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水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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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章 痛快

    在地仙修行的过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一个点,就是随着修为的提升,真气的灵性将会不断增强,甚至能虚空造物,点石成金,为万物开辟灵智。

    不过将死物变为活物,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地仙七阶虽已经初步具备这个条件,但还远远不够。

    地仙七阶的真气可以虚空造灵,却不能长久,只要最初用于点化的真气一消散,造物的灵性就会快速消退。

    恶神在穿梭阴阳的时候,不知发生了什么,最终落到了夜帝的手上。

    不知是夜帝影响了它,还是它影响了夜帝。总而言之,它借助夏颉的力量,不断给自身粹灵再加上寄生于夜帝身体之上,如此种种,成功让自己养出了自己的魂。

    李牧原在南里城前看黑龙时,黑龙也在看他。

    那个时候,恶神拥有的力量实际上已经压倒了李牧原,但是当李牧原在南里出现的瞬间,它依旧慌了。

    于是夜帝的计划被打乱,按照夜帝原本的想法,是狮子博兔,亦用全力!一把就要来个干干净净、痛痛快快的!

    他原本计划,从阳世调集三十万大军,翻手之间,将李牧原的小城市碾压成渣……谁知道天不遂人愿,他们之间的融合已经太深了,甚至夜帝都不能坚持自己的主见。

    不过种种过往,早已经随着夜帝自刎,消散无影。可能是夜帝的自刎彻底摧毁了恶神之灵,当李牧原捡起恶神的时候,一段段零碎的记忆就冲到了他的脑海之中,让他清楚的了解了过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魂已灭,其心尚在。

    恶神之心中蕴含着无尽的力量,这些力量交织在一起,实在是太过强大,甚至在不断的酝酿着一个新的意识。

    为了预防恶神复苏,李牧原必须将其彻底击碎。

    剥开了坚硬的外壳,将最肥美的果肉平均分配给了每一个人族战士,算是物归原主。

    至于剩下的最坚硬的部分,果核固然香脆,然而想要吃到却没那么容易的。

    一股清气化剑,狠狠的凿在“果核”之上,剑锋与果核碰撞的部位,洒出一连串的火星,如下了一场火雨!

    只是“果核”的防御虽然强大,但失了魂魄,只是一件没了变化的死物,在李牧原连绵不绝的攻击之下,果核逐渐的出现了一丝缝隙。

    一股雄浑而又浑浊的气息从果核中洒了出来。

    这气息强大无比,里面却又有非常多的杂质,像是愤怒、悔恨、痛苦、恶毒、阴谋……一切人类能想象到的负面情绪,应有尽有。

    若是普通人沾染上一点,恐怕就会立刻变成一个疯子!就算是地仙遇到了这种气息也会心魔大起。

    沾染着毒液的美味糕点。

    这样形容最合适不过了。

    “你到底做了多少恶?这种程度,就算我也不敢碰!虽然有真心玦的力量,可以冒险一试,不过……风险也太大了点。”

    李牧原面目凝重,他从怀里掏出真心玦来,似有些犹豫,似乎不忍心让真心玦去触碰这般污秽的东西。

    “没有办法!阎罗说过,反向踏行彼岸之桥,乃是逆天之举,乃是地仙六阶之后,超脱生死的过程走的路!现在我才地仙四阶,根本没可能走下来!最起码要将自己提升到地仙五阶,才有那么一丝的可能。”

    心中百感交集。

    真心玦向上一抛。

    微微光芒自现。

    一切黑暗,一切污秽,都在真心玦的光芒之下消失的无影无踪,一道精纯至极的真气,从上而下灌入了李牧原的身体之中。

    白、赤、金、青、紫,五色五气从李牧原的身上迸射而出,化为五个李牧原的虚影,分五个方向站定。

    这五个虚影乃是神魂意魄精所化,五气朝元,既是将地仙凝聚出的“神魂”二字,再次细化,再次升华!

    若说地仙与俗人之差,乃是超凡脱俗的第一步。那么地仙五阶,就是真正的天人有别!

    “这是什么?”张华清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正在见证的是什么,只是此刻他在李牧原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异常的高贵之感!

    这种感觉,有点像他在俗世之时,第一次叩见皇帝时的感觉。

    五个人影盘膝坐下,身上有光芒迸射而出,多彩之光交织成莲,巨大的莲花沐浴着血雨,绽放在黑暗之中!

    这不是人间之景!

    他本能的想要跪下,想要顶礼膜拜!

    “那是啥?”

