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你有没有仇人
从冀州往北走到燕山营所在,按照正常来说,至少要走半个月才行。
然而上一次燕山营南下的时候,用实际行动证明人的潜力确实可以再逼出来一些。
李叱他们也很急,因为他们出城的时候没有带马,余九龄在城门口买兵器的时候也问马来着,结果那团率觉得他疯了。
连豫州军士兵现在都碰不到马,所有战马都被潘诺下令收缴集中起来吗。
如果李叱他们真的骑了马的话,那些士兵可能就敢直接朝着他们放箭。
现在李叱他们的当务之急就是去找坐骑,不管是马还是驴,只要能用的就行。
然而实际上,冀州接连大战,从冀州往北,除了比较大的城池之外,哪里还能看到人烟。
就算是有,也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穷苦百姓,反正怎么都是死,不如回到村子里等死。
顺着官道一路向北,李叱他们看到的一切都和这个季节如此的相配。
初冬萧条,世道也萧条。
余九龄一边走一边后悔,他想着若是把神雕骑出来就好了,战马那东西必定被查,猪不一样啊。
禁制骑猪绝对没有被列入法律之中。
他说了之后,叶先生想了想,觉得如果真把神雕骑出来的话,对于那些豫州军士兵来说就是搞慰问,一头神雕,一营吃饱。
叶先生道:“你能舍得神雕被那些人吃了?”
余九龄立刻说道:“那不能,就算吃也不能便宜了那群王八蛋,我想吃都想了那么久了......”
听到这句话,李叱的眼睛微微一眯。
余九龄隐约的感觉到有一股寒气,于是连忙说道:“我和雕哥那是什么感情,雕哥就是我的至交好友生死兄弟......”
张玉须很认真的对彭十七说道:“看到了吗,你就是这样的人。”
彭十七都惊了,坚决不承认:“不可能,我就算再丑再不要脸,也不可能是这样的。”
余九龄叹道:“你们俩从这一刻开始有仇家了。”
彭十七对张玉须说道:“你看,我就说我不能是这种人,我仇家是这种人,我是这种人的对立面,所以我是好人。”
张玉须点了点头:“也不是没道理。”
余九龄道:“好歹我也是咱们永宁通远车马行的元老,你们作为新人,能不能有一点对我的尊敬。”
张玉须道:“可能......我们尊敬的是车马行的传统。”
余九龄道:“屁,车马行从建起来到现在也就两年不足,有什么传统。”
彭十七小心翼翼的说道:“就是.....怼余九龄。”
余九龄:“......”
叶先生赞赏的说道:“年纪轻轻就知道尊重传统的人,再坏又能坏到哪儿去呢。”
余九龄:“......”
他们走了大概半天多的时间到了大方镇,在围攻冀州的战争开始之前,大方镇的人早就已经跑光了。
这个镇子里的百姓没有谁敢留下来等死,此地距离冀州城才几十里,战火波及,便是生死。
进了镇子之后,余九龄他们在沿街的店铺里找了一圈,马之类的东西是别想找到,不过被遗弃下来的东西倒是有能用的。
李叱他们寻了木炭,用店铺里的锅灶还能把干粮热一热再吃。
“当家的。”
彭十七从外边跑进来,语气有些急的说道:“我在对面铺子后院里发现了有人住过的痕迹,而且应该刚走。”
李叱一开始并没有在意,大方镇中有人冒险留下来,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毕竟每个人的想法都
不一样。
他跟着彭十七跑到对面的铺子里,铺子里的大部分桌椅上都落满了灰尘,唯独一张桌子和柜台上干干净净。
“有人在这住过一段日子。”
余九龄道:“应该是睡在柜台上。”
他指了指屋子里那杂乱的脚印:“还是个女人,脚不大,而且很懒,就睡觉的地方擦过,别的地方都没动。”
李叱仔细看过之后说道:“可是说很懒,也可以说是一个目标很清楚的女人,不做没有用的事,不愿意浪费时间体力。”
余九龄道:“你一直都这么替女人说话的吗?”
李叱:“......”
