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许仙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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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活死人之地

    人的心是越玩越疯,越玩越野的。レ.si露ke.♠思♥路&c露bs;客レ就像那宅男,只要宅下来,便自然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反而是这聂小倩心野了,收不回来了,就是为许仙揭破,也没有离开的打算,而是死耗。只要许仙不给银子,自己就不走。副怕你丢下我们,赖住你的样子。

    许仙无奈,只好取出自己书篓的银袋,直接丢给她,说:“回屋的时候,把门带上。”

    掂了掂手中的银袋,聂小倩这才满意的带上丫环小圆回屋。

    丫环小圆说:“这公子真是个大好人。银子说给就给了。”

    聂小倩说:“君子有通财之谊。再说他若是不给,我耗死他,不让他睡觉。”

    她如果真与许仙耗,输的一定是她。凡人与修士比不睡觉,这和直接认输有什么区别。

    许仙叹了口气,不再听她们谈话,只觉得麻烦死了。希望她们明天起的来吧

    这时丫环小圆又问:“可是小姐,咱们打扮的这么恐惧,他为什么也不害怕”

    “这就是走南闯北的好处了。见识多了,自然也就不怕了。”聂小倩眼中全是行走江湖的光芒。有一个走南闯北的爹,对走江湖,她是有着无比的热情的。每次父亲回来,她都会缠着讲路上的见闻,然后把自己代入进去,艺术加工后,在父亲不在的ri子里,讲与丫环小圆听。

    丫环小圆说:“小姐,难道不是读书人有正气”

    “呸读书人有正气。你小姐我也不会沦落江湖了。”聂小倩恨恨说,“等本小姐闯出了名号。率领千军万马,非要那个负心人好看”

    丫环小圆虽然不明白自家小姐沦落江湖与人家有什么关系,但是她从中得出这么个认知,即:跑江湖名气有人投奔千军万马。她是怎么得的这逻辑,只能问聂小倩这说书人了。

    不过她现在是与自家小姐同仇敌忾的。“不错。带上千军万马,他就是状元又怎么样吓也吓死了。”

    “啊睡吧明天还要赶路。”

    一夜无话,第二天便一起上路了。而有了银子的聂小倩直接就买了马。更是用那银子付账打赏,是一点儿也不客气。

    看得客栈中的男人们,眼睛都绿了。用后世话说:这个小白脸,倒是攀上了个富婆。

    “喂路上,你老喃喃自语什么的。是不是花你银子心疼了”

    路上,许仙都没有理她们,宁愿对着空气也不理她们。除了赶路就是赶路的。枯燥乏味的很。

    许仙停下马,指着前面的石碑说:“前面很危险,你们最好不要进去。”

    “有什么危险咦小倩。奇怪这不是我的名字吗”聂小倩说,“这个地名从没听过,竟有这样的巧合,和我的名字一样”

    丫环小圆听了。差点儿吓哭了。“小姐,你可不要吓唬我这上面分明写的是小圆。”

    “小圆,你开什么玩笑。你看,这不是小倩二字吗”她下了马,扬着马鞭说。

    丫环小圆说:“小姐。真的是小圆。”

    聂小倩恼了,说:“你这丫头。让你好好读书识字,好好读书识字,你就是不听,现在连自己名字都不认识了。”见丫环小圆还想辩解,聂小倩直接找人证明。“读书人,你说,这是圆字,还是倩字。”

    “活死人。”许仙看了那石碑念道。

    “什么都是不识字的气死我了”聂小倩气呼呼上了马,直接向前。丫环小圆随后跟上。

    许仙则是对着石碑拱了拱手,因为那儿分明有着无数的yin差。

    聂小倩与丫环小圆上了土路,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道路,路两旁是广阔的稻田。带着兴奋的冒险心情,聂小倩没有丝毫犹豫就往路的尽头驰去。

    大概是一刻钟,或是更长,出现了一座桥,仿若是连接两块不同的土地,这座桥既长且大,桥下流着湍急的溪水,桥旁有个大石碑立着,上面写着:欢迎光临小倩镇。她看了石碑一眼,饶富兴味地念着:“小倩镇真是有趣。你看看,这儿也写着小倩。”

    她没有离开,而是等着许仙,非要证明自己才是对的。

    只是随后跟来的许仙看到的却是“许仙”二字,再仔细看时,却是什么也没有了。许仙不由皱眉,心想:难道这是一个可以看到自己名字的阵法

    之所以怀疑是阵法,是因为许仙从头到尾都没有感应到有妖魔鬼怪。虽然许仙不是这时代修炼最强的,但是想躲过他的神识,无疑是最难的,特别是鬼。

    炎热的下午,这座桥上一行人都没有。“驾”于是聂小倩将马鞭甩起,迫不及待地想越过这座桥看看和她同名的镇是什么样子。当马匹飞快地开过桥的中间时,她瞥见分隔线旁好像有个肉sè的东西。她好奇地扭头向后看去,拉远的距离只让她看到一团肉sè。以那小小的形体来说,应该是狗的尸体吧。也许是哪个好心人把他的尸体移开,免得被后面来的马踩烂。

