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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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君子藏器于身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邪恶在滋生。

“他不就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吗,装什么装,敢跟老子抢饭碗。”

说话的人是赵平安,保安部副主任,长得一副穷酸相,大老爷们长了一个女人特有的水蛇腰。原本自以为老主任退休后他就会理所当然的坐上保安部主任的位子,谁知道现在不明来路的白磊在这个时候横插了一杠子。有的人心眼小,心里装不下东西。

躺在**对着被子干使劲的白磊此时还不知道已经有人看他不顺眼了,喘着粗气,对着被子变换着姿势做了半个多钟头的惨无人道后才安稳下来,点上一根烟,心里开始琢磨着下一步该怎么做。

别跟穷人谈理想,有钱人的想法叫理想,穷人的是梦想,做梦的时候想的。但是不管如何也要有最起码的一个目标,太大的目标白磊还不敢触及,眼下还是现在酒店里站稳脚,至于一些大的方面比如说混到一个别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还需要慢慢来,饭要一口口的吃,吃急了会噎死。

“赵哥,我也觉得这小子不咋地,看着他那副德行心里就来气,要不咱给他来个见面礼?”

“隔墙有耳啊,张子,学着点吧。”

“嘿嘿,您说的在理。”

娱乐部最热闹的是那间酒吧,一到晚上就是乌烟瘴气的人山人海,看着那些花枝招展的红男绿女,白磊想起了家里以前养的那头老母猪,一到**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德行,屁股扭来扭去的,别提有多么**。

“白哥,你来了,是不是看上哪个妞了?”王顺一脸坏笑的道,头顶上不到三毫米的头发却强行用啫喱水让它站直了,远远看去就像是刚从非洲回来的华裔杂技表演艺术家。没办法,这人就是自来熟,说上一次话也能整出个亲兄弟的热乎劲。

“没事,我随便转转。”

“不用担心,这里一直挺安稳的,都是一些家里有钱的兔崽子来这里寻欢作乐,偶尔也就是有那么一两个争风吃醋的也都是些绣花枕头,还没等站到跟前就怂了。”

王顺虽然来的时间也不长,但懂得察言观色,知道碰到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几个月下来倒是也混得有声有色的。

今天晚上算是白磊第一天正式上班,端人家碗受人家管,不管是做什么第一次总想给人留下个好印象。

趴在栏杆上,点上一根烟,透过有点泛青的烟雾俯视下面的群魔乱舞,心里不禁感慨,还是大城市好啊,可以光明正大的摸人家屁股,这要是放到白家村还不得被追着骂到家门口?

三娃子那兔崽子喜欢热闹,应该会喜欢这里吧。快过年了,那帮兔崽子肯定又没少折腾邻村的鸡窝吧。

“我草你妈,老子是来找乐子的,来这里还装个屁纯洁。”

楼下一阵叫骂声打断了白磊的思绪,顺声看去,几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坐在沙发上,为首的一个脚踩着前面的桌子,指着一旁坐在地上披头散发的女服务员骂着,要多难听有多难听,身边的狐朋狗友也起哄者。

王顺想在这个新领导面前长长脸,骂了一句,朝下面走去。白磊一把拉住王顺,摇着头笑了笑,掐灭手里的烟头走了下去。

白磊去扶起那个女服务员,帮她轻轻理了理头发,转身对那几个人模狗样的年轻人笑道,“几位怎么这么大火气,招呼不周啊,今天哥几个的消费算我的。”

到底是读过几年书,这么多年的文言文也不是白看了,这时候白磊也能说出几句场面话。

“你算什么东西,把你们领导招来。”

“我就是领导,新上任,各位还请给个面子。”

“原来你就是那个新来的狗杂碎,今天这事也不怕跟你挑明了,有人说看你不顺眼。想让我们哥几个来跟你说道说道。”

话说到这份上白磊要是在听不明白就该直接收拾铺盖回白家村得了。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但想找茬也应该先长好眼神。刁民的名号也不是白来的。

看起来的牛叉的那人耳朵上的那颗蓝色耳钉一直勾引着白磊的右手。点上一根烟,抽了一口,白磊笑了,从小喝山水长得比珍珠还白齿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妖异。

“那哥几个真就不能给个面子了?”

