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极品风流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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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小赚一笔

    第二十二章小赚一笔

    洗漱一番,早饭是纸鸢昨天晚上就做好了的,倒也不需要杨厉亲自动手,只需要热一下就可以了。

    也许是纸鸢带着人在这里忙活了两天,苏家那边也堆积了不少活儿的原因,等杨厉吃完早饭出门的时候,并没有看见纸鸢过来。

    对此,杨厉到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纸鸢是苏家的下人,老腻在自己这里也不是个事儿。

    白府位于长游街,属于南城的范围,虽然这个时代的城市比之杨厉穿越之前,普遍要小了十倍不止。

    不过由于没有代步的工具,从西后街这边走到南城,还是需要差不多一个时辰的时间。

    ……

    一路穿街过巷子,随着太阳缓缓爬高,驱散了黑夜稽留下寒冷的同时,也热闹了整个福州城。

    伙计打着哈欠掀开一家家店铺的门板,凹凸不平的街道依旧还残留着三天前那一夜狂风暴雨留下的影子。

    看着水坑里倒影出来的影子,杨厉正了正自己这一身早已经被洗得泛白的长衫。

    当然,泛白和补丁都不是关键,主要是还是整整三天没有换洗,由于再加上这两天忙活着打理房子的原因,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落魄得好像乞丐。

    乞丐?

    想到这个不知道该定义为褒义还是贬义的词汇,一个绝美容颜的女子浮现在杨厉脑子里,这让他又忍不住摸了一下脸上那抹依旧清晰可见的血痕。

    “当街纵马,还出手伤人,别让小爷碰到你…”

    女人这种动物总是充满着神秘和不可理喻的色彩,相比于大多数男人看见美女的第一反应是脑子里意淫着和美女在床上盘肠大战三百回合不同。

    杨厉更多的是理智、追求现实和念头通达。

    即便是自己不小心摸了一下这个女子的胸,这丝毫不影响事情发展的前因后果。

    杨厉依旧还是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倘若再见,那女子必须要给自己道歉。

    当然,这是摸着脸上的血痕,杨厉的脑子里一瞬间发散出来的一个念头。

    这个念头转瞬即逝,凝视着水坑里这个比乞丐还乞丐的影子,杨厉瞬间意识到了在前往白府之前,自己应该买身新衣服才是当务之急。

    到不是要在白家的人面前装什么大款,而是杨厉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出现在周氏面前,周氏定然会伤心流泪。

    这不是一个人子应该干的事情。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唐朝著名诗人王绩有这么一首诗。

    由此可见,一个好的酒杯,不仅是好酒之人必备之物,更是文人墨客眼里的雅物…

    一个好的酒杯,体现的可不仅仅是面子,更代表着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各位,看看…看看,都来看看…本店刚到的镇店之宝,琉璃盏,只售五百两银子,先到先得,只此一件,错过就没有了…”

    声音是从前面一个铺子里传来的,扯着嗓子喊出这一番酸溜溜话的人是一个头上裹着一卷麻花布的中年男子。

    虽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是一个商人,不过他这一身打扮,在大明清一色特制衣冠面前,还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哇…琉璃盏…这个杯子好漂亮…”

    “五百两啊…算便宜的了,我可听说之前春宵楼拍卖过一只,还没这只的成色好呢,最后成交价两千两…”

    “五百两虽然便宜,不过也不是咱们这些小老百姓能买得起的,赶紧回去告诉我家老爷,别说买来珍藏,就是买来转个手再卖出去,也是一笔赚钱的买卖…”

    ………

    随着这个男子的吆喝,那铺子门前已经聚过去了越来越多的人。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不过一双双的眼睛盯着这店铺里的一个色彩斑斓的杯子,全都眼睛发直。

    很显然,这男子吆喝的广告已经起到了明显的效果,不管这些人能不能买得起,只要有了这些人的口口相传,他这个宝贝卖出去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琉璃盏?

    杨厉也是听得好奇心大起,跟着人流凑上前去。

    然而,就杨厉挤进人流,向店铺里一个伙计捧在手里的宝贝一看之时,他的脸色顿时就变得怪异了起来。

    玻璃杯?

    还是一个满是杂质的玻璃杯?

    这也行?

    这破玩意儿能卖五百两?

    ……

    玛德,超市里十块钱一个的玻璃杯都比这玩意儿强上一百倍不止。

    想到这里,杨厉脑子里灵光一闪,终于第一次想到了一个可以赚大钱的方法。

    当下哪里还用细想,他直接用掉一次交易机会,在系统哪里购买了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高高的拿在手里,扯着嗓子就喊:“不要五百两,也不要四百两,只要188,188你买不了别墅,去不了……”

    刷…

    杨厉这一喊,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向他手里的杯子看去。

    瞧着这群盯着自己手里的破玻璃杯子眼睛发直,各种羡慕的眼神,杨厉第一次有种看土著的优越感…

    当然,他还有点小小的激动,要是这条路行得通的话,他杨厉从此以后就可以从系统哪里买东西来卖给大明的人,还会为钱发愁吗?

    ……

    接下来事情自然不会像杨厉想的那么顺利,跑人家店里来卖东西,老板肯定是不会干的。

    老板将杨厉拉到一边,最后杨厉也做出了让步,一百两银子的价格将手里的杯子卖给了这家店铺。

    当然,双方还达成了约定,以后杨厉手里只要有好东西,都可以拿到这边来卖。

    如此一来,到也正是杨厉想要的,虽然一百两卖明显没这家老板赚得多,不过胜在长线,细水长流不是。

    于是,杨厉又小赚了一笔,手里的银子从二十六两(注:有一两是从乞丐哪里抢来的),变成了一百一十六两。

    虽然杨厉今天还有在系统哪里购买两次的机会,不过杨厉虽然不善于经商,但也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东西得慢慢拿出来才能赚更多的钱。

    是以,小赚了九十两之后,杨厉便挤出人群。

    期间,他又在沿路上的一家衣服店花了二两银子换了身新衣服,等到杨厉来到人声鼎沸的白府之时,已经是正午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