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怪人怪叫:“我飞天娱蚁从不信任虚言保证,我是不见兔子不撤鹰。”
“我西雨一言九鼎。”行云丹士向亭口退:“原来是你这老混蛋!快发射你的绝活飞蜈蚣,毙了这些狗爪子,那泼妇不要你动手。”
女飞卫花容骤变,停止逼攻,收剑向后退。
“退到轿旁。”她向六位仆从急叫:“拆轿板护身,建方阵,快!”
“就算你们有甲盾护身,也难逃一死,嘿嘿嘿……”
飞天蜈蚣狂笑,卖弄地一飞冲天,上升三丈高下,升至顶端蜷缩成团,快速地一连串前空翻滚着,向下飘落。
距地面不足五尺,身形猛地伸张恢复原状,翻正身形,双脚向地面点落,要再次腾空而起,以便半空中发射江湖朋友闻名丧胆的蜈蚣毒镖。
“当啷……”手中的蜈蚣钩竟然失手掉落。
这瞬间,双脚沾地,无法纵起,但觉双膝一软,砰一声大震,似乎地面亦为之震动,摔了个手脚朝天。
七煞书生恰好退到附近,大吃一惊。
“屠七公,你怎么啦?”七煞书生跃来惊问。
“该死的!我的手……手脚……”飞天蜈蚣屠七公挣扎着爬起,骇然活动手脚:“突然会……会发麻,岂不是见了鬼吗?”
行云丹士一跃而至,冷笑一声。
“飞天蜈蚣,你的心脉一定有毛病。”行云丹士流露出幸灾乐祸的神情:“人是不能不服老的,偏偏你就不服老,穷耍宝死卖弄,十几个空心筋斗,心脉承受不了,血往脑门冲,手脚怎能不发麻,没变成中风,算你走了狗屎运!去你娘的!误了我的大事。”
女飞卫与两名侍女断后,掩护四名轿夫,抬了轿子向南如飞而去。三十里外是咸宁城,一进村镇便安全了。
飞天蜈蚣无暇理会行云丹士的冷嘲热讽,仔细检查右手的脉门、曲池、肩俞……和右腿的各穴道。
“你在找什么?屠七公。”七煞书生愕然问。
“我发誓,决不是心脉老化有毛病。”飞天轻松怪叫:“而是手脚某一条经脉,某一处穴道,被什么鬼东西碰着了。可是……可是……却又没有异状呀!”
“不会是被鬼作弄了吧?”行云丹士嘴上仍然不饶人。
“闭上你的臭嘴!”飞天蜈蚣火冒三干丈,一把抓起蜈蚣钩、凶狠地说:“你是不是要考验我飞天蜈蚣老不老?嗯?”
“屠老鬼,我怕你。”行云丹士向后退:“和你这种死鸭子似地嘴硬的人在一起办事,真他娘的活该倒霉,我认了
“王八养的臭杂毛……休走……”飞天蜈蚣大骂,一跃三丈余。可是,行云丹士已远出六七丈外去了,—身形如行云流水,向北冉冉而去,行云的道号,可不是白叫的。
飞天蜈蚣的轻功,在短距离内确是快得像飞,但三五起落之后便每下愈况,后力不继了。
七煞书生也大感无趣,随后急追。
“屠七公,算了算了。”七煞书生一面追一面叫唤:“牛鼻子事没办成,白丢了四色珍宝,也够他难受的了,怪不得他嘴上缺镶。喂!珍宝分给我一份呀……”
三人愈追愈远,把亭中的晁凌风忘了。
口口口口口口
歇脚亭的亭柱下,木架上放了一桶茶,挂了几个竹碗,两只竹茶勺。
晁凌风的神色显得颇为轻松,他用茶勺舀了一碗茶,坐在亭栏凳上,颇为惬意地喝茶,目光落在往北的官道。
远处,已看不到七煞书生三个人。
那是往武昌府的方向,他不愿跟上去自找麻烦。
身后,传来极轻微的,只有他才能听得到的声息。
“喂!那里面什么都没有,几件换洗衣裤,值不了几个钱。”他并没回头,拍拍自己的腰囊:“这里面有金银,革囊中有杂物,用得着的时候,还真值几个钱。”
噗一声响,身后有人将他的包裹丢在一旁。
同一刹那,他的右手抓住了伸向他左肩胁下的一只苍老的手。
