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龙旗
程孝廉自成都府出发,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赶到新野,这个时候秦越已经做好了进攻南阳府的准备了。
“皇上,这仗战事还是由你来指挥吧。”
程孝廉就算脑袋锈掉了也不会接这个差事,秦越已经准备了这么长时间,他刚刚到这儿,连对面主帅的性格都没摸清楚,让他指挥可就白瞎了秦越这一个月的准备了。
“秦大人莫要客气,朕就是前来观战,绝不插手此次大战的事宜。不过在开战之前秦大人还是给我讲一讲这一次的打算吧。”
秦越没有推辞,让人拿来了地形图摆在桌子上,伸手一指:“如今南阳府东面的汝阳府,西北面的河南府,东北面的开封府全都聚集了大批满清军伍,这些人的主帅是满清的简亲王喇布,喇布此人年纪虽然不大,但是深得满清军伍的遗传,行军布阵十分老练,这次臣故意给了他一个月的时间,谁知道他连动都没动。”
程孝廉后世可是一点都没有听过这个名字,愣了一下:“会不会是个酒囊饭袋,贻误了战机?”
“根据咱们的情报,他在坐山观虎斗,要凭借南阳府一战看清楚咱们的实力,顺便把咱们牵制在南阳府,他也好调集三府大军吃掉咱们。”
程孝廉愣了一下:“他有这么好的牙口么?”
秦越哈哈一笑:“满清方面的情报可不如咱们做得好,这两年来虽然咱们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他们的一些将领对咱们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前,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有胆子不带领大军来南阳府的原因,臣估计,他是担心大军一旦出现,把咱们吓跑了。”
程孝廉也跟着笑了起来:“若是如此朕还真想看看这位简亲王是霍去病还是赵括。”
秦越狠厉地摸了一把下巴:“就算他是霍去病,老臣也一定把他打成赵括!”
程孝廉了解了战场的情况,觉得没什么问题,立刻一挥手:“既然如此,你们便开始进攻吧,朕在高处为你们擂鼓助威。”
程孝廉现在已经不是普通的殿下了,况且这一次他是大摇大摆赶过来的,喇布那边很快就得到了消息,明朝军中立起了龙旗。众所周知,明朝的旗帜很简单,并不像是满清八旗有各种各样的旗帜,他们的旗帜很随机,看将军的喜好来,有的用北斗旗,有的用豹子和白鹤等。但是从来没有一个武将敢用龙旗,自从宋元之后,龙纹为帝王所独占,那些武将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用龙旗。
既然龙旗出现了,那就只有一个原因,明朝的皇族到了,而这个图案上的龙是五爪龙,那就是大明皇帝本人来了。
这就是两个朝代的文化差异了,在明朝的时候没这么严厉的规矩,无论是亲王还是世子,愿意在衣服上秀几爪龙就秀几爪龙,反正你不找皇帝要做衣服的银子就好。但是到了清朝有了严厉的规定,五爪为龙,四爪为蟒。也就是五爪龙必须是皇帝才能用的,若是有人敢乱用,那就等着谋逆的罪名从天而降吧。
看到了五爪龙旗,喇布激动的心思就别提了,原以为明朝的皇帝窝在川蜀之中,想要抓到他还有一定的难度,想不到他倒是自己送到了眼前来,若是能够抓了他,那就是灭国之功,到时候皇上一高兴必定赐一个****,世袭罔替、与国同寿可不是白说的。
想到这里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立刻传下了严令:“所有军伍不得支援南阳城,敢妄动一兵一卒者,诛九族!南阳城守军当以守为攻,不可主动出击,可以弃城而逃。”
在喇布看来,要是动静大了,猎物就吓跑了,得先把他诳进南阳城,然后在来个包围,这泼天功劳非得落到自己头上不可。
一边准备战事,一边派人往朝廷送信:“告诉皇上,就说明朝的皇帝御驾亲征,臣拼了命也定要把他擒到北京,千刀万剐!”不过他也长了一个心眼,又叮嘱了一句:“路上走慢点,最少走半个月的时间在到北京城。”要是朝廷的人听说了明朝的皇帝跑到河南来了,和自己争这份破天的功劳怎么办?最好的法子就是自己这边刚递上去消息,还没等那些人反应过来,那边明朝的皇帝已经被自己抓到手了。
这个命令传下去可没有解释说明,也就是各家的将军都接到了军令却不知道这条军令是为何?难道说刘广武得罪了王爷殿下,所以王爷一定要斩杀了他?