他们又到了后院,后院有马蹄痕迹,判断是两匹马,还有一些散落的野草。
“一个女人,两匹马,在这住过至少十几天甚至更久。”
李叱根据灰尘的厚度,脚印的数量,还有马蹄的深浅做出判断。
余九龄蹲在地上看了看马粪,然后也做出判断:“这是新的呢,虽然不热乎了,不过看着像是一早的,也可能是昨天的。”
彭十七道:“我对当家的判断出来的东西已经很佩服,九姐你这判断让我更加的敬佩。”
叶先生在旁边不紧不慢的说道:“他擅长这个,闻屎辨人。”
余九龄:“叶先生,你好歹也是德高望重......”
叶先生举头望苍穹。
“人应该是今早走的。”
李叱道:“这里之前应该藏了粮食被她找到,所以就暂居此处,一个女人有两匹马,又无处可去,在这藏身十几日......”
李叱一时之间也有些想不明白,只能猜着大概是一个江湖女子,独身闯荡,在这避战乱。
反正再想也想不出个什么,又和他们没有多大关系,所以众人也就不再继续探查。
休息片刻后随即再次启程,光靠双脚走路,到下一个有可能买到坐骑的地方还要走一天半,他们当然不愿耽搁。
大方镇再往北走是皋县,是个小县,几次被叛军土匪冲击过之后,连城门都没有了。
城中也早已没有衙门,还留在这的百姓们也没什么可怕的了,他们穷的抢无可抢,除非是要他们的命。
城头破败,城门不知去向,城中杂草丛生也无人清理,到处都是残缺不全的房子。
公叔滢滢骑着马进城,她看了看两侧,衣衫褴褛的人看到她就躲,下意识的藏起来。
有年迈的人坐在墙角下贪婪的晒着太阳,这也许是世上他们唯一还能贪的东西,为了贪这些阳光,他们连躲藏都不愿。
老人们木然的看着他,孩子们好奇的看着他,大人们恐惧的看着她。
“哪里能吃饭?”
公叔滢滢问。
没有人回答她。
当人们看到她孤身一人后,有些男人开始往前凑,这满是灰色土色的地方,只有公叔滢滢是鲜艳的,所以夺目。
公叔滢滢看到那些脏兮兮臭烘烘的男人往她这边凑之后,微微皱眉,取下来连弩指向那些人,那些人立刻就停下来。
他们不是害怕一个女人,他们是害怕那把连弩。
连弩不是寻常人有的东西,招惹一个有连弩的人,就可能招惹来一支军队,这已经是在乱世求生的人一种本能反应。
“给我找一些能吃的东西来。”
公叔滢滢用连弩指着其中一个人吩咐一声,可是那人只是一步一步后退,没有回应她。
于是公叔滢滢觉得自己应该破例,以前她只收钱杀人,不给钱她才不会动手。
她连弩点了一下
,那个男人咽喉中箭,喷着血倒下去。
于是这城中的颜色中,便不只是公叔滢滢一人鲜艳。
“找些吃的来。”
公叔滢滢又说了一遍。
人群开始往四周溃逃,连之前让人觉得已经看淡生死,只是想贪图一些阳光的老人,都已经挣扎起身,拄着木棍跑了。
公叔滢滢自嘲的笑了笑,可是这场面并不可笑。
她看到有一条骨瘦如柴的狗在墙角那看着她,夹着尾巴,连叫都不敢叫。
于是她一箭射死了那只老狗,她决定一会儿就把这条狗烤了吃,虽然看起来很恶心。
她突然间有些好奇,这些人已经贫苦饥饿到了这样的地步,为什么不吃了这条狗?
正想着,一个大概十五岁的脏到看不出肤色的半大小伙子啊啊的叫着跑来,一口气跑到老狗旁边,蹲在那,摸了一手的血。
于是他就疯了,抓起来一块转头朝着公叔滢滢冲过来。
不是没有人要吃他的狗,谁想吃,他就跟谁拼命,打死了两个人之后,就在没人敢吃他的狗。
噗!
