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重逢
朝阳有着吞吐一切的力量,在翻滚沸腾的红霞之下,山,河,宫殿,人,都显得无比渺小,渺小的微不足道。
卢晓笙想,如果这个时候站在太阳上看信宫,应该是这样一番景象:在一个凹凸不平的不规则方块上,一堆密密麻麻蠕虫一样的生物杂乱的散开,然后爬来爬去。
蠕虫的生命,一文不值!
卢晓笙的手指上起了好几个大大的血泡,感觉崩得紧紧的,一会儿就磨破了,满手的血。肩膀已经青了,胳膊肿的摁一下能装二两水,大腿剧烈的酸痛,脸没有洗,头发散了一半,胡乱的垂在前额和耳边。不过这对卢晓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如今这德行,别说李信了,就算亲妈来了也不敢认啊!
卢晓笙低估李信了。
死神的使者脱下盔甲依旧不减威严,:“你认识赵嘉吗?”
“回将军,听说过,代王,没见过。难道将军认识他?这可不巧,我不知道他在哪。将军想找他,我替你打听打听。”装疯卖傻卢晓笙在行,早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时候就会了,如今更是行家里手。
“你的功夫不错,以前是干什么的?”
“这……这……小人不敢说,这……”
“快说!”
“是,是,小人曾经抢了城西刘老头家一头驴,偷过张小六一件大氅……”谁没对老师撒过谎?
死神的使者被卢晓笙逗笑了,然后卢晓笙就被带到了一间很大,很冷的屋子里。
卢晓笙觉得他们学校的校花现在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貌若无盐!眼前的这一位,才是真正的高颜值,美得如璞玉雕琢一般,没有一点瑕疵。
“昨天是我救的你,从今天开始,你就在我身边做个下人。”
“是,请问您是?我的意思是,我该怎么教您?”
“叫我夫人。”卢晓笙听出了一丝悲伤。
这个世界,总是充满变数,在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玩着过家家的游戏时,被玩弄于股掌中的人们,以各种巧合或必然的方式,分别,相遇,离开,邂逅。
熟悉的筑声再次想起,声声如泣血。咸阳宫里,高渐离如一尊会呼吸的冰雕,轻轻挑动尚有余温的手指,一起一落间,千古一帝为之赞叹。
场面无法形容的华丽。伴着高渐离的筑声,那女子衣袂飘飞,像一朵倒置的蓝色鸢尾花在风中旋转。
卢晓笙从没想过自己离嬴政的距离会这么近。这个被中国人赞颂了2000年,也骂了2000年的人,让卢晓笙觉得莫名的紧张与压抑。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强大的气场。”
筑声停了下来,一个御医拿着一个小小的漆盒,盒子里装着一枚丹药,给嬴政服下了。
卢晓笙看得很清楚,那个御医,是徐市。
“你,过来!”
“是,陛下。”
娇艳的花,注定会被路人摘下。
泪,洒了一路。双眸却从来没有湿。
卢晓笙的脑子里充斥着那女子痛苦的挣扎声,叫喊声,他想把嬴政撕成碎片,扔进下水道!还有徐市!虽然他知道徐市这么做一定有他的理由,不过对卢晓笙来说,这简直不可原谅。
“夫人,您……还好吗?”卢晓笙
“嗯”
“夫人,您……还好吗?”李信
“还好。”
“夫人,我……”
“李将军,谢谢你,如今,我能信的,就只有你,我和他有个儿子,今年五岁,名字叫公辅,如果他还活着,如果你有机会见到他,替我照顾他。”绝望的语气。
公辅,好熟悉的名字,卢晓笙感觉在哪里听见过,赵公辅!赵嘉的儿子,原来这个女子是代王王后,赵嘉的遗孀。
嬴政这个畜生!
一滴血划破暗夜的静寂,随着卢晓笙的失声惊叫,李信破门而入。
那女子割破了手腕,自杀了。
“阿嬆,求求你,别这样苦着自己,我……我知道自己比不上他,但是,阿嬆,现在我可以保护你,真的,我可以付出一切保护你,哪怕是生命。”
卢晓笙这只从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终于知道了什么叫爱情的力量,它能让叱咤风云风大将军跪在地上,抱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子,惶恐不安。
“李将军,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杀了嬴政,在所不惜!”
