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救命的稻草
沈沐这么直接推门进来后,突然想到,就是在现代,那也是寡妇门前是非多。
更别说,这古代了。
要是刘寡妇这种人没有底线,当场喊有贼呀,或者非礼之类的,那他就尴尬了,甚至如果冯大设个圈套让他钻,在这种社会习俗下,他都是不占理的,极有可能被攻讦,名声就没了。
不过,既然已经进来了,他就再没返回去的道理,只是在院中等候。
那刘寡妇进房后定了定心神,冯大的相貌就算在夜色中她还是认得出来的,而刚才院中那两人,明显不是冯大,他们这么晚到自己家想干什么?
好在这些年过的这日子,让她的心理素质也比较强悍,还不至于失控大喊大叫。
她很快穿戴整齐,手中点了一根蜡烛,走出门来。
借着蜡烛的烛光,她看清了院内的两个少年的长相,松了一口气,原来都是熟悉的人呀。
于是,她一只手往腰中一叉道:“是你们两个小子呀,这么晚找你刘婶做甚?”
“刘婶,我们是来找冯大叔的,冯大叔不在吗?”沈沐带笑开口道。
“你冯大叔呀,他还没回来,要是回来了,我这门早就关了,你们这俩小子又怎能进的来。”刘寡妇扫了沈沐一眼,没好气地道。
“是小子失礼了,只因我爹有急事找冯大叔,刘婶可知冯大叔去了什么地方?”
“这个你刘婶也不清楚,他们男人之间的事情呀,很少告诉我们这些娘们的。”
“那刘婶可知道,冯大叔是否去了哪一家相熟的人家?”
“相熟的人家?他能有什么相熟的人家,不过这这几日,他好像认识了什么吏部员外郎的公子,除了晚上过来外,白日里我也见不到人,谁知这晚上又去哪了?”
“员外郎家的公子?”沈沐闻言,追问。
“是呀,据说是南京城的贵人之子。”
“哦,刘婶可知道那贵人的落脚地在何处?”
“县城南有一个庄子,据说是那位梅公子娘亲的陪嫁庄子,那位梅公子就住在那里,前两日,你冯大叔好像提过一句,会不会去哪了?”刘寡妇猜测道。
“梅公子娘亲的陪嫁庄子?”沈沐跟着重复了一句。
原来,冯大攀上的那位贵公子姓梅?
可就算知道这位梅公子的姓氏,在这个信息流通比较缓慢的时代,想要查清这梅公子的根底至少也需要几天。
从刘寡妇的表情来看,对方没有撒谎的倾向,神情也没什么异样,看来,平日里,这冯大就算对沈父不满,应该并没在这刘寡妇面前表现的很明显。
而以冯大那种性子的人,如果沈父的失踪跟他真的有关系,现在也不应该躲在这里充当缩头乌龟。
所以,冯大真的应该不在这里。
那么,问题现在还是回到了原点,就算冯大对沈父不满,想取而代之,应该会徐徐图之,而不是粗暴简单地就要沈父性命。
而梅公子这种出生在官宦之家的人,没有一点好处的话,凭什么和冯大这类地痞纠缠在一起。
转念间,他又想到,昨晚沈父看到那个乙头的真面目时,神情有过短暂的变化。
冯大,沈父,蒙面黑衣人,青衣锦衣卫,还有那位梅公子,他们这些人之间会有没有什么关联呢?
还有李姑娘?为何也偏偏在这个时间失踪了?
这太平县还真不太平呀。
既然已经追查到了这里,在找不到更多线索的情形下,他继续留在这里也无济于事。
想到这里,他很是诚恳地拱手对刘寡妇道:“那刘婶,小子再去找找冯大叔,先走了。”
说完就拉着牛蛋出了刘寡妇家的门。
只留下刘寡妇在院子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娘亲,刚才是沈家哥哥和牛蛋吗?”从右侧的厢房走出一位浓眉俊目的小姑娘来,这姑娘的年纪跟沈家小妹的年纪差不多大。
但身量却不小,眼睛和刘寡妇的并不相似,反而长了一双凤目。
说话间,那凤目微翘,气质显得冷硬了一些。
“是呀!唉!”刘寡妇又叹了一口气,其实他夫君刚去世那会,沈老大这些街面上的人虽不好出面帮他们,唯恐引来闲言碎语,可沈沐的娘亲却是三天两头,送一些吃食用的到家里来,每次怕她不收,只是说家里存的多,再不用掉就放坏了。
就算后来,她和冯大不清不白起来,沈沐的娘亲却从没有用鄙薄的目光看过她。
沈沐的娘亲甚至说过,这女子活在世上都不容易,有些选择也是无可奈何的。
她也曾想过一走了之,娘家的哥嫂们也全她当年趁着年轻早日改嫁的好。
可她舍不得自己的三个孩子,孩子还那么小,当年最大的才六岁,如果她改嫁了,这些孩子可怎么活?