一支弩箭从那半大小伙子后边飞过来,一箭洞穿了他的脖子,那嘶吼着的少年扑倒在地,血在他身下缓缓的流了出来。
他,变成了这灰褐色城里又一抹鲜艳。
在公叔滢滢的对面,有一队骑兵缓缓而来,他们也是灰褐色的,风尘仆仆。
每个人的衣服上尘土厚到已经看不出衣服本来的颜色,他们用同样灰褐色的围巾蒙着脸,似乎这样就能隔绝尘土。
这支队伍人数不少,默默催马向前的时候只有马蹄声,但是却显得杀气那么重。
这些人身上的衣服不像是中原人,他们包裹着头发的方式,一看就是从塞北来的。
队伍在距离公叔滢滢大概七八丈外停下来,有人把弓拉开,瞄准了公叔滢滢。
“你把马留下,兵器留下,水和食物留下。”
为首的一个人朝着公叔滢滢喊道:“最好把你的衣服也留下,人可以走。”
公叔滢滢笑了起来,在这样的灰蒙蒙的颜色中,她笑起来的样子,确实显得更加好看了些。
“你也是个女人。”
公叔滢滢朝着对她说话的女人说道:“所以你应该知道,这样的世道下,一个女人可以独行,一般不要去招惹,招惹了会有麻烦。”
对面的女人把围巾拉下来,她好奇的打量着公叔滢滢,片刻后问道:“那你为什么活着?”
不等公叔滢滢回答,那女人又问了一句:“为钱?”
公叔滢滢点头:“可以。”
于是对面的女人从战马一侧摘下来个袋子,晃了晃,满满的,里边都是银子的声音。
她说:“我给你银子,你帮我杀人。”
公叔滢滢看了看那支队伍,至少有几百人,所以她有些好奇的问道:“你好像不缺人。”
那女人回答:“我不嫌人多,尤其是当我迫切想杀人的时候。”
公叔滢滢笑起来,有些讥讽。
她说:“应该是你有多少人,都没有把握杀了你要杀的人才对吧。”
她抬起手随意点了一下,连弩打中了十几丈外一个早就已经残缺不全的灯笼,打中的是灯笼绳,那破灯笼随即掉下来,噗啦一声落地,更破了。
她对那女人说道:“你那点银子,买不到我。”
对面的女人沉默片刻后说道:“你有想杀的人吗?你帮了我,我可以再去帮你。”
于是公叔滢滢笑起来。
她有想杀的人。
然而上一次燕山营南下的时候,用实际行动证明人的潜力确实可以再逼出来一些。
李叱他们也很急,因为他们出城的时候没有带马,余九龄在城门口买兵器的时候也问马来着,结果那团率觉得他疯了。
连豫州军士兵现在都碰不到马,所有战马都被潘诺下令收缴集中起来吗。
如果李叱他们真的骑了马的话,那些士兵可能就敢直接朝着他们放箭。
现在李叱他们的当务之急就是去找坐骑,不管是马还是驴,只要能用的就行。
然而实际上,冀州接连大战,从冀州往北,除了比较大的城池之外,哪里还能看到人烟。
就算是有,也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穷苦百姓,反正怎么都是死,不如回到村子里等死。
顺着官道一路向北,李叱他们看到的一切都和这个季节如此的相配。
初冬萧条,世道也萧条。
余九龄一边走一边后悔,他想着若是把神雕骑出来就好了,战马那东西必定被查,猪不一样啊。
禁制骑猪绝对没有被列入法律之中。
他说了之后,叶先生想了想,觉得如果真把神雕骑出来的话,对于那些豫州军士兵来说就是搞慰问,一头神雕,一营吃饱。
叶先生道:“你能舍得神雕被那些人吃了?”
余九龄立刻说道:“那不能,就算吃也不能便宜了那群王八蛋,我想吃都想了那么久了......”
听到这句话,李叱的眼睛微微一眯。
余九龄隐约的感觉到有一股寒气,于是连忙说道:“我和雕哥那是什么感情,雕哥就是我的至交好友生死兄弟......”
张玉须很认真的对彭十七说道:“看到了吗,你就是这样的人。”
彭十七都惊了,坚决不承认:“不可能,我就算再丑再不要脸,也不可能是这样的。”
余九龄叹道:“你们俩从这一刻开始有仇家了。”
彭十七对张玉须说道:“你看,我就说我不能是这种人,我仇家是这种人,我是这种人的对立面,所以我是好人。”
张玉须点了点头:“也不是没道理。”
余九龄道:“好歹我也是咱们永宁通远车马行的元老,你们作为新人,能不能有一点对我的尊敬。”
张玉须道:“可能......我们尊敬的是车马行的传统。”
余九龄道:“屁,车马行从建起来到现在也就两年不足,有什么传统。”
彭十七小心翼翼的说道:“就是.....怼余九龄。”
余九龄:“......”
