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麦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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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6月21号,上官瑞芳疯了。十年之后的1991年6月21号,我父亲死了。而且事情发生得都是那么意外,让人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我宁愿把一切看成时间上的巧合,而正是这种我们无法勘破的巧合,永远使我心生惶恐。当2001年的新年钟声被敲响的时候,我的心就无端地被提了起来。今年,我对与之相关的年份都有高度的**和超凡的记忆。比如:一百年前,也就是1901年,也是一个极其动乱的年份。义和团闹得很凶也很复杂;签订辛丑条约;清政府下诏改科举,废八股,考中国政治事论;武科也废了,建立武备学堂,操习新式枪炮,令当时的天下文武学子大吃一惊而无所适从;西太后跑掉了又起驾回京;正与俄国人谈判的李鸿章突然去世,不该死去的人死了。这一年国际上也不太平,有相当重要的人物死亡,一是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去世了。这个了不起的女人统治了英国半个多世纪,创建了一个辉煌的“日不落”大英帝国。二是美国,这年死了两个总统。一个是第二十三任总统哈里森,一个是第二十四任以及二十五任总统麦金莱,后者很不幸,是遇刺身亡。在纽约的一个博览会上,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用手枪击中了他。他在世上留下的最后一句话让人疑念重重,想入非非,他说:“上帝,我离你越来越近了。”真的有上帝吗?不管是否真有上帝,他信仰,他便去得很安详。

对于年份的迷信,可能也就是我这样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女人的糊涂信仰,以便依靠什么来寄托自己的哀思、怨尤以及内疚悔恨之类的杂乱思绪。一百年前的美国,死亡两个总统却并没有妨碍它立刻获得新的总统,而且是朝气蓬勃的年仅四十二岁的哈佛大学研究生罗斯福。所以这一年,无论美国总统的死亡率高达多少,美国还是丝毫不受影响地出现了钢铁巨头,这就是拥有十亿美元的摩根钢铁公司。这一年的英国,似乎也没有因为维多利亚女王的驾崩而出现衰弱迹象,英国皇家海军力量空前强大,与德国海军开始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海军军备竞赛。这两个国家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积累了战争风云。战争可不一定完全是坏事。从更长远的空间来看,战争是最快的文化交流方式,并且优胜劣汰,最有效地为增长过快的人类自然减员,还是文学名著的摇篮——如果没有大悲大痛,哪里有那么复杂动人的小说?而欧洲,比如法国,在任何年份都醉心于艺术,也就是百年之前,年轻的毕加索在巴黎一家著名的画廊首次展出了他的作品。他对于蒙特玛塔街头贫困小市民生活的迷恋和表现,赢得了艺术界的青睐,使他成为了一代天才的画家。说实在的,我觉得上帝有一点偏袒美国和欧洲,而我们,似乎命中注定只能被迷信一再地损害。

假如我更早地醒悟到这一点,我一定会竭力支持我父亲去美国的,过去一百年的历史至少证明,它无疑是一个更有福气的国家。1990年,联合国有一个小麦科研项目,需要父亲去美国工作一年半。如果他去了的话,将会在1992年上半年回国。因此至少我敢说,我父亲肯定就不会在1991年的初夏,为了购买便宜的盗版书,在路灯坏掉的马路上,死于小偷什么都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那时候,在我们家庭里,我母亲的意见分量很重。我母亲认为,美国毕竟是资本主义国家,腐朽和黑暗的东西很多,如果一去那么长时间,在学院众多要求入党的教职员工当中,父亲入党的希望就很微弱了,说不定在将来的政治运动中,他在美国的经历还会变成说不清的历史问题。像这种一害自己、二害子女、三还得夫妻分居一年半的事情,何苦呢?哪里没有土地,哪里的土地不生长小麦?父亲转而征求我的意见:“你说呢?你都三十岁了,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想法。你们年轻人怎么看待这些问题?”

使我悔恨终身的正是我自己的表现。父亲的人生处在了一个关键的时刻,他在委婉地寻求我的支持。我咬住嘴唇,半天没有吭声,其实有很多想法涌进了我的脑子,只是一时间我不知道把它们如何说出来。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五年的婚姻生活,于世杰已经使我不习惯正常表达自己的意见。母亲是快嘴,她说:“这么大的事情,要她说什么?她长再大,在父母家里,也是孩子!她吃过几斤盐,走过几座桥,中国复杂的人事关系和政治形势,她能够闹懂和把握?”