还有对她还不错的公爹婆母,年纪也大了,也只有夫君这一个独子。
结果当年夫君这一去,公爹婆母的身体很快就垮了,这生病吃药看大夫也是一大笔支出。
家中的积蓄很快就花的没剩几个了。
婆母就这么时而好一点,时而又加重了,熬了几年,终于去了。
等到婆母去世后,公爹一连受此打击,大雨天的摔了一跤,结果,摔成了骨折,从此也不能好好行走了。
但这些年,随着阴雨天的到来,公爹越来越无法行走了,只能躺在床上了。
她现在都记得,那一年是一个大雨夜,小儿半夜突发热症,烧的人都迷糊了,可她家无分文,这些年为了给婆母公爹看病,已经在郎中那里欠了许多药钱。
如今,小儿又病的这么重,她真的有些撑不下去了,就在她想着要不一家一起去见死去的夫君时。
大丫拉着二儿走到她身边,很是懂事地说:“娘,你带小弟去看病吧,我和大弟去跪着求求好心的沈大娘他们,让他们再借点钱给我们。”
看着年小稚嫩的女儿,一脸坚定的样子,她有些羞愧,不得不重新打起精神,抱着小儿子就出了门。
门外风大雨大,让她的脚步都站不稳。
也就在这时,她碰到了披着蓑衣正要回家的冯大。
冯大看着她这么大风雨还出门,惊讶地道:“大妹子,这么晚你们这是要去作甚?”
“蛐蛐儿病了,去找郎中。”
“孩子病了呀。我送你们去吧!两个大的就不要去了,这风大雨大的,回头要是再淋了雨,受了寒,又要看大夫。”冯大迟疑了一下,从他怀中抢过孩子道。
“可——我和姐姐要去借钱。”大儿子憋着嘴有些委屈地喊道。
“你们放心,冯大叔这有钱,先借你们,等什么时候,你们手头有钱了再还,现在你们姐弟还是在家等着为好。”
人在风雨里,总会不自觉地抓住一根稻草,当年的冯大尽管名声很不好,但他在那个时间出现,就像一根稻草一样,让她不得不抓住。
更别说,这古代了。
要是刘寡妇这种人没有底线,当场喊有贼呀,或者非礼之类的,那他就尴尬了,甚至如果冯大设个圈套让他钻,在这种社会习俗下,他都是不占理的,极有可能被攻讦,名声就没了。
不过,既然已经进来了,他就再没返回去的道理,只是在院中等候。
那刘寡妇进房后定了定心神,冯大的相貌就算在夜色中她还是认得出来的,而刚才院中那两人,明显不是冯大,他们这么晚到自己家想干什么?
好在这些年过的这日子,让她的心理素质也比较强悍,还不至于失控大喊大叫。
她很快穿戴整齐,手中点了一根蜡烛,走出门来。
借着蜡烛的烛光,她看清了院内的两个少年的长相,松了一口气,原来都是熟悉的人呀。
于是,她一只手往腰中一叉道:“是你们两个小子呀,这么晚找你刘婶做甚?”
“刘婶,我们是来找冯大叔的,冯大叔不在吗?”沈沐带笑开口道。
“你冯大叔呀,他还没回来,要是回来了,我这门早就关了,你们这俩小子又怎能进的来。”刘寡妇扫了沈沐一眼,没好气地道。
“是小子失礼了,只因我爹有急事找冯大叔,刘婶可知冯大叔去了什么地方?”
“这个你刘婶也不清楚,他们男人之间的事情呀,很少告诉我们这些娘们的。”
“那刘婶可知道,冯大叔是否去了哪一家相熟的人家?”
“相熟的人家?他能有什么相熟的人家,不过这这几日,他好像认识了什么吏部员外郎的公子,除了晚上过来外,白日里我也见不到人,谁知这晚上又去哪了?”
“员外郎家的公子?”沈沐闻言,追问。
“是呀,据说是南京城的贵人之子。”
“哦,刘婶可知道那贵人的落脚地在何处?”
“县城南有一个庄子,据说是那位梅公子娘亲的陪嫁庄子,那位梅公子就住在那里,前两日,你冯大叔好像提过一句,会不会去哪了?”刘寡妇猜测道。
“梅公子娘亲的陪嫁庄子?”沈沐跟着重复了一句。
原来,冯大攀上的那位贵公子姓梅?
