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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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烧103度

去年年底,一种比s.h.e都流行的感冒病毒席卷了中国北方地区,因为那段时间我正在没日没夜的工作,加上没怎么预防,也被“流行”了一把。那段时间感冒的人极多,见面无不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仿佛多年没见一样,还透着相思无用抱头痛哭的意思。

感冒最常见的就是发烧。通常来说,体温超过37度多就得吃药,如果再往上走,一直到41度,估计就得上医院打点滴了——标题是美国某自白派的女诗人曾经留下的一首诗的名字:《高烧103度》。我不懂诗,所以不能对它所蕴涵的东西妄加评判,只能肯定这个温度要是真的成立,估计这个患者就离外星球不远了:这种体温,一定不是咱们地球上的。

不过后来得知,有些地球人的体温也可以达到这个高度:他们大多都是新新人类,大多有不错的收入,对自己的信仰有着偏执狂般的坚决,他们所喜欢的东西非音乐即时尚,要么就是红得发烫的明星——人们给他们起了一个名字,叫“发烧友”。

我最早听说“发烧友”这个词语,是在一家香港杂志上,该杂志的王牌栏目是一个称作“发烧友”的版块,每期都会上大量让发烧者们“感冒”的稿件,总之不管是怀旧还是时尚,都有发烧的味道,拿在手里都觉得有些烫手。

据我分析,烫手的感觉是因为上面登载了发烫的东西,不管是山芋还是别的什么,总是会让温度直线上升,像屁股着了火的猴子一样往上蹿,至于是否能蹿到103的高度,反正也差不多了。

为这个温度提供柴禾的,无疑就是发烧友了。当然,真正的发烧友还是值得我们替他们再火上浇油一把的,但那些仅仅把“发烧”当作时尚的“发烧友”们,那些不是为音乐而烧而是为了音响而烧的“发烧友”们,就实在不值一提了:伊沙曾说:尔等非“友”。

应该说明的是,只要是高烧,就得想办法降下来,否则脑子就烧坏了,到时候别说音乐,估计连音响都不认识了;反过来说,一辈子不发一次烧也不见得就是好事,就像很早以前,在我们还是小孩子时,因出麻疹而引发的“高烧”,那时候如果一个孩子迟迟不出麻疹,反而会惹得家长着急。所以,该“烧”还得“烧”。我的意思是,该烧就烧吧,哪怕真的到了103度,只要你的生命中可以承受之重。

对于这些发烧友的日常体温,我只是有些渴,只是想说:不管是华氏还是摄氏,如果这对于你们来说是正常的标准的话,那么就请为我在额头上烧壶开水吧,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