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森妮断气(1)
我没有到街对面去。那个被撞烂脸,踩断腿的小伙子绝不是这一带唯一的劫犯。我猛然想起,决不能在醉醺醺的情况下再遇上一位。
不,我必须回到我旅馆附近去。我只想喝上一杯,或许两杯,但不能保证只喝这么多,也说不准一两杯酒会不会将我撂翻。
保险的做法是回到我旅馆旁边,在街上的酒吧里喝上一杯,最多两杯,然后再带两瓶啤酒回房间去。
除非我已滴酒不能沾,怎么喝法都不安全。这一点我不是已经证明过了吗?难道还需要再证明几次?
那么,我该如何是好?一直抖得我全身散开?不喝点酒,我今天不可能睡着觉。不喝点酒,我连坐都坐不下来!上帝呀?
哼,去他妈的。我得喝一杯。这是治病的药。任何大夫看见我这副模样都会开这个处方的。
任何大夫吗?罗斯福医院的那个实习医生是怎么说的?他抓住我肩头的地方我现在还有感觉,刚才把我推进小巷的枪劫犯也抓的是这个地方。“你看着我。认真听我说。你是个酒鬼。再喝酒你会死的。”
我总是要死的,跑上八百万条死亡之路中的一条。但只要能挑选,我至少想死在离家近些的地方。
我走几步,站到路边石上。一辆流动兜客出租车减速开过来,在哈莱姆区只有这种来回转悠的出租车。司机是个西班牙裔的中年妇女,蓬乱的红发上扣着一顶大沿帽。她看々我,觉得我还正常,让我上车。我坐进后排,关上车门,告诉她我要到第五十八街和第五十九街之间去。
一路之上,我脑子里还在想着那个小巷。双手仍在颤抖,抖得不如刚才那么厉害了,但我内心还如先前一样猛烈地哆嗦。车好像要永远开下去似的,我没发现就要到了,那妇女问我停在哪个街角。我告诉她直接开到阿姆斯特朗饭店门前去。绿灯亮起后,她驱车穿过十字路口,在我说的地方停下,她发现我一动未动,便转过头来看我是怎么回事。
我刚々想起,我在阿姆斯特朗饭店喝不到酒。当然酒保们可能已经忘记吉米所下的不准我饮酒的指示,也可能他们还记着,不过,一想到进门后就吃闭门羹的情景,我心中已经燃起退避三舍的强烈愿望。算了,去他们的,我才不进他们的鬼门。
那到哪儿去!波利小店一定关门了。他们平常总提前闭店。法雷尔酒馆怎样?
那就是达金婻死后我开戒的地方。在那之前我已戒了整々八天的酒。我还记得喝的是什么——远古牌的。
真怪,我喝过酒的商标总能记在脑子里。酒是一样的东西,挂上不同的牌子人记得就更真切了。
不久前在一次戒酒会上我就听到有人也发过这番高论。
我现在又戒酒几天了?四天?上楼回房间去吧,强追自己待着不出去!等一觉醒来,就开始第五天了。
除非我根本睡不着……
“先生,你没事儿吧?”
我瞥一眼女司机,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找出一张二十块的票子。“我想去打个电话,”我说,“在街角的那个电话亭。你先拿着等我一下好吗?”
她可能会带着这二十块钱开着车跑开。我并不在乎。我走到街角,扔进去一枚一毛的硬币,听着拔号音,站着没动。
现在打电话太晚了。几点啦?已过两点,谁这么晚打私人电话。
算了,我还是回房间去。只要能坚持待上一个小时,头脑就会清醒过来。再说,三点钟酒吧都关门了。
真的吗?有家熟食店会卖给我啤酒,不管他们有无执照,第五十一街上有个通宵酒馆。在十一马路和十二马路之间路西。除非它现已停业,我已很久没到那里去。
在达金婻房间的前柜橱里有一瓶野火鸡牌名酒。她门上的钥匙正在我口袋里。
想到这里,我害怕了。那瓶酒就摆在那里,我什么时候去都能得到。真到了那儿,我决不会喝上一两坏就打住。我会把一瓶全喝光,喝光那一瓶,旁边还摆着好多瓶呢!
