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焉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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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愿你平安

    随着诺森人扑上来,皇家侍卫作为老兵们的背后防线,终于与敌人展开了战斗。

    这已然是一场决定了结局的战斗,帝国人四散奔逃,他们被重重围困,唯有自己手中的利剑才能仰仗。

    四百余皇家侍卫,组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诺森人怒吼着冲上来,长剑顿时挥舞如飞,手中的两把剑以各种诡异得技巧不断斩杀着敌人!

    一个诺森人咆哮着冲上前,用盾牌掩护着自己得身体狠狠得往队伍里撞去。

    就在他即将撞倒一个侍卫时,只见那人猛的蹲下身,接着就是横砍上去,目标对准他的脚部,诺森武士心中顿时一惊,他连忙就将盾牌下移,想挡住那迅速得一击,但也就在下一刻,另一把剑偏着方向,一剑捅穿了他的脖子....

    双剑士极其少见,原因就在于这种技术十分难以训练,普通人专注用一把剑,能够将它用好已经非常不容易,更何况是双剑,两把剑并不能像剑盾一样,剑盾只需要一只手举起盾牌就可以挡住敌人的攻击。

    但双剑不同。

    两只手的动作协调非常难,更不要说同时兼顾两个手的不同动作,有时,甚至需要用一只手的力量来挡住对方双手的力量!

    也正因此,双剑士的威力也是普通剑士威力难以匹敌的。

    两把剑都可以作为盾牌,用来阻挡对方攻击,同时也都是进攻得利器,不论是上下齐攻,还是攻守变化,都异常灵活,带来的,也是双剑异常难用!

    而皇家侍卫们所学的,却恰恰是这种极难的格斗技巧!

    皇家侍卫们的恐怖威力在峡谷中展现了出来,诺森人几乎是成片成片得倒在了他们的剑下!!

    “怎么回事!?”

    奥拉夫也察觉到奇怪。

    他站在峡谷得一边,一直等待着两军夹击,却一直没有什么动静!

    奥拉夫面前得武士们仍在和帝国的残军缠斗着,尽管帝国人陷入劣势,他们的身体被冻僵了,肌肉早已因为不断的挥舞武器而疲劳不已,但他们依然在坚决抵抗着。

    他们知晓自己的结局,也知道,他们无法逃跑,死亡已成定局,这些老兵的心目中早已清晰无比....

    但他们为什么不投降呢?

    事实上,除了诺森人对待俘虏很残忍外,有一点,可能是任何人都无法理解的事情,但对于帝国士兵来说却是最为简单的道理。

    那就是没有人下达撤退或者投降的命令。

    皇帝已经战死,战场上已经没有了最高指挥官。

    但对于帝国军团来说,老兵们十分清楚的一点原则,那就是坚决执行命令。

    皇帝下达了作战的指令,却没有下达撤退和投降的命令,那么他们就会按照那最后的一条命令执行到底。

    这是除了帝国人外几乎都无法理解的思维,很多人都认为这种规矩太过死板,就因为没有指挥官下达新的命令,前一个命令就一直执行下去,这无论如何都不像是一个有理智的人该有的思维。

    但对于这些帝国老兵来说,这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们一遍遍得挥舞着手中得剑矛,直到自己停止呼吸。

    这些诺森人是幸运的,他们遇到的不是那些老兵野战军团,而是一群被召集的新兵,否则,他们将面临一场艰难得血战。

    布里奇斯便是这些老兵中的一个,他已经年近四十,家中还有自己的妻子和一个孩子。

    他原本是在南方得第四军团参战,当威灵城传来将组建新军团的消息时,他自告奋勇,千里迢迢回到了帝都。

    按照惯例,一个新组的军团,必定会首先从其他军团抽调一些老兵作为教官和基层军官,这个比例通常是占一支新招部队得数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他们每个老兵都会担任教官或者百夫长。

    这也就意味着他能从原本一个月十五金币得工资上涨到上百金,这可以大大保障他妻子孩子的生活。

    (ps:帝国的普通士兵工资一个月大约五金币,服役五年以上算老兵,老兵工资略高,约十金币左右,百夫长工资是两百金左右,军团教官和百夫长待遇差不多,战时平时情况不同,工资会略有变化)

    布里奇斯已经年过四十,度过了近二十年军旅生涯的他,在三十多岁的时候,他终于攒够了钱,与一个长得并不算好看的女人结了婚,没过几年,他便有了一个女儿。

    但他的压力也因此变大了,过去他只需要几枚金币度月,平时正常执勤,放假只需要和自己的那些狐朋狗友们一起在外面打猎就能很愉快得过下去。

    但当他终于成立了家业后,他才发现,仅仅几枚金币根本不足以养活家人,他已经在军队里服役了快二十年,却依然只能算老兵,连个十夫长都当不上。

    帝国的军队在五年后并不强制留人,他完全可以自由离开,他的妻子也经常劝他,让他离开部队,就在外面找点别的活干,都比这些强。

    可是他不听,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单纯的舍不得已经待了二十年得军营,他就是喜欢那些红黑色的旗帜,还有军靴得响声,以及那幅画着黑色兵蚁的军旗。

    那是第四军团的军旗。

    以前,总是有别的部队的人和他开玩笑,笑话他们军团的旗帜实在太差劲了,别的军团不是狼就是鲸,要不就是龙,他们却是蚂蚁。

    布里奇斯觉得这一点也不好笑,他都看了这面旗帜二十年了,他觉得他还能继续看个十年。

    但他并没有,他最终离开了第四军团,回到了帝都,参加了新建的军团,他希望自己可以拿到更多工资,这样,他就可以给自己的孩子和妻子多买一点东西。

    在部队开拔前,他让妻子给他得衣服里绣了一点东西,好保佑他平安。

    他向往常一样和妻子女儿告别,跟着新军团向北方进军,直到这一天到来。

    布里奇斯得手已经发麻,他分不清自己还是不是握着武器的,时不时要看两眼。

    新兵们都已经逃走了,其中也有很多其他被抽调过来的老兵军官被冲散,留在这里的,已经是这两个军团中剩下的老兵。

    他们几乎都是教官,平日里负责给那些新兵教导,在特殊条件下,他们在最前线作战,伤亡也是最大的。

    面对着越来越多的诺森人,布里奇斯渐渐体力不支,他一边打着,一边回想起自己和妻子的争执,他为什么坚决不肯离开军队呢?

    就在恍神间,突然,一把斧头“扑”的一声,砍到了他的肩膀上,顿时,他整个人失去力气,身子就要向下倒去。

    他看着眼前那个狰狞的诺森人,另一只手猛的掐住了他的脖子,扑倒在地上,突然,他泪水横流,他愤怒地嘶吼着,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力气,他得手背上满是青筋,血从他另一只肩膀上肆意流了出来,

    突然,他感到肚子一阵吃痛,一把剑从他的小腹处捅了进去,但他依然在愤怒得吼叫着,手掌如同铁箍,将身下得诺森人掐得脸上通红....

    他的脑海里飘荡着那幅黑红色的鹰旗,接着是他妻子临走时看着他的眼神,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泪水糊满了脸颊,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肯离开军队的原因了....

    不多时,这片悲惨得战场上,又多了两具尸体,其中一个帝国士兵的怀里,露出了一个有些丑陋得衣绣,那是一只黑色的蚂蚁,在蚂蚁得旁边,歪歪扭扭的绣着一行字。

    “愿你平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