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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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飞来横财【求订阅】

    残阳如血。

    寒风怒号。

    雪花随风飘舞着,纷纷扬扬的落下,似乎想要掩盖这场恐怖的杀戮。

    九人相互看着,迟疑不决的弯下腰去捡地上的长刀,在他们捡刀的瞬间,一丈外十几支燧发枪同时对准了他们。

    “想活命,就杀了他,快。”

    李过有点不耐烦了。别的队早已经完成了第一轮,开始了第二轮抽签了,他这队进展是最慢的。

    在他的威逼下,俘虏兵们开始向地上的万多福慢慢靠近,他们的手都在哆嗦,似乎难以下手。

    “别杀我。别杀我。大李,昨天你差点被官军的铳子打中,是我推了你一把你才能活到现在的啊。”发现有人靠近自己后,万多福神经质的一下跳了起來,大口大口的喘气,眼睛死死盯着同伴们手中举起的长刀,不住的求饶着,试图打动同伴们不要杀死自己。

    那个叫大李的俘虏闻言怔了怔,脸上抽搐了一下,握刀的手不住的颤抖。

    “想要活命,他就得死。不然你们就得死。”

    李过知道不能再犹豫了,再拖下去,就算将军不说什么,其他同袍们也会质疑,于是又向前走了一步,恶魔一般咆哮威逼俘虏兵们立即动手。

    大凡越是畏惧死亡的人,为了活着越能不顾一切的疯狂,在四周此起彼伏的惨嚎声中,俘虏兵们知道自己沒有选择了。

    十抽一从概率上讲非常合适,看起來似乎概率不高,但其实想一想也绝对不低。所以当人抽签的时候会产生极度紧张的心理(太低就不紧张了,太高也不用紧张了),这种心理就是第一波震慑。

    同时,不可避免的,抽的人会希望其他队友抽到,然后当此人松了一口气的时候,真的发现朝夕相处的战友抽到时,那种内疚侥幸痛苦自责相混合的情绪会成为第二波强烈的震慑。

    在生死面前,人都是自私的,当别人的死才能换來自己的活时,就算是再善良的人,也会毫不犹豫的举起手中的刀,,哪怕是砍向自己曾经的亲密战友。

    胡一牛一咬牙,踉跄着往前走了几步,冲着万多福挥起了长刀,朝着那八个人嘶声叫道:“他不死,咱们就得死。大伙动手吧。”

    “不不,不。不要杀我。胡一牛,咱们都是一个村子的......你忘了吗,三年前你爹病得起不來,也是我偷偷拿了点药出來,你爹才沒死......你不能忘恩负义啊。求求你,求求你们别杀我......”万多福语无伦次的哀求道。

    胡一牛眼睛红了,咬牙道:“我沒忘,可是你不死,我们就都得死。”

    最先抽到长签的那俘虏兵顿时也叫道:“对。你不死我们就活不了。”再也不犹豫,举刀便向万多福砍去。

    万多福惊慌失措,本能的转身就跑,结果胡一牛红着眼睛举刀砍到,正中他的肩膀上,一下砍进寸许,刀刃已经砍在骨头上了,再用力些,怕是万多福的这条胳膊便会被砍断。

    血一下喷溅出來,喷得胡一牛浑身都是,脸上、眉头上、鼻子上、嘴巴上都是,湿湿的,带着腥味。

    万多福疼得凄惨大叫,他捂着胳膊痛苦的求饶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见了血的俘虏兵们却是无人停下脚步,纷纷跟上。很快,第二刀、第三刀接连砍到。也不知哪一刀是致命,很快万多福便倒在血泊中,身子不断的抽搐着。

    俘虏兵们惊恐的望着地上,手抖得厉害,扑面而來的血腥令他们战栗,万多福不断抽搐的身子冲击着他们心灵。

    如果抽中死签的是我,这地上躺着的就会是我。

    ***伸手在万多福的鼻子上探了探,确认他已经死了,于是朝李过点了点头。

    “他死了,你们活下來了。”

    李过的声音像块冰一样,却沒有人感到劫后余生的兴奋。

    抽杀执行得很快,四百一十八个抽中死签的俘虏兵被他们的同伴斩杀,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新鲜的血腥味。他们的鲜血在雪地上尚在流淌,映出一片刺目的殷红。

    尸体被搬到一起,就那么血淋淋的堆着,幸运的俘虏兵们被强迫站在那里观看。三千七百六十二个人,个个都像是经历了一场炼狱的轮回般,虚脱无力,心中充斥的已不只是震惊,恐惧,还有敬畏。

    墨离骑着高大骏健的黑马,來到这些俘虏兵们面前,大声道:“这是一次脱胎换骨的过程,今后,你们将不再是叛军,不是贼,而是我新辽军的一部分。只要你们足够勇敢,我保证,你们会赢得自己应有的一切的。”

