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也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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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无选择权的巴菲特(2)

一些评论家呼吁完全禁止股票期权,但包括巴菲特在内的另外一些人则坚持强制性将股票期权列为费用才是防止选择权滥用的适当解决之道。

大部分公司都没有在收益表中将他们股票期权的隐含成本列为费用,这是因为他们不是必须这么做。

追溯到1994年,当美国国会讨论这一问题时,最终决定让公司拥有自己的选择权。

企业既可以选择在收益表中将员工股票期权列为费用,也可以简单地将股票期权的预期价值放在财务报表的脚注里。

因为股票期权费用化会减少盈余,那我们就不难理解那些首席执行官以及首席财务官们会做何种选择了。

为了弄清这一错综复杂的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股票期权到底是什么。

其实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已。

具体讲,它是给予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可以在期权交易所参与交易,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对其任意买卖。

但员工股票期权不可以参与交易,它们被授予特定个人并且所有权不具有可转移性,而且它们的有效期限也要比交易所买卖的期权长很多,一般会长达10年之久也不过期。

每个人都知道股票期权在发放的时候是有价值的,但是当决定它的具体价值时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

这是因为,没有人知道公司的股价是否会上涨或者上涨多少,而且就算可以克服这种估价障碍,何时将期权费用化也会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