可就算知道这位梅公子的姓氏,在这个信息流通比较缓慢的时代,想要查清这梅公子的根底至少也需要几天。
从刘寡妇的表情来看,对方没有撒谎的倾向,神情也没什么异样,看来,平日里,这冯大就算对沈父不满,应该并没在这刘寡妇面前表现的很明显。
而以冯大那种性子的人,如果沈父的失踪跟他真的有关系,现在也不应该躲在这里充当缩头乌龟。
所以,冯大真的应该不在这里。
那么,问题现在还是回到了原点,就算冯大对沈父不满,想取而代之,应该会徐徐图之,而不是粗暴简单地就要沈父性命。
而梅公子这种出生在官宦之家的人,没有一点好处的话,凭什么和冯大这类地痞纠缠在一起。
转念间,他又想到,昨晚沈父看到那个乙头的真面目时,神情有过短暂的变化。
冯大,沈父,蒙面黑衣人,青衣锦衣卫,还有那位梅公子,他们这些人之间会有没有什么关联呢?
还有李姑娘?为何也偏偏在这个时间失踪了?
这太平县还真不太平呀。
既然已经追查到了这里,在找不到更多线索的情形下,他继续留在这里也无济于事。
想到这里,他很是诚恳地拱手对刘寡妇道:“那刘婶,小子再去找找冯大叔,先走了。”
说完就拉着牛蛋出了刘寡妇家的门。
只留下刘寡妇在院子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娘亲,刚才是沈家哥哥和牛蛋吗?”从右侧的厢房走出一位浓眉俊目的小姑娘来,这姑娘的年纪跟沈家小妹的年纪差不多大。
但身量却不小,眼睛和刘寡妇的并不相似,反而长了一双凤目。
说话间,那凤目微翘,气质显得冷硬了一些。
“是呀!唉!”刘寡妇又叹了一口气,其实他夫君刚去世那会,沈老大这些街面上的人虽不好出面帮他们,唯恐引来闲言碎语,可沈沐的娘亲却是三天两头,送一些吃食用的到家里来,每次怕她不收,只是说家里存的多,再不用掉就放坏了。
就算后来,她和冯大不清不白起来,沈沐的娘亲却从没有用鄙薄的目光看过她。
沈沐的娘亲甚至说过,这女子活在世上都不容易,有些选择也是无可奈何的。
她也曾想过一走了之,娘家的哥嫂们也全她当年趁着年轻早日改嫁的好。
可她舍不得自己的三个孩子,孩子还那么小,当年最大的才六岁,如果她改嫁了,这些孩子可怎么活?
还有对她还不错的公爹婆母,年纪也大了,也只有夫君这一个独子。
结果当年夫君这一去,公爹婆母的身体很快就垮了,这生病吃药看大夫也是一大笔支出。
家中的积蓄很快就花的没剩几个了。
婆母就这么时而好一点,时而又加重了,熬了几年,终于去了。
等到婆母去世后,公爹一连受此打击,大雨天的摔了一跤,结果,摔成了骨折,从此也不能好好行走了。
但这些年,随着阴雨天的到来,公爹越来越无法行走了,只能躺在床上了。
她现在都记得,那一年是一个大雨夜,小儿半夜突发热症,烧的人都迷糊了,可她家无分文,这些年为了给婆母公爹看病,已经在郎中那里欠了许多药钱。
如今,小儿又病的这么重,她真的有些撑不下去了,就在她想着要不一家一起去见死去的夫君时。
大丫拉着二儿走到她身边,很是懂事地说:“娘,你带小弟去看病吧,我和大弟去跪着求求好心的沈大娘他们,让他们再借点钱给我们。”
看着年小稚嫩的女儿,一脸坚定的样子,她有些羞愧,不得不重新打起精神,抱着小儿子就出了门。
门外风大雨大,让她的脚步都站不稳。
也就在这时,她碰到了披着蓑衣正要回家的冯大。
冯大看着她这么大风雨还出门,惊讶地道:“大妹子,这么晚你们这是要去作甚?”
“蛐蛐儿病了,去找郎中。”
“孩子病了呀。我送你们去吧!两个大的就不要去了,这风大雨大的,回头要是再淋了雨,受了寒,又要看大夫。”冯大迟疑了一下,从他怀中抢过孩子道。
“可——我和姐姐要去借钱。”大儿子憋着嘴有些委屈地喊道。
“你们放心,冯大叔这有钱,先借你们,等什么时候,你们手头有钱了再还,现在你们姐弟还是在家等着为好。”
人在风雨里,总会不自觉地抓住一根稻草,当年的冯大尽管名声很不好,但他在那个时间出现,就像一根稻草一样,让她不得不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