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再入黑市
第二次进入黑市,金伟光感觉比较驾轻就熟了。这次就他一个人来,因为其他四人都有任务,而且都不愿意带他。自己又不好意思一个人待在客栈里修炼,所以只能来黑市搞搞装备,说不定还会有些新的发现。
今天黑市的人比上次来的时候多了很多,可能也是因为上次来是傍晚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已经回去了。
在地下走廊的一侧,有一处摊位非常热闹,很多人围在周围,而圈子里有两个声音在争吵着。金伟光本不想理会的,但听到里面有人说了“鬼炼”二字,引起了他的注意,便挤了进去。
一个声音尖利的灰衣男子手拿一个巴掌大的小圆罐,指着对面身材较矮的男子大声说道:“我告诉你,我这个魂导器就是鬼炼帮现在正在用的,只要修复好了,周围一公里内,不管有多少孤魂野鬼,也不管他们藏在什么地方,都难逃它的抓捕。”
那个身材矮小的人激动地说:“所以你还是觉得是我把你的东西弄坏了?我从拿到你这破魂导器到还给你连一分钟都不到,我怎么把它弄坏,你少讹我!”
“我讹你吗?大家评评理,我在城外千辛万苦把这个魂导器弄到手,几乎完好无损,现在只是想拿来换点魂石用,怎么一经过你手就变得一块废铁了?”
“哼!我懒得理你。”
那矮个子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就人群外走去。而灰衣男怎么可能任由他离去,迅速拉住其胳膊,说:“你想逃吗?我告诉你,今天不给我赔偿,你别想走!”
“怎么?想动手?”矮个子的脾气也上来了。
修炼者大部分都是不怕事的,到气头上了先动手再说,谁管谁死活。但黑市有一条铁律,那就是禁止打斗。
就在那两个人准备动手时,一道厚重的声音在人群外响起:“想起的话你们动手试试?”
人群中有人嘀咕:“大黑头来了。”
大黑头是黑市里管安全的大队长,因为常年戴着黑色的面罩,而且面罩比常人的都大很多,所以被大家叫做“大黑头”。当然,这里的安全并不是买卖双方的安全,而是黑市的安全。毕竟一旦打起来,被外面黑魔商会的巡逻兵听到了,免不了会有很大的麻烦。
大黑头提着狼牙棒走了过来,后面还有四个小跟班。人群马上分散开来,给他们让出了一条道。大黑头走到那两人跟前,说:“你们,有想法?”
那两人连连摆了摆手说:“没有没有。”
“没有就好。”大黑头边说边看向周围,“我再强调一遍,黑市是给大家提供方便的地方,闹事的人在这里只有两个下场。一,是残废;二,是死!”
大黑头走后,那个矮个子已经消失不见了,只有灰衣男垂头丧气地蹲在地上。
金伟光走到他跟前,说:“这个魂导器我要了。”
灰衣男说:“魂导器已经失灵成废铁了,你拿了也没什么用,还是算了吧。”
“没关系,你的这个魂导器我能修好。所以,需要多少魂石,卖给我就好了。”
“兄弟啊,太感谢了。这个魂导器我本来要以一百魂石来卖的,但现在已经损坏了,我就算你一成的价格,十个魂石怎么样?”
“十个魂石…可以是可以,但是你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才行。”
“什么问题,你问便是。我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灰衣男知道世上没有那么多好事,一个垃圾魂导器就算没损坏也值不了几个钱,对方肯定是看上了其他东西才来搭讪的。
金伟光凑近后低声说:“告诉我,你这个魂导器得来的经过,还有刚刚是如何被人破坏的。”
灰衣男怔了怔,便在周围开了个隔音屏障,开始讲述这些事情的过程。
……
金伟光在得到想要的答案后继续向前走去,希望还会有别的收获。但几乎快走到走廊的最后位置,依然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帮我修复一件东西。”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旁边响起。金伟光看向说话的人,那人盘膝坐在地上,旁边放着一块木牌,木牌上写着:“请有经验的炼器师帮忙,宝器修复成功,可得五千魂石。”
“原来是你!”金伟光惊讶地说道。这个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声音,就是昨天在拍卖会上跟自己抢无名大刀的那个人。
“请坐。”那人淡淡地说道。
金伟光没有犹豫便也盘膝坐了下来,说:“阁下想让我修复的可是那把大刀?”
“你如何得知?”
“我还知道你孤身一人闯进这黑魔城必然所图甚大,而那把大刀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那人猛的转头,看向金伟光。虽然戴着面罩无法看清面容,但金伟光明显感觉到对方面罩后射出的犀利的目光。
金伟光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正。他平静地说:“你不用惊讶什么,我这都是猜的,诈你的。毕竟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而且我进黑魔域的时间还不超过三天。”
那人听出金伟光的话不像假话,情绪又平稳了下来。他问金伟光是否可以修复好大刀。
金伟光又反问:“你那把大刀并非凡品,你为何一直觉得我能修复好它呢?”
“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我看到的人里你最识货。”
“那第二呢?”
“直觉吧。或者说是跟你一样,猜的。”
金伟光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于那把刀,我只知道它死了。至于能不能救活,还需要进一步检查后才能知道。”
“你果然懂炼器手段。”
“你也别高兴的太早,我在黑魔城的时间只有不到两天时间了,所以我也没有什么时间帮你修复了。”
“你要出去?”
“是的,有事要办。”
“因为鬼炼帮?”