“能从在下身边将随身物品偷走的人,还真找不出几个。”他将那只苍老的手推开,这才泰然扭头回顾。
身后的亭栏外,一位斑白胡子乱糟糟,面容显得苍老的人,正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右胁下挟了一根紫竹杖,穿一袭灰袍,背上有包裹,既不像花子,也不像个穷混混,那双老眼是唯一显得有精神的器官。
“小子,似乎老夫也老了,十年来是第一次失手。”灰袍老人踊身跳入亭中:“只要让我老人家近身,连大闺女的胸围子也保不住,你……”
“老不正经,别说那种有伤风化的话好不好。”他笑笑,舀另一碗茶递过:“喝口茶解渴,老伯。人老并不是坏事,世间有一大半的人,活不到老伯你这种年纪呢!不怕老伯你生气,老而不荒谬,才能受人尊敬;掏大闺女的胸围子.那是我这种年轻小伙子的事,对不对?”
“对,对极了,你小子还真不含糊。”灰袍老人放回茶碗,解下包裹丢在凳上:“贵姓呀?”
“小姓显,晁凌风。”他抱拳行礼:“请教老伯高名上姓。”
“柏大空。小子,你该知道我。”
“很抱歉,小可足迹不曾北出洞庭,不认识几个人。”
“唔!很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告诉我,刚才你用什么东西,把那位目空一切、威震江湖的黑道巨擎打得当堂出彩的?”
“小可没有呀?”
“真的?”灰袍老人眼中的冷芒一闪即隐。
“人老了,手脚抽筋平常得很嘛!”
“哈哈!老夫的手也抽筋了。”
啸风声乍起,紫竹杖拦腰便扫,劲风先行及体,这一杖是用内力击出的。不仅劲道凶猛,速度更令人心惊胆寒。
晃凌风坐在亭栏的栏凳上,背后的亭栏高及肩背,想躲开这一杖出其不意的重击,势比登天还难。
眼一花,杖过无声。
“咦!”柏太空一杖落空,讶然惊呼。
晁凌风已经不见了,反正看到人影一闪,眼一花,人就像是平空消失了。
凳上的包裹、竹钩杖,也失了踪。
身后有脚步声,柏大空火速转身。
官道上。晁凌风点着竹钩杖,胁下挂着包裹,青袍的下摆掖在腰带上,撒开大步泰然自得,向北走了。
相距已在二十步以上,不可思议。
“这小辈是个鬼!”柏大空脱口惊呼。
青天白日,当然不会是鬼,大太阳在头上高照,人怎会比眼睛的视力还要快?
“小辈,等我!”柏大空抓起包裹出亭急迫:“等我一等,老夫要交你这位朋友……”
人是不能不服老的,追了两里地,前面晁凌风的背影愈来愈小,等到道路转了两处弯,背影便消失了。
柏大空像泄了气的皮球,老了认老,脚下一樱,拭掉脸上的汗水,用平常的脚程赶路,老眼中冷芒再现。
“这小子看似不快,又不是用轻功,只是普通的奔跑,我居然追不上了。”拍大空苦笑自语:“看来,我真是老得不中用了。奇怪,谁调教出这么一位出色的门人弟子?把几个名震江湖的高手名宿全耍了一招,而又不着痕迹,他已经具备了掀起江湖风暴的条件,相当可怕!”
姜是老的辣!
这位老江湖的心中,油然兴起寻根究底的念头,要查一查这位自称晁凌风的年轻人是何根底,闯入江湖的抱负和发展。
他不承认自己真的老得不中用了。
晁凌风却没有与江湖人打交道的念头,他有自己的事需要处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发生缠夹不清的纠纷。
在歇脚亭无意中碰上了几个武功颇为高明的人,一时手痒,捉弄了那个什么飞天蜈蚣,没想到却被隐身在亭后林子里的什么柏大空看出破绽,颇令他感到意外。
为了避免麻烦,他一走了之,却自以为一定可以把麻烦摆脱呢!
