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云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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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侠盗摘月

    叶孤云,白衣如雪,人如白云!

    他冷静、坚强、勇敢、机智。

    他来到城西的树林中,寻找一个神秘的好朋友,这个好朋友可以帮他弄到金丝宝甲。

    这个好朋友是谁?竟然比叶孤云的本事还大?

    越往森林深处走,越是阴森,典型的原始森林,似乎地表终年不见太阳,青苔随处可见,百年以上的大树不计其数。

    真没想到,还有人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要不是叶孤云有事找他的好朋友,他才不会来这种地方。没有阳光的地方多少都有些凄凉、萧索。

    叶孤云喜欢在早上看晨阳,朝气蓬勃。他也喜欢看夕阳,夕阳如火,云兴霞蔚!

    春天的森林中有许多生命在较量,不管是飞禽走兽,还是不能动的植物,都在默默地争斗。

    飞禽走兽为了食物而奋战,植物为了水分和养分而争夺。

    走了一个时辰,叶孤云来到北高峰深处。

    枯枝败叶满地都是,空气中散发着一种腐气。

    还好,鸟语清脆,歌声动听。

    突然,万箭齐发,一同射向叶孤云,但这种箭没有箭头,只有箭身,都是用小树枝制作而成。

    叶孤云登时拔出七星龙渊,快如闪电,那些没有箭头的箭纷纷落下,一节一节的。持续了两分钟,再也没有一支箭发出。地上一大堆箭身,横七竖八,犹如一堆木柴。

    他早已收剑,目光如鹰,四下扫视,发现已经没有危险。他心里也明白,对方不是要他的性命,否则就不会用无头箭。向前走出五步,朝着一棵高十二丈、直径约一米的樟树喊道:“前辈何人?为何不出来相见?”

    樟树高耸入云,看不到尽头。

    树上也无动静。

    放箭的人到底是谁?又不出来,是什么意思?

    叶孤云眼珠子一转,又一次喊道:“前辈既然不出来,我只好将这棵大树烧了。”于是,他从怀里拿出江南霹雳堂生产的火折子。

    还未等他打开火折子,一个影子就从树顶垂直而下,轻轻地落下地上,可见轻功之高,江湖中恐怕少有敌手。

    叶孤云早已察觉身后有人,立刻转身,只见他披头散发,山羊胡须,颧骨高耸,脸上的皮肤犹如秋天里的一片黄叶,身穿粗衣,腰间挂着一个葫芦形的酒壶,有些疯疯癫癫,约莫五十上下。

    那老汉见了叶孤云,十分热情,围着他打转,打量个不停,宛如一个男人打量一个小媳妇似的,满脸笑容,说:“叶孤云!你怎么来了?”

    叶孤云也不客气,直呼其名:“公羊摘月!难道还不许我来看你?”

    没错,那老汉就是人称“侠盗”公羊摘月。

    公羊摘月,长得像一只公羊,偷盗的本事却能“摘月”,从未失败过。

    他们早在十年前就认识,那时候,叶孤云年轻气盛,时常跑到森林中与公羊摘月玩耍。公羊摘月也是一个贪玩的老孩子,既喜欢喝酒,又喜欢美食。

    原来叶孤云的好朋友就是“侠盗”公羊摘月,放箭的人自然也是他。

    此时,公羊摘月笑道:“你会来看我?我看你一点诚意都没有。”

    “我哪里没有诚意?”

    “带了叫花鸡吗?”

    “没有。”

    “带了酒吗?”

    “没有。”

    “这不就显而易见了!”

    “我出门急,下次给你买。”他们之间倒是没有那么多礼节,没有那么多辈分,直来直去,豪爽痛快。

    “罢了罢了,我以前也没少吃你的叫花鸡。”公羊摘月说,“来者都是客,今天我请你吃一顿饭。”

    “你请我到哪里去吃饭?”叶孤云好奇道。

    “树冠!”

    “树……”还未说完,公羊摘月如同火箭般飞向树冠,片刻不见踪影。

    叶孤云也展开轻功,鬼魅般上升,转眼间就到了树冠,只见一座木屋建在树枝上,约莫十个平米,屋顶搭有棕榈叶和各种杂草,防水性很好。

    此处,阳光绝佳,视野开阔,一切似乎都在脚下。

    他缓缓走进屋内,只见里面十分简朴,右侧一张木床,床上有灰色的被子。房子中间放着一张方桌子和两条长凳,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

    叶孤云寻思:“他说请我吃饭,吃什么呢?没看见有厨房呀?”

