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弑神组
地下三层的门被赢勾打开之后,首先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湿气,伴随着发霉的味道问起来非常的舒服。楼梯笔直向下,没入在黑暗中,看不到尽头。
这个入口的位置特别小,两边的墙壁简单的用水泥粉饰了一下,不知道这地下究竟是什么样的环境。但是如果空间过于狭小的话,万一赢勾要对他不利,想要逃跑就会变得困难许多。
“怎么?害怕了?”赢勾看出了林晗心里的想法,有些挑衅的问道。
“看来你已经是早有准备了,那还等什么,前面带路吧!”林晗思考再三,最终还是决定跟他下去。
赢勾听了林晗的话,没有丝毫的含糊,立刻走下了楼梯。这楼梯越往下就越粗糙,随之周围的光线也越来越暗,到最后完全是伸手不见五指。林晗激发了一些轩辕神力,周身散发出金色的微光,才不至于完全摸黑前行。
笔直向下的楼梯走了有十多分钟,尽头处出现了一个一米高的洞穴,林晗钻进去以后发现两边都是光滑的钟乳石。而且颜色各异,红蓝交错,如同一个彩虹通道般。
“哗啦啦……”
远处传来了一阵瀑布发出的流水声,等走出“彩虹通道”,林晗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地下洞穴里。不过这里的地面面积非常小,只有一米不到的通道,剩余的是一条望不到边缘的地下河。
“我们得抓紧时间了!”赢勾四处张望了一番,貌似察觉到了什么不妥之处。“跟着我!”
赢勾说完话,身上红光一闪,朝着河道上流奔跑起来。他的速度非常快,林晗已经使用了轩辕神力,也只能勉强跟在他后面。这天地下河就如同一个迷宫一般,河流不断地分叉,从大河变成一条条小河,到最后只剩下一条小溪流。
“到了!”赢勾轻声的说了一句,又立刻蹲在地上仔细的查看了一番。“只不过好像有人,赶在了我们前面!”
“你不说钥匙在我身上嘛?”林晗不知道赢勾想耍什么花招,不过看他的样子实在不像演出来的。
“我也不知道,但是这里确实有人!”赢勾比林晗还要疑惑,伸手摸了摸墙壁。“跟我一样,对着墙壁释放你的神力!”
赢勾说完话,手臂就开始慢慢的陷入到了墙壁中,最后整个人完全消失了。林晗也尝试了一下,整个人就立刻被拉扯了进去,穿过这道石墙之后,林晗还没有站稳身子,整个人就完全愣住了。
之间眼前出现的是一道足足有十多米高的石门,两扇上面刻有各种各样的图案和文字,从图案上来看似乎描绘的是一场战争。不过林晗对这方面了解的比较少,要是诸葛修我在的话,估计能说出点什么来。
更加引人注目的石门的两边石柱上,盘着两条带有白色翅膀的四爪金龙,身上每一块鳞片都清晰可见,似乎他们再向前一步,这两条金龙就会把他们撕成碎片。
而到了这里,赢勾确实也停下了脚步,侧过身子来看着林晗。
“你一直看着我干嘛,接下来该怎么做?”林晗被他的眼神盯得有些发毛,有些不爽的说道。
“这两条应龙是黄帝左右护法,如今奉命看守这里,除了黄帝血脉其他格杀勿论!”赢勾说完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远远的扔向了石门。
“嗖!”
