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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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龙袍

第二天,李欢才领略到什么叫苦差。

睡醒后——因为冯丰说给了钱要睡够才划算,所以,她睡到10点才起床。他本无赖床的习惯,沙发椅子上坐一晚,背脊都是僵硬的,巴不得早点起来。可是,却也只得忍住,等她慢悠悠地醒来。

两人一离开旅馆,就开始了大街小巷的找租屋。

冯丰把钱包拿出来,旅行包就由李欢给扛着。

太阳火辣辣地晒在头顶,他身上的衣服n天没换洗,汗水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可是,那该死的吝啬女人连五元一件的路边文化衫也舍不得再给他买一件。

他恨不得一把抢过她的钱包——这些天,他已经了解清楚那些红红绿绿的钞票的用处、用法了——银子的变种而已,也没啥稀奇的。

可是,那女人却将钱包牢牢看住,他根本没机会偷到手。

他像个傻瓜样的扛着包包,她不厌其烦地“货比三家”,在一个比一个偏僻的地方,一栋比一栋陈旧的居民楼里周旋、打听。

饿极了,居然只在路边买几个下岗馒头、花卷,买了一瓶矿泉水,让他对付着。他恨得牙痒痒的,但见她也喝凉水吃冷馒头,也只得无可奈何屈从。

终于,快到傍晚时,总算找到了一间底搂的小小的一室一厅,每月六百元。

一季度的房租加上押金付出去后,她看着自己越来越干瘪的钱包,卡上的钱也取得没多少了,嘴巴也变得瘪瘪的。

他只求她嘴巴不要那样瘪瘪的就好,哪里还敢提什么奢侈要求?只好陪着闷闷的她,去超市买了大堆廉价的干粮、米、面条,然后全部自己一个人充当苦力扛着,看她拎了钱包走在自己身边。

一张单人床、一张窄窄的破旧沙发长椅,几样旧旧的家俱:书柜、风扇、矮几、一个小电视,好在还有电话线和宽带线,只要充值就可以用了。

满屋子的灰尘,前任房客扔下的杂物还乱七八糟地横在地上。

冯丰拿了扫帚、拖把、抹布开始打扫卫生。她刚擦干净了破旧沙发椅子,李欢立刻坐了下去。她眼睛一瞪:“起来,给我扫地。”

李欢傲然道:“你居然敢叫我扫地?”

“这么脏,这么多垃圾,我一个人怎么干得过来?”

“这是奴婢干的活儿!”

我就是你的奴婢?

冯丰恨不得一耳光挥过去,但见李欢目露凶光,知道这个男人可没有什么“不打女人”的习惯,自己也被他毒打过两三次了,看看他牛高马大的样子,还是咬牙切齿地忍了。

李欢随手抄了一张旧报纸拿在手里,连蒙带猜地看这个时代发生的事情,他已从冯丰这些天的举动里得知,这是了解一个陌生世界的捷径之一。这一千多年,字体从繁体到简体,他看得一点也不吃力,只是对上面叙述的新鲜事务完全不可理解。

他偷眼看冯丰,只见这个女人胡乱拿了件旧衣服系在腰上当围裙,细细擦洗,来回拖地,满脸灰尘、头发散乱。

忽然想起自己皇宫里花枝招展、冰肌玉骨的三千美人,又想起冯昭仪、崔昭仪那样楚楚动人的风姿,越发对这个陌生世界感到苦恼,真是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呆了。可是,又无法回去,只得认真思索,究竟该如何在这里活下去,总不能一直让这个凶女人养着自己吧?

李欢在看“电视妖怪”,冯丰满头大汗地开始打扫卧室。

他似乎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电视妖怪”,尤其喜欢看古装剧,似乎想从里面找到回到自己时代的捷径和秘密。

冯丰来来回回拖地走动,见他那样悠闲地坐着,恨不得一把揪他起来,却终是不敢,只得咬牙切齿地自己坚持着。

旧式的老木床太过沉重,她想挪移一下打扫靠墙的部分,可是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也只挪动了一点点。

她弯腰再用力,却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屁股恪在冷冰冰的地砖上摔得生疼,再看看这屋子,虽然并不大,可是即使打扫出来,也是空荡荡的,自己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放进来了。

她的一些财产,比如衣服、书本、相册等等都在以前的租屋里,因为失踪这一年多,竟然都被房东拿去丢了!今后,再也找不回来了。

李欢看了一会儿“电视妖怪”,只见卧室里好久都毫无动静。

这个女人在干啥?

他站起来,悄悄走了进去,只见冯丰坐在地上,头伏在**,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冯丰,你又在干什么?”

