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五代
字体: 16 + -

第二章 归乡

    wed aug 10 00:06:55 cst 2016

    侥幸逃出地狱的木晗后来就像乞丐一样一路的流浪,甚至比乞丐更不如,因为语言上的不通再加上异族的相貌,木晗进不了大城市做不了工也讨不到更多的食物,更多的时候都像一条路边的野狗一样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

    直到有一天,木晗流落到了一个偏僻的靠海渔村,才终于听懂了在这个世界与人地第一次交谈,那一刻木晗觉得那句话就像天籁般的美妙。

    “你是唐人?”说这句话的正是木晗现在的父亲木渭。

    大唐以来,汉人势力强盛,安西四镇替大唐威震西方各国,在海路上,大唐也提倡交商,因此此时西亚各国对于大唐人还是多见的,后来随着安西四镇的失守,大唐的灭亡,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乱战,辽国的崛起,汉人的势力已经大不如以前可毕竟有着良好地底子在,再加上五代乱战,很多汉人举族迁移避乱,海路上还是时常能看见汉人的身影。

    汉人是怀旧的,他们忘不了大唐的赫赫武功以及身为唐人的骄傲,哪怕现在唐朝已经灭亡了近半个世纪,但仍对外以唐人自称的。

    木渭就是当时中国南海的大海商,掌握着很多的秘密补给点,而这个小渔村就是所有秘密补给点的其中之一。

    人是这个世界最奇妙的生物,人们常把一种不可理解的情感叫缘分,木渭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对这个异乡的族人有这么强烈的亲切感,再加上膝下无子,在此次船队回航后就收了木晗做了自己的义子,眼看着自己后续有人,再加上年岁渐高及朱罗国的日益强盛,木渭就知道没有一个完整国家做后盾自己,肯定会被朱罗国的代理人挤出这看似宽广无边的大洋,于是三年前,木渭就准备率领整个家族落叶归根回到了兴元府治下的洮县老家。

    令木渭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义子木晗年轻好动,向往出海,几次对自己软磨硬泡,想着给年轻的义子进行下人生的历练也算不错,木渭便给义子留下几乎所有的海商部下和资源,自己则率领剩下的族人返回到洮县老家去了,这就有了后来的木晗三次出海。

    其实木晗这三次出海都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那就是寻找和自己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伙伴,木晗亲身经历过流落异乡的苦楚,但这三次出海最远地一次已经搜索到了突尼斯却未发现半点自己同伴的踪迹,木晗不得不接受也许自己是唯一一个还活在这个世界未来人。

    兴元府

    古名汉中,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是汉中盆地,自古就被称为“天府之国”

    和“鱼米之乡”。 唐德宗建中四年,太尉朱泚发动叛乱,很快就出兵占据都城长安,唐德宗李适无奈只好逃至奉天,叛军却步步紧逼,德宗无法在奉天安稳立足,不得已于兴元元年二月,率嫔妃群臣沿傥骆道南逃汉中。

    德宗皇帝于汉中受到老百姓的夹道相迎,箪食壶浆,在汉中期间,汉中不仅保障了德宗的安全,给以物资保证,而且使他遥控指挥关中官员平了叛乱,振兴朝廷,三个多月后离开汉中返回长安时,下诏改汉中为兴元府。到了后蜀孟知祥时,曾大力建设兴元府以为川中屏障,使的兴元府得到长足的发展。

    北风呜咽,吹起一地的落叶,带着刺骨的寒冷萧瑟翻滚着飞向远处,在兴元府的官道上,几十骑飞奔而来,坐在马背上的骑手一个个都缩哒着脖子,蜷着身子抵抗着这刺骨的北风。

    当先一骑身着黑色厚皮紧身衣,头戴着一顶毛茸茸的皮大帽,面色黝黑,仔细一看正是被木晗称为“良叔”的黝黑大汉,大汉抬起手放在眼帘上说道:“少主,前面就是兴元府了,我们连续几天赶路,大伙都困乏得紧。喝一杯老酒暖和暖和吧。”

    “是啊,少主,我随身带的酒早喝完了,可渴我几天了!”木晗还没说话,他身边那个光头黑胡子的格列布就急忙嚷嚷道。

    “老黑,一个时辰前你不是还在向我炫耀你的酒够劲吗?”昭海尔也策马过来打趣道。

    他和格列布极熟,第二次出海至君士坦丁堡,当时刚刚得到木晗重视摆脱仆人身份他第一个发现了被明码标价出售的格列布,于是立刻建议木晗买了过来当一个贴身侍卫。这个虽然格列布身为白种人却有一脸浓密的大黑胡子,久而久之就得了个老黑绰号,格列布觉得“老黑”这个叫法比较威风,也就应承了下来。

    “额,额,那是水。”格列布一双棕色眼珠到处乱转,“你没听古人说过,忆苦思甜啊,我这是忆水思酒。”

