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锦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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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搜查

                      周老爷见镇妖司把周府全部围住了,一脸无辜地道“大人,我这是犯了什么罪吗,为何要这样兴师动众的?”

    “哦?我反倒要问问你。”萧秋水目露寒光,逼视着他,“周府出了这么怪的事,周老爷会不知道?”

    周老爷显然已经想到是什么事了,神色阴郁,垂下了脑袋,不再多话。

    过了一会儿,有小吏拉来了一对年轻男女。

    那男子生得粗眉宽嘴,眼睛有些狡黠,却身着一件轻衫,看着像是位文弱书生。

    女子生得明眸流盼,秀雅绝俗,若不是有萧秋水在场,翁大头这老色匹估计又要发骚了。

    一小吏拜道“回萧千户,朱尔旦、周十娘已经带到。”

    萧秋水先是瞥了他们一眼,又留意了一下周老爷的神情,最后把注意力集中在周十娘的脸上。

    “好一个美人胚子。”

    谁也没有想到,萧秋水会突然说出这话来。

    不过,这应该是所有在场男子心里的话。

    萧秋水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略带嘲讽。

    周十娘听了,立即扑倒在地“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萧秋水用手轻轻敲着椅子的把手“你倒是说说看,你做了什么歹事要我饶命?”

    周十娘这才一愣,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萧秋水确实有两把刷子。

    半句都还没有审问,便让周十娘吓得脸色煞白,瑟瑟发抖。

    “大人,此事和我娘子无关,都是因我而起,要罚要打,都向我来。”

    此时朱尔旦站了出来,挡在了周十娘身前,看来他对娘子的感情还挺深厚。

    连一旁的周老爷见了这场景,也不由动容。

    平日这个女婿看着对女儿一般,没想过关键时候能挺身而出,护女儿周全。

    萧秋水坐在椅子上,挺直身子,盯着眼前这一对良人,没有再说话。

    有时候人的眼睛就是最强的武器。

    朱尔旦和周十娘在她的逼视下,心里早已经慌乱,半个字也不敢再说。

    萧秋水对李云霄使了个眼神。

    李云霄明白了她的意思,转身招呼苏千羽一起到朱尔旦夫妻的房中搜查。

    这房间窗明几净,床榻整齐,隐隐间可以嗅到一股淡香。

    因为是富贵人家,所以茶几、书架、衣柜、床榻、书桌……各个家具都是上等木材所造。

    突然,床榻上传来了一点动静。

    李云霄看去,只见软被里有一个稚童,年纪应该只有三四岁。

    人类幼崽还没有察觉到周府发生了什么,依然睡得很香甜。

    李云霄留意了下稚童的长相,确实比较一般。

    果然不管怎么整容,孩子总会还原真相。

    李云霄打开了梨花衣柜,看到里边有一叠厚厚的衣物,看材质都是上等的布料,而且都是新的。

    怎么会有这么多新衣物?

    苏千羽凑上来,看了一看,说道“有些布料我见过,就是在那家布店买的。听老板说,周十娘那段时间买了很多衣料,我就猜她肯定是给孩子做了不少新衣服。”

    李云霄微微颔首。

    只是同时,他发现了奇怪的地方。

    他把那些衣物拿了起来,比了一比。

    衣物的尺寸竟然都不一。

    由小到大,最后的应该是有成人大小。

    “这衣物不是给她孩子的。”李云霄沉声说道。

    “诶?”苏千羽没有明白,“这是为何?”

    李云霄把一件成人大小的衣物放在苏千羽的手中“你看看,孩子那么小,穿得下这么大件的衣服吗?”

    “也对吼。”苏千羽想了片刻,忽然一拍掌,“我知道啦,这件衣物是给她相公做的。”

    “那这几件呢?”

    李云霄又拿起了几件衣物,看尺寸应该是十岁左右孩子穿的。

    这下苏千羽也想不明白,摇了摇头“难道他们还有孩子……”

    但朱尔旦和周十娘的年纪,应该也就二十岁,不可能有十岁的孩子。

    做了这么多新衣物,相公、孩子都穿不了,那是给谁的?

    此事有点蹊跷。

    李云霄让小吏把衣物收好。

    他又走到书桌前,打开了抽屉,里边有一盒装着细针的锦绣囊袋。

    “啊,这囊袋我见过。”苏千羽突然叫道。

    这倒出乎李云霄的意料。

    他问“在哪里?”

    “在布店。”苏千羽指着那盒细针,肯定地道,“你看这盒阳阿针,少了一根。少的那根便是送我了,也就是扎了头爷的那根。”

    李云霄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问道“你之前见过周十娘,她的容貌和现在差得确实很大吗?”

    苏千羽之前见到周十娘时,她长着宽嘴小眼,脸上还有一颗大黑痣,确实有些丑陋。

    和如今的花容月貌相比,真是霄壤之别。

    “嗯,差得比较多。说来那个陆判官还真是厉害。”

    李云霄冷笑“厉害。我看是作恶才对。”

    “诶?”苏千羽歪了歪脑袋,没有明白。

    李云霄继续翻看抽屉,找到了一张锦帕,上边绣着百合花,而且纹着一行诗。

    这是《白头吟》的诗句,传闻为大才女卓文君所写。

    短短几个字,便能看出女子与夫君白头偕老的渴望。

    “霄哥哥,这花我认得,是百合花,意思就是百年好合。”苏千羽展齿一笑。

    也不知道周十娘纹百合花,是不是因自己和她提起过要送人百合香囊的缘故。

    李云霄有点意外“你居然连这个都知道。”

    “因为……”苏千羽抿了抿薄薄的嘴唇,想想还是先不要告诉李云霄自己的小秘密,于是道,“我是听头爷说的。”

    李云霄还以为翁大头落拓粗大,不懂这些文雅的东西。

    搜查完这屋子,李云霄他们又回到了正厅。

    范达也已经到了。

    因为下午一起探讨过刘备书,所以范达将李云霄看做知己,主动上前问道“李小缉,怎么样,有没有查到什么线索?”

    线索李云霄是有看到一些,但现在他还没法将它们一一串联起来,于是摇摇头“接下来还是要靠范总缉了。”

    范达走到周十娘的面前,对她道“抬起头给我看看。”

    周十娘又羞涩又畏惧,微微抬了点头。

    范达怕看不清楚,拿了一盏灯,靠近照了照,叫道“我的娘呀,这长相分明就是吴御史家中的小姐呀!”

    吴韵儿在淳阳是有名的美人儿,他曾有幸看过两次。

    因为太过出众,所以他记得非常清楚。

    此话一出,翁大头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滚下来。

    果然如此,这正合了李云霄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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