    公羊摘月说:“叶孤云!别站着,快坐。”

    “好!”

    两人对面而坐,叶孤云说:“你还是以前那样,一点没变。”

    “老咯!我记得你最近一次来看我是五年前,相比以前,你倒是成熟了许多。”

    “你这也是骂我老了,何必用‘成熟’二字呢?”

    “你正值壮年,怎么可能老呢?”

    叶孤云笑了!

    “你为什么要用箭暗算我?”

    “我这不是试试你的反应吗?我要真想射杀你,何必用无头箭呢?”

    “只怕是你这里也没有利箭吧!”

    “是没有。”

    他又问:“你一直留在这里?”

    “是的!”

    “没想过搬出去住?”

    “这里多好呀!鸟语花香,早上可以看日出,傍晚可以看夕阳,自由自在,不受人约束。”

    “你倒是想得开。”

    “想不开又能如何?日子还得过下去?”

    桌子上面什么都没有,也没看见公羊摘月去做饭,他到底拿什么招待叶孤云?

    叶孤云实在好奇:“你不是请我吃饭吗?饭呢?难道我们要喝春风?”

    “放心吧!有你吃的。”他说,“你看见对面那座山峰了吗?”

    “看见了,不就是北高峰吗?”

    “没错,就是北高峰,峰顶有一个高峰客栈,客栈里的厨师已经在为我们做菜。”

    叶孤云十分诧异:“山顶还有客栈,那有生意吗?”

    “放心,人家生意火爆,现在游客很多,他们也要吃饭呀!”

    “那客栈里的人怎么知道你要吃饭?我也没有看见你出去呀?”

    公羊摘月用手指着门前那根绳子说:“那根绳子连着他们的厨房,我只要摇三下,两短一长,他们就知道我要吃饭了。我刚进门时就已经摇了绳子,过一会儿,他们就会把菜肴从绳子上滑过来。”

    “那银子怎么算?”

    “一个月一算,少不了他们的。”

    叶孤云的一切疑虑都打消了,感觉这个地方确实是清静幽雅。

    难得片刻的清闲,何不认真享受呢?

    不久,绳子那一头果然有一个竹篮子缓缓滑过来。公羊摘月立刻起身,在门前等候,吹着徐徐清风,少时,他用那只苍老的右手接过竹篮子,幽幽般走进屋内,将酒菜一一摆在木桌上,好像很享受的样子。竹篮子里还有碗筷,真是无微不至。

    菜肴有龙井虾仁、叫花鸡、东坡肉、炒三丝,还有绍兴花雕。

    他们开始喝酒吃菜……

    吃永远都是人们的话题,好吃不好吃又取决于厨子的手艺。所以用心的厨子做出的菜肴是作品,是艺术。不用心的厨子做出的东西恐怕难以下咽。

    就好比一道前菜,可以有多层和丰富的味觉感受,有酸、有甜、有咸和有辣。

    美食对于公羊摘月是不可或缺的,否则活着也是无趣。他喜欢这种生活方式,也喜欢走这样高耸的路。

    路有千万条,就看你怎么走?

    山有山路,马走马路,人有人路,不必刻意比较。若真比较起来,就没法活下去!

    酒过三巡,杯盘狼藉。

    叶孤云有些微醉,仿佛是飘在仙境,但头脑依旧清醒,想起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乜了一眼公羊摘月,柔声道:“公羊前辈!我有事求您?”

    “你还是叫我全名吧,听你这么说话,准没好事。”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叶孤云说,“你可听说过阎魔王轩辕不灭没死?”

    “当然知道,可是他死没死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吃我的肉,我喝我的酒。”他继续夹着残菜剩肉,十分不屑。

    “你也知道他是我的仇人,难道你就愿意眼睁睁看着他杀害我吗?”

    “你武功那么高,轩辕不灭想要杀你没那么容易。”

    “我与他早晚又有一战,你就不能帮帮你的好朋友吗?”

    “怎么帮?我的剑术还没有你高?”

    “不需要你去正面与他对战,只要你去白龙潭将金丝宝甲偷出来即可。”

    “那地方龙潭虎穴,进去容易,出来难。”

    叶孤云突然拍桌子,故意生气说:“你真不帮忙?”