    队伍里传来一阵爆笑,木晗也一阵莞尔,没有理会胡乱耍文卖弄的格列布,抬手指了指前方说道:“兴元府就在眼前了,大伙加把劲,快点赶进城里,今晚就在城里歇歇脚,大伙放开好好地喝一顿驱驱寒。”

    如同久旱逢甘露,疲倦的众人听到这话,心里都不禁涌出一股力量,加快速度向兴元府奔去。

    兴元府南门。

    城墙之上是一排全副武装的士兵,手持装上利箭的弓弩肃立于寒冷的北风之中,巨大的床弩自城垛间探出头来,粗壮的弩箭闪着寒光让人望而生畏,每隔十来个城垛便可以看见一叠叠的圆木,如果开战,城墙上的利器将收割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兴元府南门大开,士兵们正在维持着入城的秩序。

    “本地人口左边持文碟通过,外地人过来右边备案。”

    木晗听到喊声,令所有的随从都下马持碟,等待排队而入,早在木渭老爷子归乡之后,所有人的文碟就于兴元府备过案了,此时到是省了不少麻烦。

    “怎么这兴元府这么严,乖乖地,就是在泉州也没这规矩啊。”一个随从骑士摸摸了头不解道。

    木晗转过头制止了众人议论,笑了笑心里想道:“有什么办法谁叫这里的城主是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孟贻矩,孟家三老爷列。”

    孟贻矩后蜀开国皇帝孟知祥第三子,为皇后李氏所生,并且前面两个哥哥都已夭折,按理说这孟贻矩应该是生当逢时,天生皇帝命。可倒霉就倒霉在自己的母亲李氏死得早,父亲孟知祥却又急急忙忙的娶了母亲堂哥李存勖的妾室,当现在正在成都皇宫坐龙椅的孟昶出生后,被枕头风吹晕了的孟知祥,就彻底的遗忘了这个本来是长子孟贻矩。

    许是年年祭祖见一见也觉得厌烦,干脆连王都没封一个,就被发配到兴元府,直接面对后周的军事重镇阳平关,替川中守起了北大门。孟贻矩也是实在气不过,老头子在世的时候还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可老头子一死就干脆来了个听调不听宣,到现在已经隐隐的成了割据一方的诸侯了,可这权有了是有了,但这前有狼后有虎感觉却时时笼罩着他,这不紧张不行啊。

    看着前方长龙缓缓的移动,估摸着还有片刻就轮到自己这伙人了,木晗将缰绳牵好,拿出文碟准备入关检查。

    突然后方掀起了一阵喧闹,传来了百姓七嘴八舌的声音。

    “胡大人来了!”

    “快,你快让道啊!”

    “大伙都让让,让胡大人先进城,别耽误了胡大人的要事!”

    木晗也一阵诧异,仔细回想一下,父亲回乡这几年,虽然自己长年在外,但每年年关都会陪着父亲来兴元府拜访一下父亲的挚交好友,可这记忆中好像还没有这么大名声的人物,想了一会便转过身向身边的提着篮子垫着脚正在向后观望的大婶问道:“大婶,这个胡大人是谁?”

    大婶听到木晗问话,便放下了垫着的双脚,站稳了身子,鄙视的看了木晗一眼,本不想回话,但又想了想语还是重心长的说道,“小伙子,我看你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怎么连胡大人也不知道!那是咱们兴元府的大善人,咱们孟王爷身边的第一能人,胡狄胡大人。”

    过了一会,大婶又向左右瞄了瞄神神秘秘地向木晗说道“胡大人可是天上的弥陀神君下凡,专门拯救世人的。”

    看着木晗听完后诧异的目光,这位大婶就好像一个得胜将军一样昂起了头来。

    木晗收回了自己诧异的目光向人群欢呼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已经看到一群人骑着马,慢慢地向城门驶来。

    当先一人,年约四十许,头戴白虎冠,身着一件做工精细,用料讲究的青色厚锦衣,面容威严中带着慈祥,正在向四周欢呼的人群拱手。

    “这就是胡大人。”身旁的大婶兴奋地说道,“胡大人可是有上天保佑的,你看见胡大人身后那个大汉没有?那就是牛侍卫!前两天我听我们村二娃子说,他亲眼看见牛侍卫空手打死了一只吊睛白额的大虫。”

    木晗顺着大婶指引看出,只见一条大汉身高臂长,拿现在目光来看,起码有一米九以上,此人端坐在马背之上,一双豹头环眼不住地打量着四周,胯下的马匹都被此人压得不堪重负,就连木晗心里也不禁暗暗地喝了声彩,果然是一个燕赵慷慨的壮士。

    随着胡大人进入城内,喧闹的人群也渐渐地安静了下来,城门也很快又恢复了秩序。木晗一行人也随着这长长的人龙,迈步踏入兴元府府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