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闻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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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第七十二章:给我一场“艳遇”(二)

时宜去的是总店,整个酒吧是纳西族的传统建筑风格,颜色艳丽。斯劼笑着转述百度百科来的资讯——酒吧内每天都有能歌善舞的纳西、摩梭、藏、彝、傣、白、汉等十几个民族的姑娘小伙子表演热情奔放的民族歌舞。

    “听说少数民族的姑娘都很漂亮呢。”

    来来往往的女服务员都身着纳西族的传统服饰,时宜在上海从未见过,在剧组也没有看到正版的,不由地细细观察起来。

    “啧啧,肤白貌美......吶,前凸后翘......别有风情呀。”

    事实上,云南地处云贵高原,这里的姑娘们大都不白,甚至有些还有高原红。不过夜色迷离,倒觉得这样的肤色格外吸引。

    斯劼继续调侃,吹了声口哨,往许琰身边凑过去,小声道:“兄弟觉得呢?”

    许琰不置可否地一笑,却完全没有把目光放到来往的女服务员,反而摇晃着手中的茶盏看着对面的时宜。

    斯劼了然,自知无趣,心底却止不住暗叹,啧啧啧,他傅二爷要是再不过来,到手的二嫂就要飞走了哦。

    暮色四合,华灯初掌,隐隐约约已经能听到络绎不绝的人流来往声,此起彼伏的音乐呐喊,混杂着各族人种的方言呼唤,不知为何,时宜总觉得心里头空空的。

    他们说,这样的丽江,适合与最好的闺蜜一起寻欢作乐,同基友放肆沉醉。可现在,时宜想起的,却是他的名字——傅景誉。

    也许他在这里,会跟她轻声耳语,桌上的熏香有五种佐料,娓娓道来,酒吧的老板和那个献唱的纳西族姑娘,亦或是墙上神圣的东巴文字和彩绘的唐卡,酒杯中晃荡透明的液体,他一定都知道。时宜深吸了几口气,推开了右手边的窗户,外面是一条悠悠流淌的河。

    已经有人开始弹奏。

    或许他又不明白呢。

    想着想着,手中的杯子就顺然地送到了唇边。一饮而下。

    三人闲闲地坐着,才半来个小时的功夫,陆陆续续进来的客人已坐满了大半个酒吧。有外地来的年轻男女,也有当地的,大家嘻嘻哈哈地打了招呼,已经有人开始熟络起来,拿着酒杯到处晃悠,用不怎么熟练的普通话搭讪。老板穿着披星戴月的羊皮褂子,和吧台边上的年轻小姑娘闲聊着。几个女孩子的脸上都洋溢这灿烂的笑容,大裙摆散在高脚木椅周围,露出白皙的大腿。引得斯劼又吹了声口哨。

    也许对普罗大众来说,这样的夜晚太不正经,甚至会有点太凡俗。可对于在座消遣的男男女女们,它可爱地让人发昏痴倒。人这一辈子,应该要有一夜的迷离,一夜的轻狂。

    节目终于开始了,老板拿了话筒用了纳西话和大家打了招呼。虽然很多像时宜一样的外地旅客一个字儿没听懂,但还是起着哄鼓起掌来。随后他又用普通话翻译了一遍,邀请接下来表演的纳西族歌手上台演唱。

    酒吧的花样很多,民族歌曲,当地舞蹈,甚至还有亲近的小游戏,时宜他们三个远远地观着舞台上的场景,已经有女孩子和纳西族的小伙子害羞地牵手拥抱。这样的气氛,对少不更事的小姑娘来说,不能比它更适合一两夜的纵情狂欢。迷离的酒吧街和寂寞的你,一拍即合,火光四射。

    时宜垂着脑袋,拿手托着腮帮子,纳西族自家酿的白酒果然后劲大得很,配着凉菜卤肉,不知不觉便多喝了点,脸颊却烫得发红。好在因为灯光迷离,许琰和斯劼似乎没注意到她的异样。

    “远方来的客人不上去玩玩嘛?”老板不知何时走了过来,也许看到这桌的客人一直“置身事外”,完全没有融入这“嗨翻天”的气氛。周围衣香鬓影,帅哥美女,一浪高过一浪的对歌和欢呼声,这里却安安静静地喝着酒。老板摇摇头,这可不是他们酒吧的风格。

    斯劼一听,完全被点活了,是啊!这是酒吧啊,这一个两个像苦行僧一样,一个字,装!

    “这位小姐?”

    “不用......”许琰刚想拒绝,时宜站了起来,晃了一下,嘴角划出一道妩媚的笑意,软软道:“好啊。”

    许琰看着老板牵了时宜的手往台上走,斯劼乐颠颠地跟在后头起哄,眉心一皱,他听说纳西族的男子太......粗旷......了。几杯酒下肚,万事皆可成。

    他以为生性冷淡的时宜,不会爱这些。

    舞台中央点了盆篝火,台上的人牵着手围成圈子,和着音乐,一男一女错开来,彼此都是陌生的手,时宜心头一颤,左手边大胡子的男人该是刚刚唱民谣的纳西族。黝黑的皮肤,浓眉大眼,手腕戴着一串串的佛珠划过时宜的手背。

    时宜冲他笑笑。她想起周杰伦唱的《迷迭香》。

    一曲下来,时宜整个人热烘烘的,回到座位上,便脱了外套,只剩下一条碎花的百褶及膝连衣裙,荷叶领托出时宜纤长白皙的脖颈,绯红的面颊让许琰心中一动。

    “阿时,我要想要和你说一件事,关于......”

