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苦逼人生
tue jun 30 16:05:40 cst 2015
苦逼的人生没法解释。
这是任飞现在最大的感触。
逃逃逃,一直在逃。七天六夜,从一片荒凉的沼泽逃到了更加荒凉的沙漠,从湿润微凉的天气逃到了干燥灼热的天气,从逃出生天的喜悦到被人跟踪的慌乱再到跗骨之蛆的恶心,从吃干粮到啃食树根草皮再到啃无所啃。
如果现在有个冰镇西瓜,或者白开水也行啊,要不自来水,他也能毫不犹豫的灌下一大桶。伸了伸舌头,却没敢舔犹如暴晒了几个月龟裂的地皮似的嘴唇,放眼望去,除了闪瞎双眼的漫地黄沙,啥也没有。
他默默的趴在一个沙坑中,感受着滚烫的砂子贴在皮肤上的灼痛,感受着水分从干燥的毛孔里和呼出的气息里一点点流逝,能够清晰的感觉到生命也在一点点的流逝。干,燥,深入骨髓甚至已经深入了灵魂,嗓子里火苗在肆虐,似乎,下一秒身体就要燃烧起来。他微张着嘴,微闭着眼,一动不动,只有微微翕动的胸部能证明这还是个活物。
透过眯得只剩一条缝隙的视野,能够看到太阳已经降到了地平线,沙漠的夜晚很快就要到来,也许,还能活过今晚吧!这是七天以来最好的消息。
可苦逼的人生真是没法解释,正在他为能够多活一晚而激动的时候,天际冒出一个黑点,迅快的移动过来。
尼玛,狗日的黑鹰,还真是阴魂不散啊,七天以来,无论采用什么法子,最终都没能摆脱追兵,就是拜其所赐。
他奋起最后的力气,飞快的刨动砂子,将身体埋进了沙里,只留下口鼻在外,心中默默祈祷着不要被这扁毛畜牲给发现,一旦发现了,不出半个小时,追兵肯定会赶过来,以他现在这个状态,体力全无,坐骑也在沙漠边上累死了,五个人以内还勉强可以拼一下,超过五个人的话,必然没命。而根据他这几天的估计,追兵不下三十人,且全是骑兵。
黑鹰在任飞所在的上空盘旋着,似乎有所发现,却又不能确定。任飞空自着急却毫无办法,连眼也不敢眨,微微的呼吸着,生怕抖动了身体上的砂子。
不知过了多久,恐怕有几个世纪吧,黑鹰终于飞走了,渐渐消失在天边。又等了好一阵子,确定危险解除了,任飞才从砂子里爬出来,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浑身再没有一两劲,满脑子混混沌沌的,似乎有漫天的雪碧扑面而来,其中还夹杂着无数的面包和披萨饼。
高中毕业后,他就来到了深圳。经过几年的苦熬,被万恶的资本家榨取了剩余价值后,还存下了几万块钱,于是开始做生意。最开始开了个便利店,由于不懂行,选了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以致于每天的营业额只有几百块,连房租都挣不回来,好在他见机快,迅速的转手给了另一个比他更菜的家伙,不但没有亏损,还略有赚头。
接下来,他经过几个月的考察,找到了一个黄金位置,工业区外边居住小区的入口,再次投资了一家便利店。这一次,从开业起,生意好到爆,不说数钱数到手抽筋,从早到晚收钱不停却是实实在在的,每天纯利润一两千,不到两年,卡里就多出了好几十万。俗话说欲壑难填,没钱的时候想着怎么有点钱,有点钱的时候就想着怎么有更多的钱,至于要那么多钱干嘛,这个还没想呢,有了钱自然就知道要干嘛了。
开网络公司,挣大钱,不说超过李嘉诚,怎么滴也要达到马云马化腾的水平吧,我任飞难道还不如任正非?