接着,母亲支开了我,让我洗碗去了。我洗碗的背影,烙满了父亲失望的目光。我一向畏惧我的母亲。我母亲中年发胖的身体里面有一种强悍的、一定要支配别人的气势。她一说话,两个鼻孔就有力地开张,好像是三个嘴巴在说话。我一直觉得她更像是于世杰的母亲,因为他们的性格更相像。再说了,我身上穿的这件全毛花呢西装,是母亲压在箱子底下的最昂贵的陪嫁,珍藏了三十一年,每天夏天,她都要把它拿出来晒太阳,晒过之后,等它凉透,再放上防虫的樟脑球,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收入箱子最底层。即便她每年只为这块心爱的全毛花呢花费了二十四个小时,三十一年来,她的青春与精力,也有七百四十四个小时付与了这块呢料。最后,这块昂贵的呢料却没有穿在她自己身上,她把它穿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就冲这一点,我也不忍违逆母亲的意思。

父亲发生了意外几个月之后,只要谈起来,我还会哭得昏天黑地。母亲都认为我过分了,她很纳闷,问我:“你怎么哪?就是因为你小时候,他经常带你到麦地里玩耍?”我点头,又忍不住要哭。母亲凡事都要找寻原因,只有原因与结果的分量等同,她认为才合情合理,否则,她会嗤之以鼻。哪个小孩子不被父亲带着玩耍呢?仅仅因为我小的时候,经常在父亲的麦地里去玩耍,三十岁上,父亲去世了几个月,还哭得一脸鼻涕一脸泪,母亲就有一点瞧不起我了。她说:“人总得是有一点精神的。亲人去了,我们哀悼他。可是,活着的人要好好活下去才是!”

母亲不知道,在我这里,原因是没有大小之分的;在别人眼里的许多小原因,在我这里非常重大;别人的许多重大原因,在我这里,则常常轻于鸿毛。母亲还不知道,我父亲把这一趟去美国的公差,看的是多么重大,重大得相当于他事业上的一次嫁接和杂交。父亲是一个善于忍让善于克己的人,他从来不提出自己的个人要求。只有在获得亲人大力支持的时候,你才会看见他踌躇满志的向往。嫁接和杂交,是一种革命,住往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个认识,是我在父亲的麦地里收获的。父亲守护着他的麦地,一再地警告嬉闹着的我,我的弟弟,还有我的同学上官瑞芳。他把我们当做大人,郑重其事地说:“请你们切记不要糟蹋我的麦地。它们不是一般的麦子。它们是杂交品种。为什么要杂交?因为近亲繁殖容易退化,杂交可以优化小麦的品质,新的品种会更加强健,产量更高,适应性更强。从而,对人类的贡献就更大。懂吗?”

如果我三十岁那年,真的懂了父亲的话,我就应该说:“你去美国吧!家里有我照顾,即便将来受到政治牵连,我也不怕。我们相信你,爸爸!”我没有这么说,我洗碗去了,我把沉默而含糊的背影给了爸爸。从某种角度来说,父亲的意外死亡,我是有一定责任的。可是这种话我无法说出来,说出来谁都会觉得荒唐,母亲也一定不高兴,所以,我只有哭。

我父亲戴眼镜,却也戴大斗笠,穿中山装,却又挽裤腿打赤脚,活像个伪装的农民伯伯。他黢黑的皮肤,巩膜浑浊,对待小孩和小动物特别和善和宽容,做事情认真,耐心得出奇。无论是短暂的寒假,还是漫长的暑假,我和弟弟,还有上官瑞芳,都在父亲的小麦试验田旁边度过,经历着小麦的播种,出苗,上肥,锄草和收获。父亲戴着他上过桐油的大斗笠,手持放大镜,酷似在麦地里寻宝。附近农村的妇女在远处踩水车,田野的风把她们水车的咿呀声一阵阵地传过来,她们寻常的说话声默默消失在田野里,而尖锐的笑声和突兀的骂声,深深刻在我们的记忆之中。打湖草的农民,赤身**,晒得像泥鳅,从他们自己农田的田埂上走过,瞥见了我和上官瑞芳,就赶紧背过身子,用双手捂住裆部,阳光在他们的肩头和屁股蛋上闪闪发光。我们三个孩子故意放声大笑。弟弟总是喜欢咏唱他酷爱的歌谣:“报告班长,屁股发痒;请假三天,越挠越痒。”

父亲严肃地批评我们说:“不要嘲笑贫下中农!”

父亲麦地的周围,环绕着茂盛的狗尾巴草。我们把狗尾巴草做成环状的圈套,将两个圈套套在一起,两个人同时用力一扯,谁的狗尾巴草断了,谁就输了。输家就得答应赢家的三个条件。最初一段时间,我和上官瑞芳总是输给弟弟。输得我们气急败坏。我们以为是女孩子的力气比男孩子的小。父亲发现了问题所在,他对我和上官瑞芳面授机宜:关键在于挑选什么样的草。