叶先生赞赏的说道:“年纪轻轻就知道尊重传统的人,再坏又能坏到哪儿去呢。”
余九龄:“......”
他们走了大概半天多的时间到了大方镇,在围攻冀州的战争开始之前,大方镇的人早就已经跑光了。
这个镇子里的百姓没有谁敢留下来等死,此地距离冀州城才几十里,战火波及,便是生死。
进了镇子之后,余九龄他们在沿街的店铺里找了一圈,马之类的东西是别想找到,不过被遗弃下来的东西倒是有能用的。
李叱他们寻了木炭,用店铺里的锅灶还能把干粮热一热再吃。
“当家的。”
彭十七从外边跑进来,语气有些急的说道:“我在对面铺子后院里发现了有人住过的痕迹,而且应该刚走。”
李叱一开始并没有在意,大方镇中有人冒险留下来,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毕竟每个人的想法都
不一样。
他跟着彭十七跑到对面的铺子里,铺子里的大部分桌椅上都落满了灰尘,唯独一张桌子和柜台上干干净净。
“有人在这住过一段日子。”
余九龄道:“应该是睡在柜台上。”
他指了指屋子里那杂乱的脚印:“还是个女人,脚不大,而且很懒,就睡觉的地方擦过,别的地方都没动。”
李叱仔细看过之后说道:“可是说很懒,也可以说是一个目标很清楚的女人,不做没有用的事,不愿意浪费时间体力。”
余九龄道:“你一直都这么替女人说话的吗?”
李叱:“......”
他们又到了后院,后院有马蹄痕迹,判断是两匹马,还有一些散落的野草。
“一个女人,两匹马,在这住过至少十几天甚至更久。”
李叱根据灰尘的厚度,脚印的数量,还有马蹄的深浅做出判断。
余九龄蹲在地上看了看马粪,然后也做出判断:“这是新的呢,虽然不热乎了,不过看着像是一早的,也可能是昨天的。”
彭十七道:“我对当家的判断出来的东西已经很佩服,九姐你这判断让我更加的敬佩。”
叶先生在旁边不紧不慢的说道:“他擅长这个,闻屎辨人。”
余九龄:“叶先生,你好歹也是德高望重......”
叶先生举头望苍穹。
“人应该是今早走的。”
李叱道:“这里之前应该藏了粮食被她找到,所以就暂居此处,一个女人有两匹马,又无处可去,在这藏身十几日......”
李叱一时之间也有些想不明白,只能猜着大概是一个江湖女子,独身闯荡,在这避战乱。
反正再想也想不出个什么,又和他们没有多大关系,所以众人也就不再继续探查。
休息片刻后随即再次启程,光靠双脚走路,到下一个有可能买到坐骑的地方还要走一天半,他们当然不愿耽搁。
大方镇再往北走是皋县,是个小县,几次被叛军土匪冲击过之后,连城门都没有了。
城中也早已没有衙门,还留在这的百姓们也没什么可怕的了,他们穷的抢无可抢,除非是要他们的命。
城头破败,城门不知去向,城中杂草丛生也无人清理,到处都是残缺不全的房子。
公叔滢滢骑着马进城,她看了看两侧,衣衫褴褛的人看到她就躲,下意识的藏起来。
有年迈的人坐在墙角下贪婪的晒着太阳,这也许是世上他们唯一还能贪的东西,为了贪这些阳光,他们连躲藏都不愿。
老人们木然的看着他,孩子们好奇的看着他,大人们恐惧的看着她。
“哪里能吃饭?”