    “接下来有位特别的来客要为大家唱一首特别的歌曲,掌声掌声!”

    “你说什么?”时宜偏过头,似乎刚刚许琰喊了她的名字,

    许琰摇头,只轻声道:“别着了凉。”

    “大家晚上好,一首《forgive》送给我那个闹脾气的女友。谢谢。”

    声音太熟悉了,时宜勐地直起身子,但是前面的人不知为何都站了起来,摇晃着手中的彩带,甚至有女生禁不住开始尖叫,完全掩盖了音乐的声音。时宜有些焦急,她一定是太心慌了,太......想念......他了,不然怎么会听到如此像他的声音。

    “阿时?”许琰喊她,她的表情忽明忽暗,他忽然有些抓不住她,“怎么了?”

    刚刚许琰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时宜的身上,压根儿没听到话筒传过来的男声。

    “没什么。”时宜摇头,是啊,她一定听错了,今天是《末歌》的杀青宴,他是主角,现在

    这个点怎么可能过来呢?!但——

    “斯劼呢?”

    “他去上厕所了吧。”

    “i've been so many places

    in my life and time

    i've sung a lot of songs

    i've made some bad rhymes......”

    时宜有些透不过气来,桌上的熏香太过浓厚,钻进鼻子里,钻到肺里,让人无法呼吸。

    “ i've acted out my life on stages

    with ten thousand people watching

    but we're alone now and i'm singing this song for you

    i know your image of me is what i hope to be......”

    “无所不能的傅先生啊,能为你可爱美丽的女友唱首晚安曲吗?”

    傅景誉翻了个身,把已经发烫的手机换了另一边,右耳已经红红痒痒的,真像她在耳边耳语,“咳咳咳,两只老虎,两只老虎......”

    “哎呀,咱们傅先生是恋童癖啊!哈哈哈,原来喜好这个呀,怎么不早说呢?”

    这是他们一起两星期后,撒娇这件事,时宜做起来已经得心应手,毫不费力:“帅气大方的傅先森,能为你即将要入睡的女友唱首歌吗?嗯?么么哒。”

    傅景誉拿她实在没办法,耍了几近半个小时的无赖,他终于开口——

    “......there's no one more important to me

    baby, can't you see through me,

    'cause we're alone now

    and i'm singing this song for you,

    you taught me precious secrets

    of a true love withholding nothing,

    you came out in front.......”

    后来的后来,“亲爱的傅男友啊,能为你今天心情不大爽的女友唱首歌吗?”

    “身材棒棒哒的傅影帝,能为你漂亮善良的女友大人唱首歌吗?”

    “超级超级喜欢时小姐的傅先森,能为你今天累成狗的女友唱首歌吗?”

    “傅景誉,听你唱歌如此迷人的份上,以后万一你惹我生气了,就为我唱首歌吧!”

    a song for you。

    这首歌只为你。

    她不是爱哭的人,妈妈去世的时候,第二天她就擦了眼泪,里里外外帮衬着外婆料理丧事。这二十多年来的生活,时宜一路顺风顺水,似乎也没有值得痛苦的事情。而现在,时宜只觉得心头一酸,满心的委屈一股脑儿涌了上来,压在嗓子眼儿,如鲠在喉。

    时宜慢慢地站起来,透过挤挤挨挨的人群,依稀能看到台上的人影,光看着灯下的轮廓,她便破涕而笑,嘴角的弯弯笑意还挂着泪珠,眼里盛满了柔情。许琰也看到了台上的男人,握紧了手掌,为什么没人汇报傅景誉离开了上海!

    “and when my life is over,

    remember when we were together

    we were alone and i was singing this song for you.”

    钢琴的最后一键落下,一切戛然而止。“哇!”随后而来的欢呼声充盈了酒吧,时宜站在人群的最外围,有些看不真切,却清晰地感受到了他的气息。

    她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即使周围嘈杂如斯,但她依旧可以感受到熙熙攘攘之中那个人的气息,以及“扑通扑通”的心跳,有力地,合拍地。

    谁知道呢?也许是她已经醉了,胡思乱想到想要冲上去抱抱他,亲亲他,然后一定要告诉他——

    她有多爱他!

    管他什么天南地北!

    这是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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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琰:举手!我就问一句,准备好洋洋三千字的告白去哪儿了?!投诉!

    月月:嗯,女主忽视了/(ㄒoㄒ)/~~

    #艳遇丽江#是这样的,云南吧,我觉得是一生一定要去一次的,尤其是女生。要穿得美美哒,因为风景的确赞到不行。所以我觉得婚前还是一定要去一次的()开玩笑开玩笑。打个预防针,其实太民族的男生长得并没有小说辣么好看,因为藏族的男生吧,还有纳西族的男生吧,还有彝族的吧,其实呐,讲普通话的都有浓重的方言味儿,沟通有点难以忽视滴。不过呐,其实我还是有看到过比较帅气的藏族男生滴......看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