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外交官
字体: 16 + -

第四十四章 东瀛之石(1)

第四十二章东瀛之石

在很多年以前,当英国的坚船利炮还没有叩开中国的大门,鸦片这种商品还不能明目张胆地上市销售,只能通过海关上的贪官污吏们偷偷运进中国市场。

当然,西方人运进中国市场的并不仅仅只有害人的鸦片而已,还有比鸦片贸易更加源远流长的——宗教。

基督教在中国的历史基本上可以与伊斯兰教比肩,早在中国唐朝贞观时期,基督教的涅斯托里派即东方亚述教会的阿罗本就已经将此教传入中土境内,十二年,唐太宗李世民诏称“波斯僧阿罗本,远将经教来献上京”,并命令在长安城中义宁坊建寺一所,度僧二十一人,许其传教。景教的寺院不仅建于长安,地方府州也有。唐肃宗即位,在西北地区建立寺院,信奉者不仅是来华的西域人,也有中国人,并有翻译的经典。唐武宗会昌废佛,景教同时被禁止。后来衰微,元朝再度传入,教徒与来自欧洲的天主教教徒并称为“也里可温”。景教在中土于元朝灭亡之后由胜转衰,然而基督教在中国的活动并没有因此而进入长期的萎靡不振。

1535年西班牙罗耀拉的依纳爵为应当时基督新教的宗教改革,并获得罗马教廷教宗许可,成立了耶稣连队即耶稣会。

耶稣会成立之初,会祖圣依纳爵的挚友,被称为东亚宗徒的沙勿略françoisxavier就到了印度,却只能遗憾的于1552年死在中国广东外海的上川岛.

就在这一年,利玛窦诞生,三十年后的1583年,利玛窦来到广东,在中国南方辗转度过十八年后,终于在1601年进入北京,之后的十年,利玛窦以其精湛的数学和天文知识和对中国经典的通晓,在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建立了良好的形象。这个模式也被其他许多相继来华的耶稣会士采用。

1644年满清入关,顺治、康熙皇帝继续重用西方传教士.汤若望和南怀仁.相继出任钦天监正,全国信徒将尽三十万人。

从雍正皇帝开始在全国查禁天主教,迫害教徒和传教士,但在北京宫廷里却留用一批耶稣会士,担任御用学者和艺术家。有意大利籍画家郎世宁brothergiuseppec和负责制作地图的蒋友仁神父fr.mic神父。17世纪后期,耶稣会传教士是西方了解中国的最高权威。

但是基督教是一个什么宗教,当年立教之初也是经历过了罗马帝国的千锤百炼,围追堵截,好不容易才在公园313年得到君士坦丁大帝的承认,成为了合法的宗教,总而言之,人家也是过过苦日子的,雍正皇帝当年不过只是把几个基督教堂改成了天**,充其量不过就是没收了房产限制了自由,远的比起当年的罗马可谓是和风细雨,近的比起日本德川幕府对天主教徒的血腥镇压那也是属于吹面不寒杨柳风,这样的“怀柔政策”知道的是明白皇帝生气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清廷跟他们客气呢,无论是国内的传教士,还是海外正对这片热土翘首以盼的基督徒仍然对神秘的中国抱有浓厚的传教热情。

西方世界的信徒们或因为被马可波罗的游记忽悠,或是为了将上帝的福音播洒向全世界,仍然前赴后继地开向此时此刻对他们来说和风暴角的激流,尼斯湖的水怪一样深不可测,福祸难治的远东。

而这许许多多东渡的传教士之就有一位来自葡萄牙的没落贵族。

葡萄牙本来就是一个航海国家,除了对于宗教的热忱,这位葡萄牙青年之所以选择远离故土家乡,前往神秘莫测的东方世界,应当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基因中继承者葡萄牙人长期与海洋搏斗的冒险精神。

