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开山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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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出手

    “总旗,肉做好了,尝一个。”

    一个穿着兽皮,名叫拖木的人,递了一根肥大的羊腿给混天王。

    混天王接过去,拿出腰刀比划了一下,狠狠的劈下去,分了一半给王则之。

    土洞里本来吵吵闹闹要喝酒吃肉的逃军们,纷纷一顿,吃惊的看着总旗。

    他们从来没见过总旗分食,哪怕是他最信任的小六子,李小旗都没有过。

    “来来来,大家听着,从今以后,老子不再叫总旗了,老子从今天起叫混天王。”

    “混天王!”

    “混天王!”

    土洞里的逃军们大声呼应起来。

    “哈哈哈…”

    “扑棱扑棱~”

    就在此时,一只鸽子从阳光透过的洞里飞了过来。

    混天王把那里面的纸条拿出来,看了看,又快速收起,放到篝火里烧了。

    “小六子,李小旗,跟我来。”

    混天王转身向着土洞深处走去,小六子快速跟了过去,李小旗瞪了王则之一眼,这才走了过去。

    王则之看着三人向着土洞深处走去,渐渐被黑暗吞没。

    “咕咕咕~”

    王则之肚子饿的咕咕叫了起来,他不再犹豫,拿起羊腿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嘭~”

    王则之吃的正香,一根羊排骨狠狠的砸到他身上。

    他身子一歪,差点摔倒。

    “哈哈哈…”

    众逃军哄笑一声,继续自顾自吃了起来。

    王则之一时也不知道是谁扔的,但是,他不打算就这么算了。

    他把羊腿放在面前的酒碗里,站起来,慢条斯理的说道:“诸位。”

    王则之对着一群人,从左中右抱拳,微身。

    “我手里的羊腿,是混天王…”

    “去你娘的混天王,是总旗。”

    “哈哈哈…”

    “放肆,你好大的胆子。”

    王则之大喝一声,声音在土洞里不断回荡。

    逃军们哄笑的声音一顿,王则之继续说道。

    “刚刚你们总旗亲口说,从今以后他就叫混天王了,他刚走,你就骂他,你是想造反吗?”

    王则之死死的盯着刚刚叫骂的那人,那人脖子一缩,手里的羊排都掉地上了。

    哪怕这群逃军已经落草为寇,也改不了那种根深蒂固的阶级制度,造总旗的反,他还不敢。

    此刻的他有些手足无措,他身旁的逃军,拉了拉他的裤腿,示意他坐下。

    可能他觉得落了面子,梗着脖子继续说道:“那你也不能吃半条羊腿,你凭什么比我们吃的多。”

    他刚说完,所有逃军都开始起哄。

    王则之深呼吸一口气,看着这群逃军。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如果被欺负了你没反应,这群人就会变本加厉,蹬鼻子上脸。

    正所谓,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王则之把碗里的羊腿拿起,吃了一口,说道:“香,好吃。”

    “这羊腿,是混天王给我的,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抢的,可以这么说,是混天王赏给我的。

    混天王赏给我羊腿吃,你不服,那你是不是不服混天王?”

    土洞深处正在走出来的混天王,忽然一顿,饶有兴趣的听了起来。

    “你胡说八道,我哪儿不服了,我…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拿骨头砸我?”

    “你吃半个羊腿,我不服。”

    “羊腿是混天王赏的,你不服混天王?”

    “没有,没有…”

    王则之,一步,一步,走了过去,言语咄咄逼人,小小的身体,有大大的力量。

    “坐下!”王则之暴喝一声,那人噗通一声坐了下去。

    “咳咳…”

    混天王咳嗽一声,慢悠悠的从土洞深处走了出来。

    所有逃军一静,随后又开始吃了起来。

    王则之看了眼混天王的身后,发现他身后没有小六子和李小旗。

    看样子这土洞深处还有别的洞口。

    混天王坐在床上,沉吟了片刻,说道:“城里的兄弟来消息了,有条大鱼出城了,三天后路过咱们地界,兄弟们,吃不吃?”

    “吃!吃!吃!”

    “吃!吃!吃!”

    土洞里的所有逃军激动的嚎叫起来。

    混天王伸出手,示意大家安静。

    “二十辆马车,八十个护卫。”

    所有逃军同时一静,随后骚动起来。

    “总…混天王,咱们总共才七十多人,打的过吗?”

    其中一个独眼龙站起来不解的问道。

    混天王沉了一口气,看着王则之没有说话。

    王则之从他的眼里看到了疯狂,他知道混天王要拼一把。

    因为他不仅是个逃军,还是个落草为寇的土匪。

    王则之知道是自己表现的时候,如果混天王发现自己毫无用处,毫不怀疑他会马上结果了自己。

    “混天王,在下认为,未尝不可。”

    “哦,请说。”混天王挑了一下眉毛,伸手说道。

    “古人云,兵者,无外乎天时地利人和,而今天时在我们,地利在我们,人和嘛…”

    王则之对着一群逃军大声说道:“你们怕吗?”

    “不怕!”

    “不怕!”

    “不怕!”

    “混天王,此事可为。”

    “好,那小兄弟和我好好说说,大家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

    王则之走到混天王旁边,微微伏身。

    “首先,我们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经过,已经占了先机,其次,我们需要地图,了解他们必经之路的情况,好早做埋伏,最后,计谋,在下有一计…”

    王则之和混天王一直聊到晌午,混天王仰天长叹,“恨不能早识小兄弟。”

    最后,王则之再三强调,了解地势,尽早绘制出地图很重要,这才放他离开。

    由小六子牵着毛驴带着他一路到了他被抓的那条路。

    王则之看着太阳的方向,一路观察,发现混天王把寨子安在寿阳县城以北。

    这里层峦叠嶂,是个险地。

    而且一路上明哨、暗哨有五六个,混天王能在这里存在多年,果然是有道理的。

    王则之从他被抓的地方,一路往西走了二十多里,忽然眼睛一亮。

    这里地势变的狭窄,只能通过一辆马车,一直持续到三四里外。

    在这条路的尽头,右边有条岔路,上去后往左是一个山坡,往右就能到达一片崖壁之上,崖壁下面就是那条路。

    崖顶上每隔四五米就有一个坑,看样子是自然形成的。

    王则之又往前走了一两里,就胸有成竹了,随后和小六子一起回了寨子。

    等他们回到寨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整个寨子里热闹哄哄的,原来是拖木用羊骨头炖了汤饼。

    王则之吃完喝完,躺在混天王床旁的地下就那么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