私刑,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之前不是还在王福畤的府邸吃饭呢吗?对了,是那个老管家,接连打晕了我数次。随后,又有一个束缚了女人的猪笼推了过来。难道这个女人就是被我强奸的那个人吗?麻子脸、一半光头一半黑发秃顶。卧槽,我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了!
苍天呐,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猛然想起自己已经中毒身亡,我惊诈地从床上坐起来,摸了摸自己的脸,原来还没死。
身旁有人淡然地问:“醒了?”
朝那一望,是骆宾王坐在我的床边。原来,这骆宾王被阴诗诗追赶的时候,发现钱袋掉在大哥病房了,顺路便救了我。不管怎么说,还是我冤枉了骆宾王要搞我大哥,等我病好了一定要还他一个清白。
大哥也是最近两天清醒过来了,不过当他知道自己那方面不行了的时候,想死的心都知道了。好在我和二哥积极的开导,大哥才没有走上自寻短见的路。
一天早上,大哥与我和骆宾王在安南城里逛街。至于我们三个人为什么会走在一起,或许最大的原因都来自于大哥的裤子吧。骆宾王扒过大哥的裤子,我也扒过大哥的裤子。
突然来了一群来路不明的人,个个手里拿着棍子和刀剑。我和骆宾王吓得双手抱头跪倒在地,都已经做好了被俘虏的准备。只可惜我们两个人实在太废,来人对我们不闻不问,那些人的主要目标还是大哥刘弊。
骆宾王告诉我,这些人可能是曹尼玛的手下。因为他听到了其中有一个人是口吃,说话就和曹不操一样。依据骆宾王的分析,刘弊在安南城立下的功劳大大的超过了他们曹氏兄弟。如果再照形势如此发展下去,曹尼玛的地位可就不保了,毕竟还是刘弊深得民心。
当晚,脾气火爆的二哥孙宗山带着我和骆宾王以及上百名百姓以捉拿盗贼的名义闯进了曹尼玛的府邸。主意还是骆宾王出的,说是可以趁机救出我大哥。
不过有的百姓到底是玩的太过火了,竟然把曹尼玛的屋子都给点着火了。这下子可好了,本来是救人的,不成想还得帮着曹尼玛一起救火。
“救命啊!咳咳……我是刘弊,快救我!”
不会错的,这么凄惨的杀猪声除了我大哥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在曹尼玛的柴房里发现了被束缚的大哥,不过这个时候的大哥也忒惨了一点。刘弊被人打得半死不活,鼻青脸肿的。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还以为他就是被通缉的那个令八十岁老太裸死街头、老母猪半夜吼叫不止的那个凶犯。
事实再次证明了,落井下石一向都是某些人的优良传统。
曹尼玛如此这般不仁不义,我们三兄弟自然也不能再给他卖命了。商榷之下,我们决定离开安南城,再谋他路。骆宾王还是挺仗义的,落难之下竟然还愿意与我们同行。我越来越看不透了,要是说他一点龙阳癖好都没有,那真有点说不过去。
可是离开了安南城,我们又该去哪里呢?经过了半个月的漂泊流浪,各地的造反势力都被平息了。据说,造反势力越演越烈,以魏征和高士廉为主的一派统统被李世民罢免了官职。
李世民在朝堂之上怒拍了桌子,不是说只是小偷小摸吗,所谓的盗贼竟然能把整个黄河与淮水沿岸搞成了战区。
房玄龄一派终于纷纷上书,要求派大军镇压造反势力,否则江山不保,势必会酿成秦始皇一样活不过二世的朝代。
因上书直言锒铛入狱的房玄龄出来了,搬弄是非扭曲现实的魏征与高士廉却入狱了。四季有轮回交替,上天有因果循环。
于是乎,房玄龄便给李世民出了两个法子。其一便是派遣大军镇压一流的造反势力,至于二流三流的造反势力纯属跟风学舌,威逼利诱一番足矣稳定。
就这样,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黄河与淮水一带的造反势力相继被剿灭。连同曹尼玛在内的二流三流势力,全部滚回家种田去了。李世民新颁布的条例,但凡肯投降者分田分地,有这等好事谁还会整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呢?当然了,这以后的税收或多或少的增加减少,这也都是说不准的。
天下虽然又再次变回了太平盛世,可是我们这一行人却又不知道该往何处去了。大哥至少还有一手的手艺,再回去贩履卖鞋倒也能够勉强养家糊口。至于二哥,好歹他也是捕快出身,既然李世民大赦天下了,那么他也可以另去一个地界谋份差事。最为苦逼的就是我了,一技之长都没有,就连要饭都没有门路。
我们在梧桐镇落脚后的一天夜里,嫂嫂阴诗诗找上了我。她告诉我大哥已经知道了我与嫂嫂通奸的事情,扬言要杀了我。
没办法了,大哥要杀我,我只能跑路了。只可惜要苦了嫂嫂了,但愿刘弊这个小人不会做得太绝。
人要是倒起霉来,喝口凉水都塞牙,我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我一阵瞎逛便来到了大柳树村。村子里人来人往的,好似都在为什么事情忙碌着。他们一个个投来异样的目光,看我就像是盯贼一样。
饥肠辘辘的走了这么多天,再没一口吃的,我恐怕就要饿死了。“下雨喽,都出来收衣服啊!哪个好心人施舍一口饭食啊,我帮他收衣服!”