还是打电话吧。
她在睡觉。我从她回话的声音里听出她刚醒来。
我说:“我是马特。这么晚打搅你,太对不起了。”
“没什么。几点了?上帝,已过两点。”
“对不起。”
“没什么。马修,你没事儿吧?”
“没事儿。”
“喝酒了吗?”
“没有。”
“那就没事儿了。”
“我快散架了,”我说,“我所以给你打电话是因为这是我所想到的唯一能防止我喝酒的办法。”
“你做得很对。”
“我能去你那儿吗?”
她没有马上回答。我心想,算了吧。别打这主意了。乘法雷尔酒馆还没关门赶快去喝一通,然后返回旅馆。压根就不该给她打电话。
“马修,我有个主意不知是好是坏。你就一小时给我来一次电话好了,如果忍不住,一分钟来一次也可以,想来多少次来多少次,我不在乎你吵醒我,可是——”
我说:“半小时前我差点被人杀死。我把那小子打昏过去,又踩断他的腿。我现在正混身发抖,一辈子没像这样抖过。只有喝酒才能使我恢复正常,我正要去喝一杯,但又对这种行动害起怕来。我想找个人待在一起,找个人说说话,或许能帮我挺过去,但也可能没用,对不起,我不该给你打电话。你又没责任管我。对不起。”
“等々!”
“我没走。”
“在圣马克斯.普莱斯教堂有个俱乐部。在周末那里的戒酒会会议通宵召开。我的会议本上有,我来帮你查々。”
“我知道。”
“你不想去是吗?”
“我在会上说不出来,别管了,简。我会没事儿的。”
“你在哪里?”
“五十八街与五十九街之间。”
“你要多长时间能赶到我这里?”
我瞥了一眼阿姆斯特朗饭店门前,“我租的出租车还等着我呢。”
“记得来这儿的路吗?”
“记得。”
不,我必须回到我旅馆附近去。我只想喝上一杯,或许两杯,但不能保证只喝这么多,也说不准一两杯酒会不会将我撂翻。
保险的做法是回到我旅馆旁边,在街上的酒吧里喝上一杯,最多两杯,然后再带两瓶啤酒回房间去。
除非我已滴酒不能沾,怎么喝法都不安全。这一点我不是已经证明过了吗?难道还需要再证明几次?
那么,我该如何是好?一直抖得我全身散开?不喝点酒,我今天不可能睡着觉。不喝点酒,我连坐都坐不下来!上帝呀?
哼,去他妈的。我得喝一杯。这是治病的药。任何大夫看见我这副模样都会开这个处方的。
任何大夫吗?罗斯福医院的那个实习医生是怎么说的?他抓住我肩头的地方我现在还有感觉,刚才把我推进小巷的枪劫犯也抓的是这个地方。“你看着我。认真听我说。你是个酒鬼。再喝酒你会死的。”
我总是要死的,跑上八百万条死亡之路中的一条。但只要能挑选,我至少想死在离家近些的地方。
我走几步,站到路边石上。一辆流动兜客出租车减速开过来,在哈莱姆区只有这种来回转悠的出租车。司机是个西班牙裔的中年妇女,蓬乱的红发上扣着一顶大沿帽。她看々我,觉得我还正常,让我上车。我坐进后排,关上车门,告诉她我要到第五十八街和第五十九街之间去。
一路之上,我脑子里还在想着那个小巷。双手仍在颤抖,抖得不如刚才那么厉害了,但我内心还如先前一样猛烈地哆嗦。车好像要永远开下去似的,我没发现就要到了,那妇女问我停在哪个街角。我告诉她直接开到阿姆斯特朗饭店门前去。绿灯亮起后,她驱车穿过十字路口,在我说的地方停下,她发现我一动未动,便转过头来看我是怎么回事。
我刚々想起,我在阿姆斯特朗饭店喝不到酒。当然酒保们可能已经忘记吉米所下的不准我饮酒的指示,也可能他们还记着,不过,一想到进门后就吃闭门羹的情景,我心中已经燃起退避三舍的强烈愿望。算了,去他们的,我才不进他们的鬼门。
那到哪儿去!波利小店一定关门了。他们平常总提前闭店。法雷尔酒馆怎样?
