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与狼共舞(下)
第九章 与狼共舞(下)
“哼!这群狼未必会一直跟着我;唯独你才不会和我分开走呢!”程双一反常态略带深意的说了一句:“它们是野狼,你就不一样了,你是一只小色狼!”
小可尴尬的一笑竟然没接下话去。
大半夜吃得半饥半饱是最难忍的事情之一,这三条狼被牛肉干勾出了馋虫因而蹲在对面呜嗷的低声叫个没完,小可又好气又好笑的对它们说着狼类并不懂的话:“牛肉干没有了!等我在山里累死了你们吃我的肉吧,哥们还要休息了,你们退得远些!”
这群狼像是懂得他的意思一样退到了数米之外,它们与二人保持着难以在两步之间扑过来的距离,小可和程双因而有了足够休息的空间并且能够略微的放松些警惕。
有了明火的保护小可终于可以放心的留下程双不管,“我去砍些树枝为咱们的篝火续上些燃料。”说罢他提起大刀独自在附近转了转,他挑选的木材是那种干枯了大半的松枝,小可干活的全过程中那三条狼都紧张兮兮的人立着盯着他,他奔向东狼头就跟着向东、他走向西狼首又随着他位置的变化转而向西,小可有心试探着这群狼,他刻意远离出火堆数十米去,然而这群狼却并没有攻击他。
不一会儿小可腋下就夹着满抱的树枝回到程双身旁,它用一根树枝把火头引到了这堆新架好的篝火上,他望着不断爆出“噼啪”声缓慢燃起的火苗说:“你看,这群狼的胆子其实小的很呢,我走出那么远去请它们吃我的肉它们都不敢上前,咱们有了这堆火更可以安心睡上一阵儿的,这些半干的树枝水分含量高,燃烧得很慢足够支撑到天亮,赶快休息一会儿吧程熊猫,攒足了体力天亮以后咱们还要上路呢!”
两人以对方的后背为依托靠在一起,后半夜上弦月早已沉了下去,漆黑的山林间只剩下身边烧得渐渐旺盛起来的火光可以照亮。程双起初紧张的时不时偷眼去看那群狼,只见它们聚在一处各个都现出了慵懒的疲态,她经过一夜的奔波早已疲累不堪,脑子里胡思乱想了一阵她就在不知不觉间睡着了。
元旦前后北方到了早晨五点多时天色只不过蒙蒙亮而已,程双打了一个机灵率先醒了过来,她睁开眼首先想到的是看一看那团柴火,它哪里像小可说的那样能够一直燃烧到天大亮的?小可砍来的是松树枝,这种木植热值较低、密度小不经烧,其表皮外覆的一层松油更加快了它们的燃烧,此刻东方不过微微见白;而那团篝火早已冷却得连烟都不再冒出了。
联想到三米开外的那三只食肉动物程双猛的打了个哆嗦,她急忙转头向它们看了一眼,只见这三条狼仍然趴在原处互相依偎在一起取暖。它们的听觉远比人类要灵敏得多,程双只不过抬起了头它们就被她的声音惊醒了,它们懒洋洋的睁开眼来瞧了瞧她,像是习惯了她的存在一般目光迷离的在她身上打了个转又合上了眼皮。
程双心里说不出的激动,心知它们明明有机会却并没趁着“猎物”疲累不堪的打盹时贸然攻击自己和小可,这群狼不是当真温顺胆小;就是从来没有侵犯过像人类这样大块头对手的经验和习性。她叫醒了小可,两人经过简单的休整之后虽然都觉得全身酸痛,然而体力却因此恢复了很多,临睡前两人已经疲劳到了低电警告的状态;此时却已恢复了大半的体能。
整顿好装备再度踏上征程临出发前,小可冲这三条狼打了个呼啸算作向对方告别,毕竟这三条狼不趁人之危的狼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满满的都是正能量。不管它们出于何种目的,它们已经深深的博得了两人的一致好感。