我怎么能够忘记那些满天晚霞的明丽黄昏呢?在田头,父亲带领我们仔细地辨别与认识着狗尾巴草。从此,我们骄傲地知道了,我们这一带,大多是早熟禾科看麦娘属与狗尾巴草属,而父亲麦地的四周,是父亲特意栽种的大看麦娘品种,是从欧洲过来的,它们与本地的小看麦娘杂交之后,产生了植株适中的最强壮的杂交看麦娘,这便是弟弟精心挑选的看麦娘,所以它总是能够获胜。只有普通老百姓才通称这些植物为狗尾巴草。其实环绕在父亲麦地四周的所谓狗尾巴草,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看麦娘。看麦娘所有的草穗子都回护着麦地,无论日出日落。

“看麦娘”一下子就打动了我和上官瑞芳的心。我们不约而同地在一篇作文当中写到了它,不过令人失望的是,我们的作文并没有引起老师的特别注意。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含混地说狗尾巴草什么的,而我们,只说“看麦娘”。我和上官瑞芳特别喜欢看麦娘,我们两个小情调十足的女孩子,在父亲麦地的看麦娘草丛里,搔首弄姿地拍了许多照片,还常常在午后时分,在农学院那寂寞枯燥的打麦场上,用粉笔写满大大小小的“看麦娘”三个字。我们端详着这三个字,舌头上会无端地涌出甜甜的滋味。我们不知道“alopecurus”一词怎么就能够翻译成为“看麦娘”的。这种文字的奇迹,启发和滋生了我们对于汉字的热爱,还使我们的语文成绩节节升高,还使作为女性的我们,从此开始觉悟女性的优美气质。这是一生一世的塑造与缠绕,是一生一世的暗示与默化。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心的深处,怎么能够用日常的语言来表达?以便获得他人的体会和理解呢?尤其是我的母亲和丈夫,他们自认为已经太了解我了。

于世杰曾经陪我去父亲的麦地里散步,当我满含泪水,试图告诉他这些貌似相同植物的细微差别和不同名字的时候,于世杰频频地看手表,然后失去耐心地插话道:“还不就是狗尾巴草吗?”

弟弟自从进入青春期,就对植物失去了兴趣,后来他从事金融专业,个人爱好是炒股。

只有上官瑞芳,一直与我呆在一个共同的角落里。在枫园精神病院的二十年来,上官瑞芳单单只坐一张湖边的靠背木椅,那木椅的油漆脱落了许多次,腿也腐朽了,其舒适程度,远远比不上亲水平台的沙滩靠椅,可是,上官瑞芳永远只选择这张靠背木椅,风雨无阻,因为那木椅的四条腿周围,生着一丛丛茂密的看麦娘。上官瑞芳因为脑子坏了,便彻底单纯了,她可以公然而固执地喜欢看麦娘。

我不想对任何人解释一些无法解释的原因。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我不上班了。我要开始休假。我要用我休假的时间,去北京寻找容容。容容是上官瑞芳的女儿,也是我的女儿。什么“亲生女儿”和“养女”呢?那指的是法律定义,在我这里完全是无稽之谈。当我预感不好的时候,我一定要遵循自己的感觉去做。我不能一再地失去亲人。更不能一再地让自己陷落在无穷的内疚与忏悔之中。我想,我自己是否休假,是我自己的事情,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也无须对他人解释我内心那复杂难言的种种原因吧?

于世杰把头伸到阳台上,说:“嗨,该上班了!”

我吓得一个大哆嗦。我转过身来,捧着心,睁开了眯缝的眼晴,说:“你吓死我了。今天我不想去上班了。”

我的丈夫于世杰摊开巴掌,用一种询问加讥讽的姿态,说:“就因为我吓着你了?”

我说:“当然不是。”

于世杰持续着他的姿态,说:“就因为今天热?”

我说:“也不全是。”

于世杰说:“就因为今天是夏至可是它不像夏至?”

于世杰说话已经很不耐烦了。本来说好于世杰送我去上班的。早餐吃过了。出门的衣服都换好了。我居然说不去上班了。天气是很热。可是昨天就很热,前天也很热,再加上成千上万的空调都开了,高温积累,今天热得烈焰晃眼,这是肯定的。这有什么奇怪的呢?武汉这个著名的火炉城市不热谁热?你敢这么热北京和上海?于世杰说话是很刁蛮的。他是一个很吊(读三声)的男人。武汉现在说谁“吊”,就是说谁很霸气很神气很有一点二杆子劲。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易明莉的丈夫于世杰很有一点吊,而易明莉很有一点憨。我们的朋友说:这两口子也算是绝配了。男的能说会道可以把死的说活,女的三天可以不说一句话足以把活的闷死;男的灵活得赛过了万象轮,女的还是从前的有轨电车——一条道走到黑。其实这是朋友调侃我们的,与我们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相符。我是可以三天不说话,可是并不等于我心里没有话,更不等于我没有说话。我在自己心里说话,这就够了。谁要是指望靠倾诉获得别人的完全理解,那才是憨呢。

对于于世杰的吊,我习惯了,一点不生气,只是他不应该挖苦我对于节气的**,这伤害了我的记忆深处的某种东西。

我说:“于世杰你别这样说话嘛。你可以不注意节气,我习惯注意节气。我是在农学院长大的,我爸爸一辈子研究小麦,我们家一直习惯注意节气。这又不妨碍你,是不是?天气这么热,汗流得刷刷的,你还挖苦我做什么?”

