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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看着弟弟的哥哥

英格兰南部要塞南,斯坦福桥西

    其实现在的战场上,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自古以来鲜有一见的情况,那就是几千人的一支大军,居然会被一支摸不着踪影的几百人军队给追赶着。

    如果不是因为现在和英格兰的“叛军”汇合才是最重要的,哈拉尔德真想率军调头和那支诡异的军队好好的鏖战一番,实在是太折磨人了,这足够能把这位战力有余用脑不足的国王逼疯,不过幸好,挪威军中还是有一些威望的将领,死死劝住了国王。

    以几百人之力追赶千人军队的始作俑者正是从南部要塞中撤退出来的诺森伯兰伯爵李斯特•罗兰,将受伤的部下安排在了达勒姆后方安全的地方,由专门的人会将他们送回诺森伯兰与韦斯特摩兰去。而李斯特则专门带着那些还能挥动剑的骑士们,他要为阿罗约添一把助力,从他们离开南部要塞开始,就是李斯特最为擅长的战斗了,埃尔斯,布兰德骑士长以及科尔特伯爵,都是他手下最强的助力。他们要做的就是像赶鸭子一样把挪威人赶到口袋里去,然后再趁机将一些掉队的挪威人像野兽一样屠杀掉。

    ......

    已经抵达约克领一天了,在自己父亲的带领下,埃尔斯的手里又多了不少挪威人的生命,虽然他现在一只手不能用,但是牵牵缰绳还是可以的,左手挥剑的埃尔斯勇武不减,依然带队冲在最前面。在约克领的小丛林里,三位将领被李斯特分为三队,以三列式箭型阵向李斯特为他们指明的方向快速前进着,他们每一个人都骑着马,这是李斯特作为伯爵能拥有的所有骑兵配备。

    利刃入体,带起一片血雨,溅在了埃尔斯的马背上,血液的颜色代替了马鞍原来的颜色,然后再被风干日晒,此刻已经变得黑漆漆的,然后再泼上一层鲜血。不知战后清洗的时候,他的扈从可以从这上面刮下多少血污来。

    埃尔斯的队伍捕捉到了一队落单的挪威人群体,二话不说直接上去就是一顿干,无需和这些侵略者废话,哪怕他们的装束怎么都看不出来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挪威战士,也许他们只是挪威大雪山上的农民,但是在南部要塞,这些人嚣张让埃尔斯非常不爽,所以根本没有手下留情,埃尔斯命令他的队伍直接组成了锥子冲锋阵,快马加鞭的冲上去收割。他手下的可都是诺森伯兰的老兵了,在南部要塞被这些蛮子打的都快没脾气了,现在是出一口恶气的时候,埃尔斯长剑一挥,他们自会像像虎狼一样的冲上去撕咬敌人。

    这片丛林中生长着不少植被,但是都没有马腿高,而树木也不算茂密,埃尔斯率先冲入了敌阵,手上的骑士剑手起刀落,直接带走了两条生命。他的力气大的可怕,加上马匹的冲力,使他手上的骑士剑此刻就是死神的镰刀。因为右手的伤,他把自己惯用的巨剑交给了自己的扈从,换上了自己太久不使用的骑士剑。只要能砍瓜切菜,用什么并不重要。

    但是有些人不是这么想的。

    “怎么回事?为什么埃尔斯的队伍私自分散编队,他在干什么?”说话的当然是位于整支队伍中央方队的李斯特·罗兰,他们的人数并不是很多,平摊下来三支队伍每一支都不到一百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底牌可以乱来的,步调必须一致,不然他们面前的几千挪威军队气急了只要玩个回马枪,这一支队伍就会全部折在这里。所以保持以李斯特的战斗指挥一致,是非常重要的,而埃尔斯的擅自行动,令谨慎了一辈子的李斯特差点怒发冲冠。

    “混蛋!谁允许让这个臭小子私自行动的!”李斯特不等他的手下为埃尔斯辩解命令手下和他一队的布兰德骑士长立刻和自己分兵从两翼包抄埃尔斯的队伍,他当然不是向自己的儿子动刀,他只是不希望出现自己想象中的情况,所以哪怕没有圈套,自己也可以权当给自己的蠢儿子一点教训了。

    但是李斯特的担心是对的,敌人确实留下了一批人马,是专门来对付他们的,一向靠战斗力的挪威人居然也玩起了心理战术,抓住了埃尔斯此刻骄傲的心里漏洞,利用残兵败将诱敌深入,但是很可惜,埃尔斯或许是会被“胜利”的追击冲昏头脑,但是他的老子李斯特可不会。最后的结果很简单,敌人被全歼,但是埃尔斯也被解除了指挥官的头衔,他的队伍被骑士长布兰德代领。