她没有抬头,也没有开口,似乎根本不知道有人进来。

“冯丰?”

他过去拉起她,见她哭得那样伤心,满脸的灰尘都被泪水冲刷干净了。他吓了一跳:“喂,你干什么?”

“我的……相册、照片都找不着了……”

“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是我父母的照片,就是……画像那种……今后,我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自从她莫明其妙地取代冯妙莲来到自己身边,在古代她是忤逆而桀骜不驯的;自己随她掉入现代,她一路是凶悍而呲牙咧嘴的,完全没有丝毫女人该有的温柔细致。他还以为她就是一个男人婆了,可是,此刻,她不再是凶巴巴的样子,而是哭得那样撕心裂肺、软弱无依,可怜得如一个小孤儿一般。

生平第一次有种异常奇怪的难受和怜惜,那是和做皇帝时,面对自己的“宠妃”完全不同的感觉。

他拉她坐在**,她的鼻涕眼泪,将他原本就汗濡濡的文化衫擦得更加不成样子了。他叹息一声,“掉了就算了……以后,我给你买……我给你找回来吧……”

怎么找得回来?只怕早被当作垃圾处理焚烧了。

她还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他无奈,只好道:“冯丰,我帮你做点什么吧……”

她用手背胡乱抹着眼泪,声音还是哽咽的:“你帮我把地扫完……以后,都你扫地……”

李欢简直要吐出血来,但是,自己已经答应在先——君无戏言啊!这是他历来的习惯。

只好拿了扫帚。

冯丰见他拿了扫帚,赶紧跳下床来,闷闷道:“要把这个床移开打扫,我搬不动……”

他立刻搬开床,只听得“吱呀”一声,一群老鼠就窜了出来,紧接着的,还有一群蟑螂……

他吓了一跳,赶紧退开几步,生怕踩上了这些污秽之物,却见冯丰一把抢过扫帚,用力挥舞追打那些老鼠、蟑螂,十分勇猛的样子。

这是什么女人啊,他哀叹一声。

“穷女人,怎么,没见过?老鼠、蟑螂就让你吓成这个样子,胆小鬼、懦夫……哼……”

“我不是害怕……你不觉得这些东西很脏?”

“不脏我灭它干啥?还狡辩,你就是胆小鬼……”

他一把抢过扫帚,根本不理睬她,胡乱挥舞起来。这哪里是扫地的架势?冯丰赶紧纠正他的“错误”,在她的指挥下,李欢生平第一次拿起扫帚拖把扫地拖地,忙得满头大汗……

终于,原本凌乱肮脏的小屋,变得洁净清新,就连地砖也被水洗得亮堂堂的。

两人轮番在小得不能再小的卫生间里梳洗完毕,一天的劳累仿佛也舒展开来。

两人坐在沙发上各自喝了一杯水,李欢在小柜子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子,冯丰一看,他拿的正是自己的“龙袍”和全套冠冕。

“你干啥?”

“我们明天把这个拿去当铺,换点钱回来……”

现代还是有当铺的,不过,冯丰没去过,也很少看到。但是,这样一件衣服能值多少钱?他穿越到现代之前,身上只有这件龙袍外面是盔甲,其他首饰玉带都没有——因为他是出征追杀伽叶和自己的,一切从简。

盔甲自然早已不见,只有这身龙袍和冠冕,是唯一能证明他是从一千多年前来的“古人”。

冯丰以前自然也想过这身行头能卖几个钱,但是,她心里一直疑惑的是,自己去古代就穿的古装、回来,就穿的现代装,自己估计是——魂穿。

而李欢来现代是穿的龙袍——他是整个人都穿来了。

只怕,他若要穿回去,这龙袍会不会也有古怪呢?

再加上回来的这几天一路奔忙,也没有闲暇,她倒一直没有想起更没有动过卖龙袍的主意,到后来,龙袍被塞在塑料袋里,她压根就忘记了这事了。

而李欢,从小位登九五之尊,更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会卖龙袍的事情。不过,他阅历丰富,处事老辣许多,来到这个异世界之后,看见所见之人都那么奇怪,为了安全,更不会主动出示龙袍、暴露身份,怕招来横祸。

这几天穷得快发疯了,他忽然福至心灵,倒一下想起自己这个值钱的龙袍了。但是,究竟要如何处理,却是小心翼翼的。

怀璧是罪!

