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记忆中的桃源村
传说,天地始于混沌,盘古开天辟地,以混沌本体为源,献祭血肉之躯,创世三界。
天地之初,鸿祖天尊继承盘古遗志主宰天界,终有一日功德圆满,放下执念遨游太虚,并且定下律法,每过万年,再立新主。
至此,天、地、凡三界遵循先例,每逢万年便是主宰更新换代之时。
古人云,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对于凡间来说,天上的一万年对于凡尘来说实在太悠远,安逸太平的生活有多少人会记得这个约定。
直到这一天真的来临……
轰隆——!
天地间一片晦暗,阴云翻滚,电闪雷鸣,苍茫大地上硝烟四起,生灵涂炭。
只见断崖边上,一个青年男子跪坐在地上,怀里搂着一个已死的女子失声痛哭。
“怜儿……”
风天佑泪水决堤而出,紧抱着怀里的女子,朝天怒吼:“为什么?怜儿这么爱你,你为什么要杀她!?”
天空中,数以万计的魔族大军将风天佑团团围困,黑袍青年站立于中央俯视着断崖,露出几分自嘲:“爱我?真不知道你是装傻还是真傻?”
“哈哈……”说着,黑袍青年疯狂而笑,旋即瞪着血红的双眼,满是怨恨地朝风天佑咆哮:“她从来没爱过我,她爱的人至始至终就只有你一个!是你风天佑!!”
这一刻,风天佑仿佛失去所有力气,难以置信地低下头注视着怀里的女子,心里充满悔恨和痛苦:“怜儿,他说的是真的吗?为什么……为什么你从来不告诉我……”
风天佑低着头失声痛哭。
黑袍青年深吸一口气,仰起头不让眼中的泪水流下,很快又恢复狠厉的神色,沉声道:“风天佑,如今大势已去,何不归降魔族,念在你我往日情分,我定饶你不死!”
风天佑缓缓将怀里的女子放在地上,站起身抬头扫视天空魔族大军,最后视线停在黑袍青年身上,朗声道:“好一个念在往日旧情,你可曾记得我们的入门誓言……”
“苍天在上,弟子风天佑在此发誓,今日投身仙门,励精图治,除魔卫道,庇佑天下苍生!”
当壮志豪情的誓言再次响彻天地,正邪对立的两个青年眼眸闪烁,似乎回到过往,那段刻骨铭心的时光……
…………
武灵大陆,夏岚帝国,一个偏远的小山村。
这里景色宜人,绿意怏然,青草幽幽随风摇曳,坐落在山坳下,一片低矮的房舍炊烟袅袅,纵然看遍尘世间繁华,也不会厌倦这片与世无争的宁静。
小山村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桃源村”。
名曰:“水出桃花,避世之源。”
数百年前,桃源村的先祖为了躲避战乱,带领村民迁移山林,被漫山遍野的桃花迷住,景色优美,彷如仙境一般,甚是欢喜,于是顺着水流深入,最后决定与村民定居在此山坳之中。
桃源村四面环山,周边山间终年白雾萦绕不散,人们在此安居乐业,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这数百年来,少有人外出,更是无人闯入。
直到十六年前,一个美丽的女子来到这里……
知了——
酷热的夏天,树上蝉鸣欢歌,奏响着盛夏难眠的乐章。
啪!啪!啪……
只听树丛中传来沉闷的敲打声,不解还以为有人在砍柴,走近一看才知道,一个少年模样的男孩正在挥拳击打着木桩。
少年穿着黑色练功服,四肢和腰间均戴着银灰色护甲。
他叫风天佑,今年十五岁,身材均衡,面容英俊,一双坚毅眼眸的透着不屈的傲气,只是不管什么时候,脸色总是白得跟纸一样,毫无血色,仿佛大病初愈,憔悴不堪。
关于这一点,整个村里的人都知道,风天佑自打娘胎里就得了一种怪病,身体虚弱,不管吃什么补什么都无法改变,虽然说桃源村的乡亲们都很善良,也没人嘲笑他,看不起他。
可是,风天佑从小要强,性子又倔,他就不信这个邪,哪有人天生就是废人,所以从五岁开始,每天坚持一个人躲在树林里锻体强身,相信总有一天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当然,他的身体还有一个外人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每逢十五月圆之夜,浑身上下便会凝结出一层冰霜,那种蚀骨的冰寒每次都令他恨不得一死了之。
如今,十年过去,这根木桩的色泽已经黯淡,表面被他击打出一个个清晰的拳印,但是怪病依然缠着他。
“呼呼……”
整整一下午,不停不歇练了两个时辰,风天佑终于累了,倒躺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嗖——!