右边石柱上的应龙眼睛里立刻射出了一道红光,那块石头被击中后立刻就变成了粉末,似乎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一般。
这破坏力和准确度确实有些吓人,不过林晗还是相信赢勾没有骗他,否则他也不会大费周折的把他带到这里来。
“那你怎么过去呢?”只不过林晗也不认为他有这么好心,白白的给他做嫁衣。
“你过去之后的半个时辰内,这里的大门将对所有人开放。”赢勾说话间,眼角的余光一直在扫着四周。“有些烦人的老鼠也跟过来了,不过他们好像是冲着你来的。”
“你要先帮我解决他们!”林晗也隐约感觉到了,所以自然要利用一下赢勾。
“喂!弑神组都像你们几个似得,都是一群藏头露尾的鼠辈嘛?”赢勾也不希望此时有人来分一羹,冲着四周喊了一句。
“赢勾,你怎么会跟轩辕血脉混在一起?”黑暗中走出一道消瘦的身影,面目凶煞的说道。
跟在他后面的两个人林晗都认识,一个在是ktv调戏女孩的那个矮子,还有一个是之前想杀林晗的诸怀。
“没办法,轩辕留下来的宝贝,自然只有轩辕血脉能够得到。”赢勾居然没有任何的隐瞒,直接跟他们实话实说了。“我跟他只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合作,至于你们,也将永远的替我保守这个秘密。”
“你不要太嚣张,今天我就先杀了你,然后再借这小子之手拿到宝藏!”这个人看起来非常有信心,面对赢勾也毫不畏惧。
而他确实也有几分实力,身影一闪,两个人快速的撞在了一起。
“臭小子,你就不要抱什么希望了!”诸怀远远的看着林晗,眼神中已经满是杀气。“狰的实力不在赢勾之下,今天恐怕没人能救的了你了。”
“你的意思是就凭你们两个烂番薯,也想杀了我?”林晗记得安忆说过诸怀的境界跟他一样,那么根本就不会林晗的对手。“一起上吧,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诸怀被林晗说的脸都黑了,整个人向前猛的一冲,接着一股庞大的气息朝着林晗压了过来。轩辕神力瞬间就遍布林晗的全身,同时他的右脚向后退了半步,做出了一个向前倾得姿势。
“砰!”
诸怀简直像头牛一般,被林晗身上的金色八卦挡住之后,仍旧硬生生的推着林晗滑出去好几米。林晗一伸手,金色的长剑立刻出现在了他的手中,接着冲着他的脑袋毫不犹豫的就是一剑。
“嗡!”
这时他的脑子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长剑立刻就偏离了方向,身上的八卦也立刻瓦解了。
(本章完)
这个入口的位置特别小,两边的墙壁简单的用水泥粉饰了一下,不知道这地下究竟是什么样的环境。但是如果空间过于狭小的话,万一赢勾要对他不利,想要逃跑就会变得困难许多。
“怎么?害怕了?”赢勾看出了林晗心里的想法,有些挑衅的问道。
“看来你已经是早有准备了,那还等什么,前面带路吧!”林晗思考再三,最终还是决定跟他下去。
赢勾听了林晗的话,没有丝毫的含糊,立刻走下了楼梯。这楼梯越往下就越粗糙,随之周围的光线也越来越暗,到最后完全是伸手不见五指。林晗激发了一些轩辕神力,周身散发出金色的微光,才不至于完全摸黑前行。
笔直向下的楼梯走了有十多分钟,尽头处出现了一个一米高的洞穴,林晗钻进去以后发现两边都是光滑的钟乳石。而且颜色各异,红蓝交错,如同一个彩虹通道般。
“哗啦啦……”
远处传来了一阵瀑布发出的流水声,等走出“彩虹通道”,林晗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地下洞穴里。不过这里的地面面积非常小,只有一米不到的通道,剩余的是一条望不到边缘的地下河。
“我们得抓紧时间了!”赢勾四处张望了一番,貌似察觉到了什么不妥之处。“跟着我!”
赢勾说完话,身上红光一闪,朝着河道上流奔跑起来。他的速度非常快,林晗已经使用了轩辕神力,也只能勉强跟在他后面。这天地下河就如同一个迷宫一般,河流不断地分叉,从大河变成一条条小河,到最后只剩下一条小溪流。
“到了!”赢勾轻声的说了一句,又立刻蹲在地上仔细的查看了一番。“只不过好像有人,赶在了我们前面!”
