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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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的奋斗(三十二)

    简单的说就是盲目效忠的体现。容城书院各个分院的学生,纷纷以他们各自就读的分院为团体,开始集会,宣誓效忠于丁一。以前也不是没有这种情况,但一般都是私底下的聚会,不至于这么明目张胆,直接在士麦那、雅典、开罗、苏伊士、罗德岛等等诸地,直接订下酒楼,公然的宣誓。

    秘密集会和集会是两个概念。正如敦伦和光天化日野战,向来不是一个概念。

    私底下喝两杯,说某位长者、上司对自己是有大恩,今后必要报答,和现时这样弄,那不是一回事了。这些人敢这么做,是因为丁一本就是他们的皇帝,效忠君上,天经地义,一点也不用担心触犯律法。

    在收到情报之后,丁一是极为震惊和愤怒的,但面对他要求彻查的命令,谭风却站了出来,直接向丁一说道:“此事根源,实在先生身上。若非先生为前总理大臣服孝,便无这等事生出来。”

    “我为于先生服孝,引起这样的风潮?”丁一皱眉望着谭风,也只有后者,才敢于在丁一面前,这么直言不讳了。不过丁一真的有点搞不太明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和逻辑?怎么可能把这种表况归结到我头上?要说他们对学院的老师好点,归结到我头上也罢了,谭风,你可别卖直`。”

    谭风尽管铁面无私,但现在面对着丁一,他也得很努力,才能扛住丁某人给予的心理压力:“先生。上有所好,下必效之。您已经做出了对于师生传道这种关系的尊重的姿态。那么书院的同学,自然也就认为。这是您所提倡的。但书院的学生,我们并不认为授课老师是传统意义上的先生,对于我们来说,您,才是我们的先生。”

    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刚开始进入书院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小孩,或是阵亡军士的孩子。书院不单不收学费,还给予他们食宿和以前从来不敢想像过的新衣新鞋。粗糙地讲。那是一群孤儿对孤儿院长的感情。而且容城书院可不是孤儿院那种状态,而是让学生吃鱼吃肉保证营养的,也就是说生活是优于普通百姓的。这些书院出来的学生,对于丁一的感情,其实并不难理解。

    不用谈信仰,不用谈理念,就是条件良好优于社会大多数的私人福利院,而且长大后还包揽了就业问题!只要是个人,心理正常的人。对于这个福利院的院长,必是感激和崇拜的。何况于,他们在成长的少年时期,一直被灌输的理念和接受到的宣传。以及丁一所创造的,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那你说怎么办吧!”丁一听着谭风的话,也是头痛。他不要当一个独裁者啊,也没有想过要弄一个王朝出来。他所希望的。是一个稳定展的国家,就算元或某一届的上层官员出了问题。这个国家的制度,也能慢慢地恢复过来。

    高度集权当然展起来快,如果方向走对的话。但伴随着风险也大,而丁一完全不必要去冒这种风险,他有这资本,让后继者犯错,就算这个国家几年都停滞,因为先天优势,也不至于垮掉。正如原本历史上的英国,再不堪,毕竟原来是日不落帝国,就是出了败家子,要败光家业,也得好一阵子吧?

    “这样弄效忠,书院的资历就成了一种工具,带来的很可能就是整个官僚体系的腐化!”丁一是经历过“文凭风潮”的,他知道这其中的祸害。

    谭风回答也很直接:“不用管,或者对他们提起公诉。”

    不用管当然没问题,民众效忠皇帝有错吗?放在哪一个国家都绝对没错吧?管来干什么?

    所以谭风这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并不是每个忠诚和正直的人,在具备了这些美德之后,他们也同样拥有乎常人的智慧。

    至少对于谭风来讲,就是这样。他的回答明显让丁一感觉哭笑不得。

    因为这不是一件可以不用管的事,更不可能莫名其妙用清洗的办法,来把忠于丁一的官员或军中将领提出公诉啊 !丁一是有毛病么?他是要制止这种可能因此存在的“终南捷径”,又不是要自杀!

    丁一挥了挥手,示意谭风先行退下。

    他走出了书房,漫步在外面的走道,但走到侍从室的公事房时,丁一听到了争吵的声音:“祐之兄,小弟以为,这还是呈给父皇为好。”却是李东阳的声音,明显他和刘吉对于某些事情起了争执。而刘吉的声音 也随之响起,“此不过败军之将临死的悲鸣罢了,何必有污圣听?”