就在这时,一个水壶呈抛物线从天而降,朝风天佑的脑袋落下。
风天佑眨了眨眼睛,嘴角勾起一丝笑意,抬手轻松抓住水壶,坐起身,二话不说,拧开盖子,仰头就往嘴里灌水,任由水渍顺着嘴角流淌而下,溅湿衣袖。
“嗝……”
一口气喝完,风明岳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扭头看向背后之人,笑嘻嘻说道:“谢啦!”
不远处,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少年倚靠着大树,习以为常地耸了耸肩膀,悠悠道:“天佑,我说你一天到晚在这瞎练,累不累啊?”
少年叫孙裕牧,长着一副比女人还漂亮的脸蛋,身材高挑,是风天佑的好兄弟,每天都会带一壶水过来。
五年前,孙裕牧突然出现在桃源村,晕倒在路上,被村民捡回来,醒来之后,就只记得自己叫什么,其他一概不知,村长只好把他留在家里,当自己的宝贝孙子一般养着。
村里的同龄小孩不多,风天佑、孙裕牧、荆小怜三人就成了最好的玩伴。
风天佑不喜不悲,一边整理衣服,随口道:“习惯了。”
孙裕牧分明从他眼眸中看到一丝无奈,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我准备离开村子,前往龙门镇,参加沧澜仙门招新,将来学成道法,或许可以帮你把病医好。”
“沧澜仙门?”
风天佑茫然地看着孙裕牧,显然没听懂他说的话。
“你个愣头青,谁叫你每天就知道练拳,多读书才能长见识。好吧,就当免费给你上堂课。”孙裕牧无奈地笑了笑,走到他面前盘坐下来,歪着脑袋想了想,道:“额……这样跟你说吧。”
“传说,天上有神仙,遨游太虚,可永生不死,凡人不甘心岁月短暂,也想成为神仙,于是创立仙门,感悟天道,学习仙法,不断突破肉体凡胎的桎梏,最终得道飞升,成为神仙。而沧澜仙门便是这凡间诸多仙门中的一派,每隔五年一次下山招收新弟子,只要不超过十八岁的青年男女都能参加。”
风天佑好奇问道:“是不是到沧澜仙门就能学到仙法?”
“嗯。”孙裕牧点点头。
风天佑继续问道:“那是不是学了仙法就能医好我的病?”
“这……我就不知道咯。”
孙裕牧也不好说,随即眼珠一转,道:“不过,我听说,仙法有很多种,可以强身健体,可以变幻风云,也可以炼制灵丹妙药,说不定你的病,一颗丹药就能解决!”
听完,风天佑皱起眉头,陷入沉思之中,似乎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片刻,风天佑猛然站起身,紧握拳头,决然道:“好!我跟你一起去沧澜仙门!”
孙裕牧仰头看着风天佑,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傍晚,天色昏黄,两人一边说笑着走回村子,到了前面的三岔路口就该分别了。
每天的这时候,总是有一位少女站在路边,安静地等待,今天也不例外。
少女穿着一袭素雅的长裙,美眸楚楚动人,闪烁着妩媚天真可爱的光泽,墨玉般的长发随风飘逸,与昏黄的夕阳融合成一张唯美的画卷。
她叫荆小怜,今年十五岁,是村长的孙女。
“牧哥哥,天佑哥~”
还未等两人走近,荆小怜像一只欢快的黄莺小跑过来,亲昵地搂着孙裕牧的胳膊,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孙裕牧宠溺地捏了捏她的鼻子,风天佑则微微低头,似有回避的意思。
“天佑,明天我们在这不见不散。”
孙裕牧转过头来,轻轻拍着风天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好。”
风天佑自然明白他说的意思,笑着点头,眼睛不自觉地看向荆小怜。
荆小怜却似没看见,只顾拉着孙裕牧回家。
黄昏下,风天佑静静地看着两人的身影渐行渐远,眼底藏着一抹说不出的落寞。
记得小时候,怜儿也是这样拉着他的手,在漫花遍野的山上嬉闹,对着天空大声呐喊,长大以后要做风天佑的新娘。
可自从孙裕牧出现后,好像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改变,怜儿还是会甜甜地叫他一声“天佑哥”,却再也不会拉着他的手到处跑。
风天佑心里没有怨恨任何人,反而有些欣慰,自己的病自己最清楚,越是长大越是不敢奢望太多幸福,只希望有朝一日怪病不在缠着他,那就最大的幸福。
…………
(未完待续)
(本章完)
天地之初,鸿祖天尊继承盘古遗志主宰天界,终有一日功德圆满,放下执念遨游太虚,并且定下律法,每过万年,再立新主。
至此,天、地、凡三界遵循先例,每逢万年便是主宰更新换代之时。
古人云,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对于凡间来说,天上的一万年对于凡尘来说实在太悠远,安逸太平的生活有多少人会记得这个约定。
直到这一天真的来临……
轰隆——!
