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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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余齐篇《听风少年1》

    tue jun 14 23:55:43 cst 2016

    我也不记得是从哪一天开始,我的记忆逐渐变得混乱。

    我是余齐,1991年12月1日出生在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的一个小山村,我的父母亲都是农村人,在我出世前,我母亲曾差点把我打掉了,原因是夫妻打架闹离婚。最后是在医院的时候,被我妈妈的一个朋友碰巧撞见救了我一命。

    我的父母亲也并不是没有过爱情,在他们那个年代,他们也算是爱得轰轰烈烈。父亲家毫无背景、穷得叮当响,我外公却是十里八乡的有名人物,原本八竿子打不着一瞥,但是无巧不成书,在我母亲订婚后尚未出嫁的时候,那个作死的准新郎偷偷摸上我母亲的床,我母亲被他这么一吓于是这门亲事立刻泡了汤。然后遇上问路的父亲,于是一见钟情了。可是这么穷的家庭背景,又如何能让我外公同意呢?于是在我外公的极力反对下,我父母私奔了。

    随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加上我爸不思进取又好赌,于是开始了争吵,进而上演到打架,母亲怀着我的时候被失去理智的父亲打进了医院,而父亲却没有去医院看看她,在悲愤交加中,她决定打掉我离婚,然后带着我哥离开......

    日子还是得过,于是我在父母的斗争中问世了,为此,我从不相信什么爱情。

    在我十五岁那年,父亲突然变得上进了,他要放手开一个大型的砖厂,我母亲走遍所有亲朋好友,甚至借了高利贷才凑出20万。于是砖厂风风光光的开业了,我家也开始步入正轨,一天到晚高朋满座,就在母亲准备退掉我们一直租住的老房子时,父亲带着原本准备买房子的钱消失了。家里一下子从天堂滚入了地狱,母亲强颜欢笑的带着我和我哥艰难的生活着,逢年过节时手里头好不容易有点积蓄,就会被人上门讨债,我家从此除了讨债就再也没人上过门。从那时候,我就认识到了什么叫做酒肉朋友。

    半年后,父亲只带着身上一套衣服回来了,这次母亲对他大打出手,他没有反抗的原因不是他愧对母亲,而是因为我挽起衣袖就那样子恶狠狠的站在旁边。然后母亲生平第一次离开了我去深圳打工,父亲去了他转让的砖厂做技术,我哥去了外面做小混混,而那一年才16岁的我,被母亲以死相逼的去上了大学,从此四年没有再叫过爸爸。

    有人说大学的生活枯燥无味,但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我根本就没时间去管它如何,我周末就去工作了,促销员、话务员、发传单、做家教等等,太忙的时候我甚至翘课去赚钱,为此,有个老师特意让我挂了一科。不过幸好我每参加一个活动都会拿奖,学分补得很充分。尤其是那一场激烈的辩论赛,让我一下成为了全校有名的才子。我到如今依然记得那场《青少年成长靠自身努力还是外部因素》的辩题,对方一辩口齿伶俐,将我方前面三个辩手形成完整的压制,而我因为和同学的关系不硬被挤在了四辩只能在最后的自由辩论环节和总结才能发言。于是我千折百绕巧妙的问了对方一辩一个问题:“对方的辩手都一致认定青少年成长靠的是自身努力而非外部因素,那么按照今人的发展与眼光而言,秦皇汉武岂止是略输文采,唐宗宋祖何止是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也只是个徒手弯弓射大雕的莽夫而已,那么我想请问对方一辩,我们是否可以以现今的科技将这些人的丰功伟绩全部一笔勾销呢?”对方一辩回答:“不能!”我知道她已经上勾了,我继续追问:“为什么?”她回答:“因为时代不一样。”我回答道:“对方辩友说得对,时代不一样,那么时代是可以通过努力选择的嘛?时代就是一个最大的外部因素,谢谢对方辩友。”台下顿时欢呼声掌声一片,对方一辩一时语塞。于是毛泽东的诗词:“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在校园里一下流行起来了。

    就在这一年,一向不相信爱情的我突然相信了爱情,更不可思议的是,对方也是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