“你他妈的算什么东西,凭什么给你面子……”

还没等耳钉男说完,白磊一脚揣在他胸口上,连带着沙发滚了好几个圈,耳钉男更是在地上划出了好几米,趴在地上有出的气没进的气。被殃及池鱼的其他几个年轻人连滚带爬的站起来,怒气冲冲的看着嘴角微微扬起的白磊。

“你是想找死吧,知道他是谁吗。”一个黄毛指着白磊的鼻子大声吼叫。

白磊右手轻弹出烟头,迅速捏紧黄毛那根手指头,嘎嘣一声。黄毛抱着被折断的指头蜷缩在地上,惊恐的看着白磊走到他面前蹲下。

“疼吗。”白磊顺手把嘴里的芙蓉王放到他嘴里,“抽吧,能止疼。”

黄毛颤抖着猛吸了两口,尼古丁似乎真的能给这个刚受到断指之疼的黄毛些许安慰。

“好抽吗?”白磊笑眯眯的问道,从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十几根烟,一起点上。

黄毛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好抽就多抽点吧。”

十几根还在冒烟的香烟就这样被塞进了黄毛的嘴里,黄毛肚子一股一股的,想吐出来,却被白磊堵住嘴,只能在那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旁边其他几个原本还想找白磊麻烦的年轻人看到白磊的凶悍架势顿时有点蒙,也顾不得上前去救下正在受虐待的同伴,退到一旁扮演起了旁观者的角色。

“对不起啊,我不小心烫着你了。”说着白磊从桌子上拿起一瓶还没有开封的啤酒,打在了黄毛头上。啤酒和脑袋上流出来的血混合在一起,怎么看怎么妖艳。黄毛疼的说不出话来,蜷缩在地上直哆嗦。

白磊站直身子,左右活动了一下肩膀,朝刚才那个很牛叉的耳钉男走去。连血带肉的撕下他左耳上的耳钉,带尖的皮鞋踢在了他下巴上。耳钉男直接昏了过去,躺在地上不知死活。

后果?那是以后的事情,白磊不会去想,白磊信奉的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动我一指,我费他一肢。

“带他们俩走吧,你们还太小了,以后别没事找事。”

扔下不疼不痒的话,白磊像是没事人一样向楼上走去。

城里人就是不禁打啊,这才几下子就成这样了,看来以后手痒的时候还得找块木头,这次就当是揍山里的畜生的。白磊心里很清楚,今天这事儿明显就是有人看他不顺眼来找茬的,自己一个外地人初来乍到,能得罪谁会得罪谁,白磊心里也都有数,但是没凭没证的也不好妄下结论,怎么说来这里工作也是托了红姐的面子,要是真惹出了什么事,到时候红姐那里也不好交代。

“这小子下手够狠,我喜欢,帮我打听一下。”

“怎么,钱大少对他有兴趣?这还不是一句话的事,要不我现在就把他叫下来?”

“不用,这种人不是能用钱买到的。”

钱光明扶了扶金丝眼镜,手指头在下巴上勾了一圈,饶有兴趣的看着白磊一瘸一拐的上楼,心里暗叹着自己的运气好,今天难得出来走动一下却发现了这样的人才。

人的命天注定,只要是快骨头,走到哪里都会有狗跟着。白磊是块硬骨头。

回到房里,白磊翻开那本民国初期遗留下来的已经没有封面的文言文巨著,取下那片做书签用的枫叶标本,映入眼帘的是十个狂草毛笔字,笔走龙蛇,铿锵有力。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