天地间一片晦暗,阴云翻滚,电闪雷鸣,苍茫大地上硝烟四起,生灵涂炭。
只见断崖边上,一个青年男子跪坐在地上,怀里搂着一个已死的女子失声痛哭。
“怜儿……”
风天佑泪水决堤而出,紧抱着怀里的女子,朝天怒吼:“为什么?怜儿这么爱你,你为什么要杀她!?”
天空中,数以万计的魔族大军将风天佑团团围困,黑袍青年站立于中央俯视着断崖,露出几分自嘲:“爱我?真不知道你是装傻还是真傻?”
“哈哈……”说着,黑袍青年疯狂而笑,旋即瞪着血红的双眼,满是怨恨地朝风天佑咆哮:“她从来没爱过我,她爱的人至始至终就只有你一个!是你风天佑!!”
这一刻,风天佑仿佛失去所有力气,难以置信地低下头注视着怀里的女子,心里充满悔恨和痛苦:“怜儿,他说的是真的吗?为什么……为什么你从来不告诉我……”
风天佑低着头失声痛哭。
黑袍青年深吸一口气,仰起头不让眼中的泪水流下,很快又恢复狠厉的神色,沉声道:“风天佑,如今大势已去,何不归降魔族,念在你我往日情分,我定饶你不死!”
风天佑缓缓将怀里的女子放在地上,站起身抬头扫视天空魔族大军,最后视线停在黑袍青年身上,朗声道:“好一个念在往日旧情,你可曾记得我们的入门誓言……”
“苍天在上,弟子风天佑在此发誓,今日投身仙门,励精图治,除魔卫道,庇佑天下苍生!”
当壮志豪情的誓言再次响彻天地,正邪对立的两个青年眼眸闪烁,似乎回到过往,那段刻骨铭心的时光……
…………
武灵大陆,夏岚帝国,一个偏远的小山村。
这里景色宜人,绿意怏然,青草幽幽随风摇曳,坐落在山坳下,一片低矮的房舍炊烟袅袅,纵然看遍尘世间繁华,也不会厌倦这片与世无争的宁静。
小山村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桃源村”。
名曰:“水出桃花,避世之源。”
数百年前,桃源村的先祖为了躲避战乱,带领村民迁移山林,被漫山遍野的桃花迷住,景色优美,彷如仙境一般,甚是欢喜,于是顺着水流深入,最后决定与村民定居在此山坳之中。
桃源村四面环山,周边山间终年白雾萦绕不散,人们在此安居乐业,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这数百年来,少有人外出,更是无人闯入。
直到十六年前,一个美丽的女子来到这里……
知了——
酷热的夏天,树上蝉鸣欢歌,奏响着盛夏难眠的乐章。
啪!啪!啪……
只听树丛中传来沉闷的敲打声,不解还以为有人在砍柴,走近一看才知道,一个少年模样的男孩正在挥拳击打着木桩。
少年穿着黑色练功服,四肢和腰间均戴着银灰色护甲。
他叫风天佑,今年十五岁,身材均衡,面容英俊,一双坚毅眼眸的透着不屈的傲气,只是不管什么时候,脸色总是白得跟纸一样,毫无血色,仿佛大病初愈,憔悴不堪。
关于这一点,整个村里的人都知道,风天佑自打娘胎里就得了一种怪病,身体虚弱,不管吃什么补什么都无法改变,虽然说桃源村的乡亲们都很善良,也没人嘲笑他,看不起他。
可是,风天佑从小要强,性子又倔,他就不信这个邪,哪有人天生就是废人,所以从五岁开始,每天坚持一个人躲在树林里锻体强身,相信总有一天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当然,他的身体还有一个外人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每逢十五月圆之夜,浑身上下便会凝结出一层冰霜,那种蚀骨的冰寒每次都令他恨不得一死了之。
如今,十年过去,这根木桩的色泽已经黯淡,表面被他击打出一个个清晰的拳印,但是怪病依然缠着他。
“呼呼……”
整整一下午,不停不歇练了两个时辰,风天佑终于累了,倒躺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嗖——!
