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埃及(五)
为的马木留克骑兵小队长,看着丁一和许彬这边,明显就是这里的领人物,毫不停留,领着两骑就向这边疾驰而来,高大的阿拉伯纯种马扬蹄奔驰,大马士革钢弯刀的阳光下闪烁着妖异的光芒,这是当年蒙元也折戟的马木留克。o
而正在修工事的那些士兵,尽管他们反应很快,尽管他们身经百战,沙场余生,但却不可能比阿拉伯纯种马冲刺时,高达八十公里每小时的度更快。反应总是需要时间的,何况他们正在进行土木工事作业。
马木榴克骑兵,并不是集团性冲锋聚在一块的,他们三五骑一股,这样高运动的目标,根本就很难捕捉。
那个排的士兵,已经全部都倒下,不是被砍倒,就是被冲锋而来的战马生生撞飞。
再怎么精锐都好,他们手上拿的尽管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步枪,也只不过是单步枪罢了,可不是下挂榴弹射器的突击步枪。八十公里时冲刺而来的阿拉伯纯种马,除非都是丁君玥那种极有狙击手天赋的人物,又用上重枪管狙击步枪,不然怎么打?
黑色火*药驱动的单步枪,能够撩倒了极为分散、而又风驰电闪驰骋而来的五个目标,已然难能可贵,这还要归功于这个排的精确射手,以极快的射,在这三四秒里打出两枪,并且全部命中。
除了苏欸,他扔出了手里的步枪把一个骑兵砸趴在在马背上,不知死活。
接着投出手里的工兵铲。向他冲来的第二名骑兵当场坠马。
然后他拔刀而出,斩断了一只持着大马士革弯刀的手。
刀光乍现。苏欸以毫厘之差,让过当面冲来的第四匹阿拉伯马。半跪着挥出了长刀,从他身侧冲过的战马惨嘶着失蹄侧倒,惯性使得它带着马上的骑兵,依然向前滑出。
接着,苏欸飞了起来,沙场,向来不是个人武功炫技的所在。
而作为北直隶第一刀,苏欸很难完全把前面二三十年留下的习惯性都抹除,比如说斩中骏马前腿弯的那一刀。他收刀时,便习惯性的慢了一点,只是一点,也许只是零点一秒,甚至更短。
但这零点一秒就让他根本无法在半跪着的姿态下,躲过随后而来第五匹阿拉伯纯种马的冲撞。
此时的除了这支骑兵小队的头领,率着另外两骑向丁一而来,后面还有被那个排的士兵和苏欸阻挡了一下的九骑。
前后二十骑,连拿破仑也不得不承认。就算当时法军之中最为耀煌、高傲的胸甲骑兵,以三骑胸甲骑兵对上两骑马木留克,也必败的马木留克骑兵。那可是法军极为辉煌的6军无敌的年代,那可是无可匹敌的胸甲骑兵。但在小队作战上,仍然不敌马木留克。
丁一不是苏欸,当他看到对方三骑向他冲来的时候。他踢了两脚,然后扑倒许彬。直接把老先生整个扔向了曹吉祥。丁一踢那两脚时,马木留克三骑还离他有五十米。所以他这两脚自然不可能踢到对方。
他踢的是沙子,埃及向来不缺黄沙。
然后丁一拔枪,在地上做着战术翻滚的同时,用不到一秒的时间打光了六子弹。
一也没有命中,被踢起的黄沙遮掩了敌人的视线,自然也遮掩了他自己的视野。
他本来也没以为,这么高的射能打中八十公里时的战马。
只不过是用枪口焰来让敌人无法确定他所在位置。
一辆时八十公里的汽车,如果路况不好的地方,急转弯的话,除非职业车手,不然翻车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战马也不例外,它很快,它很高大,它要停下来或改变方向,就很难。
所以在冲过黄沙以后,那三骑一无所获。
也许唯一的收获就是,就是有一匹阿拉伯纯种马开始减缓了度,嘶鸣起来,因为它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负荷减弱了,马鞍上的骑士已不知所踪。
这时苏欸刚刚被撞飞,整个人还处于滞空的状态。
不论出场还是谢幕的这一瞬间,他要比丁一潇洒百倍。
丁一的雪白长衫被他在地上快翻滚之下,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
特别是他从对手眼中拔出刺刀,那名被他拖下来马来的马木留克骑兵,面甲下喷溅的鲜血,染在他的长衫上之后,绝对比华夏本地的府城里的流浪汉,更加狼狈不堪。
