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12
这个昏昏沉沉的生日,把我搞得整个的后半夜和第二天上午过得,都如同我是刚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毫无所知。思绪开始变的茫然起来,在我酒醒之后。
过生日的那天晚上,赵雷看我没事了,自己还算清醒,也不回家,就独自去网吧包了夜,家里给他打了好几遍电话,他都不接。过完生日的第二天,我们集体逃了周六的实验课,在宿舍里睡大觉,完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经过了这一次,喝酒壮胆,以后的我们就开始了大学生涯的颓废生活。
我们宿舍来的最后一位舍员叫任伟刚。他并不是后来才报道的新生,而是从别的宿舍调过来的。他搬进我们宿舍的时候,正值偷拎水壶运动的**期。他样子长的让人感觉很冷,在他的额头前,总是有一小撇头经常遮住他看人的眼睛,更加让他这个人,显得既神秘而又冷酷。
就是这样一个话不多说一句的人,居然没过几天就和小胖子“拎壶冲”,成了志同道合、亲密无间的伙伴。两个人时常,一左一右,一前一后,把别的同学没有写名字和标记的壶,一个一个的拎回到我们的宿舍里。两人默契的天衣无缝,而且任伟刚还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迹象。
看到有人帮忙,“拎壶冲”这小胖子更是拎劲充足。在偷拎水壶的运动里,表现出自己是骨干先锋的硬派作风,和方显英雄本色的任伟刚,上下同心,定时、定点、定量的不厌其烦的拎水壶。以至于宿舍里的开水一度可以够我们大家每人洗一次澡的。
就在任伟刚搬进宿舍的第三个星期,基于他的出色表现,和为宿舍的卫生事业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我们给他改了个名字,叫——任我行。后来又改成教主,因为他很爱睡觉,不管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场合,特别是坐在教室第一排的时候,都能神闲气定的酣然大睡。有他额前的那一撮头做掩护,教主的觉总是能睡的很安心。
我常常的喜欢自己一个独自去市买心相印的手帕纸,然后装进口袋里,在吃完饭的时候,掏出来,很优雅的用来擦嘴。看着落叶走过暮色初起的校园,我很想像书里和电影里所描述的那样,有那么一段牵肠挂肚的爱恋。但一直走着,一个人走着,却没有遇见任何关于爱的迹象,所以心理时常充满着莫名的忧伤,尤其想起蓝妹妹的时候,更是伤感。
手绢已经不在的年代里,一张单薄的纸巾,又怎么能让人,记忆起更多的心动。
在高中的时候,我曾经是交过一个女朋友的,她比我大一级,叫张平阳。我们从认识到恋爱,彼此牵手,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被王磊调侃的称之为雷神的恋爱——闪恋。
故事的开始总要说句从前的话。在我和张平阳认识之前的时候,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一个叫李燕子的女孩子。喜欢她是因为,我们是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的——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友谊。我们是一起从初中上到高中的同学。她、我还有王磊,我们三个人的关系一直都还不错,开起玩笑来,还能称兄道弟的,没有男女之别。她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美女,也是那个时候男生公认的校花之一。
16岁的花季,烂漫而又多彩,我也在这种青春的风采下,学着写写情书,念念情诗,一副莎士比亚的派头和风范。开朗、大方、漂亮的女孩子总是到那里都会受人瞩目的。李燕子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是我第一个真心表白的女孩,虽说没有成功,但这却是我的初恋,神圣而不容诋毁。
那时在磊哥扇情言语的调唆下,配合着那时流行的黄格选大哥《爱要说》的旋律,我下了九牛二虎的决心,憋红了脸,才敢亲口面对着李燕子把我爱你,这3个字,说了出来。结果被一口回绝——“陈曦,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我一阵眩晕,在她真诚的眼神注视下,心里默默的点了点头。
朋友这两个字,有时候却是最伤人心的。
书里说,每个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想我也没有例外。
第一次知道张平阳这个名字,是在高中学校的小餐厅里。一天下午,我正在和九柱子一起吃饭。九柱子是我小时候对门家的小子,比我大两岁。九柱子是他的小名,大名叫张伟。之所以叫他九柱子,是因为他的老妈,希望长大以后的他,能够九九成十,顶天立地,所以起这称呼,做他的小名。
我和九柱子一边吃着,一边聊着,我看见一个乖巧的女孩向我们走来,然后很安静的在我们身旁擦身而过,对着打菜的窗口,递上饭盒,打了份面条,转身就坐在了我们坐的桌子上,和九柱子打了个招呼。
原来她和九柱子是一个班上的,都上高三而且都是复读。由于她和九柱子是同学的关系,所以我和她聊起天来也没有什么陌生感,就在这个饭桌上,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并轻轻地在心里记下。
我们3人很愉快的聊着,这两个人都是学文的,和他们在一起聊聊历史和政治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席间,我一口一口的学姐长,学姐短的叫着,叫得张平阳脸上桃花片片。吃完饭,我很绅士的帮她提了水壶,并帮她打了热水,一副护花使者的样子,把她送回到了女生宿舍楼下,然后向她的乖巧的背影,投去深情的眼神。
五天以后,当我们的双唇碰到了一起,忘情的彼此相拥,相吻,我结束了我的单身平民生活。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我问张平阳为什么喜欢我?她说:“陈曦,你知道吗?我长这么大了,第一次感觉到被人关心的幸福,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原因,很简单,就像我们的爱!”于是我温柔的抱着她,像是抱着我的小女儿,哄着她一起轻轻的入睡。睡梦中,我们一起漂洋过海,到天涯,到海角。
后来在她高考结束,我们分手了,原因有很多,有她的原因,有我原因,也有我老妈的原因。我老妈嫌她的个子太低,而她只有1米5o。
对于这段恋情,我后来自己总结了一下,可能是我们还太年轻,还没有长大,还没有成熟,还不太理智,没有在合适的时间里相遇,也没有在合适的时间里观望,彼此的爱恋只是一次寂寞时节的补品,药效过后,心底不会留一丝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