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梦恩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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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一柄软剑

    mon sep 21 18:07:26 cst 2015

    剑,古之兵祖,算得上是最古老时代一直流传下来的兵器。先秦之前,青铜铸剑,剑宽、厚、重,兼具钝器和利器的作用。但随着铸剑技术发展,精钢铸剑,剑细、薄、轻,剑修长而光洁,被誉为兵中君子,颇受士人墨客所喜爱。

    非战争时期,人们日常生活砍柴屠宰等,刀却更加称手。对于一般的武者来说,无论劈砍,还是杀人,刀用起来比剑的威力更加巨大,这得益于刀的刀身宽厚却硬度更高,且手的力量可以作用在刀背上,让刀能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剑在战斗中的作用逐渐退化,但文人墨客、江湖侠客喜欢配剑,让剑逐渐变成了一种象征。将军配剑,以示与普通士兵将领的区别。君子配剑,只为凸显身份高雅而不俗流。

    汉朝高祖定天下,剑的地位被更加的推崇,象征一个人的高洁。自天子至庶人,几乎人人配剑出行。尽管剑的先天威力没有刀强大,但杀几个人,削几块树皮还是绰绰有余的。带兵器的人多了,难免发生了摩擦之后,就会演变成兵刃相见,所以街头斗殴杀人的事件常有发生,这让官府极为头痛,因为往往有时候斗殴杀人者里面会有涉及到一些世家贵族的人,事情就变得更不好处理。为了让社会治安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官府对兵刃做了限制,在各州府的治所,非军方人员不得随意佩戴刀、剑和弓。但由于自古以来剑有兵中君子的美誉,且世家贵族子弟好佩剑出行,这个禁令无疑触犯了世家贵族的利益,所以修改了新的政策,只要剑身宽度不超过一分或者是木剑,即可随意佩戴上街出行。

    仅有一分厚度的剑,只不过比一块粗麻布厚了一些。剑身宽不过一分,剑少了刚毅之风,多了几分韧性,这种剑杀伤力极低,一般普通的皮革阻挡便可以使得此类剑弯曲,柔软之极,所以大家称之为软剑。更有说那些被皇帝授予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特权的将领们,也只能佩戴这种软剑朝见。

    不过如今的世道,战乱频发,谁还管那么多制度,大家出门总会带上一柄称手的兵器防防身,大多也是刀棍之类,剑甚少见。

    尽管剑的威力比刀枪等兵器小,但是习武之人都明白一个道理,能驾驭威力越小的兵器的人,武功才越高强,传闻真正的高手能做到拈叶摘花皆可为兵的境界。在江湖上,精通刀法,枪法,棍法的人多如牛毛,但能将剑用到精巧的人却少之又少。剑法实难练习精通,用剑的高手更是少之又少。眼前的蒙面人无疑是剑中高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高手,因为他用的是一柄软剑,是一柄触碰之下连皮革都能阻挡的软剑。

    在蒙面人手中,这柄软剑的威力不可小觑,蒙面人凭借强大的剑术修为和内力,赋予了这柄软剑可怕的杀伤力,连树木都可以轻易在斩断。这种剑术就算没有达到登峰造极,也已经是天下难寻,任谁见识了这般御剑能力,想必都会像张猎一样惊叹。但张猎惊叹之余,更多的是担忧。

    张猎自知心中不妙,如果是长刀或者长枪,尚可以拉开距离战斗,免受软剑的伤害,而短刀适合近身战,如今被剑牵制无法近身,又无法阻挡,形式十分危急。

    蒙面人剑出如蛟龙出水,灵动迅捷。剑瞬间在半空中展开一张铺天盖地的剑网,光影闪动,密不可挡。张猎拿着短刀左扑右挡,可那柄剑虽然受到格挡,剑身却在原来强大的内力作用下向内侧弯曲,形成一道弧线。每一次看似格挡成功,剑尖却打了个弯直接刺到张猎身上,张猎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割裂的好多处,斑斑血迹越来越多。

    蒙面人的实力占据优势,却没有对着张猎下杀手,剑尖所过之处,都是皮肉伤,蒙面人刻意错开致命位置,似乎真如他一开始所说的那样,并不想杀张猎。张猎看着自己身上的伤痕,撕下一块破烂不堪的袖子,绑在较深的伤口上,舔了舔嘴角的鲜血。蒙面人的手下留情,并没有让张猎退却,反而让张猎愈战愈勇。

    “既然无法近身格挡,那就远程攻击。”张猎保持着猎人的敏锐,鹰一样的双眼死死的盯着蒙面人。张猎右手一挥,短刀顺势而出,快速旋转飞向蒙面人。蒙面人软剑一甩,剑尖顺着短刀旋转的方向打了两个圈,又将短刀反射张猎。张猎飞跃而起接住短刀的同时,两手一带,双刀齐发,双双射去。蒙面人再次挥动软剑,将双刀弹飞,而张猎已经跑到了跟前,双腿化作旋风重重踢向蒙面人。蒙面人急忙收剑抵挡,即便是依靠内力御剑,可软剑始终是软剑,无法挡住张猎整个人的重量,张猎的双腿踢到剑上,带着剑身往内凹陷,重重的踢到蒙面人的胸口。

    太过于自信的人往往会吃亏,蒙面人受一重击,后退了几步。张猎没有给蒙面人反应的机会,腿劲一带,卷起斜插在泥地里的短刀再次射向蒙面人,然后跟在短刀后面冲了过去。高手过招,同样的招式套路绝对不会用两次,这是大忌,张猎动作看来有些故技重施。蒙面人吃过一次亏,自然心生防范,直接一招白虹贯日,御剑直击,短刀撞击到剑上溅射出一些零星的火花被弹到一边,而蒙面人的剑却没有停下,继续朝着张猎刺去。张猎也懂得同样的招式对蒙面人没有用,只是故意摆出这个套路。在张猎快冲到跟前,往下一滑,手中的第二只袖箭射出,带着划破空气的声音飞向蒙面的印堂。

    张猎敏锐,蒙面人更加敏锐,一跃而起后仰向下,剑随身发,不多时,张猎的小腿又多了一道伤痕。

    ......

    张猎从蒙面人的动作中可以感受到对方的意图,确实是不想杀死自己。在张猎看来蒙面人的行为真的很可疑,一个杀人如麻的杀手,此刻竟然对一个少年手下留情。张猎想不明白,也不想去猜蒙面人的想法,但是不管你杀不杀我,只要你的目标是曹琳,我就必须杀死你,这就是张猎的想法,所以张猎的每一次出击都朝着蒙面人的死门进攻。

    若不是蒙面人手下留情,这场战斗可能已经早就结束了。战斗持续了好久,张猎的身上已经皮开肉绽,因为失血过多有些全身发麻,只能勉强撑着一颗柳树干,强打精神站起来。一旁的曹琳看见满身鲜血的张猎,早已经神志不清,全身冒着冷汗,昏死过去了,恐怕张猎的血还没流完,曹琳就先去拜会阎王了。

    此时的张猎狼狈不堪,衣服上千疮百孔,血迹斑斑。蒙面人虽然占据实力上的优势,却因为小看张猎能力吃了些亏,胸口和袖子上的布料被割开了几道口子,隐约还能看到一些微红的血痕。蒙面人慢步朝着曹琳走去,站在一旁的张猎却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只见张猎颠簸了走了两步,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猛的跳过去,死死抱住抱住蒙面人的双腿,喊出了一句连自己都听不见模糊不清的话“琳~儿,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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