    富家的小姐并没有吃过狗肉,也不知道狗肉是可以吃的。反倒是许仙看清了那是什么,抿了下嘴。

    聂小倩的马很快又遇上了,前方又有个肉sè的东西。这次她放慢速度,想要看清到底是什么东西。

    许仙说:“不要看”

    可是她不听,非要看。待她近了一看,不禁惊叫一声。“天啊那是什么”出乎她意料之外,那肉sè的东西不是狗也不是猫,而是一个人一个的人趴伏在分隔线旁边。若桐连忙将车子停在桥边。趋前观看。那是一个男人,尚有一丝气息。但他对聂小倩的叫唤一点反应都没有。

    “公子公子你醒醒啊怎么倒在这里呢”她摇着他,惊讶地发现他身上通红一片,看来他倒在这里一段时间了,炙热的太阳晒得他皮肤如火般灼热。

    “怎么会这样”这男人好像病得不轻。甚至就快要毙命的样子。那瘦弱的躯体、斑驳脱落的皮肤,怎耐得住这样的太阳

    聂小倩连连对着许仙挥手,叫喊着:“救人,快救人啊”

    但是她这呼喊声下,不是许仙先到的。先到的反倒是一批军士,他们队伍整齐,一身的肃杀之气,显然是杀过人的,而且还不少。

    聂小倩见了人来,立即说道:“快救人有个男人倒在路旁,他他就快死了”

    赶来的军士没有伸手援手。反而说:“你们是头次来本镇吧”

    “什么”聂小倩不明所以。

    带队的军士说:“这事吧你就不要管了。全当没看到。”

    “什么”聂小倩愤怒了,大声质训他们,“你们怎么能这样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我要去大人那去告你们。”

    军士们的脸sè变了,手不仅紧紧握住了枪杆,脸上也现了肃杀之气,仿佛随身都准备刺杀于她。

    只有那个带队的伍长多说了句:“书生麻烦了点”

    说是麻烦点。但是看他的样子却是一点儿也没有麻烦的样子。唯的不同,也不过是声音小了许多,只有他身边的人,以及许仙听到了。

    许仙不怕与军队冲突,一个小伍根本不会是他的对手。但是刚才便与军队起了冲突,这可不是好事。所以许仙上前一步说:“听过xi zàng天葬的习俗吧藏人过世后先由天葬师以工具肢解尸首。头骨等部位则打碎磨粉,和糌巴混和成丸状。将肢解过的尸首放置于天葬台上,不一会儿功夫,尸首便被鹰类啃食殆尽。”

    军队显然也不想杀人,特别还是两个士子,个书僮。谁又知道他们会不会有什么厉害的同年老师什么的。要知道这可是明初,缺士子官、员的明初。

    许仙都这样说了,躲在军队身后的文官终于走了出来。文官没有太大的作用,不事生产,不能打战,但是文官有个作用,这个作用就是对付人。愚民也好,判案也好,管理也好他们的对手只有个,人。

    这个唯的作用,便让他们成了国家不可或缺的存在。只要想统治,想高高在上,便少不了他们。

    只听他说:“这位公子真是见多识广,连藏人风俗都知道。这里虽不这天藏,但是同样是不埋尸体、也不火化尸体的你看到的那个男人应该是躺在路上吧我劝你别管他,让他好好地走吧”

    这个人一早来了,就是不露面。就在刚才,军队有心杀人的时候,他也没有出声的打算。直到许仙表现出了见多识广的一面,才出现。

    聂小倩还是不解地问:“什么意思但是他还没死啊求求你们快来救他。”

    “这位公子,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算了算了,每次为了解释这里的习俗就要解释半天,总之,你不要管路边的尸体,因为不会只有这一具”那个八品小官显得不耐烦,自言自语说,“如果人人都像这位公子见多识广多好。”

    他的声音不大,却是正常人可以听见的音量,显然是有意说给许仙听的。

    “怎么回事”聂小倩望着男人,他胸前连微弱的起伏都没有。她趋前探探他的鼻息,已经没呼吸了。她连忙往后退了一步,颤抖的声音喊着:“天哪他死了”

    听到那男人死了,文官与军队躲的飞快,并对许仙说:“你们快躲开”

    “为什么要躲开”聂小倩很生气,她见过死尸,见过很多。以前父亲每次行商回来,总是会有尸体出现,所以聂小倩对他们的见死不救分外气愤。

    那文官躲的远远的,大声叫嚷:“你这书生,怎么听了藏人的天葬。还这么是非不分我们这里的尸体不火化也不掩埋,就这样放在路边让鸟啃食尸体。直到尸体化为白骨才会集体火化。”

    聂小倩不出声,似乎开始信了,却觉得很残忍。

    那文官突然惊呼声:“鸟鸟来了”手指向远方。一片黑压压的鸟群飞来,盘旋在尸体上方,却不下来。

    那文官急了,大声说:“你们还不离开,你们不离开,那鸟是不会下来的。它们不下来。便不能祛总之,你们赶快离开”