于是,小店转手了,挥舞着手里的几十万,任飞注册了一家叫做“天高任鸟飞”的网络公司,专营各种团购业务,宣传语“团购哪家强,天高任鸟飞”。刚开始搞机票火车票电影票之类的,后来搞皮鞋文胸内裤之内的,再后来搞休闲会所沐足中心等。一年后,任飞再也飞不动了,卡里的几十万没有了,不对,卡里还是几十万,只不过借记卡变成了信用卡,几十万的存款变成了欠款。
任飞的发财梦破灭了,每个月还要将几张信用卡刷来刷去
拆东墙补西墙的互还,虽然本金可以欠着,不过利息却是跑不掉的,二十来万的信用欠款,每月套现费用就得两三千。无奈之下,他再次回到了工厂,挣着被剥削之后的可怜工资,除了吃喝拉撒就是还利息,然后剩下的一点点还本金。
整整三年,三年啊,任飞每天埋头工厂里,上班吃饭睡觉,谢绝一切应酬。商场不逛了,衣服不买了,一个牙膏可以用半年,毛巾压根就没换过。iphone神马东西?微信要用纸写吗?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变成了胡子拉碴的死宅小老头。就算这样,信用卡里仍然欠着十多万,还清债务遥遥无期。
“我任飞都三十了,而立之年却一事无成,还被债务压得跟条狗似得,老天你真的抛弃我了吗?这个世界真的没有爱了吗?”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站在宿舍楼的楼顶,张开双臂仰天呐喊:“我这样活着究竟为了什么?我要离开这个万恶的世界。”
然后他闭着眼睛使劲一跳,然后就晕了过去。跳到了哪里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并不想死,楼顶的护栏足有两米高,就算想死也跳不下去。
可奇怪的是,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躺在满地的尸体堆里,透过缝隙看出去,周围无数身穿铠甲的士兵正在冲杀着。过了好久,喊杀声终于消失了,他搬开压在身上的尸体站了起来。
低头往身上一扫,好家伙,浑身的金属铠甲,虽然到处血污,却无法掩盖它的光芒,手里还拿着一把长柄砍刀,很有点关云长的感觉。
做梦?他猛捏了一把胳膊,好痛!我这是穿越了?是的,一定是穿越了。想了半天,他终于想明白了,不由仰天大笑起来。老天爷,你终究没有抛弃我,在我已经没有信心继续活下去的时候,你给了我新生,我要感谢你八辈祖宗。上一世,我是一个失败者,这一世,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轰轰烈烈的过一辈子,不枉你的一番厚爱。
正当他豪情万丈大笑不止的时候,一群士兵冲了过来,嘴里大喊着:“这里还有一个活的,杀。”
“这好像是任飞。没错,就是他。”
“活捉山岳部首领任飞者,赏万金;拿下首级者,赏千金。”
任飞吓了一跳,飞快的跳上旁边一匹无主的马,撒腿就跑了起来,这一跑就是七天六夜几千里地。好在这副身体非常强壮,手上功夫也不错,且懂得各种逃命的门道,各种惑敌摆脱的手段层出不穷,虽然被几十人追杀,好几次都命悬一线,却一直没被杀掉。
逃到这片沙漠边上时,对于接下来的逃跑路线,任飞犹豫了,坐骑两天前就累死了,现在弹尽粮绝,体虚脚软,再跑下去一定会被抓住。最后心一横,干脆进沙漠,置之死地而后生。
进沙漠之前,他将甲胄兵器当做诱饵扔到了前方,然后顺着脚印退了回来拐进沙漠。进沙漠是退着爬进去的,用手将印痕全部抹掉了,如果这样还跑不掉,那就是真的是该死。在这些天逃命的过程中,他已经渐渐的和这副身体原本的记忆融合到了一起。
他也叫任飞,大汉王朝北边呼喇族山岳部首领,今年二十岁。呼喇族原本生活在河套平原,被汉武帝赶到了塞外,现在处在匈奴的势力范围内,一个月前,呼喇族海青部的首领呼延熊找上了他。
呼延熊说:“大汉王朝被王莽颠覆了,建立了一个什么新朝,各地起义不断,整个国家已经朽烂,正是我辈建功立业的时候。王莽对匈奴实行分化之策,大单于非常不满,正在集结部队南征。匈奴大单于赐我征南将军之职,统率呼喇族勇士和他们的南征部队会合。离开故土已经两百年了,现在,我要率领我的儿郎们杀回去,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故乡朔方郡,那里水草丰茂,美女如云,我们的好日子就要回来了。我命令,山岳部将士全部编入我的麾下,任命你任飞为副统率。”