于世杰说:“我没有挖苦你!只是你今天必须上班,你知道吗?今天的气候再反常,再不像你们家习惯的夏至,你也得去上班!”

我说:“这还不是挖苦吗?别把人家当傻子好不好?”

我从阳台上进了屋,把手包甩在了沙发上,踢掉皮鞋换上拖鞋,然后反过一条胳膊,使劲去解连衣裙背后的拉链。

于世杰急了,说:“你真的不去上班?”

我说:“真的。我休假了。”

于世杰赶紧说:“好吧,我道歉,我为刚才对你的挖苦道歉。可是你今天必须去上班,我送你去,休假的事情以后再说,别想到哪出是哪出好不好?”

我不明白于世杰急什么,他又不是我们单位领导;再说我们单位的领导也用不着着急,一般大家都是在夏天休假,国家法定的假期,他不给也得给,着急什么?我急的是连衣裙背后的拉链够不着。为了够着拉链,我踉跄着在原地打转,像个不稳定的陀螺。

于世杰盯着笨拙旋转的我,焦急地催促我上班,居然忽略了动手给我帮个忙。

我的连衣裙终于脱下来了。连衣裙垮在地上,我的双脚埋在丝绸里面,这是一副很性感的颓废模样。我变成了一个只着胸罩和三角裤的性感女郎。我把脚一只一只地从连衣裙里面抽出来,稍稍有一点故作姿态。我弯腰去捡连衣裙的时候,被胸罩兜住的**产生了深深的乳壕。一个女人,一夜没有睡好,被一个特殊的日期所惊悚,再加上她正在褪下了裙子——她需要什么呢?假如我是一个男人,我首先就会怜香惜玉。接下来,推心置腹的谈话就顺理成章了。其实女人的要求并不多,只是一种对于她自身的专注。当女人觉察到自己受到漠视,她与整个世界的默契就打破了。

于世杰没有反应,焦急的目光没有丝毫变化,好像他面对的是商场正在换服装的塑料女**。我很快就从椅子背上扯过家常衣服,套在了身上。

于世杰喝呼道:“别呀!别脱呀,还是穿连衣裙呀!或者换一套职业套裙?好好的,人家蔡唐伯这么重用你,你怎么可以突然不上班呢?”

我不说话,没有表情,开始收拾餐桌上吃残的早点。胸罩的带子在我的肩头滑了下来,我腾出一只手,把它们认真地拉了上去。蔡唐伯是我们单位的头头,和于世杰是好朋友。他们怎么成为好朋友的,我不知道。在我看来,大约是哪一次,于世杰到单位来接我回家,怎么就认识了蔡唐伯。于世杰这人见谁都能够很快认识,他的亲和力非常地强。接着,他们走动很勤,打电话约在一起吃饭喝酒和打麻将,聊天,交换时下流行的各种段子,其中当然主要是黄段子和政治笑话;他们还谈论环境保护,足球和时事政治,慷慨激昂,忧国忧民地抨击胡长清、成克杰等高级干部的腐败行为。男人们老是在一起这么聊天,就开始互相称之为好朋友了。只要于世杰到我们单位来了,蔡唐伯就会把他请到小会议室坐坐。我们单位的小会议室,以前没有,是近年来,根据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装修的,有真皮沙发,大电视和立体声音响,会议桌上有笔记本电脑,茶几上随时备有时令水果,香烟与茶叶也都是上好的。这间小会议室专门接待上面的领导、外商、客户和专家教授,还有社会名流、歌星影星,以及人大政协的考察,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和市爱国卫生办公室的检查和考核。等等吧。其实我也不知道小会议室接待的是哪些人,我是搞专业的,一般很少去办公楼。这些情况,我都是听科室的小鬼们说的。现在的年轻人,刚参加工作两三年,所里上下五千年的情况便都知道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拥有个人的特殊记忆,就像我一样,对于特殊的日期,对于特别的年份,对于看麦娘,等等,等等,在个人生命的小路上,我的记忆绵密漫长,盘根错节和节外生枝,且还经常成为自己许多行为的动机和决定因素。看看,我的思绪又飘荡开去了。我是想说:即便于世杰和蔡唐伯是好朋友,也用不着于世杰替蔡唐伯着急,要求我今天一定要去上班。