公叔滢滢问。
没有人回答她。
当人们看到她孤身一人后,有些男人开始往前凑,这满是灰色土色的地方,只有公叔滢滢是鲜艳的,所以夺目。
公叔滢滢看到那些脏兮兮臭烘烘的男人往她这边凑之后,微微皱眉,取下来连弩指向那些人,那些人立刻就停下来。
他们不是害怕一个女人,他们是害怕那把连弩。
连弩不是寻常人有的东西,招惹一个有连弩的人,就可能招惹来一支军队,这已经是在乱世求生的人一种本能反应。
“给我找一些能吃的东西来。”
公叔滢滢用连弩指着其中一个人吩咐一声,可是那人只是一步一步后退,没有回应她。
于是公叔滢滢觉得自己应该破例,以前她只收钱杀人,不给钱她才不会动手。
她连弩点了一下
,那个男人咽喉中箭,喷着血倒下去。
于是这城中的颜色中,便不只是公叔滢滢一人鲜艳。
“找些吃的来。”
公叔滢滢又说了一遍。
人群开始往四周溃逃,连之前让人觉得已经看淡生死,只是想贪图一些阳光的老人,都已经挣扎起身,拄着木棍跑了。
公叔滢滢自嘲的笑了笑,可是这场面并不可笑。
她看到有一条骨瘦如柴的狗在墙角那看着她,夹着尾巴,连叫都不敢叫。
于是她一箭射死了那只老狗,她决定一会儿就把这条狗烤了吃,虽然看起来很恶心。
她突然间有些好奇,这些人已经贫苦饥饿到了这样的地步,为什么不吃了这条狗?
正想着,一个大概十五岁的脏到看不出肤色的半大小伙子啊啊的叫着跑来,一口气跑到老狗旁边,蹲在那,摸了一手的血。
于是他就疯了,抓起来一块转头朝着公叔滢滢冲过来。
不是没有人要吃他的狗,谁想吃,他就跟谁拼命,打死了两个人之后,就在没人敢吃他的狗。
噗!
一支弩箭从那半大小伙子后边飞过来,一箭洞穿了他的脖子,那嘶吼着的少年扑倒在地,血在他身下缓缓的流了出来。
他,变成了这灰褐色城里又一抹鲜艳。
在公叔滢滢的对面,有一队骑兵缓缓而来,他们也是灰褐色的,风尘仆仆。
每个人的衣服上尘土厚到已经看不出衣服本来的颜色,他们用同样灰褐色的围巾蒙着脸,似乎这样就能隔绝尘土。
这支队伍人数不少,默默催马向前的时候只有马蹄声,但是却显得杀气那么重。
这些人身上的衣服不像是中原人,他们包裹着头发的方式,一看就是从塞北来的。
队伍在距离公叔滢滢大概七八丈外停下来,有人把弓拉开,瞄准了公叔滢滢。
“你把马留下,兵器留下,水和食物留下。”
为首的一个人朝着公叔滢滢喊道:“最好把你的衣服也留下,人可以走。”
公叔滢滢笑了起来,在这样的灰蒙蒙的颜色中,她笑起来的样子,确实显得更加好看了些。
“你也是个女人。”
公叔滢滢朝着对她说话的女人说道:“所以你应该知道,这样的世道下,一个女人可以独行,一般不要去招惹,招惹了会有麻烦。”
对面的女人把围巾拉下来,她好奇的打量着公叔滢滢,片刻后问道:“那你为什么活着?”
不等公叔滢滢回答,那女人又问了一句:“为钱?”
公叔滢滢点头:“可以。”
于是对面的女人从战马一侧摘下来个袋子,晃了晃,满满的,里边都是银子的声音。
她说:“我给你银子,你帮我杀人。”
公叔滢滢看了看那支队伍,至少有几百人,所以她有些好奇的问道:“你好像不缺人。”
那女人回答:“我不嫌人多,尤其是当我迫切想杀人的时候。”
公叔滢滢笑起来,有些讥讽。
她说:“应该是你有多少人,都没有把握杀了你要杀的人才对吧。”
她抬起手随意点了一下,连弩打中了十几丈外一个早就已经残缺不全的灯笼,打中的是灯笼绳,那破灯笼随即掉下来,噗啦一声落地,更破了。
她对那女人说道:“你那点银子,买不到我。”
对面的女人沉默片刻后说道:“你有想杀的人吗?你帮了我,我可以再去帮你。”
于是公叔滢滢笑起来。
她有想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