如果他知道他所碰上的人,全是江湖上了不起的风云人物,就会明白已经惹上了麻烦,是不易摆脱的了。
他把这些功臻化境的风云人物,看成武功“颇为高明”的人物。
人的运气来了,连泰山都挡不住。
相同地,麻烦来了,躲也躲不掉,甚至愈躲麻烦愈多。
咸宁至武昌府城,全程两百四十里。
在他的心目中,一天的脚程绰绰有余。可是,歇脚亭无意中碰上意外,耽搁了大半个时辰,真得要赶几步了。
摆脱了柏大空,他的脚下虽然放慢了,但比起普通旅客的脚程,仍然快了一倍以上。在他来说,这只是他的平常脚程,不以为意。
而在旁人眼中,他的脚程是颇为惊人的!
走长途的旅客,怎能用快步赶长程?
走出三十里,谭家桥镇在望。
他超越了三名旅客,前面走着另三名旅人,一个穿月白长袍的身材修长青年,带了两位青衣随从,脚下沉稳从容,甚有气派。
距镇口已在一里之内,他脚下一慢,不打算超越,且到镇上找些吃的喝的,歇息片刻,不必再快走了。
前面二三十步的三位旅客,也没留意身后的人。
他一侵,先前被他超越的三位旅客,却逐渐加快到了他身后了。
是三位粗壮的大汉,打扮像某些田庄里的长工,但满脸横肉,目光慑人,丝毫没有长工们朴实善良的外表。
他清晰地听到三个人勿忙的脚步声渐来渐近。
蓦地,他心中一动;只听到两个人的脚步声,另一个人的脚步声似乎突然消失了。不,不是消失,而是变轻了,轻得像伺鼠的猫在暗中走动,几乎连他都听不真切。
“我西雨一言九鼎。”行云丹士向亭口退:“原来是你这老混蛋!快发射你的绝活飞蜈蚣,毙了这些狗爪子,那泼妇不要你动手。”
女飞卫花容骤变,停止逼攻,收剑向后退。
“退到轿旁。”她向六位仆从急叫:“拆轿板护身,建方阵,快!”
“就算你们有甲盾护身,也难逃一死,嘿嘿嘿……”
飞天蜈蚣狂笑,卖弄地一飞冲天,上升三丈高下,升至顶端蜷缩成团,快速地一连串前空翻滚着,向下飘落。
距地面不足五尺,身形猛地伸张恢复原状,翻正身形,双脚向地面点落,要再次腾空而起,以便半空中发射江湖朋友闻名丧胆的蜈蚣毒镖。
“当啷……”手中的蜈蚣钩竟然失手掉落。
这瞬间,双脚沾地,无法纵起,但觉双膝一软,砰一声大震,似乎地面亦为之震动,摔了个手脚朝天。
七煞书生恰好退到附近,大吃一惊。
“屠七公,你怎么啦?”七煞书生跃来惊问。
“该死的!我的手……手脚……”飞天蜈蚣屠七公挣扎着爬起,骇然活动手脚:“突然会……会发麻,岂不是见了鬼吗?”
行云丹士一跃而至,冷笑一声。
“飞天蜈蚣,你的心脉一定有毛病。”行云丹士流露出幸灾乐祸的神情:“人是不能不服老的,偏偏你就不服老,穷耍宝死卖弄,十几个空心筋斗,心脉承受不了,血往脑门冲,手脚怎能不发麻,没变成中风,算你走了狗屎运!去你娘的!误了我的大事。”
女飞卫与两名侍女断后,掩护四名轿夫,抬了轿子向南如飞而去。三十里外是咸宁城,一进村镇便安全了。
飞天蜈蚣无暇理会行云丹士的冷嘲热讽,仔细检查右手的脉门、曲池、肩俞……和右腿的各穴道。
“你在找什么?屠七公。”七煞书生愕然问。
“我发誓,决不是心脉老化有毛病。”飞天轻松怪叫:“而是手脚某一条经脉,某一处穴道,被什么鬼东西碰着了。可是……可是……却又没有异状呀!”