什么叫做蔡唐伯重用了我?在我的工作历史中,我已经经历了三任所长。无论哪一任所长,我都是这么努力和认真地工作,他们也都对我比较客气和礼貌。我是专业人员,他们是行政干部,是一个单位不同的而又必须的结构。于世杰为什么要说蔡唐伯重用了我?他知道不知道他的这种说法,就像一条冰冷的蛇,顺着我的脊背爬了上来,让我在大热天里发寒颤。男人们之间兄弟般的友谊,有时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作为丈夫的于世杰,居然可以为了他的朋友蔡唐伯,不知轻重地对付他的忧心忡忡焦虑重重的妻子。

让我想想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多年来,我一直都想弄清楚这么一个现象:在我们一心一意想做的事情前面,是什么东西在左右遮挡和前后阻碍呢?是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们一个简单的愿望化为乌有,同时在我们心灵里潜伏下漫长的感冒一样的伤感,这伤感不轻不重,却挥之不去,在日后的生活中会忽然发作,导致我们情绪骤变,对美食、美景乃至美人,都兴趣索然。

我只是决定今天不去上班了。我还没有说我要去寻找容容呢,于世杰已经非常地不高兴了。他为什么不高兴呢?

于世杰是上周周五的下午去单位接我的。那天,我下了班,来到小会议室。于世杰在这里等我。不知道是谁的一辆“宝马”车被于世杰弄到了。“宝马”的车钥匙上,还坠了一只鲜红的中国结,带着长长的流苏,随意地扔在茶几上,在于世杰和蔡唐伯两人跷起的腿之间,耀眼夺目。

顺便说一句,其实,于世杰也不是经常来接我的。他来接我,也没有什么规律性,比如周末,比如结婚纪念日,比如我例假来了。于世杰做事很即兴,近一两年,他来接我,那就八成是他弄到了车。于世杰酷爱小车,收藏名车牌照,购买靓车杂志,可是我们没有经济能力购买私车。况且于世杰还不要“夏利”或者“奥拓”之类的小车,嫌档次低,开不出去,说什么至少也得是神龙风神系列最新款或者新款奥迪。于世杰的观点是:男人爱车天经地义,好比男人爱骏马;小车等于就是城市里面的马群;真正爱马的男人会要劣种马?成吉思汗该是一代天骄吧?真正的男子汉吧?人家当年骑什么马?我理解于世杰的说法。男人嘛,骑马,打猎,厮杀,斗殴,求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割头换颈,不成功便成仁。男人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于世杰弄到了车才来接我,我没有意见。科室的小鬼们说:“易明莉老师,你傻吧?这于世杰是自己手痒,想开车,想炫耀,又不是真心实意想接你!换了我我就不上车。”小鬼们哪里知道,在我看来,结果都是一样的,总之我是被小车接回去了而不是自己坐公共汽车回去的。我计较于世杰做什么呢?他是我丈夫,我不上车,他的面子往哪里搁?夫妻之间哪里能够计较这些表面的利害得失?小鬼们不懂。

“宝马”钥匙旁边,是一摞新出版的《中华医药风》。这是于世杰给蔡唐伯送来的。一定又是蔡唐伯发表了新的论文。蔡唐伯今年有足够的资格申报正高职称了。在我们单位和在我们这个行当,自然还是专家有分量。蔡唐伯又想当领导还想当专家,用善意的话说,他是一个积极进取的男人。电视开着,不相干的人影在屏幕上晃动,不相干的说话,也就成了一片嗡嗡的嘈杂声。于世杰和蔡唐伯并没有看电视,他们正在起劲地聊天,烟雾缭绕在他们的头顶,使他们活像正要出山洞的妖兽。蔡唐伯尖脸,笑的时候,嘴角两边的皮肤就要扩展成一层层的括弧,两颗过于纤细苍白的虎牙从括弧里探出来,使人类的脸容在某一瞬间酷似啮齿动物。他们聊天的内容,我没有听到。

小会议室的门不是我推开的,是小傅打开的。小傅专门管理小会议室,工作服是旗袍。现在已经换了时令夏装,是一种蓝色的细格子短旗袍,扎一把独辫子,很朴实的旧社会良家少女模样。小傅对我笑笑,走过去,先是轻轻敲了三下门,听到蔡唐伯吭了一声之后,再轻轻推开门,之后侧身一边,把我让进去,而后再随手轻轻带上了门。我们所注入了外资,股份制,现在叫大正药物公司生物制品研究所。我们所与共和国同龄,五十二岁了,老所,从前一直很传统。直到五年前,职工一直只有两种工作服,工人是蓝色帆布工作服,技术人员是白大褂,现在有了旗袍。尤其那种红色锦缎旗袍,长摆,高开衩,在所里飘过的时候,我的感觉总是很怪。小傅这种良家少女的打扮,在小会议室里,就更容易让人误以为这里在逼良为娼了。

难道改革开放就一定需要我们所也穿旗袍?在回家的路上,我把关于小傅的感觉说给于世杰听了。于世杰快乐地大笑。说:“你这个女人说话刻薄啊!蔡唐伯知道了一定会晕倒!现在大家不都是在这么做吗?”