金伟光没有回答他的问话:“时间不早了。我们明天找个地方,我帮你试试能不能修复它。”说完后便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我叫边烈,来光华街第五小巷,我在那里等你。”
金伟光微微颔首,没有回头,抬手摇了摇直接离开了。
今天黑市的人比上次来的时候多了很多,可能也是因为上次来是傍晚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已经回去了。
在地下走廊的一侧,有一处摊位非常热闹,很多人围在周围,而圈子里有两个声音在争吵着。金伟光本不想理会的,但听到里面有人说了“鬼炼”二字,引起了他的注意,便挤了进去。
一个声音尖利的灰衣男子手拿一个巴掌大的小圆罐,指着对面身材较矮的男子大声说道:“我告诉你,我这个魂导器就是鬼炼帮现在正在用的,只要修复好了,周围一公里内,不管有多少孤魂野鬼,也不管他们藏在什么地方,都难逃它的抓捕。”
那个身材矮小的人激动地说:“所以你还是觉得是我把你的东西弄坏了?我从拿到你这破魂导器到还给你连一分钟都不到,我怎么把它弄坏,你少讹我!”
“我讹你吗?大家评评理,我在城外千辛万苦把这个魂导器弄到手,几乎完好无损,现在只是想拿来换点魂石用,怎么一经过你手就变得一块废铁了?”
“哼!我懒得理你。”
那矮个子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就人群外走去。而灰衣男怎么可能任由他离去,迅速拉住其胳膊,说:“你想逃吗?我告诉你,今天不给我赔偿,你别想走!”
“怎么?想动手?”矮个子的脾气也上来了。
修炼者大部分都是不怕事的,到气头上了先动手再说,谁管谁死活。但黑市有一条铁律,那就是禁止打斗。
就在那两个人准备动手时,一道厚重的声音在人群外响起:“想起的话你们动手试试?”
人群中有人嘀咕:“大黑头来了。”
大黑头是黑市里管安全的大队长,因为常年戴着黑色的面罩,而且面罩比常人的都大很多,所以被大家叫做“大黑头”。当然,这里的安全并不是买卖双方的安全,而是黑市的安全。毕竟一旦打起来,被外面黑魔商会的巡逻兵听到了,免不了会有很大的麻烦。
大黑头提着狼牙棒走了过来,后面还有四个小跟班。人群马上分散开来,给他们让出了一条道。大黑头走到那两人跟前,说:“你们,有想法?”
那两人连连摆了摆手说:“没有没有。”
“没有就好。”大黑头边说边看向周围,“我再强调一遍,黑市是给大家提供方便的地方,闹事的人在这里只有两个下场。一,是残废;二,是死!”
大黑头走后,那个矮个子已经消失不见了,只有灰衣男垂头丧气地蹲在地上。
金伟光走到他跟前,说:“这个魂导器我要了。”
灰衣男说:“魂导器已经失灵成废铁了,你拿了也没什么用,还是算了吧。”
“没关系,你的这个魂导器我能修好。所以,需要多少魂石,卖给我就好了。”
“兄弟啊,太感谢了。这个魂导器我本来要以一百魂石来卖的,但现在已经损坏了,我就算你一成的价格,十个魂石怎么样?”
“十个魂石…可以是可以,但是你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才行。”
“什么问题,你问便是。我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灰衣男知道世上没有那么多好事,一个垃圾魂导器就算没损坏也值不了几个钱,对方肯定是看上了其他东西才来搭讪的。
金伟光凑近后低声说:“告诉我,你这个魂导器得来的经过,还有刚刚是如何被人破坏的。”
灰衣男怔了怔,便在周围开了个隔音屏障,开始讲述这些事情的过程。
……
金伟光在得到想要的答案后继续向前走去,希望还会有别的收获。但几乎快走到走廊的最后位置,依然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帮我修复一件东西。”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旁边响起。金伟光看向说话的人,那人盘膝坐在地上,旁边放着一块木牌,木牌上写着:“请有经验的炼器师帮忙,宝器修复成功,可得五千魂石。”
“原来是你!”金伟光惊讶地说道。这个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声音,就是昨天在拍卖会上跟自己抢无名大刀的那个人。
“请坐。”那人淡淡地说道。
金伟光没有犹豫便也盘膝坐了下来,说:“阁下想让我修复的可是那把大刀?”
“你如何得知?”
“我还知道你孤身一人闯进这黑魔城必然所图甚大,而那把大刀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那人猛的转头,看向金伟光。虽然戴着面罩无法看清面容,但金伟光明显感觉到对方面罩后射出的犀利的目光。
金伟光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正。他平静地说:“你不用惊讶什么,我这都是猜的,诈你的。毕竟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而且我进黑魔域的时间还不超过三天。”
那人听出金伟光的话不像假话,情绪又平稳了下来。他问金伟光是否可以修复好大刀。
金伟光又反问:“你那把大刀并非凡品,你为何一直觉得我能修复好它呢?”
“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我看到的人里你最识货。”
“那第二呢?”
“直觉吧。或者说是跟你一样,猜的。”
金伟光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于那把刀,我只知道它死了。至于能不能救活,还需要进一步检查后才能知道。”
“你果然懂炼器手段。”
“你也别高兴的太早,我在黑魔城的时间只有不到两天时间了,所以我也没有什么时间帮你修复了。”
“你要出去?”
“是的,有事要办。”
“因为鬼炼帮?”
金伟光没有回答他的问话:“时间不早了。我们明天找个地方,我帮你试试能不能修复它。”说完后便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我叫边烈,来光华街第五小巷,我在那里等你。”
金伟光微微颔首,没有回头,抬手摇了摇直接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