几乎让人无法把他和他所趴着的黄沙分辨开来。
随后而来的那九骑,同样也分辨不来。
骑兵,绝对不应该停下来,停下来的骑兵,那就是靶子,任何一个优秀的骑兵都明白这道理。马木留克无疑是骑兵中的侥侥者,他们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所以分辨不出丁一所在的九骑,便从丁一身边疾驰而过,
于是他们便只有八骑。
没有什么开声吐气,没有什么勇武身姿,就在潇洒的苏欸在空中喷出一口鲜血,画出一道鲜目的浓彩之时,脏得象团污泥的丁一跃上了最后一骑的马背,刺刀从甲胄的缝隙里,捅进了对方的肋部,于两根肋骨之中,插入了那骑兵的心脏。
这个时候,苏欸重重地摔落在地面,单腿跪地,手拄长刀。
而丁一夺过身前骑士的大马士革钢弯刀,赶上了前面的骑兵,锋利的大马士革钢弯刀,籍着马力,从后而来,斩开了这名骑兵的后腰,足够快的阿拉伯纯种马,在风中劲驰,教得马上惨叫的骑兵,从巨大创口中淌出的肠子,在风中拖得如同风筝的线。
优秀的战马,往往会在骑士落鞍之后,就缓下自己的度的。
马木留克骑兵的马,绝对都是顶尖的战马。
于是紧接着,一匹阿拉伯纯种马缓了下来,被脏得象个泥猴,血污混着黄沙,连头脸都看不清的丁一过;然后,又一匹战马缓了下来;又一匹战马缓了下来……因为它们都感觉到了马上骑士的跌落。
苏欸喷出一口无可抑止的血,似乎还夹杂着一些内脏的碎片,但他努力地抬起来,而似在眺望前方战友是否还有幸存者,又似乎在准备和将要到来的敌人,再战一场。
仅存的四骑施展了他们高的马术,分头散开,准备兜上一个弯弧,来截杀丁一。
但丁一却缓下了马,与此同时,枪声响了起来。
过五十把步枪的齐射,和四掷弹筒抛出的榴弹,干净利落解决了最后的四名骑兵。
丁一勒住了马,把一直被他压在身前那马木留克骑士从马鞍上推落。
那人一时还没死绝,只是被捅中了心脏,大量的失血,让他双唇张合着,说不出一句话来,丁一跃下马,揭开他的面甲,割开他的咽喉。
他站了起来,身上都是被血混成糊状的黄沙,头脸上也不例外。
但丁一的眼睛很明亮,似乎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也许,这是他真正的自我,一个为了沙场厮杀而生存的男人。
他适应这样的环境,无论如何事突然,无论如何凶险。
在沙场之上,走行于生死边缘,才是他所熟悉的事,才是能让他放松和快意的时刻。
“先生。”苏欸握住丁一伸来的手,再次无可抑止地喷出一口鲜血,他的眼睛,很明显焦点已开始溃散,只是仍睁大着,仍向远处眺望,“大明的旗帜,总会在阳光中飘扬,对吗?”
“是的,日不落,太阳总能永远照耀着大明的旗帜。”丁一几乎是用咆哮,来回答苏欸这个问题,最后的一个问题。
他从跟随丁一之后,对于前程和奋斗的方向,就没有问过什么问题;
这是他唯一,也是最后的问题。
苏欸没有回答,焦点溃散的眼睛,仍然望着前方。
直到他死去的此刻,他的头仍高昂着,就像一尊不屈的雕像。
“以后,在这里立一尊雕像,苏欸的雕像。”丁一对着惊魂末定走过来的许彬,如此说道。
然后他奔向刚才阻敌的那个排,仅有两个重伤的幸存者。
其他的士兵,不是被高大的阿拉伯战马撞得断折的骨头插破自己的内脏,就是被大马士革弯刀斩中,没有披甲的士兵,对于籍着战马冲锋而来的弯刀,如纸一般的脆弱。
“殿下,这可怎么办!”许彬的胡子在颤抖着,刚才被丁一抛飞,尽管曹吉祥接住了他,但老先生也是吓得不轻,毕竟是文官,他何曾想到自己要如此近距离的直面生死?而不单单是他自己的生死,“若是再来一队马木留克的骑兵,可如何是好?”
他在这里主持了几年的运河挖掘,已很清楚对方的习惯:“往往二十骑的马木留克过来侦察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几百骑的奔袭啊!以前赵将军试过架起迫击炮,但这些马木留克,他们一小股一小股的,不好打啊!一旦冲近,如狼入羊群!殿下,老夫在这里守着,您先上船吧!这一下就失了二三十人,您身边也不过二百来人,还不如赵将军手下那个6战营人多,这怎么打啊!”(未完待续!