我忽然兴趣索然,看着窗外,不想说话了。现在大家不都是在这么做吗?现在大家都在这么做,那就成了你也要这么做的理由吗?还有,马路上拥挤的各种车辆和它们尾部排出的蓝色的尾气,胡乱抢道的自行车和行人,夹杂在完好马路之间的一块块坏掉的牛皮癣一样的马路,也许都是使我兴趣索然的原因。作为城市门面的代价昂贵的草坪正在黯然地黄去。一只小公狗在光秃秃的大街上找不到树根,只好掀起一条腿,朝肮脏的不锈钢垃圾筒撒尿。于世杰听蔡唐伯之间有一种意气相投的默契,他们以为别人都不知道。

也许没有任何针对我的具体情况发生,也许所有这一切都是针对我发生的具体情况。但凡发自我自己内心的真实愿望,总是会在现实生活当中受到狙击。如果大家都这么做,就很好办。如果你随波逐流,如果你同流合污,一切就都好办。

可是,我的容容失踪三个月了。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内心的恐慌达到极点。今天我必须动身去寻找容容。我必须解除自己的恐慌。这一次,谁都不能阻止我。

我换上了家居的旧衣服,松垮而自由。我怀着坚定的信念,不说话,燕子一样忙碌琐细家务。我用家务的忙碌来抵挡所有的质问。家庭是女人的航母,她从这里起飞,最后还是到这里降落。家庭是女人最大的避风港湾。

于世杰却不罢休,他沉下了脸,敲着桌子,他说:“哎哎,你这个人怎么回事?人家蔡唐伯真的是非常重用你,你怎么可以突然不去上班,总得有一个理由吧。”

我说:“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今天是6月21号!”

于世杰说:“6月21号又有什么特殊的?”

6月21号这一天,在我生活当中的特殊性,已经是老迈外婆夜半的故事,重复讲述多少年了。在许多个夜晚,在于世杰入睡之前。尽管故事的长短不一,深浅不一,那是根据他发出酣声的速度酌情决定的。我并不是事事都寡言少语。在深夜的枕头旁边,脑门窝在丈夫温暖的颌下,夜色模糊了眼睛,细细的慢慢的说话,徜徉在自己的记忆里,我是很愿意这么说话的。

于世杰毫无知觉地看着我,反复问:“什么特殊性?什么特殊性?”

于世杰的神态和语气,比干枯的馒头还要干枯,仿佛看得见白色的粉末在往下掉。

我只好看着于世杰。我干瞪眼。想想看,说话有什么用?我实在没有情绪也没有办法把一个古老的故事,在今天早上的这种气氛里,再对于世杰从头讲起。

于世杰对于日子没有特殊的记忆,对于数字也缺乏特别的**。在所有的日子中,他就记得他自己的生日和我们儿子的生日。除此之外,他父母姐妹的生日,我的生日,他都记不住,每年都依赖在挂历上做记号。对于数字,他就记得我们俩工资收入的数额,其他的生活中需要的数字,也都要依赖在挂历上做的记号。结果一年下来,挂历上布满了各种记号,所有重要的日子都又变得很日常了。我再不指望于世杰能够明白我的感觉。我简单平淡地告诉他:我今天不上班了。我要休假。我要利用休假的时间去北京寻找容容。

“什么?什么什么!”于世杰大惊失色。

我只得再说一遍:“我今天就要去北京。”

于世杰说:“那不行!今天不行!现在可不行!不合适,易明莉同志!”

于世杰在桌边坐下,跷起二郎腿,一板一眼地说话,同时用手指叩击着桌面。他说:“我告诉你,你心血**的做法非常地不合适!你今年四十岁了,不再是年轻姑娘,做事情是不能够这么简单幼稚的。我告诉你,今天你必须上班。现在就走!换上出门的衣服,我送你去单位。容容的事情,我们回头再商量。而且你还是应该事先与上官瑞芳打个招呼,虽说她脑子不好,心里还是明白的,容容毕竟是她的亲生女儿啊。而且,你还应该事先征得郑建勋的同意,容容毕竟姓郑,不管郑建勋是否承认,在法律上,他就是她的生身父亲。易明莉同志,我说得有道理吗?再说了,容容这一段时间都没有和我们联系,又不是突然失去联系什么的,也没有发生什么更严重的情况,你突然这么跑去找她,就不合适了,对吗?”

