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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武器之勃朗宁

    thu jan 29 13:33:19 cst 2015

    勃朗宁手枪:本章为摘录,并非原创。

    勃朗宁研制手枪始于19世纪末,其产品主要由比利时的fn国营兵工厂、美国的柯尔特武器公司及雷明顿武器公司制造。

    勃朗宁大威力手枪是参与法国军队要求一种新型军用手枪,大容量(法语:grand rendement)或称为大威力(法语:grande puissance)而设计的法国军队方面的要求是,武器尺寸必须是紧凑的,供弹具容量至少装填10 发子弹一个弹匣分离装置(配用可拆卸式弹匣),具有外置式击锤,具有装在表面的手动保险火力强大而且分解和重新组装简单,能够杀死在50米(54.68 码)以内可以看到的任何人。其最后的标准要求是发射的子弹口径为9 毫米或更大,弹头质量约8 克,而枪口初速为350 米/秒(1,148.29 英尺/秒)。它是实现这一切而且总重量全控制在1 千克(35.27 盎司,2.2 磅)。

    到了1931年,勃朗宁大威力手枪的设计基本定型,改用缩短的13 发可拆卸式双排弹匣,弯型后握把背部和把可拆卸式枪管衬套与套筒整合为一个整体。1934年,勃朗宁大威力手枪的设计已经完成并准备好投产。它最先在1935年被比利时军队采用,并正式命名为勃朗宁p-35。不久之后,比利时警察也开始装备该手枪,然后其他一些国家也开始装备该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