在山中前行了半个上午,两人一路向西很快翻过了两座山头,小可估计到了这封狼山的腹地以后,就算夏家族人已经铺开来抓捕他俩也未必能够轻易的追踪到他们确切的位置。他们放缓了速度继续前行,在抵达另一座山脚下时竟然在两山之间的山谷中发现了一泓并未封冻的泉水。
这眼泉水深和宽都接近两米,透过清澈见底的泉水一眼望去就能看到池底的一道裂缝,泉水大概就是从这缝隙之中涌出来的。这是一眼地下温泉,桃源谷处于鸡冠山市的南端,鸡冠山属于长白山脉完达山系的支脉,在活火山带的支脉山系中发现一眼活泉并不足为奇。泉水的温度比周遭的空气要高得多,在距离水面一米多高的位置直向上延伸出一人多高的距离都凝结着不断散开的水气,水气蒸腾而出使得附近数十米范围内的树木枝杈上都结了一层冰花和树挂,在这片区域的影响之下附近的两座山都连带着充满了灵秀怡然的气息。
程双见到这座活泉就激动的挪不动步了,她在泉边休息了片刻便想要一试水质,只不过她并不清楚这泉水是否具有腐蚀性。小可见她迟疑便作死的在水中捞了几把,水温约有二十几度伸手入内感觉极其舒畅,小可等了一小会儿并没感到有任何的不适,于是两人嘻嘻哈哈喇的各自掬起水平洗了把脸。
程双洗去了脸上的尘土精神头足了起来,她踟躇道:“咱们这样糟踏这泉水,它若是能直接饮用的话岂不可惜了?如果这眼泉水可以当作饮用水的话咱们就算在这片山里耗上几天也不会渴死,饿了大不了自己去挖些植物根茎来吃,我是不是应该在附近搭上一个窝棚呢?”说罢她伸了个懒腰,安稳自然得就像是回到了自然闺阁中一般。
“我当你看到这泉水如此来劲儿是打算就地洗个澡请我看戏呢!”小可望着她白里透红、娇艳无俦的面庞无趣的回道:“你完全可以从此以后与狼为伴生活在这座山里,哥们我就不陪你了,估计最迟到了明天上午我就能在对面村子里大吃一顿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谁要在这儿洗澡了?”程双急道:“我是在想那些狼不可能不喝水的呀?”
小可笑了笑说:“你管的还真宽!真舍不得那几只狼的话,等出了山以后你不妨每天都带上些肉干、矿泉水来喂它们好了,以后你八成会当上养狼专业户成为民营企业家中的非典型性表率呢。”
“什么非典型性企业家?我只听说过非典型性肺炎。”程双说。
小可坏笑道:“不是我说你啊程熊猫,你别知道什么都往外抖,“非典”这个词汇很容易暴露你的年龄段。”
“难道我还会怕暴露年龄吗?我本来就比你大……”
“嘘!”小可正闲谈间突然作了个禁声的动作,只因为他听到了对面树丛中枝杈晃动的声音,这声音并非风吹的;而是有什么活物在移动中刮擦所致。程双见状立即收住后面的话放轻呼吸,她向小可指了指身边的大刀,小可并没提刀却在全神贯注的盯着对面,一分钟以后小可率先看到了稀疏的树林间出现了三只灰色的身影,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说:“哈哈!程熊猫,咱们的小朋友们也来了。”
程双经小可指点方向之后也看到了它们,她笑道:“这群狼应该是觅过食吃饱了早饭之后赶来喝水的,只可惜它们今天要喝咱们的洗脸水喽。”