但是这种事谁也不敢去问一句,总归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刘广武自己惹得麻烦自己解决就好了。
刘广武得到了消息简直是喜出望外,想要睡觉就有人送来了枕头,若是简亲王在他眼前他都想跪地上谢谢他八辈祖宗,自己正打算弃城而逃又担心朝廷追究,有了这个命令以后追究起来他也没有罪过了。
但是仗还是要打的,这么多人眼皮底下,他一个人不死就弃城跑了,若是朝中的皇帝知道了这个消息,非得派人追杀他,抽筋扒皮泄恨不可。
秦越倒是没有得到这个消息,毕竟这是将军之间军令,锦衣卫的人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打探到这种消息,不过三方面军伍没有动身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回来。
“既然满清军伍非要引君入瓮,那老臣可就不客气了,只是请神容易送神难,等他们把我请过去,再想把我送出来,可就难啦。”
程孝廉哈哈笑了一声:“老将军保重身体,朕在这里恭祝老将军旗开得胜。”
“这种仗要是赢不了老臣就可以一头撞死了,钓鱼用的食饵太大,钩子又太小了。”
康熙十六年六月,大明山河军发动了对南阳府的攻势,刘广武抱着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的心思站在南阳府城头迎战,仿佛这一战的胜负已经决定了,只是世间的事情总是充满了意外,若是每件事都能按部就班地进行,世间也就不会有这么多遗憾与惊喜了。
(本章完)
“皇上,这仗战事还是由你来指挥吧。”
程孝廉就算脑袋锈掉了也不会接这个差事,秦越已经准备了这么长时间,他刚刚到这儿,连对面主帅的性格都没摸清楚,让他指挥可就白瞎了秦越这一个月的准备了。
“秦大人莫要客气,朕就是前来观战,绝不插手此次大战的事宜。不过在开战之前秦大人还是给我讲一讲这一次的打算吧。”
秦越没有推辞,让人拿来了地形图摆在桌子上,伸手一指:“如今南阳府东面的汝阳府,西北面的河南府,东北面的开封府全都聚集了大批满清军伍,这些人的主帅是满清的简亲王喇布,喇布此人年纪虽然不大,但是深得满清军伍的遗传,行军布阵十分老练,这次臣故意给了他一个月的时间,谁知道他连动都没动。”
程孝廉后世可是一点都没有听过这个名字,愣了一下:“会不会是个酒囊饭袋,贻误了战机?”
“根据咱们的情报,他在坐山观虎斗,要凭借南阳府一战看清楚咱们的实力,顺便把咱们牵制在南阳府,他也好调集三府大军吃掉咱们。”
程孝廉愣了一下:“他有这么好的牙口么?”
秦越哈哈一笑:“满清方面的情报可不如咱们做得好,这两年来虽然咱们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他们的一些将领对咱们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前,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有胆子不带领大军来南阳府的原因,臣估计,他是担心大军一旦出现,把咱们吓跑了。”
程孝廉也跟着笑了起来:“若是如此朕还真想看看这位简亲王是霍去病还是赵括。”
秦越狠厉地摸了一把下巴:“就算他是霍去病,老臣也一定把他打成赵括!”