任飞冷笑道:“你海青部觊觎我山岳部不是一天两天了,从你父亲开始就一直劝说我的父亲,现在又找到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哄我。任你舌灿莲花,我还是那句话:山岳部永远是我任家的,你呼延家死了吞并的心吧。要战,我奉陪。”
呼延熊早知这个结果,于是不再说话,回去就带兵杀了过来。以前他是不敢轻易挑衅任飞的,因为这家伙武艺精熟,胆略过人,带着手下千多儿郎驰骋草原,所向披靡。但现在不同了,匈奴不仅支援了他两千铁骑,并且赠送给了他无数的箭矢甲胄。
海青部本就有士兵四千多,加上匈奴的两千援兵,差不多是山岳部兵力的五倍,武器铠甲也是海青部占优,山岳部攻防两端都吃亏,自然不是敌手,普一交战,就兵败如山倒了,任飞带着百人亲卫左冲右突也无法挽回败局。于是大部分子民投降了,只有几百个忠诚的部下跟着任飞逃了出来,逃到武威郡附近的时候,终于被追上并屠戮殆尽。
任飞后脑被武器砸中晕了过去,在尸体的掩盖下没有被杀掉,另一个任飞的魂魄恰好穿越而来,于是两人成了一人,而后世的任飞自然没有同部族埋骨一起的觉悟,在那种恶劣的形势下,当然不会无谓的拼命,逃命才是第一选择。
他被冻醒了过来,机警的四周扫了一圈,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除了呼呼的寒风和漫天的沙尘,啥也没有,应该摆脱追兵了吧?
他缓缓的爬了起来,看了看天上的依稀可辨的星星,选择一个方向蹒跚着挪了下去。上一世过得苦逼,没想到穿越之后,这一世更加苦逼,居然一出场就被追杀,现在没吃没喝,体力也完全没有了,虽然懂得一点观星术,可毕竟没有实际用过,茫茫沙漠,能出得去吗?这苦逼的人生啊!
走走走,后来是爬爬爬,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任飞终于看到地平线尽头出现了一抹绿色,终于出来了,死不了了吧!他长长的呼了一口气,再也无力动弹,死鱼般倒在沙漠的边沿,好在头脑尚算清醒。可清醒的头脑带给他的不是欢愉而是绝望,在这样的地方倒下,生的几率不比中五百万更高。
一声悠扬的羌笛飘来,接着一个苍凉的声音唱起:“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车辚辚,马萧萧,一行商队出现了。
苦逼的人生没法解释。
这是任飞现在最大的感触。
逃逃逃,一直在逃。七天六夜,从一片荒凉的沼泽逃到了更加荒凉的沙漠,从湿润微凉的天气逃到了干燥灼热的天气,从逃出生天的喜悦到被人跟踪的慌乱再到跗骨之蛆的恶心,从吃干粮到啃食树根草皮再到啃无所啃。
如果现在有个冰镇西瓜,或者白开水也行啊,要不自来水,他也能毫不犹豫的灌下一大桶。伸了伸舌头,却没敢舔犹如暴晒了几个月龟裂的地皮似的嘴唇,放眼望去,除了闪瞎双眼的漫地黄沙,啥也没有。
他默默的趴在一个沙坑中,感受着滚烫的砂子贴在皮肤上的灼痛,感受着水分从干燥的毛孔里和呼出的气息里一点点流逝,能够清晰的感觉到生命也在一点点的流逝。干,燥,深入骨髓甚至已经深入了灵魂,嗓子里火苗在肆虐,似乎,下一秒身体就要燃烧起来。他微张着嘴,微闭着眼,一动不动,只有微微翕动的胸部能证明这还是个活物。
透过眯得只剩一条缝隙的视野,能够看到太阳已经降到了地平线,沙漠的夜晚很快就要到来,也许,还能活过今晚吧!这是七天以来最好的消息。
可苦逼的人生真是没法解释,正在他为能够多活一晚而激动的时候,天际冒出一个黑点,迅快的移动过来。
尼玛,狗日的黑鹰,还真是阴魂不散啊,七天以来,无论采用什么法子,最终都没能摆脱追兵,就是拜其所赐。
他奋起最后的力气,飞快的刨动砂子,将身体埋进了沙里,只留下口鼻在外,心中默默祈祷着不要被这扁毛畜牲给发现,一旦发现了,不出半个小时,追兵肯定会赶过来,以他现在这个状态,体力全无,坐骑也在沙漠边上累死了,五个人以内还勉强可以拼一下,超过五个人的话,必然没命。而根据他这几天的估计,追兵不下三十人,且全是骑兵。
