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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青春是用来回忆的

“怎么不可能?”江一米敏锐的抓住陈一诺话里的漏洞:“在我的箱子里找不到你的金步摇怎么就不可能了,陈小姐,这个事情你还真得给个说法。”

陈一诺眼神透出明显的慌张,她向周嫂看去,周嫂慢慢的摇了摇头。

陈一诺说:“慢着,我再检查一遍。”她把江一米的东西仔细搜了一遍,一无所获。

江一米淡定的看她翻来翻去,嘴里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陆大松说:“好了,陈小姐,别误了江小姐的飞机。”

江一米收拾好东西原来准备离开,陈一诺说:“金步摇找不到,屋子里的人都不能离开。”

江一米问:“你有搜查证吗?你有拘留证吗?如果有,我愿意配合。如果没有……那就对不起了。”

江一米拿着行礼,正想扬长而去。突然屋顶的吊灯轻轻的晃动,江一米惊呼了一声“有地震”。

陆子川一个箭步奔到江一米面前,连拉带拽的把她带出门去。而陆小海第一反应是去拉陆大松,陈一诺却很反常的去拉江一米的箱子。

走出院门,却是一场虚惊。江一米在归途中,想起陆子川在危急的时刻一刹那的手足无措,突然觉得,释然了,没有爱,也没有恨了。

在危急的时刻,每个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发自内心的。陆小海选择了亲情,他没有错,因为离别的这些年,他会寻找回来的亲情会更加珍惜。而陈一诺选择了自己的箱子,这说明箱子里有她需要的东西。

江一米在飞机上拿出那支金光闪闪的步摇,本来她并不想要。但是,昨天收拾好行李,明明是提手朝里放的。早晨起来却朝外放了,这让一向细心的她觉出了异样。打开箱子看了看,就看见这支漂亮的金步摇赫然的躺在盒子里娇羞地展示着无限风情。

不是她的东西她不要,但送到她门上来的东西,那叫盛情难却,怎好拒绝啊。其实,她也不是爱费心思的人,皮箱里面有一个夹层,她直接把它塞在夹层里面。东西肯定是周嫂打扫卫生的时候放进去的,她一味的在原来的盒子里找。看见盒子里没有,早就吓慌神儿了,只怕现在陈一诺还在怀疑周嫂私吞了这步摇。

江一米并非不聪明,有些事情不是她不会做,而是她不愿意。

回到米江,江一米一个人在家里收拾以前的东西,准备把不用的都丢掉,就像丢掉一部分记忆,轻装上阵一样。但是,却翻出两本笔记本,其中有一本发黄,是自己年少时期写的东西,而另一本厚厚的发黑,并且上了锁。

她拿出黄色的笔记本,翻开是一串稚嫩的字迹,那是年轻时候写过的一段文字,关于她和李小刚,现在再翻出来看,恍如隔世。

“1983年的春天,小河两岸的桃树开满艳丽的花朵,夹杂着嫩黄的野花,碧绿的树叶,一副烂漫又烂漫的小镇三月图景。在那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他。

第一次见到他,是三月的一个晚上。传闻镇里李某从集市上买来一男孩儿。

李曾是镇郊民兵排长,脾气暴躁,性格乖僻,家里养了一把子水葱似的四个女儿,但是却没有男孩,这始终是个遗憾。

李在1983年的这一天,打算去集市买头牛,拿了850元,而正是这个数目让他从人贩子手里买回一眉清目秀的男孩。

听闻此事,好事的邻居都前去观看,5岁的我也在其中。转过一条街才到他家,模糊记得那夜似有清冷的月色。

远远听见哭声,到了他家门口,一个男孩正奋力的边哭边向外爬,李在后面用订了钉子的鞋追着打。

他一抬头,我看见一双无比倔强的眼睛和一嘴参差不齐的牙齿,后来他说他的牙齿是因为在车上哭闹被人贩子给掰的。

而大人们去说话的时候,他却和我一起走到院子里,对一只绵羊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六岁的时候,嘴特别的馋,在街上和奶奶玩耍,过来几个男孩,手里拿着半青的枣。

我看见以后又哭又闹,非要青枣吃不可,调皮的男孩子一个一个都过去了,他在最后,把手中的青枣分了一多半放在我面前。

孩子总是有点欺生的,很多人想欺负他,喊他“八百五”,也很少有人能真正欺负到他,因为他很能打架。

有一次他把一个喊他“八百五”的男生打的掉了两颗门牙,还有一次把一个女生的脸打肿了。

从六岁开始,我还有其他两个小伙伴常和他一起玩。但孩子的世界也是变化无常的,一有别人挑唆,我们有时候也喊他“八百五”,他也和其他两个小朋友打过架,好在他没有打过我,大概是因为我瘦弱的缘故,他说有一次他气的在地上打滚,但是还是没打我,对这个我没有什么印象了。