对。有道理。于世杰的话,总是符合大众情理和公共原则。可我只是要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往地上一蹲,去擦皮鞋。我不想和于世杰理论。我的理由他不懂。

于世杰拿起皮包和车钥匙,拍了拍我的肩,拉起我的手,对我迁就地微笑,做出了带领我前行的姿态。看于世杰那感觉,他以为他的姿态对于我来说,绝对是不可抗拒的。

我拨开了于世杰的手。我说:“我今天真的必须去北京,否则我就要急死了!”

于世杰说:“嘿!你到底是怎么啦?我道歉,好不好?我为你今天对我的一切不满意道歉,我承认错误,保证今后改正。好不好?可是你今天还是先去上班吧。去了单位再商量休假的事情。和大家把你休假期间的工作协商好,安排好。然后,我再事先给你安排好北京的各项事宜,让我的朋友们照顾你,让你在北京居住,吃饭,用车都方便,那时候,再去北京也不迟吧。而且,容容这孩子,十三岁就去了北京,早就在北京如鱼得水了,只是心太高,人又太野,忙起来,一两个月忘记给我们打电话,这也是有过的事情,上次去南非拍片子,不就是一去两个多月,回来以后才告诉我们的吗?现在的世道是这样的,闯天下挣大钱的年轻人没有时间家长里短,你就不要太挂心了。好不好?我们现在先上班去,时间有一点来不及了。好吗?”

于世杰多么会说话啊!于世杰的道理是多么充分啊!而且于世杰是多么关心妻子啊!在于世杰的面前,我的理由全都变成了在黑夜的树林里飘游的游丝,看不见,抓不住,毫无分量。然而,就是这游丝,它明晰地网住了我的脸。基于我从昨天夜晚到今天早上,感觉到的一切,我绝对不会改变主意了,正因为我已经四十岁,而不再是年轻姑娘。我是年轻姑娘的那一阵子,是多么信服于世杰,是多么盲从公共原则和大众情理啊。现在不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决定了今天去北京。过去,容容是有两个多月不与我们联系的事情,但是从来没有三个月的。”

于世杰急了,赶着我的话说:“昨天还是两个多月呢。几个小时的时间差距,能够说明什么问题?”

我说:“怎么不能说明问题,任何事情,总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和临界点。整三个月就是整三个月,不是两个多月。况且,你应该有感觉,这一次与以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样。我在关闭的电视机里清楚地看见了可怕的浓烟。”

“好吧,我的姑奶奶,就算整三个月,就算有浓烟,我不和你纠缠这些虚无的感觉。”于世杰用力地拉过我,让我坐在他的腿上,终于严肃地亮出了他的谜底:“我不和你开玩笑的,你今天真的必须上班。你知道,今天你们所有一个开幕式的活动。西安送来了十个培训的学生,他们是专门来学习动物血清的提炼以及抗体测定技术的,而你是这方面顶尖的专家,在行业内知名度最高。说白了吧,人家就是冲着你来的。否则,人家愿意付这么高的培训费?再说白一点,这十个学生是我介绍给蔡唐伯的,蔡唐伯给我百分之十的劳务费。蔡唐伯与西安方面是有合同的,他承诺这十个学生保证由国家一级药剂师易明莉亲自教授。今天的开幕式,实际上就是对方要求亲眼见到易明莉药剂师收徒。好了。我的姑奶奶,现在明白了?”

其实我早就明白了。

我早就觉察到于世杰和蔡唐伯之间有一种默契。我明白现在这个社会有一种大家都这么做的公共默契。我不吃惊。对于数字,我总是不假思索就可以计算出来,蔡唐伯付给了于世杰一万五千块钱的回扣,而于世杰必须把我送到单位去上班。于世杰的老婆易明莉是一个出了名的憨女人,于世杰没有料到会出什么意外。以前他一定也在老婆不知不觉的情况之下,做成了许多大家都在做的事情,这一次呢,一定也不例外。

于世杰咳地叹了一口气,眉头皱了起来,“川”字形的竖纹里,暗藏着屈辱和悲愤,因为他被迫招供了不该招供的秘密。

于世杰说:“我拿的钱也不是什么回扣,别说得那么难听。这是正常的人才资源中介,也是为你们所发掘潜力,增加效益。我付出了劳动,蔡唐伯是应该付我劳务费的。不付就不规范了,就违反经济规律了,就不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了。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是非分明的人,该我拿的钱,我一分也不少拿;不该我拿的钱,我一分也不多要!比起那些动辄成百万上千万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干部来,我敢说我是非常正直和廉洁的,绝对是现在这个社会的精英和良知。正因为我廉洁,正因为我有良知,我就要坚持原则,即:劳动获得报酬。蔡唐伯这一万五千块钱并不是多么大的款子,作为朋友帮忙,我也完全可以不要。但是,我觉得改革开放的精髓和真正规范的社会经济秩序,就是需要我们这样的一些人坚持下去,形成风尚!你说呢?”