    两个人都不是那种会脸红脖子粗的角色,连腔调也是四平八稳,但其中交锋的味道,丁一听着却是了然的。所以丁一挥手让吉达过去,让两人都出来说话。

    李东阳出来拱手行礼:“父皇。”

    刘吉出得来,见着丁一便是长揖及地:“弟子叩请先生……”

    不过他没说完就被丁一扯了起来:“学什么不好?学老曹当磕头虫?好好说话。”

    别看刘吉被丁一削了一句,可这亲疏的分别,连吉达这种粗豪男儿都看得分明,明显刘吉在丁一面前,可要比义子李东阳更为得宠和亲近一些。

    刘吉跟在丁一身边这么些年,地位不是仅仅有义子名份的李东阳可以相比的。

    “吵什么?”丁一开口问道。

    这两位都是有城府的,马上就开始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因为在丁一面前互相攻击的话,那段数也太低的。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才能显出自己才是侍从室的主心骨啊。

    丁一再不擅权谋,这么些年下来,这种戏路却是一眼就看穿了,倒也没有训斥他们,只是伸出手,向他们两人说道:“行了 ,消停吧。什么败军之将?拿来给我看看。”

    引起争吵的是一封信,一封来自华夏的信,正如刘吉所说的,败军之将所写的信。

    写信的人,丁一并不陌生,石亨,曾经的大明军头,在要谋害丁一事败之后,和也先一起,被扔到京师的大明皇家军事学院,当老师去了。

    石亨病得很重,按刘吉的说法,也许是病糊涂了,他的家人要去看望他,但他和也先一样,都是被监控的教师,自然要通过安全局衙门的检查。结果石亨气得不行,不知道什么癫,就写了这么一封给丁一。上面大多就是谩骂,当然没有一句脏话粗口,要不信也送不到丁一这里来了。

    他的意思,是觉得丁一是偷天之幸:“陛下之才,于小旗论当是精锐莫名,然所能胜任之职不过总旗,难委之以百户!奈何天意弄人,竟教陛下成事!”

    他比于谦更不客气,于谦还说丁一能领千人之军,石亨说丁一只是一个强悍牛逼的小旗,了不起就是总旗,百户都没资格当。然后他又列举了不少实例,就是历数丁一从到京师之后的一连串军事行动。

    主要是从土木堡开始,到猫儿庄救出英宗,到京师保卫战雪夜踏营,包括在关外救下也先的妹妹巴达玛,创立都音部落大约是从跟他一起在学院任教的也先口中打听出来的,毕竟十年左右,他们有太多的空闲,可以去琢磨丁一了。

    总而言之,石亨认为,这些战例的胜利,只能说明一个事实,就是丁一当一个小旗,管个十人,那是精锐无比;当一个总旗,带领个几十人,也是能胜任的;但要当百户,领上百人左右去作战,是没那水平!

    甚至他还把丁一俘虏也先的战例也拆分开来,然后在大量的数落和嘲讽里,分析出丁一于其中真正得力,不过是“持数十精锐,行荆轲之事罢了!”荆轲就是刺客嘛,他认为丁一与荆轲的区别,不过是“胆色壮于荆轲,武勇胜于专诸,眼力强于博浪沙负大铁椎之士罢了!”

    至于在京师保卫战里,丁一率领被解救俘虏,以数百人破数千骑,石亨认为:“不过仗火器之利!”其后的战迹,石亨也是认为,“夫枪炮者,若以百炼钢刃对铜剑,安有不胜之理?非陛下之谋略致胜哉!”

    丁一看着却是点起头来,这个世界只有他自己最清楚,石亨是有水平的,历史上能留下名号的人物,真的没有一个是善茬。丁某人是兵王,没错,但的确当个班长他一点问题也没有,而领一个排,基本上,至少在营救英宗那时节,就是他的真实水平了,手下人马上百,他就很吃力了。

    “这段很好。”丁一指着石亨骂他的信里,仔细拆出丁一俘虏也先那一节,其实数千都音部落的人马都是造势,真正行动的不过数十人。丁一对边上警卫伸手要过铅笔,在那一节上打了圈,对刘吉和李东阳说道,“派人过去,请石总镇再把这次行动拆细一点,我需要两份文件,一份是当时致使那次行动的每个细节;一份是身为统帅者,为什么不应亲身历险,也请石总镇说说。派人告诉他,如果他同意,会刊印成书,前者作为特种作战的教材,后者作为团以上指挥官培训时反面案例。五十年内,每印一批书,都会支付给他稿费。”

    “对了。”丁一交代完了之后本想离开,又想起来,对刘吉说道,“让小张子不要为难他,他喜欢骂我,只要不是粗口脏话,象这样骂的话,让他骂,没关系。”

    丁一的心情变得好了起来,因为他对于谭风提出的问题,那些公开宣誓效忠于他的学生们,已经有了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