谁知道自己出示这个龙袍后,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要知道,在古代,出卖龙袍,或者其他普通人拥有龙袍,那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

经皇帝这一提醒,冯丰也立刻醒悟过来,汗濡濡的龙袍有些馊味了。她摊开一看,只见龙袍前后两面共有4对五爪龙图案,8只龙是由大小均匀的细粒珍珠缝制而成。她想数数上面究竟有多少颗珍珠,李欢道:“不用数了,上面一万颗东海珍珠。这是夏天的,所以数量少很多,冬日的龙袍厚,上面的珍珠是10万颗。”

额滴神呢!

她瞪大眼睛,“这能值多少钱?”

“这是江南丝绸局耗时两年,纯手工完成的,材料是极品缫丝,用了金线3两左右,价值2万两银子……”

2万两银子换算成人民币是多少钱?

“这冠冕呢?”

“冠冕前后各六串珍珠,所用的材料是……价值3万两银子……”

冯丰睁大眼睛一时回不过神来。

过了好一会儿,心里忽然一阵狂喜:要发财了!

李欢自然不如她那么激动,相反,心里堵得难受,只道:“我们该到哪里去当这些东西呢?有当铺敢当么?先当龙袍吧,冠冕再放放……”

我们不是当龙袍,我们是卖龙袍。中央台不是有个鉴宝的栏目嘛,一千多年前的皇帝亲自拿着自己的龙袍去做鉴定——这是多么诡异的事情?

冯丰想得入神,又觉得有趣,忽听得李欢一声大喊:“糟了……”

她吓了一跳,这一看,心里不由得一阵发冷——

只见摊开在沙发上的“龙袍”、“冠冕”竟然不知不觉间寸寸断裂,伸手触摸,竟然变成了灰烬一般的东西,只有那些鲜明的色彩花纹和乳白色的珍珠粉末,还证明着——前一刻,它真的是龙袍!

她惊诧地看着这个见风就“氧化”的龙袍,当初它在李欢身上时可是好好的。也许,那是他当初的气息稳住了龙袍?如果他一直没有脱下来,会不会是完好的呢?她猜测,这估计跟刚出土的古物差不多——早年,没有采取特殊材料时,一些刚出土的文物,见风就氧化或者腐朽了。估计这“龙袍”也是,因为没有特殊材料加以保护,就腐朽了,它原本是一千多年前的东西,来到21世纪,在两个茫然无措的人面前——蒸发了。

她从小到大过的都是普通人的日子,对于巨大的财富也没有什么概念,丧失了龙袍冠冕并不觉得太过沮丧,反倒是看见李欢满脸的骇然,心里涌起一股阴森森的感觉——李欢会不会是千年僵尸啊?他会不会在月圆之夜,就要变成狼人、吸血鬼之类的?

房间寂静无声,夜晚分外冷清,冯丰越想越害怕,身子不由得一阵颤抖。

“你干吗?不能发财也不用吓成这个样子嘛……哼……”

是李欢冷冷的声音,他的心经历了从云端到泥土的失望之后,反倒迅速平静了下来,因为,在他的意识里,即使卖龙袍,估计也没有凡夫俗子敢要,而且,龙袍卖出去了,自己仿佛皇权也卖了似的,这可是万万不能忍受的。所以,见龙袍风化了,反倒松了口气似的。

他出声,终于有了一点人气。冯丰抖抖索索地将手伸在他的鼻端,那呼吸分明是热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拍掉她的手:“你干啥?”

“呵呵,你是活人,不是僵尸。”

她如释重负,拍拍心口,松了口大气的模样。

原来,这该死的女人不是在可惜龙袍,而是害怕自己是“吃人僵尸”。李欢怒道:“我看不出自己和你有什么区别。也许你才是妖怪呢,要不是你莫明其妙地来到皇宫,我怎么会来这该死的鬼地方?”

我是妖怪,我是狐狸精,勾引唐僧的狐狸精。

这话如一阵霹雳蹿过心灵,忽然想起伽叶,想起自己和伽叶在一起的日子,她眼圈一红,瞪了李欢一眼,转过身子坐下。

李欢哪里知道她在想什么?将那风化的龙袍依旧装在那个塑料袋子里。他转脸,想问问冯丰什么,可是,却见她劳累一天后,头已经歪在沙发靠背上睡着了。

他起身将她抱起来放到卧室的**,见她依旧熟睡着,满脸的汗水又仿佛是泪水。他摇摇头,帮她抹了抹,又将她卧室的玻璃窗完全推开,才走出来,躺在自己的地盘——破沙发上,双脚伸出了沙发的扶手,心想,明天该干啥呢?

他这些日子,几乎每个夜晚都难以入睡,一直挂心着自己失踪后,皇宫里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好在太子早立,他应该在大臣的拥戴下登基了吧。一朝天子一朝臣,太子的生母被杀,皇后家族倒是忠心耿耿,想必局面已经控制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