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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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编成影视剧的小说

    sun aug 23 08:15:02 cst 2015

    引子

    实际上,在整本书里,我自个儿创作是很少的,大多都是从记忆里抄出来的!

    在新一年,我有可能开始新的写作,不会也不可能再拿那些无聊事来开刷的了!因为之前我不过是调侃一些我看不惯的人或事,仅仅是为了寻开心,尽管和他们(她们)并不熟悉。

    有人说我很纯的那种人,事实上本应如此。我只是,想说什麽就说什麽,口中如何说,笔下就如何写,管妳爱不爱听!或追述生活琐事,高兴时就写,不高兴时就不写。所以我更新慢你們就可以理解了!或长长地写一篇,或短短地写几句…………总之总是随其兴之所至,不受任何束缚,,才能把我整个思想写出来!

    写文字,全是兴趣,兴趣来了,如兔起鹘落,稍纵即逝。

    我心中有种种见解,不知究竟对与否,特写出来,请阅者指驳,指驳越严,我越是欢迎,我重在解释我心中的疑團,并不是想独创异说。我总是细细地研究,认为指驳得对的,自己修改了即是,认为不对,我也不回避。

    我是主张思想独立的人,我的心坎上,绝不受任何人的压制,同时我也尊重他人思想之独立,所以驳诘我的文字,不能回辩。

    我写文字,定下三个条件:见得到,写得出,看得懂。只要合得到这三个条件就已足矣!

    既著于纸,听人攻击,我不答辩。但攻击者说的话,我仍细细体会,如能令我心折,即自行修正。

    轉眼間又一年了,舊年六月間發生係我眼皮底下嘅事,至今仍歷歷在目。

    我心好痛、好痛。

    我怪责自己爲什麽因自己害羞而與她說話時不敢多向她表达爱意。

    那种恨錯难返嘅失落,係我終生嘅遺憾!卻也教育咗我往后嘅態度,凡对某人心生好感,我一定不会忍藏于心,吝啬于直言表示诚意。

    向自己欣赏嘅人真情表达,只會建立与对方的感情,而自已的自尊,私毫不会因而受损。

    講了,免致有遣憾与失落之情。錯過了,痛苦嘅只有畢生抱憾嘅自己。

    珍惜眼前人——何乐而不为呢?

    闲话休提,回归正文!

    首先我要說,對於改編成影視作品的小說,我就說幾句牢騷话。就最近熱播的《某某电视剧》,很多人说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毁了原著,不好看!不好!真的非常很不好!因为往往电视剧演不出小说中的味道。现实中,没有那样完美的人和爱情,即使演出来了,也会变味。

    我不這麼認爲!影视剧就是影视剧,小說就是小說,影视剧不是用來解釋小說的,小說也不是用來解釋影视剧的,所以非要將影视剧跟小說扯上一团,是一件令人十分噁心的事!

    著名导演李安曾經說過:你是完全忠於原著拍一部爛片,還是推翻原著拍一部佳作?

    當然我沒說《某某电视剧、电影》是一部爛片,這點,請大家不要誤會呀!

    而且李安自己也说过类似的话,通常原作是启动我一个灵感,但我不可能做到『忠於原著』。我的想像、对生活的体验、对电影的抱负,都与原作作者不同,我有自己想说的话。我想這也是電影《卧虎藏龙》一個成功之處吧!

    关于怎么改编?美国行内有个说法蛮合我的想法:“两条路,你可以选择毁掉原著拍部好影视剧,或是忠于原著拍部烂片。”

    我觉得影视剧和小说是不同的媒体,改编时常常从里子到面子都得换掉,以片子好看为主。它如果是本烂小说,何必要忠于原著?如果是本好小说,其文字里行间之妙,岂能以声影代之。反之,最好的电影必是笔墨难以形容。那么忠不忠于原著,也都无所谓了。

    那,妳心里是怎么认为的呢?

    其实很多时候人看重的是虚名,当达到一定的层次,慢慢回头看,原来藏比露好!就好比海滩上的比基尼女郎,露出来的不是我们最想看的。也正如:借用钱钟书的话说:考古学提倡发掘坟墓以后,好多古代死人的朽骨和遗物都暴露了;文学作品一经他人或作者本人搬上银幕以后,好多未死的作家的将朽或已朽的作品都被发掘而暴露了。被发掘的喜悦使我们这些人忽视了被暴露的危险,不想到作品的埋没往往保全了作者的虚名。假如作者本人带头参加了发掘工作,那很可能得不偿失,“自掘坟墓”会变为矛盾统一的双关语:掘开自己作品的坟墓恰恰也是掘下了作者自己的坟墓。

    基于此,所以我一向不怎么喜欢看作者本人改编自己的影视作品!无他,自己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上博物馆,供人凭吊!

    另外,我不很爱惜旧作。在写作上,我也许是一个"忘本"的浪子,懒去留恋和收藏早期发表的东西!

    为了能让读者不说我这本随笔日记会不会太监掉,我只好硬了头皮,重看这篇未通过审核的稿子;控制着手笔,只修改少量字句。它们多少已演变为历史性的资料了,不容许我痛删畅添或压根儿改写。但它们总算属于我的名下,我还保存一点主权,不妨零星枝节地削补。

    钱钟书也说过:其实追忆一下当时的写作过程和经验。我们在创作中,想象力常常贫薄可怜,而一到回忆时,不论是几天还是十几年前、是自己还是旁人的事,想象力忽然丰富得可惊可喜以致可怕。我自知意志软弱,经受不起这种创造性记忆的诱惑,干脆不来什么缅怀和回想了!

    改编成影视剧的小说好不好?

    我坚持认为不好,理由就是钱钟书的挖掘坟墓理论。

    可是有人始终认为是这样的:很喜欢看小说,但是改编成电视剧之后,连带着心中的小说都被毁了;当然也有人会说:电视剧和小说真的差距很大,为什么喜欢看小说,就是因为小说可以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本来不能接受小说改编成电视剧不看就好,可是看着自己那么喜欢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就忍不住想看一下,看了一下后又忍不住伤心失望。

    真的是这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