    队伍继续前进,不会因为埃尔斯的过错而停下来,不过这个英俊的北方汉子注定逃不过他的父亲的一顿挨骂了。

    “狗屎!简直狗屎!你说你在南方到底学到了什么狗屎的本领,你本来就就有够狂妄自大的了,现在你去了南方更加放肆了是不是,老子的话你都不听了!你怎么不上天啊!~~~~”李斯特这辈子都不会像现在这么愤怒过,只一位他看见自己亲儿子的失败,这简直就是在打自己的脸,在快速奔驰的丛林中,这位中年伯爵的声音让整个骑兵队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就连不少骑士都认为,伯爵是不是说的有些过分了。

    父亲说的一点都不过分,埃尔斯在李斯特的身边默默地挥动着马鞭,这会儿他的脑海里想的却是自己那异于常人的弟弟,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向他学习啊,在瑟尔沃斯那仗,他证明了自己才是父亲最好的继承人。

    马背上的埃尔斯回忆起在一年前自己在夜空下对阿罗约说的那番话,以及将自己的荣誉,以及家族叫在他手上的时候,那个九岁的小子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隐隐的兴奋,如果不是自己看走眼了,那就是那天自己是在梦游,但是那些话,确确实实的是埃尔斯听在耳朵里的。

    ......

    “大哥,给那个国王去当侍卫,我觉得超没前途。”明明是用一种很少年的口气说出来的话语,但为什么听起来却像是在说明什么,这个问题知道现在埃尔斯都没想明白,但是阿罗约接下来说的话,就让他更加的觉得自己的这个弟弟的不一样。

    “今年是国王历几年了?算了,那不重要。哥哥,你把你想去南方的秘密告诉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会代替你在政务上多多学习一下父亲的,你走了之后,我大概就会从一直在罗兰家族的书塔里彻底走出来,若干年后,也许~~~~~不过,大哥,听弟弟的一句劝,在南方,无论如何你都要把自己最强的一面展现给那个国王看,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国王的青睐。这是我这个弟弟唯一想说的,因为哥哥你做得到,换做是别人,可能就只能一辈子呆在一个侍卫岗位上。因为~~~~~~~~~大哥,马上就要变天了,英格兰,会下一场很大的雨,到时候,我不知道父亲半辈子打拼下的基业,会不会~~~~~~”

    这些话零零碎碎,乍一听就像是一个孩子的疯言疯语。但是脑袋里常常多一根筋的埃尔斯却把它们牢牢地记在了心里,为什么他隐约的认为确实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在埃尔斯加入金雀花卫队的那一年,发生了一件事,一直以来隐隐的宣称英格兰王位的法兰西诺曼底公爵突然向国王抛来橄榄枝,希望用联姻的方式解决争端,这被称为是撒克逊人对自己兄弟民族最大的成功。然后一年后,挪威开始入侵英格兰。

    事情,总是会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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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阿罗约与他的骑士长罗迪先生只身来到了位于约克领东北方向的北方公爵骑兵大营,这一次,他是带着“国王的御令”来的。

    阿罗约知道,现在的北方公爵军底层的士兵并不知道其实他们即将成为他们祖国最大的罪人,所以现在自己恰好可以利用这一点,利用自己身上的各种身份证明通行无阻。

    将自己的家徽印递交给大营门口的士兵,在士兵狐疑的目光中,阿罗约一把取回了自己的家徽,严厉的说道:“你看够了没,我可是国王派来的,你最好不要怀疑这徽记的真假。”

    对付这种站门岗的小兵,有的时候就要对他们霸道一点,只也是一种套路,像对付这种人,有的时候一定要对他强硬一点,这样他就像一条狗一样缩起尾巴来不敢和自己争论。当然这也是有坏处的,那就是这个人一定会对自己严加监视,这倒是不利于他们了。

    走进营地内,阿罗约倒是神态自若,反而是罗迪骑士长有些不自在,看来以后这样的事情得带着保罗斯来,弥塞拉不行,她是个女人。

    “罗迪骑士长,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这么僵硬了,会被看出破绽的。”阿罗约头也不回,连嘴巴都不动的就把话传到了罗迪耳朵里。“哦,对了,我是不是忘了要给安德烈在国王面前说一点事,看我这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