    许仙带聂小倩他们骑马离开,刚刚跨过桥,那鸟便扑天盖地的落下,停伫在尸体上方,争夺啃食尸体。这鸟类是他们都没见过的。有着红sè的长喙、红sè的翅膀,身体则是乌黑sè。它们用爪子撕开尸体。锐利的喙啃咬着尸肉,一股腥臭伴随着尖锐吵杂的鸟叫声。

    聂小倩只回首看了一眼,头便开始晕眩,差点儿从马上掉下来。

    “你没事吧”许仙把抓住她。

    她没有出声,面sè苍白赛纸,无力地偎依在许仙的手上。

    “我看你是无法骑马了。这样好了。咱们共乘一骑好了。”许仙单手用力,轻飘飘地便把聂小倩弄到了自己马上。仿佛聂小倩不是人,而只是轻飘飘的二两棉花。

    军士互相看了一眼,眼中露出了后怕。许仙这一手,让他们庆幸自己没有出手。否则谁杀谁可还不定呢

    那文官更是贺道:“公子好俊的功夫绝对有才之士。下官与本县县令很熟,当为公子推荐二。”

    这是试探自己的出身了。是不是有官身。许仙想了想,还是不暴露了身份,说:“在下是来寻人的,就不麻烦地方父母了。”

    “寻人”文官一呆,许仙已经打马过去。

    聂小倩偎依在许仙怀中,一点儿力气都使不出来,她是被吓得都有点恍神了。尤其是那一大群鸟争先恐后地推挤争食,更让她感到无比恐惧。没想到在中原地带,还有这么残忍的习俗。

    “天葬”,这个从来没有听过的名词,她竟然可以亲眼见到。只是为何要让一个尚未断气的人放在马路边呢天葬不都是针对尸体的吗这样对待一个还没死的人似乎太过残忍。她将疑问对许仙提出,因为开始说起天葬的就是许仙。

    许仙没有出声,这世间的风俗实在是太多,在后世就是听说那吃死人的风俗,也很正常。但是许仙可以跟聂小倩说吗显然是不能。这只会吓坏了她。

    不过许仙是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地方,空气中浓郁着更多的尸气,就是在这巡视的军士身上也是掩不住的尸臭味。怪不得自己进来前,yin差们会说这里是“活死人镇”。

    可不是吗腐坏的尸体有害,后世,人尽皆知。但是就是这样,也制止不了吃尸体的风俗。所以许仙只想赶快找到铁飞花,把事情解决了。

    这里,给了许仙一点儿都不好的感觉。

    与此同时,那八品小官对军士说:“你们盯好他,我去回复大人。”

    “是,大人。”

    那小官骑上马,匆匆去了。县衙不在镇上应当说新县衙不在镇上。

    一般来说,为官方的大人们是不会修县衙的,以表示自己的清正廉洁。

    但是世事无绝对。就像这么个小镇。通常第一次来这镇上的人,即使听过这里的习俗,也会被吓倒的。毕竟谁看过尸体就那么大剌剌地放在路边让鸟啃食。

    而文官的胆子般都不大。为了不吓死自己,把自己的县衙搬迁出去,是点儿也不奇怪。

    只是他的这个县衙搬迁的有点儿远,几乎可以说已经是出了他这县的治所,就在两县的界碑上。

    那小官丢下马,自有差人带去喂食,他个人急急奔了后堂。

    县令不在前面办公,是因为病了。这县衙不仅插满了桃枝桃符,更是贴挂满了不少道士的符录,以及佛门的法器。

    进了后堂便是扑鼻的草药汤味。

    “大人,大人”

    “又发生了什么事”一个矮胖的县官躺在床上,边上服侍他用药的丫环。

    见他这样,那小官说:“大人,您都上任六个月了,怎么还是病不起”语气中多有不满。

    那七品县令不仅不恼,反而轻声细语说:“这地方真是吓死本大人了病重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咳咳”他咳嗽起来,副即将重病死去的样子。

    大人开不了口,他的师爷,长的像山羊,还留有山羊胡的钱师爷说:“这鬼地方,吓人一次,别说六个月,就是六十,六百个月,大人都好不了。”

    “胡说你是让本县在这儿干的老死吗”胡知县当场恼了。如果不是不想表现自己恢复了健康,他都能跳起来,踹死这师爷。

    钱师爷见老爷恼了,立即说:“是是是。大人说的是。大人已经请来了天下有名的僧道,肯定是准儿便解决这儿的问题。到时候朝廷嘉奖,陛下召见,简在帝心,必然是官运亨通。相爷有期。”

    胡知县乐了。“真的”笑容爬到脸上,容光焕发,比初生的婴儿还要细腻,圆圆胖胖的,健康的不得了。

    “当然是真的。以大人的才学、能力,哪个比得了”钱师爷拍起马屁来,是相当的无耻。“如果大人参加了科考。那新科状元非羞愧得投了河不可。”

    “噫过了,过了。这新科状元写白话俗讲,还是有几分文采的。”胡知县也是个奇芭,这样的话出口,点儿也不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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