    “不帮,我这一生只偷土豪恶霸和大奸大恶之人!”公羊摘月态度坚决。

    叶孤云站起来,有意提高嗓门,激怒他:“难道轩辕不灭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吗?什么好朋友?别人的朋友都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肝胆相照,义薄云天,可你……”

    公羊摘月觉得很愧疚,捻须不语,他是不想再管江湖上的血雨腥风。

    可是,就算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恐怕也会来找你的麻烦。

    叶孤云继续说:“你是不是怕轩辕不灭?”

    “谁说我怕他?”

    “那你为什么不敢去白龙潭?”

    “去就去,我帮你偷宝甲。”这激将法还真有用。

    “真的?”叶孤云笑道。

    “我替别人办事都是有规矩的。”

    “你说要多少银子?我都给你。”

    “我不要你的银子,只要你身边的七星龙渊。”

    “如果我没有了宝剑,还怎么与阎魔王决战?”

    “答不答应就看你了!”

    无奈之下,叶孤云将七星龙渊递给他,咬牙说:“好,宝剑给你。”

    公羊摘月将宝剑拔出三分之一,看了看,只见寒光一闪,分外凄森,说:“好剑!”

    叶孤云叹息道:“这可是我师父无为道长送给我的,可惜呀!”

    他原本以为公羊摘月会心软,将宝剑还给自己,可是……

    七星龙渊在公羊摘月手里顶多就是一件不错的兵器,可是对叶孤云而言,宝剑是他的生命,宝剑是他的情人,宝剑是他的救星。

    也不知道它救了叶孤云多少次性命?当然也有不少人死在七星龙渊之下,所以它的戾气很重,其他人也很难驾驭。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很好驾驭七星龙渊,珍惜它,陪伴它。

    叶孤云爱剑、懂剑、惜剑!

    剑本身是没有生命的,但是,有人赋予它“生命”,它便有了生命。

    一时间让他失去七星龙渊,对他有很大的触动,就像一个男人失去了自己的爱人一般。

    素雨曼是他的情人,七星龙渊也是他的情人。

    只不过一个是美丽动人的女子,另一个是寒光冷酷的宝剑。

    这时,叶孤云开始嘱咐:“这剑不能经常放在水里,容易生锈。用完之后,要仔细擦干净。还有……”

    公羊摘月打断他:“你都把剑给我了,还管那么多干吗?”

    “我……”

    “你放心,天黑了,我就行动,现在去白龙潭,目标太明显。”

    叶孤云突然起身,说:“我在鹿柴客栈等你的好消息。”

    “你要走吗?”

    “难道你还要请我吃晚饭?”

    “可以呀!不过要你付钱。”公羊摘月说。

    此时,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踏着树叶向木屋飞来,片刻间,他就站在叶孤云的面前,只见他衣服整洁,轮廓分明,容貌英俊,眼神分外犀利,约莫二十七八岁。

    公羊摘月立马放下宝剑,欢喜地走到他们面前,笑脸相迎:“叶孤云!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徒儿逍遥月。”

    叶孤云抱拳作揖。

    逍遥月回礼,非常兴奋,见到心目中的剑神,敬佩道:“叶大侠!幸会!”

    “幸会!”

    逍遥月刚见到叶孤云,叶孤云就要走。

    相逢既是离别,不必在意!

    叶孤云挥动衣袖,像一只白鹤般飞向树林,快如流星,只觉耳边春风呼呼、落叶有声。

    少时,他“平沙落雁”般轻触地表,落地无声。

    手中无剑,感觉缺少什么,有一种孤雁出群的孤独和寂寞。

    孤独对于一个剑客来说,是有利的。孤独可以使人进入深度思考,孤独可以让人高度集中,孤独可以使人提高速度。

    大丈夫拿的起放的下,很快,他就不再去想这件事,既然已经送出的东西,就应该放下。

    不久,他回到客栈,坐等侠盗的消息……

    逍遥月平时住在城里,父母是贾商,家境良好,吃穿无忧。时常会到森林里找他的师父公羊摘月,已学得他老人家七八成盗术,还学了一些轻功和内功,在江湖上也是小有名气。

    要是提到江南逍遥府的逍遥月,大家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他英俊、潇洒、仗义!