    所有俘虏兵们都默默的听着,沒有任何表示,或者,他们已经麻木,还沒有从这场屠杀中回过神來。

    “我知道,你们一定在恨我,因为是我让你们经历了这一场生与死的煎熬,让你们手中沾染上了你们的同伴的鲜血。

    可是我告诉你们,这就是对你们加入叛军祸乱百姓为害地方的惩罚。也许你们觉得冤,你们其中有不少人手上并沒有沾染过鲜血,又或者你们本身并不想这样做,但是,当叛军來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反抗,因为你们沒尿性。你们无法保护自己,无法保护自己的家人。你们不配做一个男人。”墨离冷冷的说道。

    三千多名俘虏低下了头,神色复杂。

    “在这个乱世,沒有人会同情你,沒有人会怜悯你。这是个残酷的世界。要想活着,就必须拿出勇气來。你们现在既然成为了我墨离的部下,我会带领你们去争取活着的权力。

    国有国法,军有军规,从今往后,你们都必须绝对遵从本将军的命令。记住,是无条件执行。否则,我会让你们知道,世上永远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墨离面无表情的说道。

    三千余名俘虏兵被整编成四个步兵营,从中挑出一批老实可靠的俘虏做基层军官,和新辽军士兵一起进行短暂的训练后,即将拉往登州战场。

    胡一牛也被选为一名把总。

    暮色四合的时候,部下们正在忙于整编俘虏兵和扎营休息。

    这时,马进忠兴冲冲的走过來,眉飞色舞的说道:“将军。好消息。好消息呀。”

    “什么好消息,看你高兴成这个样子,莫不成被你捡到一个大美女了,”墨离打趣道。

    “咳咳,不是,末将手下的弟兄发现了潘焰飞藏金银的地方了。”

    浦台县城西南角落的一座不起眼的院落里,墨离和诸将望着眼前的院门,疑惑的问道:“东西就在这里面吗,”

    众人仔细打量着眼前这座院子,这院子并不如何阔绰,也不大,不知潘焰飞是如何看中这座院子做为他的藏宝屋的,可能他觉得越不起眼的地方越安全吧。

    “就是这里,末将亲眼看见大将......潘贼令人将抢來的东西运进去的。”

    领路的是潘焰飞手下的一名小头目,名叫范元路,他很有自觉性,一改之前“小的小的”的称呼,换之以“末将”自称,如此一來,听起來与新辽军的关系就近了一层。但在称呼潘焰飞时,他仍是本能的要说大将军,好在反应还不算慢,急忙改口。

    院子大门紧锁着,墨离皱了皱眉头说道:“把门砸开看看。”

    “是。”范元路急忙召唤几个同伴将大门砸开。

    马进忠首先带人进去察看,防止里面有人。在确认安全之后,墨离、关锋、李过、周遇吉等人鱼贯而入。

    这是一座农家小院,里面两间正屋,四间横屋。

    马进忠带人逐一砸开六间屋子的门,出乎意料的是,两间正屋里面只是一些简单的家具,其他啥也沒有发现。

    砸到左边第一间横屋的时候,周遇吉踹开屋门,刚抬腿走了进去,忽然失声惊叫起來:“天啊。”

    众人闻声急忙跑了过來,进去一看,映入众人眼帘的是十多个镶铁的大箱子,整整齐齐的堆在那,地上散落着一些铜钱,数目并不多。

    而周遇吉则站在最外面的那个箱子面前,手里捧着一对金元宝,眼睛瞪得老大。

    众人见状,不约而同的发出惊呼声。原來,箱子里的全是黄澄澄的金元宝。

    墨离忍住心头的激动,连忙让人把其他的箱子也打开,不出所料,全都装满了金银。

    墨离不由得喜出望外,两世为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金银珠宝。之前在黑云寨和青龙寨都沒有这么多金银,看來黄镇龙与孔有德、潘焰飞之流还是比不过呀。

    原也难怪,黄镇龙、巴老刀他们不过是活不下去的农民啸聚山林落草存活,干的也不过是打劫打劫过路客商,毕竟数量较少,活动的范围也比较有限。

    而这些叛军则是犹如蝗虫过境一般,所过之处,片瓦无存,就像后世的小鬼子大扫荡一样,而且流动范围大,收获自然也就多了。

    墨离随手抓了几块金锭拿在手中掂了掂,份量不轻,每块都有几两重。从箱子体积判断,里面的金银应有百斤之重。

    一个箱子百斤,十多个就是千余斤,便是里面装的都是银子,也有万两之多,这无疑是笔巨大的财富。更何况每个箱子里所装都是金银混杂,想來是抢來时间不长,还沒來得及分开存放。

    一下得了这么多的财富,墨离也高兴,随意看了看其他箱子,发现有些箱子堆的都是各类首饰,一些首饰上甚至还有血迹。可以想见,叛军在抢劫这些首饰时发生了怎样的人间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