而正在修工事的那些士兵,尽管他们反应很快,尽管他们身经百战,沙场余生,但却不可能比阿拉伯纯种马冲刺时,高达八十公里每小时的度更快。反应总是需要时间的,何况他们正在进行土木工事作业。
马木榴克骑兵,并不是集团性冲锋聚在一块的,他们三五骑一股,这样高运动的目标,根本就很难捕捉。
那个排的士兵,已经全部都倒下,不是被砍倒,就是被冲锋而来的战马生生撞飞。
再怎么精锐都好,他们手上拿的尽管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步枪,也只不过是单步枪罢了,可不是下挂榴弹射器的突击步枪。八十公里时冲刺而来的阿拉伯纯种马,除非都是丁君玥那种极有狙击手天赋的人物,又用上重枪管狙击步枪,不然怎么打?
黑色火*药驱动的单步枪,能够撩倒了极为分散、而又风驰电闪驰骋而来的五个目标,已然难能可贵,这还要归功于这个排的精确射手,以极快的射,在这三四秒里打出两枪,并且全部命中。
除了苏欸,他扔出了手里的步枪把一个骑兵砸趴在在马背上,不知死活。
接着投出手里的工兵铲。向他冲来的第二名骑兵当场坠马。
然后他拔刀而出,斩断了一只持着大马士革弯刀的手。
刀光乍现。苏欸以毫厘之差,让过当面冲来的第四匹阿拉伯马。半跪着挥出了长刀,从他身侧冲过的战马惨嘶着失蹄侧倒,惯性使得它带着马上的骑兵,依然向前滑出。
接着,苏欸飞了起来,沙场,向来不是个人武功炫技的所在。
而作为北直隶第一刀,苏欸很难完全把前面二三十年留下的习惯性都抹除,比如说斩中骏马前腿弯的那一刀。他收刀时,便习惯性的慢了一点,只是一点,也许只是零点一秒,甚至更短。
但这零点一秒就让他根本无法在半跪着的姿态下,躲过随后而来第五匹阿拉伯纯种马的冲撞。
此时的除了这支骑兵小队的头领,率着另外两骑向丁一而来,后面还有被那个排的士兵和苏欸阻挡了一下的九骑。
前后二十骑,连拿破仑也不得不承认。就算当时法军之中最为耀煌、高傲的胸甲骑兵,以三骑胸甲骑兵对上两骑马木留克,也必败的马木留克骑兵。那可是法军极为辉煌的6军无敌的年代,那可是无可匹敌的胸甲骑兵。但在小队作战上,仍然不敌马木留克。
丁一不是苏欸,当他看到对方三骑向他冲来的时候。他踢了两脚,然后扑倒许彬。直接把老先生整个扔向了曹吉祥。丁一踢那两脚时,马木留克三骑还离他有五十米。所以他这两脚自然不可能踢到对方。
他踢的是沙子,埃及向来不缺黄沙。
然后丁一拔枪,在地上做着战术翻滚的同时,用不到一秒的时间打光了六子弹。
一也没有命中,被踢起的黄沙遮掩了敌人的视线,自然也遮掩了他自己的视野。
他本来也没以为,这么高的射能打中八十公里时的战马。
只不过是用枪口焰来让敌人无法确定他所在位置。
一辆时八十公里的汽车,如果路况不好的地方,急转弯的话,除非职业车手,不然翻车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战马也不例外,它很快,它很高大,它要停下来或改变方向,就很难。
所以在冲过黄沙以后,那三骑一无所获。
也许唯一的收获就是,就是有一匹阿拉伯纯种马开始减缓了度,嘶鸣起来,因为它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负荷减弱了,马鞍上的骑士已不知所踪。
这时苏欸刚刚被撞飞,整个人还处于滞空的状态。
不论出场还是谢幕的这一瞬间,他要比丁一潇洒百倍。
丁一的雪白长衫被他在地上快翻滚之下,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
特别是他从对手眼中拔出刺刀,那名被他拖下来马来的马木留克骑兵,面甲下喷溅的鲜血,染在他的长衫上之后,绝对比华夏本地的府城里的流浪汉,更加狼狈不堪。
几乎让人无法把他和他所趴着的黄沙分辨开来。
随后而来的那九骑,同样也分辨不来。