这话说出去之后卢晓笙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卢晓笙啊卢晓笙,你是网络小说看多了吧?男人,哪个不是以家国天下为重?难道让一个为嬴政鞍前马后征战多年的将军为了儿女情长去造反吗?”
“今晚的话,你没说,我也没听,看你的功夫,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你到这儿来的目的,我大概知道,只要你不给我找麻烦,我不会干涉你的。”这是李信清早离开时说的话。
“小子,你背后和李将军商量得好大事啊!”
好轻功!偷听了那么久,李信和卢晓笙竟然谁也没发现。
卢晓笙冷汗淋漓,怎么办?杀人灭口?
“小子,这样的好买卖,算我石决明一份,如何?”
卢晓笙昨天救的那个人,原来他叫石决明。好标致的一位少年,年纪和卢晓笙差不多,身形窈窕,骨骼精奇,此时虽面黄肌瘦,却无法遮掩俊俏之像,不像男子,到像个女扮男装的大姑娘。
“哪有什么买卖?为大秦帝国效忠足矣。”
“小子,你信不过我?”
卢晓笙当然信不过他,那天一脸的奴才相!而且还从心底讨厌他,自己明明是老子,却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孬种一口一个小子的叫着。
“小子,你师父让我带封信给你,以后,由我负责你和徐市,高渐离之间的联系。”
卢晓笙接过信,看着眼前这位资深的年轻情报员,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个小子。
石决明走了,摇身一变,又变成了孬种劳工。
师父的信沉甸甸的,虽然只有薄薄的一片麻布,是李信撕了衣服写的。
信上只有七个子:离开咸阳,找张良。
卢晓笙哭笑,离开咸阳!怎么离开?身体留下,精神离开吗?灵魂和肉体的终极分离!
至于留侯张良,大名鼎鼎的汉初三杰之一,卢晓笙当然愿意去拜见,只可惜,咸阳的笼中鸟,如何观赏苏州的陌上花?
卢晓笙想,如果这个时候站在太阳上看信宫,应该是这样一番景象:在一个凹凸不平的不规则方块上,一堆密密麻麻蠕虫一样的生物杂乱的散开,然后爬来爬去。
蠕虫的生命,一文不值!
卢晓笙的手指上起了好几个大大的血泡,感觉崩得紧紧的,一会儿就磨破了,满手的血。肩膀已经青了,胳膊肿的摁一下能装二两水,大腿剧烈的酸痛,脸没有洗,头发散了一半,胡乱的垂在前额和耳边。不过这对卢晓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如今这德行,别说李信了,就算亲妈来了也不敢认啊!
卢晓笙低估李信了。
死神的使者脱下盔甲依旧不减威严,:“你认识赵嘉吗?”
“回将军,听说过,代王,没见过。难道将军认识他?这可不巧,我不知道他在哪。将军想找他,我替你打听打听。”装疯卖傻卢晓笙在行,早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时候就会了,如今更是行家里手。
“你的功夫不错,以前是干什么的?”
“这……这……小人不敢说,这……”
“快说!”
“是,是,小人曾经抢了城西刘老头家一头驴,偷过张小六一件大氅……”谁没对老师撒过谎?
死神的使者被卢晓笙逗笑了,然后卢晓笙就被带到了一间很大,很冷的屋子里。
卢晓笙觉得他们学校的校花现在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貌若无盐!眼前的这一位,才是真正的高颜值,美得如璞玉雕琢一般,没有一点瑕疵。
“昨天是我救的你,从今天开始,你就在我身边做个下人。”
“是,请问您是?我的意思是,我该怎么教您?”