七岁的时候开始上学,我是好学生,坐在倒数第二排的木桌椅上,他是差生,坐在最后一排,砖垒的桌椅上。他坐在我后面,上课就睡觉。

但一有什么节目总是很积极踊跃。比如老师说,“今天我们学唱歌,有哪个同学上来先唱一个”,他就会第一个上去,唱个“大苹果”什么的。

刚上学的时候,粗心的我经常忘了带铅笔,他也经常性的把铅笔给我用,自己不做作业,每次都挨老师训。

期末的时候,为了假期作业能按时完成,老师把学生分为几个学习小组。优秀的学生做组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

几个小组长分派完毕,没有我。我有点失落。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向老师喊:“某某也学习很好,为什么她不是组长呢”,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老师派了个第一小组副组长的职位给我,虽然这个副组长是可有可无的,但是也是他奋力为我争取来的。

八九岁的时候,他经常在晚饭后去我家玩。那时的我似乎对另一个男生有着朦胧的好感(很早熟吧),原因就是那个男生学习成绩好,经常在上课的时候站在讲台上,拿着教鞭领读。

他领读的样子让我印象很深刻。所以做游戏的时候我也很想和那个男生一组,但是由于我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黄毛丫头,再就是做什么游戏都很笨,所以那个男生并不希望和我一组。

自愿和我一组的也只有他,很多时候他替我受罚,但是他学习很差,不过在打架上很有成绩,常和他在一起玩,也让我免受了很多欺负。

十岁那年的夏天,我们聚集了几个人一起去镇附近河边牧羊小河作为两个镇的分界线,紧紧依偎着我们的小镇。

河水清澈,有的老人打河水做饭。一到春夏之季,岸边碧草连天,堤上绿树成荫,是我们儿时的乐园。

那时我们每天一早把羊赶到河边,有时几个男生就去偷对岸的桃子,地里的瓜果,而胆小的我只有乖乖的守着羊群,等他们归来。

也就是那一年,他买了个的蝴蝶结给我,是一个黄色的,很普通,我没有戴过。

以后的几个夏天大抵如此,所不同的是,有点伙伴淡出了我们的生活圈,有的又加入,我们从放羊,又改为放牛,而我们两个一直还在。

十三、四岁是很害羞的年龄,也还一起玩,但不知怎么的就有了偷偷摸摸的感觉,心里不那么光明正大和理直气壮。同龄人也越来越多的开起玩笑。

他在夏天的晚饭后仍然去我家看电视,他的姐姐们也故意问着他,“咱们家有电视,你怎么天天跑人家那里看呢?”

放假的时候,还一起去小河,不过他走河岸上,我走河谷里,感觉比小的时候多了点东西,又少了些开心和快乐。

十五岁,他转学了,而我依然是优等生,时间和距离渐渐的淡开。暑假的时候,听姐姐说,他有时还放牛,还结识了邻镇的几个女孩,因为他长的英俊,有两个女孩很喜欢他,而他也喜欢其中的一个。

有天晚上,在家吃饭,有人在屋子后面踹了几脚,出去看时并没有人。回到家,屋子又被人踹了几脚。如此反复,奶奶忍不住出去喝斥了几句。

饭后已经很晚了,寂静的街上突然传来清脆响亮的口号声,那是熟悉的童年歌谣,我走出家门,寻声而去,看见我童年时的“新郎”在清冷的月光下,穿一件黄衫,站在街中心的石碾子旁边。

这年秋日,耕种麦子的季节,我去给农村的亲戚帮忙。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垂在腰间,表姐也在。

他从地边上经过,身后有个短发清爽的俏丽女孩。姐姐认识那女孩,就停住说话。那个乖巧的女孩看见我,客套的问姐姐:“这个就是你表妹吧,长的可真好看”,而他坐在地边,什么也没说。

他们渐渐走远,消失在秋日午后三点的阳光中,十年共处童年时光渐渐被我抛到脑后,如同米江岸边暮春飘落的花瓣,那一天,我感觉,我长大了。“

这么多年以后,江一米再读自己这篇小资的文字,感慨颇多。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下写了这篇散文,其中不乏不实际的内容。但她清楚的记得,当时为一个邻镇短发俏丽的小姑娘吃醋的情景。

之所以能矫情的说自己长大了,是看不过他和除自己之外的女孩子说说笑笑的情景,他和那个女孩嬉闹的样子,每一个午夜梦回都能惊出一身汗来。但是,当时自己又不能去问。

除了淡定的说一句:我在一个秋天长大,或在一个秋天老去,才能显出自己不在意的淡定。

青春,多么美丽的青春,可惜只有一次,只有一段。她和李小刚,终究是过去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是永不再来的青春时光。青春是用来回忆的,所以往后的日子,两个人并没有再见面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