“你不说钥匙在我身上嘛?”林晗不知道赢勾想耍什么花招,不过看他的样子实在不像演出来的。
“我也不知道,但是这里确实有人!”赢勾比林晗还要疑惑,伸手摸了摸墙壁。“跟我一样,对着墙壁释放你的神力!”
赢勾说完话,手臂就开始慢慢的陷入到了墙壁中,最后整个人完全消失了。林晗也尝试了一下,整个人就立刻被拉扯了进去,穿过这道石墙之后,林晗还没有站稳身子,整个人就完全愣住了。
之间眼前出现的是一道足足有十多米高的石门,两扇上面刻有各种各样的图案和文字,从图案上来看似乎描绘的是一场战争。不过林晗对这方面了解的比较少,要是诸葛修我在的话,估计能说出点什么来。
更加引人注目的石门的两边石柱上,盘着两条带有白色翅膀的四爪金龙,身上每一块鳞片都清晰可见,似乎他们再向前一步,这两条金龙就会把他们撕成碎片。
而到了这里,赢勾确实也停下了脚步,侧过身子来看着林晗。
“你一直看着我干嘛,接下来该怎么做?”林晗被他的眼神盯得有些发毛,有些不爽的说道。
“这两条应龙是黄帝左右护法,如今奉命看守这里,除了黄帝血脉其他格杀勿论!”赢勾说完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远远的扔向了石门。
“嗖!”
右边石柱上的应龙眼睛里立刻射出了一道红光,那块石头被击中后立刻就变成了粉末,似乎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一般。
这破坏力和准确度确实有些吓人,不过林晗还是相信赢勾没有骗他,否则他也不会大费周折的把他带到这里来。
“那你怎么过去呢?”只不过林晗也不认为他有这么好心,白白的给他做嫁衣。
“你过去之后的半个时辰内,这里的大门将对所有人开放。”赢勾说话间,眼角的余光一直在扫着四周。“有些烦人的老鼠也跟过来了,不过他们好像是冲着你来的。”
“你要先帮我解决他们!”林晗也隐约感觉到了,所以自然要利用一下赢勾。
“喂!弑神组都像你们几个似得,都是一群藏头露尾的鼠辈嘛?”赢勾也不希望此时有人来分一羹,冲着四周喊了一句。
“赢勾,你怎么会跟轩辕血脉混在一起?”黑暗中走出一道消瘦的身影,面目凶煞的说道。
跟在他后面的两个人林晗都认识,一个在是ktv调戏女孩的那个矮子,还有一个是之前想杀林晗的诸怀。
“没办法,轩辕留下来的宝贝,自然只有轩辕血脉能够得到。”赢勾居然没有任何的隐瞒,直接跟他们实话实说了。“我跟他只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合作,至于你们,也将永远的替我保守这个秘密。”
“你不要太嚣张,今天我就先杀了你,然后再借这小子之手拿到宝藏!”这个人看起来非常有信心,面对赢勾也毫不畏惧。
而他确实也有几分实力,身影一闪,两个人快速的撞在了一起。
“臭小子,你就不要抱什么希望了!”诸怀远远的看着林晗,眼神中已经满是杀气。“狰的实力不在赢勾之下,今天恐怕没人能救的了你了。”
“你的意思是就凭你们两个烂番薯,也想杀了我?”林晗记得安忆说过诸怀的境界跟他一样,那么根本就不会林晗的对手。“一起上吧,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诸怀被林晗说的脸都黑了,整个人向前猛的一冲,接着一股庞大的气息朝着林晗压了过来。轩辕神力瞬间就遍布林晗的全身,同时他的右脚向后退了半步,做出了一个向前倾得姿势。
“砰!”
诸怀简直像头牛一般,被林晗身上的金色八卦挡住之后,仍旧硬生生的推着林晗滑出去好几米。林晗一伸手,金色的长剑立刻出现在了他的手中,接着冲着他的脑袋毫不犹豫的就是一剑。
“嗡!”
这时他的脑子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长剑立刻就偏离了方向,身上的八卦也立刻瓦解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