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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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李雨霏的后事

    thu oct 20 11:28:49 cst 2016

    话说李雨霏为了保护宋梓钰,舍己为人,将自己的生命贡献了出去。后来,有的人说她是“愚蠢的爱情”,是因为她貌似很喜欢李明熹,但李明熹却不喜欢她,于是,她很伤心,就想为李明熹做些什么。当她发现李明熹喜欢宋梓钰时,便也想帮助一下宋梓钰。那一天在南山公园,正好宋梓钰有难,所以她就奋不顾身地救了她,自己却陷入熊熊烈火之中。这难道不是愚蠢的爱情吗?

    如果没有李雨霏,那么陷入熊熊烈火之中的一定就是宋梓钰了。也就是说,是李雨霏给了宋梓钰第二生命。宋梓钰当然也不是无情无义的人,她深深的为李雨霏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于是写下了一篇惊天地泣鬼神的《怀霏序》。全文八百二十四个字,均使用文言文(严格来说是半文言文)写出。但其欣赏价值却不算很高。首先,这篇文章虽然富有感**彩,但是却完全将李雨霏神化了,比如这一句描写李雨霏“牺牲前”时的句子:“天显墨色,鸟兽不复行,似哀事将至。”这就有点不靠谱了,用大腿想也知道是瞎编的,只是用来渲染用的。还有,“熊熊烈火之中生一金凤,盘旋数周,终不愿离去”。这难道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翻版?

    第二,和现实不符。根据上一章(确保真实)的叙述,宋梓钰并不认为李雨霏是好人(被救之前),而《怀霏序》却是这样记载的:霏者,优雅而有风度,美丽动人。这显然不是她最初的想法。首先,她刚开始认为李雨霏是一个粗鲁的人(放屁事件所造成),而不是什么“优雅而有风度”。再者,什么“美丽动人”更是无中生有的事,宋梓钰在这里明显把李雨霏夸大了――虽然李雨霏是她的救命恩人。

    第三:重复内容。比如,请看这一段:吾得再命,定所感至。霏如吾再生父母,予吾再命,吾为其高尚品质所折服,定所感至。这・・・・・・不用我说大家也明白了吧!

    第四:语句略有不通。“定所感至”在文中出现了两次(上文所示),但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妨来咬文嚼字一下。定:定然,必然。所:(对什么事情)有所(……)感:感动。至:达到极点。连起来是:“定然有所感动,达到极点”。或者为“定然有所达到极点的感动”。总觉的怪怪的,难道不是吗?而且,这句话读起来也感觉有些拗口。

    第五:“霏如吾再生父母”(仍然是这一段的句子)。请问李雨霏一个女孩,比宋梓钰年龄还小,就成为了她的“再生父母”,请注意“父母”二字。要说“母”还勉强说的过去,这“父”与“母”连用,总有些别扭。

    齐天大圣将这些观点汇总成了一篇文章《论〔怀霏序〕》,发表在齐天大圣上,但遭到了众多网友的反对。大圣的心里非常纠结,到底是我鸡蛋里挑骨头还是宋梓钰的水军太强呢?

    李明熹和宋梓钰对待此事的情感截然不同。李明熹认为李雨霏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救了宋梓钰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他一点儿也不为这件事感动。不过,他冷漠的态度却为他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很多的麻烦。

    因为,李雨霏为了李宋的爱情而献身,所以李明熹自然要换一个同桌。班主任也肯定了解了这件事。于是,老师让李明熹写一篇800字感受,第二天交上来。李明熹对待这件事情非常冷漠,所以拒绝写。而且,就算他写了,估计就凭他的写作水平,也写不出来什么东西。不过,班主任可是因为李明熹拒绝写作文而大发雷霆,罚了李明熹鸭子步一圈加上蛙跳一圈,把李明熹累的口吐白沫。

    李明熹丝毫不管这些烦心事,放了学就忙着和宋梓钰去约会。但宋梓钰觉得李明熹这样的人无情无义,不能有所依靠。于是用葡萄牙语更李明熹写了一封信,正确翻译应为:

    因为你的冷漠无情,所以我不会再理你。再见。

    李明熹自然不懂这些外语,他可是连汉语都学不好的人。不过他会使用百度翻译器,于是用百度翻译器将这句话翻译出来。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

    因为很寒冷,我要把你杀死,再见,再见!

    李明熹伤心至极。

    注:如今,现实中所有的翻译器都是这种水平,所以,请大家不要相信他们,还是努力学习英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