路上走过来许多窈窕的女子,虽然土布麻衣,却也都不失秀雅之气。看似贤淑娇柔,又带婀娜多姿。然而仔细一看好似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她们好似在期待着什么事情发生。
远处有人指指点点,身后有人窃窃私语,都没有什么中听的好话可言。
随后一听咣当一声,我的头顶正上方的木楼被推开了一扇窗户。一个极为彪悍的女人露出了半截白花花的臃肿身子,双手叉腰,气势凶悍,嘴里还叼着一根老旧的烟斗。然后口中一声爆喝,顿时间震的屋瓦不断颤栗。
此情此景,让我不禁联想起来了一部名为《功夫》的电影,情景交融,仿佛情节再现。
“要死啊!大白天的瞎喊什么,老娘的花瓣浴都被你搅的没有兴致了。喊什么喊,有种你上来,让老娘看看你是不是没卵的货!”
呵呵,我顿时笑了。我身下的宝贝岂是你想看就能看得,那我多没面子。陡然间,一盆冷水从天而降,劈头盖脸的浇了我一身。
好冷,好凉,好馊的洗脚水……
我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脚下忍不住稍稍往后撤了几步。这个村子里的人好生奇怪,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带着饥饿疲惫的身躯走了十来步,忽然间被身后的一个人喊住了。
“这位小哥,你想要吃饭吗?”说话这人面貌委琐,缩头缩脑,鼻子又扁又大,鼻孔朝天,只是凭胡子分辨年纪。这个人色眯眯的看着我,双手负背。难不成如同电影里面放的一样,他见我骨骼惊奇,是一块练武的好料子,拯救天下的己任就要落在我的肩膀上了。然后要我花上十个钱买一本武功秘籍?
我点了点头,肚子发出的声音是不会欺骗人的,我实在是饿的不行了。
“我可以带你去个地方,在那里可以尽情的吃喝,而且分文不取。”
“当真?”
“必然。”
没想到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都说天上没有白吃的早餐,没成想却又免费的午餐可以吃。“在哪?”我一时间欣喜若狂。
“你看这是什么?”那人双手前伸,手里紧攥着一根木棍,可以肯定的是打起人来特别的疼。
在我好奇的注视之下,老头竟然趁我不备,一棍子闷了过来。顿时间,天花乱坠,随着一阵痛呼,我便晕了过去。
当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身处一家豪华的府宅内。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桌满汉全席。
“兄弟,实在是不好意思,我的管家出手太重,没有把你打疼吧?”
说话这人是一位青年公子,脸如冠玉,丰神俊朗,容止都雅,约莫三十二三岁年纪,身穿一件宝蓝色长袍。如此俊美的脸庞,竟然让我许久不曾犯病的花痴痴态暴露无遗,嘴里满是口水。他的身旁便站着袭击我的那个老头,两眼都快眯成一条线了。
如此这般待我,黄鼠狼给鸡拜年定然没安好心。饭也不是随便就能吃的,“你们将我绑架到这里来,不会就是为了请我吃饭吧?”
“不知小哥姓名?”
“李三!”
“在下王福畤,是这大柳树村的乡绅。本人乐善好施,就喜欢救助灾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你面前的这顿饭都是你的,小哥可以敞开了肚皮可劲的吃!”
王福畤?对于这个人或许没有多么深的了解,但是对于他的儿子,想必是家喻户晓的。著名诗人王勃便是王福畤的亲生儿子。
既然王福畤是个大善人,那我也就索性领了他的人去,先饱餐一顿再说。不知何时,那个老管家已经绕到了我的身后。
“小哥,味道如何啊?”老管家对我抛了个媚眼,不禁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说实话,味道还不错,就是下一次得少放点盐,打死卖盐的不偿命啊。
好久没有吃过这么舒坦的一顿饱饭了,撑得我直打嗝,只可惜没有我最喜欢的鸡屁股。
“吃了我的饭就要替我办件事了!”王福畤的嘴角露出诡异的笑容。
还未等我缓过神来,身后的老管家再一次举起了木棍,又是一记闷锤。这脑袋可不是这样随意玩的,下次下手前我自己倒下去就好了。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被困在了一个猪笼里,紧靠着一条湍急的大河。什么情况,我为什么会被困在猪笼里?四周站满了乌泱泱的人群,看这架势,好似要举行一个庆典仪式。
“犯人李三,强奸民女。按照族规,给予浸猪笼的惩罚!”那个包租婆打扮的胖女人叼着烟斗大声斥责着,好似我对她犯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一样。
浸猪笼?这可是滥用私刑,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之前不是还在王福畤的府邸吃饭呢吗?对了,是那个老管家,接连打晕了我数次。随后,又有一个束缚了女人的猪笼推了过来。难道这个女人就是被我强奸的那个人吗?麻子脸、一半光头一半黑发秃顶。卧槽,我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了!
苍天呐,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