那就是达金婻死后我开戒的地方。在那之前我已戒了整々八天的酒。我还记得喝的是什么——远古牌的。
真怪,我喝过酒的商标总能记在脑子里。酒是一样的东西,挂上不同的牌子人记得就更真切了。
不久前在一次戒酒会上我就听到有人也发过这番高论。
我现在又戒酒几天了?四天?上楼回房间去吧,强追自己待着不出去!等一觉醒来,就开始第五天了。
除非我根本睡不着……
“先生,你没事儿吧?”
我瞥一眼女司机,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找出一张二十块的票子。“我想去打个电话,”我说,“在街角的那个电话亭。你先拿着等我一下好吗?”
她可能会带着这二十块钱开着车跑开。我并不在乎。我走到街角,扔进去一枚一毛的硬币,听着拔号音,站着没动。
现在打电话太晚了。几点啦?已过两点,谁这么晚打私人电话。
算了,我还是回房间去。只要能坚持待上一个小时,头脑就会清醒过来。再说,三点钟酒吧都关门了。
真的吗?有家熟食店会卖给我啤酒,不管他们有无执照,第五十一街上有个通宵酒馆。在十一马路和十二马路之间路西。除非它现已停业,我已很久没到那里去。
在达金婻房间的前柜橱里有一瓶野火鸡牌名酒。她门上的钥匙正在我口袋里。
想到这里,我害怕了。那瓶酒就摆在那里,我什么时候去都能得到。真到了那儿,我决不会喝上一两坏就打住。我会把一瓶全喝光,喝光那一瓶,旁边还摆着好多瓶呢!
还是打电话吧。
她在睡觉。我从她回话的声音里听出她刚醒来。
我说:“我是马特。这么晚打搅你,太对不起了。”
“没什么。几点了?上帝,已过两点。”
“对不起。”
“没什么。马修,你没事儿吧?”
“没事儿。”
“喝酒了吗?”
“没有。”
“那就没事儿了。”
“我快散架了,”我说,“我所以给你打电话是因为这是我所想到的唯一能防止我喝酒的办法。”
“你做得很对。”
“我能去你那儿吗?”
她没有马上回答。我心想,算了吧。别打这主意了。乘法雷尔酒馆还没关门赶快去喝一通,然后返回旅馆。压根就不该给她打电话。
“马修,我有个主意不知是好是坏。你就一小时给我来一次电话好了,如果忍不住,一分钟来一次也可以,想来多少次来多少次,我不在乎你吵醒我,可是——”
我说:“半小时前我差点被人杀死。我把那小子打昏过去,又踩断他的腿。我现在正混身发抖,一辈子没像这样抖过。只有喝酒才能使我恢复正常,我正要去喝一杯,但又对这种行动害起怕来。我想找个人待在一起,找个人说说话,或许能帮我挺过去,但也可能没用,对不起,我不该给你打电话。你又没责任管我。对不起。”
“等々!”
“我没走。”
“在圣马克斯.普莱斯教堂有个俱乐部。在周末那里的戒酒会会议通宵召开。我的会议本上有,我来帮你查々。”
“我知道。”
“你不想去是吗?”
“我在会上说不出来,别管了,简。我会没事儿的。”
“你在哪里?”
“五十八街与五十九街之间。”
“你要多长时间能赶到我这里?”
我瞥了一眼阿姆斯特朗饭店门前,“我租的出租车还等着我呢。”
“记得来这儿的路吗?”
“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