“不会是被鬼作弄了吧?”行云丹士嘴上仍然不饶人。
“闭上你的臭嘴!”飞天蜈蚣火冒三干丈,一把抓起蜈蚣钩、凶狠地说:“你是不是要考验我飞天蜈蚣老不老?嗯?”
“屠老鬼,我怕你。”行云丹士向后退:“和你这种死鸭子似地嘴硬的人在一起办事,真他娘的活该倒霉,我认了
“王八养的臭杂毛……休走……”飞天蜈蚣大骂,一跃三丈余。可是,行云丹士已远出六七丈外去了,—身形如行云流水,向北冉冉而去,行云的道号,可不是白叫的。
飞天蜈蚣的轻功,在短距离内确是快得像飞,但三五起落之后便每下愈况,后力不继了。
七煞书生也大感无趣,随后急追。
“屠七公,算了算了。”七煞书生一面追一面叫唤:“牛鼻子事没办成,白丢了四色珍宝,也够他难受的了,怪不得他嘴上缺镶。喂!珍宝分给我一份呀……”
三人愈追愈远,把亭中的晁凌风忘了。
口口口口口口
歇脚亭的亭柱下,木架上放了一桶茶,挂了几个竹碗,两只竹茶勺。
晁凌风的神色显得颇为轻松,他用茶勺舀了一碗茶,坐在亭栏凳上,颇为惬意地喝茶,目光落在往北的官道。
远处,已看不到七煞书生三个人。
那是往武昌府的方向,他不愿跟上去自找麻烦。
身后,传来极轻微的,只有他才能听得到的声息。
“喂!那里面什么都没有,几件换洗衣裤,值不了几个钱。”他并没回头,拍拍自己的腰囊:“这里面有金银,革囊中有杂物,用得着的时候,还真值几个钱。”
噗一声响,身后有人将他的包裹丢在一旁。
同一刹那,他的右手抓住了伸向他左肩胁下的一只苍老的手。
“能从在下身边将随身物品偷走的人,还真找不出几个。”他将那只苍老的手推开,这才泰然扭头回顾。
身后的亭栏外,一位斑白胡子乱糟糟,面容显得苍老的人,正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右胁下挟了一根紫竹杖,穿一袭灰袍,背上有包裹,既不像花子,也不像个穷混混,那双老眼是唯一显得有精神的器官。
“小子,似乎老夫也老了,十年来是第一次失手。”灰袍老人踊身跳入亭中:“只要让我老人家近身,连大闺女的胸围子也保不住,你……”
“老不正经,别说那种有伤风化的话好不好。”他笑笑,舀另一碗茶递过:“喝口茶解渴,老伯。人老并不是坏事,世间有一大半的人,活不到老伯你这种年纪呢!不怕老伯你生气,老而不荒谬,才能受人尊敬;掏大闺女的胸围子.那是我这种年轻小伙子的事,对不对?”
“对,对极了,你小子还真不含糊。”灰袍老人放回茶碗,解下包裹丢在凳上:“贵姓呀?”
“小姓显,晁凌风。”他抱拳行礼:“请教老伯高名上姓。”
“柏大空。小子,你该知道我。”
“很抱歉,小可足迹不曾北出洞庭,不认识几个人。”
“唔!很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告诉我,刚才你用什么东西,把那位目空一切、威震江湖的黑道巨擎打得当堂出彩的?”
“小可没有呀?”
“真的?”灰袍老人眼中的冷芒一闪即隐。
“人老了,手脚抽筋平常得很嘛!”