“你以为狼的饮食习惯很准时?”小可不以为然的摇头叹道:“野生动物哪能像咱们一样有准点儿?像狼这样的食肉动物能保证十次出击五次不扑空已经算是高命中率了,它们经常要饿上好几天才有东西吃,如果逮到了大型猎物的话它们又会吃下超大量的食物去,个个肚子提溜圆,真是“三天不开张,开张吃三天。”啊,不过我估计以这群狼的生存状况它们定然整个上午都一无所获,到这泉边是来混个水饱的。”
那三条处于上风向的狼到了泉边才发现小可和程双正在此处,它们战战兢兢的原地打了个转,似乎既想躲开这两个难缠的对手又想要喝水,为了使狼群不再处于这种紧张状态,小可干脆席地坐了下来,他拉了拉程双的衣袖将她也拉到自己身旁坐下。
狼群经过短时间的迷茫期之后真的放松了下来,它们像是经过了一番短暂的合计,之后一同转了回来靠近泉边喝起水来,它们慢慢的习惯了这两人的存在,两人与狼群彼此之间默契的形成了一种并不算威胁的威胁。
它们如同小可猜测的一样在泉眼对面十足喝了不少水,果不其然,狼群整个上午都没捕猎到任何食物,程双猜想或许它们在吃上那只断臂和牛肉干之前已经在饥饿线上挣扎了数天,昨晚那两餐并不足以温饱的食物恰好为它们续上了能量,如同及时雨一般救下了它们的命。
两人抱膝坐在泉眼边看着池水对面的三条狼,只觉得如此近距离的与野生动物为伴远比在城市间和人们勾心斗角要轻松许多。
“想什么呢,熊猫儿?”小可率先打破了寂静,他说话的时候那三只狼的耳朵各自动了一动,它们发现对面这两个奇怪的家伙并无异动,这才放松警惕在泉水边躺下来取暖。
程双回答说:“我在想,我们在现代世界里还能够体会到古诗词中提到的山水田园间的生活吗?”
“你别听古人吹牛了,真要是那么容易和现实断绝开的话他们还用得着大肆吹嘘那种隐居的生活方式吗?”小可笑道:“而且我没见过哪一则故事里说到的隐居生活像你向往的这样每天泡温泉和养狼为宠的,你这是上古未开化时的生活方式吧?”
程双答道:“未开化时期的生活方式不是挺好的吗?上古时期以血缘为单位的氏族群落那样“小国寡民,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的日子不好吗?人一多起来抱成团以后集体的力量大了就想着要改变世界,等到人类占据了食物链顶端有了支配世界的能力之后又开始为既得利益的分配而起争端,甚至为了独霸所有资源而打打杀杀。要我说啊现代反到不如上古时期人们的生存状态极度紧张时好呢,那时候的人类只不过是生物链中一个平凡的物种而已,如果人们总能把“我是一个动物”当作做人前题的话,可能人们面对其它生物的时候就不会再这样生杀予夺的全不当回事了吧?”
小可叹道:“你说的没错,越是高等的动物其群体智慧和数量加成也就越高,然而出问题的根源就是人类太热衷于抱成团,掌握的资源多了以后人类的劣根性就显现了出来,人们总是被付出能否得到等值回报、所获得的是否值得付出这样的事困扰。
你看这些跟人类比起来傻不拉叽的野狼,它们的群体反而要牢靠得多,为了族群利益多出些力气又能怎样?那条爬上大石头作前哨的狼不就是在为了集体利益冒险吗?而它陷入危机之中以后它的同伴又都对它不离不弃。我并不懂狼的习性,看不出这三条狼里哪个才是首领,然而关键时刻肯为了大伙儿去玩命才真正有老大的风范。这一点你二舅舅就做的很称职。我不是骂他,只不过举个例子而已。
当狼王就像做公务员一样,你是管事的所以平时得到的好处更多这无可厚非,可是到了要命的时候你再不站出来的话岂不是太有损公平了?便宜全被你占着;有了危险时供养你的纳税人却要上前去顶缸?凭什么啥好事儿都是你的呢?”