骑兵,绝对不应该停下来,停下来的骑兵,那就是靶子,任何一个优秀的骑兵都明白这道理。马木留克无疑是骑兵中的侥侥者,他们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所以分辨不出丁一所在的九骑,便从丁一身边疾驰而过,
于是他们便只有八骑。
没有什么开声吐气,没有什么勇武身姿,就在潇洒的苏欸在空中喷出一口鲜血,画出一道鲜目的浓彩之时,脏得象团污泥的丁一跃上了最后一骑的马背,刺刀从甲胄的缝隙里,捅进了对方的肋部,于两根肋骨之中,插入了那骑兵的心脏。
这个时候,苏欸重重地摔落在地面,单腿跪地,手拄长刀。
而丁一夺过身前骑士的大马士革钢弯刀,赶上了前面的骑兵,锋利的大马士革钢弯刀,籍着马力,从后而来,斩开了这名骑兵的后腰,足够快的阿拉伯纯种马,在风中劲驰,教得马上惨叫的骑兵,从巨大创口中淌出的肠子,在风中拖得如同风筝的线。
优秀的战马,往往会在骑士落鞍之后,就缓下自己的度的。
马木留克骑兵的马,绝对都是顶尖的战马。
于是紧接着,一匹阿拉伯纯种马缓了下来,被脏得象个泥猴,血污混着黄沙,连头脸都看不清的丁一过;然后,又一匹战马缓了下来;又一匹战马缓了下来……因为它们都感觉到了马上骑士的跌落。
苏欸喷出一口无可抑止的血,似乎还夹杂着一些内脏的碎片,但他努力地抬起来,而似在眺望前方战友是否还有幸存者,又似乎在准备和将要到来的敌人,再战一场。
仅存的四骑施展了他们高的马术,分头散开,准备兜上一个弯弧,来截杀丁一。
但丁一却缓下了马,与此同时,枪声响了起来。
过五十把步枪的齐射,和四掷弹筒抛出的榴弹,干净利落解决了最后的四名骑兵。
丁一勒住了马,把一直被他压在身前那马木留克骑士从马鞍上推落。
那人一时还没死绝,只是被捅中了心脏,大量的失血,让他双唇张合着,说不出一句话来,丁一跃下马,揭开他的面甲,割开他的咽喉。
他站了起来,身上都是被血混成糊状的黄沙,头脸上也不例外。
但丁一的眼睛很明亮,似乎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也许,这是他真正的自我,一个为了沙场厮杀而生存的男人。
他适应这样的环境,无论如何事突然,无论如何凶险。
在沙场之上,走行于生死边缘,才是他所熟悉的事,才是能让他放松和快意的时刻。
“先生。”苏欸握住丁一伸来的手,再次无可抑止地喷出一口鲜血,他的眼睛,很明显焦点已开始溃散,只是仍睁大着,仍向远处眺望,“大明的旗帜,总会在阳光中飘扬,对吗?”
“是的,日不落,太阳总能永远照耀着大明的旗帜。”丁一几乎是用咆哮,来回答苏欸这个问题,最后的一个问题。
他从跟随丁一之后,对于前程和奋斗的方向,就没有问过什么问题;
这是他唯一,也是最后的问题。
苏欸没有回答,焦点溃散的眼睛,仍然望着前方。
直到他死去的此刻,他的头仍高昂着,就像一尊不屈的雕像。
“以后,在这里立一尊雕像,苏欸的雕像。”丁一对着惊魂末定走过来的许彬,如此说道。
然后他奔向刚才阻敌的那个排,仅有两个重伤的幸存者。
其他的士兵,不是被高大的阿拉伯战马撞得断折的骨头插破自己的内脏,就是被大马士革弯刀斩中,没有披甲的士兵,对于籍着战马冲锋而来的弯刀,如纸一般的脆弱。
“殿下,这可怎么办!”许彬的胡子在颤抖着,刚才被丁一抛飞,尽管曹吉祥接住了他,但老先生也是吓得不轻,毕竟是文官,他何曾想到自己要如此近距离的直面生死?而不单单是他自己的生死,“若是再来一队马木留克的骑兵,可如何是好?”
他在这里主持了几年的运河挖掘,已很清楚对方的习惯:“往往二十骑的马木留克过来侦察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几百骑的奔袭啊!以前赵将军试过架起迫击炮,但这些马木留克,他们一小股一小股的,不好打啊!一旦冲近,如狼入羊群!殿下,老夫在这里守着,您先上船吧!这一下就失了二三十人,您身边也不过二百来人,还不如赵将军手下那个6战营人多,这怎么打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