程孝廉了解了战场的情况,觉得没什么问题,立刻一挥手:“既然如此,你们便开始进攻吧,朕在高处为你们擂鼓助威。”
程孝廉现在已经不是普通的殿下了,况且这一次他是大摇大摆赶过来的,喇布那边很快就得到了消息,明朝军中立起了龙旗。众所周知,明朝的旗帜很简单,并不像是满清八旗有各种各样的旗帜,他们的旗帜很随机,看将军的喜好来,有的用北斗旗,有的用豹子和白鹤等。但是从来没有一个武将敢用龙旗,自从宋元之后,龙纹为帝王所独占,那些武将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用龙旗。
既然龙旗出现了,那就只有一个原因,明朝的皇族到了,而这个图案上的龙是五爪龙,那就是大明皇帝本人来了。
这就是两个朝代的文化差异了,在明朝的时候没这么严厉的规矩,无论是亲王还是世子,愿意在衣服上秀几爪龙就秀几爪龙,反正你不找皇帝要做衣服的银子就好。但是到了清朝有了严厉的规定,五爪为龙,四爪为蟒。也就是五爪龙必须是皇帝才能用的,若是有人敢乱用,那就等着谋逆的罪名从天而降吧。
看到了五爪龙旗,喇布激动的心思就别提了,原以为明朝的皇帝窝在川蜀之中,想要抓到他还有一定的难度,想不到他倒是自己送到了眼前来,若是能够抓了他,那就是灭国之功,到时候皇上一高兴必定赐一个****,世袭罔替、与国同寿可不是白说的。
想到这里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立刻传下了严令:“所有军伍不得支援南阳城,敢妄动一兵一卒者,诛九族!南阳城守军当以守为攻,不可主动出击,可以弃城而逃。”
在喇布看来,要是动静大了,猎物就吓跑了,得先把他诳进南阳城,然后在来个包围,这泼天功劳非得落到自己头上不可。
一边准备战事,一边派人往朝廷送信:“告诉皇上,就说明朝的皇帝御驾亲征,臣拼了命也定要把他擒到北京,千刀万剐!”不过他也长了一个心眼,又叮嘱了一句:“路上走慢点,最少走半个月的时间在到北京城。”要是朝廷的人听说了明朝的皇帝跑到河南来了,和自己争这份破天的功劳怎么办?最好的法子就是自己这边刚递上去消息,还没等那些人反应过来,那边明朝的皇帝已经被自己抓到手了。
这个命令传下去可没有解释说明,也就是各家的将军都接到了军令却不知道这条军令是为何?难道说刘广武得罪了王爷殿下,所以王爷一定要斩杀了他?
但是这种事谁也不敢去问一句,总归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刘广武自己惹得麻烦自己解决就好了。
刘广武得到了消息简直是喜出望外,想要睡觉就有人送来了枕头,若是简亲王在他眼前他都想跪地上谢谢他八辈祖宗,自己正打算弃城而逃又担心朝廷追究,有了这个命令以后追究起来他也没有罪过了。
但是仗还是要打的,这么多人眼皮底下,他一个人不死就弃城跑了,若是朝中的皇帝知道了这个消息,非得派人追杀他,抽筋扒皮泄恨不可。
秦越倒是没有得到这个消息,毕竟这是将军之间军令,锦衣卫的人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打探到这种消息,不过三方面军伍没有动身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回来。
“既然满清军伍非要引君入瓮,那老臣可就不客气了,只是请神容易送神难,等他们把我请过去,再想把我送出来,可就难啦。”
程孝廉哈哈笑了一声:“老将军保重身体,朕在这里恭祝老将军旗开得胜。”
“这种仗要是赢不了老臣就可以一头撞死了,钓鱼用的食饵太大,钩子又太小了。”
康熙十六年六月,大明山河军发动了对南阳府的攻势,刘广武抱着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的心思站在南阳府城头迎战,仿佛这一战的胜负已经决定了,只是世间的事情总是充满了意外,若是每件事都能按部就班地进行,世间也就不会有这么多遗憾与惊喜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