    楚轩有些疑惑。

    他看到了远处的光辉,看到了巨大的莲花。

    若是以前,按照楚轩的脾气,就算是脑袋掉下来,也要过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只不过今天,好奇心很快就在心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只巨大无比的拳头砸在了他的脑门上。

    这只拳头实在是太大了,甚至比他的脑袋还要大上一圈。被拳头打中的时刻,就好像是一只老鼠被大猫的巴掌拍了个正着一般!

    轰!

    楚轩脑袋嗡的一下炸开,疼的什么也不知道了,只是隐约的感觉自己的身上轻飘飘的,可能是飞了起来!

    他被拳头打飞了十几丈,撞塌了好几堵墙才勉强停下来。

    “妈呀!”

    楚轩呕出一口血来,若是正常人类,被这一拳打中,不死也是个半残!楚轩却只是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就推开压在身上的爪瓦站了起来。

    “混蛋!王八蛋!”

    他脑袋痛的要命,浑身更是像散了架一般!只不过楚轩很快就感觉到,一股暖流正从自己的小腹处快速的升上来,很快就遍布全身。

    他依旧很难受,很痛苦,只是身体却可以正常活动。

    “他娘的怎么回事?”

    楚轩有点懵,此时的战斗很是激烈,他的兄弟们不时被打飞出场,惨的那是一塌糊涂!只不过无一例外,所有人都可以立刻站了起来,除了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好像人完全没事。

    楚轩的脑袋并不是属于很灵光的那种,而且他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去想,先做了再说!

    至于结果如何?以后再说!

    既然今天死不了,那就打个痛痛快快!

    这样最好,最是能将心中的情绪发泄出来。

    “说实话,每次见到你,我都想揍你一顿!今天终于有这个机会了!”楚轩一把扯烂了身上的衣衫,露出一身壮硕的肌肉和无数道伤疤,他将拳头捏的咯吱咯吱作响,脸上挤出了一丝狞笑。

    它的对手是一只天狗族的战士,名叫莫笛。天狗族虽然名字听起来很霸气,但那不过是它们学习了大徐文化之后,给自己起的一个文雅点的名字。

    它的真实情况并不怎么高贵优雅,准确的说就是人和狗硬拼结合起来的生物,身体像是一个强壮无比的壮汉,只是毛量有点超越常人。而脑袋就是一只留着口水的大狗,哈喇子挂的老长,看起来有些可笑。

    说话之间,楚轩伏下了身子,如一只捕食的大猫一样,贴着地面急速行进。

    天狗族人的力量极强,不过反应似乎有那么点迟钝,直到楚轩冲到身前时才反应过来。

    它鼻子剧烈的抽动着,似乎在凭借味道扑捉楚轩的踪迹!只不过楚轩早就有所准备,一只手张开朝着莫笛一扬,一捧沙子朝着它洒了过去。

    这捧沙子中,有些特别的味道……

    是鲜血的腥味!

    强烈的气味干扰让莫笛一下子失去了目标,楚轩抓住这个机会,一跃而起。

    他知道自己在体型和力量上远远不是这些大狗的对手,若是硬碰硬,只会像之前一样,被大狗一拳打飞!

    “人和野兽最大的区别,就在脑袋这里!我的脑袋会用来想事情,你却只会用来吃饭!”

    朴素的楚轩有朴素的智慧,相处的久了,他知道这些异族的弱点到底在哪里。

    他一把扯住了莫笛胸前的长毛,将它的身体拉的失去了平衡,待到它摔倒在地上之时,狠狠的一肘敲在莫笛的小腿上!

    莫笛立刻发出了一声声惨叫,楚轩怪笑一声,骑在了莫笛的身上!

    拳如雨落,打的莫笛的狗头爬不起来!

    光是拳头已经不够发泄愤怒的,于是楚轩的嘴里就跳出了一连串的污言秽语:“**的混蛋,穿着老子给缝的衣服,人模狗样的!老子……”

    他可能是得意忘形了,不经意间,身下突然传来一股大力,他措不及防,整个人被掀飞出去!

    还没有清醒过来,就感觉到一只大手抓住了他的腿,然后一股大力袭来,楚轩就腾空飞起,在地上反复摔了几下狠的之后,又被远远的扔了出去。

    “人模狗样儿的混蛋!”

    楚轩吃了一嘴土,脸上更是糊了一层厚厚的灰,什么也看不见!

    他突然闻到了一股腥风,耳边更是响起了莫笛的声音。

    “俺看你不爽很久了!每次都在背后嘀咕俺!俺本来就是狗!狗怎么了?你做衣服俺说给你骨头你又不要!揍死你个混蛋!往死里揍!早就想揍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