黑鹰在任飞所在的上空盘旋着,似乎有所发现,却又不能确定。任飞空自着急却毫无办法,连眼也不敢眨,微微的呼吸着,生怕抖动了身体上的砂子。
不知过了多久,恐怕有几个世纪吧,黑鹰终于飞走了,渐渐消失在天边。又等了好一阵子,确定危险解除了,任飞才从砂子里爬出来,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浑身再没有一两劲,满脑子混混沌沌的,似乎有漫天的雪碧扑面而来,其中还夹杂着无数的面包和披萨饼。
高中毕业后,他就来到了深圳。经过几年的苦熬,被万恶的资本家榨取了剩余价值后,还存下了几万块钱,于是开始做生意。最开始开了个便利店,由于不懂行,选了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以致于每天的营业额只有几百块,连房租都挣不回来,好在他见机快,迅速的转手给了另一个比他更菜的家伙,不但没有亏损,还略有赚头。
接下来,他经过几个月的考察,找到了一个黄金位置,工业区外边居住小区的入口,再次投资了一家便利店。这一次,从开业起,生意好到爆,不说数钱数到手抽筋,从早到晚收钱不停却是实实在在的,每天纯利润一两千,不到两年,卡里就多出了好几十万。俗话说欲壑难填,没钱的时候想着怎么有点钱,有点钱的时候就想着怎么有更多的钱,至于要那么多钱干嘛,这个还没想呢,有了钱自然就知道要干嘛了。
开网络公司,挣大钱,不说超过李嘉诚,怎么滴也要达到马云马化腾的水平吧,我任飞难道还不如任正非?
于是,小店转手了,挥舞着手里的几十万,任飞注册了一家叫做“天高任鸟飞”的网络公司,专营各种团购业务,宣传语“团购哪家强,天高任鸟飞”。刚开始搞机票火车票电影票之类的,后来搞皮鞋文胸内裤之内的,再后来搞休闲会所沐足中心等。一年后,任飞再也飞不动了,卡里的几十万没有了,不对,卡里还是几十万,只不过借记卡变成了信用卡,几十万的存款变成了欠款。
任飞的发财梦破灭了,每个月还要将几张信用卡刷来刷去
拆东墙补西墙的互还,虽然本金可以欠着,不过利息却是跑不掉的,二十来万的信用欠款,每月套现费用就得两三千。无奈之下,他再次回到了工厂,挣着被剥削之后的可怜工资,除了吃喝拉撒就是还利息,然后剩下的一点点还本金。
整整三年,三年啊,任飞每天埋头工厂里,上班吃饭睡觉,谢绝一切应酬。商场不逛了,衣服不买了,一个牙膏可以用半年,毛巾压根就没换过。iphone神马东西?微信要用纸写吗?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变成了胡子拉碴的死宅小老头。就算这样,信用卡里仍然欠着十多万,还清债务遥遥无期。
“我任飞都三十了,而立之年却一事无成,还被债务压得跟条狗似得,老天你真的抛弃我了吗?这个世界真的没有爱了吗?”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站在宿舍楼的楼顶,张开双臂仰天呐喊:“我这样活着究竟为了什么?我要离开这个万恶的世界。”
然后他闭着眼睛使劲一跳,然后就晕了过去。跳到了哪里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并不想死,楼顶的护栏足有两米高,就算想死也跳不下去。
可奇怪的是,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躺在满地的尸体堆里,透过缝隙看出去,周围无数身穿铠甲的士兵正在冲杀着。过了好久,喊杀声终于消失了,他搬开压在身上的尸体站了起来。
低头往身上一扫,好家伙,浑身的金属铠甲,虽然到处血污,却无法掩盖它的光芒,手里还拿着一把长柄砍刀,很有点关云长的感觉。
做梦?他猛捏了一把胳膊,好痛!我这是穿越了?是的,一定是穿越了。想了半天,他终于想明白了,不由仰天大笑起来。老天爷,你终究没有抛弃我,在我已经没有信心继续活下去的时候,你给了我新生,我要感谢你八辈祖宗。上一世,我是一个失败者,这一世,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轰轰烈烈的过一辈子,不枉你的一番厚爱。