“哈哈!老夫的手也抽筋了。”
啸风声乍起,紫竹杖拦腰便扫,劲风先行及体,这一杖是用内力击出的。不仅劲道凶猛,速度更令人心惊胆寒。
晃凌风坐在亭栏的栏凳上,背后的亭栏高及肩背,想躲开这一杖出其不意的重击,势比登天还难。
眼一花,杖过无声。
“咦!”柏太空一杖落空,讶然惊呼。
晁凌风已经不见了,反正看到人影一闪,眼一花,人就像是平空消失了。
凳上的包裹、竹钩杖,也失了踪。
身后有脚步声,柏大空火速转身。
官道上。晁凌风点着竹钩杖,胁下挂着包裹,青袍的下摆掖在腰带上,撒开大步泰然自得,向北走了。
相距已在二十步以上,不可思议。
“这小辈是个鬼!”柏大空脱口惊呼。
青天白日,当然不会是鬼,大太阳在头上高照,人怎会比眼睛的视力还要快?
“小辈,等我!”柏大空抓起包裹出亭急迫:“等我一等,老夫要交你这位朋友……”
人是不能不服老的,追了两里地,前面晁凌风的背影愈来愈小,等到道路转了两处弯,背影便消失了。
柏大空像泄了气的皮球,老了认老,脚下一樱,拭掉脸上的汗水,用平常的脚程赶路,老眼中冷芒再现。
“这小子看似不快,又不是用轻功,只是普通的奔跑,我居然追不上了。”拍大空苦笑自语:“看来,我真是老得不中用了。奇怪,谁调教出这么一位出色的门人弟子?把几个名震江湖的高手名宿全耍了一招,而又不着痕迹,他已经具备了掀起江湖风暴的条件,相当可怕!”
姜是老的辣!
这位老江湖的心中,油然兴起寻根究底的念头,要查一查这位自称晁凌风的年轻人是何根底,闯入江湖的抱负和发展。
他不承认自己真的老得不中用了。
晁凌风却没有与江湖人打交道的念头,他有自己的事需要处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发生缠夹不清的纠纷。
在歇脚亭无意中碰上了几个武功颇为高明的人,一时手痒,捉弄了那个什么飞天蜈蚣,没想到却被隐身在亭后林子里的什么柏大空看出破绽,颇令他感到意外。
为了避免麻烦,他一走了之,却自以为一定可以把麻烦摆脱呢!
如果他知道他所碰上的人,全是江湖上了不起的风云人物,就会明白已经惹上了麻烦,是不易摆脱的了。
他把这些功臻化境的风云人物,看成武功“颇为高明”的人物。
人的运气来了,连泰山都挡不住。
相同地,麻烦来了,躲也躲不掉,甚至愈躲麻烦愈多。
咸宁至武昌府城,全程两百四十里。
在他的心目中,一天的脚程绰绰有余。可是,歇脚亭无意中碰上意外,耽搁了大半个时辰,真得要赶几步了。
摆脱了柏大空,他的脚下虽然放慢了,但比起普通旅客的脚程,仍然快了一倍以上。在他来说,这只是他的平常脚程,不以为意。
而在旁人眼中,他的脚程是颇为惊人的!
走长途的旅客,怎能用快步赶长程?
走出三十里,谭家桥镇在望。
他超越了三名旅客,前面走着另三名旅人,一个穿月白长袍的身材修长青年,带了两位青衣随从,脚下沉稳从容,甚有气派。
距镇口已在一里之内,他脚下一慢,不打算超越,且到镇上找些吃的喝的,歇息片刻,不必再快走了。
前面二三十步的三位旅客,也没留意身后的人。
他一侵,先前被他超越的三位旅客,却逐渐加快到了他身后了。
是三位粗壮的大汉,打扮像某些田庄里的长工,但满脸横肉,目光慑人,丝毫没有长工们朴实善良的外表。
他清晰地听到三个人勿忙的脚步声渐来渐近。
蓦地,他心中一动;只听到两个人的脚步声,另一个人的脚步声似乎突然消失了。不,不是消失,而是变轻了,轻得像伺鼠的猫在暗中走动,几乎连他都听不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