小可见程双点头赞同了自己的观点,他打眼一瞧,对面那群狼同样也在摇头晃脑的盯着自己,他昂起头逗了逗群狼,之后继续说:“高度集中化的文明不如小国寡民的群落;就算抱成团的小众群落有时候也并不如单个人的能力强。自私本就是生命的天性,别说咱们人类这种高端动物,就算是组成生命最基本的基因不是也为了传承自己的特质而自私的耍着小花样吗?
就拿狼来说吧,它们以群居的生活方式,采用围捕猎物的猎食方法会更高效些,但是群体式的生活好混进去却很难完美的融合,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合作问题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吗?其实对孤身旅客真正具有威胁的反倒是那种习惯单独行动的狼,那才真叫一个死缠烂打,绝不容你和它套近乎,在那种独狼眼里你要么是食物;要么就是天敌。它才懒得和你共同在温泉边取暖呢。”
正说话间那三条狼却再度爬了起来,这哥仨抖落掉毛皮之上的尘土便先后奔西北方向而去。它们需要觅食,野生动物哪里会有小可和程双这样惬意的生活?这两人只不过自己作了大死才被迫逃亡山中而已,他们有着充足的所需、有着强健的体魄、更有着人类发展至今积累下来的无数经验智慧和知识,只要坚持到对面的村落,他们回到城市里还是能够像从前一样继续逍遥;狼群却不同了:它们还要为下一餐而挣扎,它们生命中的每一刻,既使躺在温暖的泉水边晒着和煦的太阳它们仍然无法平静,它们每次睁开眼来都要为新的一天而奋斗,丝毫懈怠不得。
和狼群比起来小可和程双是如此的幸运,他们的运气所在并非因为他们脱胎到了地球上最高端的动物身上;只因他们有幸生活在现代社会,如果把他们的身份换成程双口中的史前人类,恐怕他们的境遇和这群狼并不会有任何两样:他们同样会为了下一顿饭而奔波;还要为防备天敌而提心吊胆,哪里会有心情享受所谓的山水田园风光?
人就是这样,享受着现在却总是以为逝去的光阴才是最美好的。他们占尽了现代人类拥有的技术和知识优势因而轻松的解决掉了大部分的难题;却都在向往着原始社会的上古文明,人们形容某种喜好时惯用的“向往”二字原意就是在讲述着人性中的某种共同的特质:自古以来人们走在前进的道路上却总是在回首过往而唏嘘不已,向过往致敬却在发展的路途上越跑越快而绝不回头。思想和脚步总是这样的悖逆,或许这就是穿越剧会大火特火的根源之一吧——带着现代思想回到过去,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嘲笑巨人比自己矮一头!
程双一直很有劲头的盯着狼群,见它们要离开了她便站起身来说:“反正族人们未必会追进山里来,咱们左右无事就跟着它们去瞧瞧吧,它们虽然食不裹腹、又饥又寒,只不过我挺羡慕它们的,这才是真正和大自然零距离接触的生活。”
小可只觉得狼群随时可能冻饿而死的生存状况并没什么好羡慕的;而跟着它们窥视在旁反而会破坏了它们既有的平静。只不过程双对这群狼由衷的喜爱,她很少开口做出什么决定,她既有心如此,小可也就决定干脆顺着她的心意一回,说不定这种难以理解的生活方式正是这个文艺范的姑娘想要的快乐!
他答应同程双一同前去追踪这群狼还怀着另一重想法:他要亲眼见到这群狼猎食时的攻击力以确定它们和那辆越野车被损坏是否有关,因为它们的体型和习惯与那辆车被破坏的程度太过矛盾,小可不止一次的设想着它们的嘴巴张到最大时是否有能力衔得住成年男人的肩膀,而且就算它们做到了把那伤者的肩头死死咬紧,难道这种小狼就能够卸下那只胳膊了?张到了一百多度角的嘴巴闭合时能够达到最大的咬合力吗?
两人匆匆收拾了行装在狼群开拔之后立即追踪对方而去,小可陪同程双一路小跑着前行,他顿时想起了一部老电影中的部分剧情,与狼为伴,在林间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