正当他豪情万丈大笑不止的时候,一群士兵冲了过来,嘴里大喊着:“这里还有一个活的,杀。”
“这好像是任飞。没错,就是他。”
“活捉山岳部首领任飞者,赏万金;拿下首级者,赏千金。”
任飞吓了一跳,飞快的跳上旁边一匹无主的马,撒腿就跑了起来,这一跑就是七天六夜几千里地。好在这副身体非常强壮,手上功夫也不错,且懂得各种逃命的门道,各种惑敌摆脱的手段层出不穷,虽然被几十人追杀,好几次都命悬一线,却一直没被杀掉。
逃到这片沙漠边上时,对于接下来的逃跑路线,任飞犹豫了,坐骑两天前就累死了,现在弹尽粮绝,体虚脚软,再跑下去一定会被抓住。最后心一横,干脆进沙漠,置之死地而后生。
进沙漠之前,他将甲胄兵器当做诱饵扔到了前方,然后顺着脚印退了回来拐进沙漠。进沙漠是退着爬进去的,用手将印痕全部抹掉了,如果这样还跑不掉,那就是真的是该死。在这些天逃命的过程中,他已经渐渐的和这副身体原本的记忆融合到了一起。
他也叫任飞,大汉王朝北边呼喇族山岳部首领,今年二十岁。呼喇族原本生活在河套平原,被汉武帝赶到了塞外,现在处在匈奴的势力范围内,一个月前,呼喇族海青部的首领呼延熊找上了他。
呼延熊说:“大汉王朝被王莽颠覆了,建立了一个什么新朝,各地起义不断,整个国家已经朽烂,正是我辈建功立业的时候。王莽对匈奴实行分化之策,大单于非常不满,正在集结部队南征。匈奴大单于赐我征南将军之职,统率呼喇族勇士和他们的南征部队会合。离开故土已经两百年了,现在,我要率领我的儿郎们杀回去,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故乡朔方郡,那里水草丰茂,美女如云,我们的好日子就要回来了。我命令,山岳部将士全部编入我的麾下,任命你任飞为副统率。”
任飞冷笑道:“你海青部觊觎我山岳部不是一天两天了,从你父亲开始就一直劝说我的父亲,现在又找到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哄我。任你舌灿莲花,我还是那句话:山岳部永远是我任家的,你呼延家死了吞并的心吧。要战,我奉陪。”
呼延熊早知这个结果,于是不再说话,回去就带兵杀了过来。以前他是不敢轻易挑衅任飞的,因为这家伙武艺精熟,胆略过人,带着手下千多儿郎驰骋草原,所向披靡。但现在不同了,匈奴不仅支援了他两千铁骑,并且赠送给了他无数的箭矢甲胄。
海青部本就有士兵四千多,加上匈奴的两千援兵,差不多是山岳部兵力的五倍,武器铠甲也是海青部占优,山岳部攻防两端都吃亏,自然不是敌手,普一交战,就兵败如山倒了,任飞带着百人亲卫左冲右突也无法挽回败局。于是大部分子民投降了,只有几百个忠诚的部下跟着任飞逃了出来,逃到武威郡附近的时候,终于被追上并屠戮殆尽。
任飞后脑被武器砸中晕了过去,在尸体的掩盖下没有被杀掉,另一个任飞的魂魄恰好穿越而来,于是两人成了一人,而后世的任飞自然没有同部族埋骨一起的觉悟,在那种恶劣的形势下,当然不会无谓的拼命,逃命才是第一选择。
他被冻醒了过来,机警的四周扫了一圈,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除了呼呼的寒风和漫天的沙尘,啥也没有,应该摆脱追兵了吧?
他缓缓的爬了起来,看了看天上的依稀可辨的星星,选择一个方向蹒跚着挪了下去。上一世过得苦逼,没想到穿越之后,这一世更加苦逼,居然一出场就被追杀,现在没吃没喝,体力也完全没有了,虽然懂得一点观星术,可毕竟没有实际用过,茫茫沙漠,能出得去吗?这苦逼的人生啊!
走走走,后来是爬爬爬,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任飞终于看到地平线尽头出现了一抹绿色,终于出来了,死不了了吧!他长长的呼了一口气,再也无力动弹,死鱼般倒在沙漠的边沿,好在头脑尚算清醒。可清醒的头脑带给他的不是欢愉而是绝望,在这样的地方倒下,生的几率不比中五百万更高。
一声悠扬的羌笛飘来,接着一个苍凉的声音唱起:“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车辚辚,马萧萧,一行商队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