我能够说什么?于世杰的话说得多好,多有水平,多有力量,完全就像一篇《人民日报》社论。看来真理往往掌握在强词夺理的人手中。然而,不管于世杰掌握了多么强大的真理,我还是要去北京寻找我的女儿容容。

于世杰接下来解释说:蔡唐伯的钱,现在并没有拿到手,一旦拿到手了,他会马上告诉妻子的。他只是想到时候给妻子一个惊喜。像妻子这种知书达理,善良宽厚的女人,想必可以理解吧?

我理解。我真的理解。于世杰到时候不给我惊喜,我也完全理解。男人可以拥有自己的私房钱。否则,于世杰在麻将桌上,没有钱输掉,岂不很尴尬?在这方面,我太了解于世杰了。于世杰是一个玩物不丧志的男人,他不会玩疯,他在输掉自己的裤子之前,绝对能够收手。他疯不起来,他更爱惜自己,更爱惜老婆孩子和家庭——这是他终身的成就和价值所在。他的钱,二八开,八分用在家里,二分用在外面。前几年,曾经有一个女作者爱上了于世杰,苦苦地恋着他。两人也都火热了一阵子,频繁地在一起吃饭和泡酒吧。女作者还背着于世杰找我谈了话,倾诉她失去理智的爱情,向我展示她手腕上被丘比特爱神击中心脏的文身,请求我的原谅和理解并希望我能够让贤。我被女作者感动了,流着伤心的泪水答应了她。我答应她只要于世杰提出离婚,我马上就签字。然而,于世杰不仅没有提出离婚,反而很快就厌倦了这段感情,他觉得太累。人家女孩子提出想要一只翡翠镯子,作为爱情永远的纪念,于世杰舍不得花这个钱,他在信纸上画了一只翡翠玉镯,寄给了人家,并且让人家看完之后就烧掉,他宣称只有熔化在烈火中的感情才能够永葆其清纯。

翡翠手镯也有便宜的,一般三五千元,也能够买到。三五千元,让一个女人终身有个念想,有个寄托,不算昂贵。某一次,在商场的珠宝柜台前,于世杰却是这么评论翡翠手镯的,他对我说:“这种东西太昂贵了,我看还是精神的东西比较纯粹。我这个人一贯崇尚精神,鄙视物质,拒绝平庸。”

我差点为那个失去爱情的女孩子流泪,当然同时也不免暗自高兴;暗自高兴的同时却又不免深深失望。于世杰能疯到哪儿去呢?在现在这种穷人乍富的经济时代,于世杰凡事都会计算投入产出比。他偷偷挣的钱,多半还是会回到家里来。我太了解于世杰了。这就是典型的夫妻之间的了解。

然而,我今天还是必须开始休假,还是必须去北京。6月21号这一天,我无法等闲而过。最关键的是,我的心安定不下来,我要做我想做的事情,让我的心安定下来。相比之下,带学生的事情很简单。我们所还有好几个国家一级药剂师,他们人人都认为自己的名气最大,也都比我能说会道,带学生他们更合适。把学生们带到羊圈,教他们如何抽羊血,然后回到血清室,穿戴好无菌服,把试管放进离心机,旋转,然后用吸管,把离心好的血清抽出来,对学生们说:“小心,不要吸进红血球!”这些程序,都不是很难的事情。

于世杰翻脸了。

于世杰勃然大怒。

于世杰对我大吼大叫道:“你他妈有毛病啊?傻子啊?一根筋啊?不开窍啊?你知道不知道,摊上你这种老婆,我是多么倒霉!现在谁个夫妻不齐心合力挣钱啊!你去吧去吧,别指望我在北京找朋友帮你!易明莉,我把话先放在这里,这一次,你要是真的有能力把这件事情办妥当,回头我把自己的于字倒挂!妈的个老**!”

于世杰怎么开口骂人呢?

于世杰打深色领带,着白色西裤,米色皮鞋和白袜子,腋下夹一真皮公文包,皮带上拴着手机,身上有淡淡的法国圣罗兰牌木香型男士香水,手腕上是劳力士。劳力士金表当然是悄悄在北京秀水街买的,不过使用两年了,走时还很准,镀金也不怎么掉。于世杰的穿着打扮是一副争当绅士的派头,其派头里流露出孩童般幼稚的虚荣和可爱。可惜一旦穷途末路,他的时尚外表就被他自己撕毁了。

我也真的是有一点生气了。因为于世杰与我彻底的南辕北辙而生气。什么叫做把事情办妥当?我也没有说我一定可以找到容容。我们一生该做了多少事情?可是多少事情会顺藤结果呢?难道事先无法预知结果的事情就不能做吗?于世杰却坚持摆出一副众怒不可犯的姿态,他显然觉得他代表着公众规则,我是应该听从他们的,而我坚持了自己的愚蠢。

那么,我索性就愚蠢一次吧!

对不起,我去北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