就在这时,一个水壶呈抛物线从天而降,朝风天佑的脑袋落下。
风天佑眨了眨眼睛,嘴角勾起一丝笑意,抬手轻松抓住水壶,坐起身,二话不说,拧开盖子,仰头就往嘴里灌水,任由水渍顺着嘴角流淌而下,溅湿衣袖。
“嗝……”
一口气喝完,风明岳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扭头看向背后之人,笑嘻嘻说道:“谢啦!”
不远处,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少年倚靠着大树,习以为常地耸了耸肩膀,悠悠道:“天佑,我说你一天到晚在这瞎练,累不累啊?”
少年叫孙裕牧,长着一副比女人还漂亮的脸蛋,身材高挑,是风天佑的好兄弟,每天都会带一壶水过来。
五年前,孙裕牧突然出现在桃源村,晕倒在路上,被村民捡回来,醒来之后,就只记得自己叫什么,其他一概不知,村长只好把他留在家里,当自己的宝贝孙子一般养着。
村里的同龄小孩不多,风天佑、孙裕牧、荆小怜三人就成了最好的玩伴。
风天佑不喜不悲,一边整理衣服,随口道:“习惯了。”
孙裕牧分明从他眼眸中看到一丝无奈,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我准备离开村子,前往龙门镇,参加沧澜仙门招新,将来学成道法,或许可以帮你把病医好。”
“沧澜仙门?”
风天佑茫然地看着孙裕牧,显然没听懂他说的话。
“你个愣头青,谁叫你每天就知道练拳,多读书才能长见识。好吧,就当免费给你上堂课。”孙裕牧无奈地笑了笑,走到他面前盘坐下来,歪着脑袋想了想,道:“额……这样跟你说吧。”
“传说,天上有神仙,遨游太虚,可永生不死,凡人不甘心岁月短暂,也想成为神仙,于是创立仙门,感悟天道,学习仙法,不断突破肉体凡胎的桎梏,最终得道飞升,成为神仙。而沧澜仙门便是这凡间诸多仙门中的一派,每隔五年一次下山招收新弟子,只要不超过十八岁的青年男女都能参加。”
风天佑好奇问道:“是不是到沧澜仙门就能学到仙法?”
“嗯。”孙裕牧点点头。
风天佑继续问道:“那是不是学了仙法就能医好我的病?”
“这……我就不知道咯。”
孙裕牧也不好说,随即眼珠一转,道:“不过,我听说,仙法有很多种,可以强身健体,可以变幻风云,也可以炼制灵丹妙药,说不定你的病,一颗丹药就能解决!”
听完,风天佑皱起眉头,陷入沉思之中,似乎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片刻,风天佑猛然站起身,紧握拳头,决然道:“好!我跟你一起去沧澜仙门!”
孙裕牧仰头看着风天佑,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傍晚,天色昏黄,两人一边说笑着走回村子,到了前面的三岔路口就该分别了。
每天的这时候,总是有一位少女站在路边,安静地等待,今天也不例外。
少女穿着一袭素雅的长裙,美眸楚楚动人,闪烁着妩媚天真可爱的光泽,墨玉般的长发随风飘逸,与昏黄的夕阳融合成一张唯美的画卷。
她叫荆小怜,今年十五岁,是村长的孙女。
“牧哥哥,天佑哥~”
还未等两人走近,荆小怜像一只欢快的黄莺小跑过来,亲昵地搂着孙裕牧的胳膊,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孙裕牧宠溺地捏了捏她的鼻子,风天佑则微微低头,似有回避的意思。
“天佑,明天我们在这不见不散。”
孙裕牧转过头来,轻轻拍着风天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好。”
风天佑自然明白他说的意思,笑着点头,眼睛不自觉地看向荆小怜。
荆小怜却似没看见,只顾拉着孙裕牧回家。
黄昏下,风天佑静静地看着两人的身影渐行渐远,眼底藏着一抹说不出的落寞。
记得小时候,怜儿也是这样拉着他的手,在漫花遍野的山上嬉闹,对着天空大声呐喊,长大以后要做风天佑的新娘。
可自从孙裕牧出现后,好像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改变,怜儿还是会甜甜地叫他一声“天佑哥”,却再也不会拉着他的手到处跑。
风天佑心里没有怨恨任何人,反而有些欣慰,自己的病自己最清楚,越是长大越是不敢奢望太多幸福,只希望有朝一日怪病不在缠着他,那就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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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