    公羊摘月将七星龙渊送给了逍遥月,逍遥月当然是喜不自胜。

    倥偬光阴,忽忽过了几个时辰。

    夜幕早已降临,有月无星,虫鸟偶尔低鸣,春天的夜里有些寒意,但不是冬天那种刺骨的冷。公羊摘月借着月光并骑着快马向白龙潭飞驰,一往无前。

    别的小偷小盗夜里出行都是黑衣紧服,然而公羊摘月不一样,他不是小偷小盗,他是大盗,行的是大道,所以他就穿平时的衣服,也不怕别人认出他。

    一个时辰后,他来到白龙潭外围,下马拴马,步行前进,小心翼翼。

    只见白龙潭有些零零散散的灯光,忽暗忽明,犹如天上的星星。

    可他身后却是一片漆黑,就像是一位仙人用墨泼在了一张上好的宣纸上,黑暗中有些朦胧的层次感。

    西方天空有一堆重重叠叠的灰云,宛如连绵起伏的小山,一阵急,一阵缓,但愿今晚没有春雨。

    因为公羊摘月要行动,所以行动要最好的天气,才能一盗而中。

    下雨天总是拖泥带水的,不方便。

    他侧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暗暗自喜,心里明白一时半会儿不会下雨。

    于是,他绕过大门,跃上高大雄伟的房子,在屋顶飞快行走,根本看不清他是一只脚还是两只脚。忽然,公羊摘月停了下来,“倒卷珠帘势”挂在屋檐上,两只眼睛像猫头鹰一样犀利,扫视周遭的情况。不好,一个女子端着一盆洗脚水出来。她抬头一看,发现……

    公羊摘月立马落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住她的檀中穴,迅速拖着她走进屋内,放在地上,快速关门。屋内一盏孤灯,飘忽不定,只见她容貌俊美,皮肤如雪,胸脯充满了丰韵,特别是她的双手,修长、纤细、光滑、柔软、细腻、洁白,甚至比其他一两处还要有吸引力,还要有魅力。但是,公羊摘月没有心思去欣赏她纤美的嫩手,毕竟他是一个老人,没有那情趣。

    没想到连这么一个婢女都如此多娇,可想而知,轩辕不灭身边的美女……

    阎魔王还真会享受,还真懂得生活。

    公羊摘月突然吹灭了孤灯,风一般离开了偏房。

    黑暗的屋子里只剩下她轻微、柔软的呼吸声,带着一股清香。

    之后,他寻遍了所有的地方,发现地下室有一间藏剑室。可是门口有四个大汉守着,凶神恶煞的样子,显然武功不弱。而且也只有一个窗户,窗户用大拇指一样大小的铁条封着,铁条之间的距离也只不过有一个拳头那么大。别说是公羊摘月进去,就是一个小孩也很难穿过去。

    既然他答应了叶孤云,就必须要盗到金丝宝甲。否则不仅对不起自己的招牌,而且也对不起叶孤云的信任。

    可是,他应该怎么才能进去呢?又怎么出来呢?

    天下公认的“侠盗”,“神偷”,只要公羊摘月一出手,就没有盗不到的东西。

    一盏茶的功夫,他就拿着金丝宝甲离开了白龙潭。

    快马加鞭赶到鹿柴客栈,将宝甲交给叶孤云,替人办事,诚信至上!

    叶孤云连夜将金丝宝甲送到“西溪十八坞”总瓢把子公孙晓的手里,公孙晓见到叶孤云已是十分惊喜,没想到还给他带来了更大的惊喜。两人短暂寒暄后,公孙晓亲自护送宝甲到赵王府,这次他派了五百多名好汉护送金丝宝甲,万无一失。赵王见到宝甲,非常高兴,大赏公孙晓。赵王将金丝宝甲藏在赵王府的地下三层,而且只有一条路可进可出,没有任何窗户,派有重兵把守,就是轩辕不灭武功再高,也休想从赵王府拿走宝甲。

    公孙晓回到“西溪十八坞”,祭奠先父,终不负所托!

    叶孤云回到鹿柴客栈……

    事后,逍遥月问起公羊摘月,说:“师父!那晚,您是怎么进去盗宝甲的?”

    “缩骨功!”他淡淡地说了三个字。

    平生绝学都用上了,那窗户还能拦得住“神偷”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