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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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战国风云(八)商鞅变法

    wed feb 11 00:41:45 cst 2015

    要想了解商鞅变法,鄙人认为还是得从商鞅这个人说起。商鞅是个志向远大的人,志向远大的人就必然想要实现一腔抱负,这和诸葛亮一样,一定要选择好老板,跟好了老板,自己的思路自己的想法才能得到实现,才会有更好的发展,这也是现在很多公司人才济济而有的公司有人才却得不到重用导致公司看上去一片萧条的景象。

    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汉族,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姬姓,卫氏。又称卫鞅、公孙鞅(卫鞅之“卫”即氏於国,商鞅之“商”即氏於居或氏於官,又“诸侯之子曰公子,诸侯之孙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

    周有一个阶层是士,这个士阶层的人呢其实也就相当于诸侯手下那些大臣的谋士,主要是指的是当时的文化人,有智慧,有奇谋的人,后来士这个词更是延伸发展出了更多的意思,谋士,士人,士兵等等等等,太多了。在春秋战国时期呢就有很多像商鞅这样的士,奔走于各路诸侯之间,反正就是你不重用我我就跑,总有人重用我,这时候的忠臣死士是比较难得的。像前面说的什么这个吴起啊,申不害啊,都服侍过几个老大,谁对他好,听从他的建议,他就跟谁混。商鞅也是如此,懂历史的同学都知道,商鞅不姓商,是姓卫,上面也介绍过了,我也不多说,春秋时期这样跑来跑去的士还比较少,毕竟那时候天子至少名义上还是天子。礼这块遮羞布还是在的。大家思想也都受到或多或少的限制,忠心耿耿的大臣可是一堆一堆的,但是到了战国,这时候已经是礼坏乐崩了,谁还吃你那套?所以奔走游说各路诸侯的人更是像赶时代潮流一样。其实也都是为了能在战乱中得以保全罢了。如果说春秋是个伪君子的时代,那么可以说战国就是真小人的时代!春秋为什么说是伪君子呢?请各位想想前面的春秋,一开始便是郑庄公跟他老弟老妈翻脸。后来又是卫国的州吁把他老哥宰了,等等,这些事列没有一个是正常的。但是外表呢都包裹这一层礼制的包装。比方说郑庄公,明明就是自个儿为除后患姑息养奸,却又偏偏不敢撕破脸皮,还要表现出满脸的孝顺与忍让。可见庄公心机之重。这难道算不上伪君子吗?战国就不同了,战国就是**裸的真小人,你看,你不重用我我就跟别人混去。这不是势力眼吗?

    大家知道,周向来是以礼治国,是个礼制国家,这也是其成为了中华文明的奠基者的原因之一,礼制,讲究的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然而,商鞅却是作为一个相当于宰相级别的被处死的人,当然,商鞅的死不仅仅有其历史必然性,更多的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根据史书记载,商鞅曾在一天内处死七百多囚犯!!!再加上他的连坐法的残酷,的确是该死。但为什么这么残酷的制度却让本来较为平庸的秦一跃成为七雄中的老大?的确,他的变法的确残酷,却使得秦人路不拾遗,民无争斗,甚至是个个争相从军,将士们奋勇杀敌,更是雄狮之军!他的变法到底强大在哪里?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今天我们主要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变法主要内容

    1、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u)”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战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商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1.农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2.国家通过稳定的土地税保证财政收入。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4.工商业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从而造成种种社会问题。5.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经营土地有保障。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的基础。

    2、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编制什伍组织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的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也不得铺张。

    制定军功爵制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军功爵制发展为后来著名的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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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社会风俗:

    商鞅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等。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废除了旧的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是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为以后兼并六国、统一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秦灭六国并不仅仅依靠于商鞅一人的变法。大家都知道,变法再强大,重要的还是要有人才。然而,秦偏偏就有人帮他!请看下集----秦之猛将--白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