“叫我夫人。”卢晓笙听出了一丝悲伤。
这个世界,总是充满变数,在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玩着过家家的游戏时,被玩弄于股掌中的人们,以各种巧合或必然的方式,分别,相遇,离开,邂逅。
熟悉的筑声再次想起,声声如泣血。咸阳宫里,高渐离如一尊会呼吸的冰雕,轻轻挑动尚有余温的手指,一起一落间,千古一帝为之赞叹。
场面无法形容的华丽。伴着高渐离的筑声,那女子衣袂飘飞,像一朵倒置的蓝色鸢尾花在风中旋转。
卢晓笙从没想过自己离嬴政的距离会这么近。这个被中国人赞颂了2000年,也骂了2000年的人,让卢晓笙觉得莫名的紧张与压抑。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强大的气场。”
筑声停了下来,一个御医拿着一个小小的漆盒,盒子里装着一枚丹药,给嬴政服下了。
卢晓笙看得很清楚,那个御医,是徐市。
“你,过来!”
“是,陛下。”
娇艳的花,注定会被路人摘下。
泪,洒了一路。双眸却从来没有湿。
卢晓笙的脑子里充斥着那女子痛苦的挣扎声,叫喊声,他想把嬴政撕成碎片,扔进下水道!还有徐市!虽然他知道徐市这么做一定有他的理由,不过对卢晓笙来说,这简直不可原谅。
“夫人,您……还好吗?”卢晓笙
“嗯”
“夫人,您……还好吗?”李信
“还好。”
“夫人,我……”
“李将军,谢谢你,如今,我能信的,就只有你,我和他有个儿子,今年五岁,名字叫公辅,如果他还活着,如果你有机会见到他,替我照顾他。”绝望的语气。
公辅,好熟悉的名字,卢晓笙感觉在哪里听见过,赵公辅!赵嘉的儿子,原来这个女子是代王王后,赵嘉的遗孀。
嬴政这个畜生!
一滴血划破暗夜的静寂,随着卢晓笙的失声惊叫,李信破门而入。
那女子割破了手腕,自杀了。
“阿嬆,求求你,别这样苦着自己,我……我知道自己比不上他,但是,阿嬆,现在我可以保护你,真的,我可以付出一切保护你,哪怕是生命。”
卢晓笙这只从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终于知道了什么叫爱情的力量,它能让叱咤风云风大将军跪在地上,抱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子,惶恐不安。
“李将军,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杀了嬴政,在所不惜!”
这话说出去之后卢晓笙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卢晓笙啊卢晓笙,你是网络小说看多了吧?男人,哪个不是以家国天下为重?难道让一个为嬴政鞍前马后征战多年的将军为了儿女情长去造反吗?”
“今晚的话,你没说,我也没听,看你的功夫,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你到这儿来的目的,我大概知道,只要你不给我找麻烦,我不会干涉你的。”这是李信清早离开时说的话。
“小子,你背后和李将军商量得好大事啊!”
好轻功!偷听了那么久,李信和卢晓笙竟然谁也没发现。
卢晓笙冷汗淋漓,怎么办?杀人灭口?
“小子,这样的好买卖,算我石决明一份,如何?”
卢晓笙昨天救的那个人,原来他叫石决明。好标致的一位少年,年纪和卢晓笙差不多,身形窈窕,骨骼精奇,此时虽面黄肌瘦,却无法遮掩俊俏之像,不像男子,到像个女扮男装的大姑娘。
“哪有什么买卖?为大秦帝国效忠足矣。”
“小子,你信不过我?”
卢晓笙当然信不过他,那天一脸的奴才相!而且还从心底讨厌他,自己明明是老子,却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孬种一口一个小子的叫着。
“小子,你师父让我带封信给你,以后,由我负责你和徐市,高渐离之间的联系。”
卢晓笙接过信,看着眼前这位资深的年轻情报员,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个小子。
石决明走了,摇身一变,又变成了孬种劳工。
师父的信沉甸甸的,虽然只有薄薄的一片麻布,是李信撕了衣服写的。
信上只有七个子:离开咸阳,找张良。
卢晓笙哭笑,离开咸阳!怎么离开?身体留下,精神离开吗?灵魂和肉体的终极分离!
至于留侯张良,大名鼎鼎的汉初三杰之一,卢晓笙当然愿意去拜见,只可惜,咸阳的笼中鸟,如何观赏苏州的陌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