而最重要的一点则是此时的葡萄牙虽然没有一蹶不振,但是和后起之秀的英法甚至是荷兰相比都已经不复当年开辟新航道时候海上霸主的地位,虽然国土面积狭小,但是好歹也当过几年大国,这冷不丁的又重新沦落成欧洲大陆上的“二等公民”任谁心里都不会好受,而这位热爱祖国的葡萄牙青年,因此,家道和国运一样衰落的他,终于踏上了前往远东的商船,在一望无际的海洋上寻找祖先当年长风破浪的荣耀。

因此,这位葡萄牙青年虽然打着耶稣会的旗号,但是他并不能算是一个虔诚的传教士,而只是欧洲随处可见的一个普通的基督徒而已。

到远东的道路自然不会是一帆风顺,大海总是这样,表面看起来平静,内力却暗涛汹涌,想当年唐朝之时,鉴真和尚光渡一个日本海就林林总总过了六次才过去,另外还搭上了自己的一个徒弟,而自个儿的一双眼睛。

如今的航海技术自然不是当年中国唐朝时候的帆船可以比拟,但是这过的也不是一个下场的日本海,而是要绕整个非洲大陆和亚洲南部一圈儿,在这条航线上赔上身家性命的人又何止千百,这趟航线虽是已经被欧洲的商船来来回回走的精熟,但恐怕任谁都不敢说这条路万无一失。

这位葡萄牙青年经历了九死一生,终于见到了他儿时就已经在书本上熟知的远东热土,当他第一次踏上中国的土地的时候,和许多因为马可波罗的广告慕名前来东方探险,淘金的欧洲人一样,必然是会有一些失望的,并不是此时的大清朝就没有元朝那么争气,当然客观而言,就半途而言,清朝此时的确比不上元朝,别说清朝,任何一个朝代跳出来也不能跟横跨欧亚非的大元王朝相提并论,但是就繁华程度来说,即便此时已经过了康乾盛世的昏黄,可是比起元朝来说应该还是要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毕竟,这个社会总是在进步的,所谓先进落后,不过就是进步的快慢而已,它老人家怎么着也不会往回倒着走。

而且,凭心而论,同样是异族出身,爱新觉罗家族似乎也是比成吉思汗的勃儿只斤家族要更具有学习的精神,他们很清楚的知道在在文明开化方面处于明显劣势的自己断不可能用他们的草原文明来同化农耕文明,而中原的土壤似乎是种粮食要比放牧来的划算,因此在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亮相疯狂举措之后,似乎也没有那个贵族在跳出来表示要把中原这些碍事儿的汉民杀掉,再把农田改成牧场。这么一来,它融入得快,发展的自然也快,虽然,他们接受的政治体系事实上在这个时候已经行将就木,被马嘎尔尼成为是一条将要沉于海底的旧船,但是,在封建社会的角度上来说,在还没有经历过鸦片战争的时代里,大清国内部无论是从生活质量上还是国民心理上也算是一片歌舞升平的太平迹象。

因此,要说让这些远道而来的异国客人感到有些怅然若失,自然不应当把责任归咎于清政府把好好一个远东上国照顾不周,硬生生地在国际有人面前丢了脸面,至少是在鸦片战争还没有把批发的时候,这个罪名可是有些冤枉。

如果哪一个法庭要把这些精神损失来个判决赔偿的话,清政府充其量也就是象征性地府上百十之二十的责任就拉倒了。

而另外百分之八十的责任,则是应当归结于马可波罗的夸张措辞,什么遍地都是黄金和乳蜜呀,这样的鬼话通常来说没有人会信,但是偏偏那个年代被黑死病和战争以及教会折磨的七荤八素的洋鬼子就信,而且是深信不疑。

要么怎么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罪孽深重,硬生生地将东西的纽带给切断了,自己没捞着多少好处不说,还差一点儿就把两边的人都逼入绝境。

不过,这失望也只不过就是一些小失望,沉积着五千年的底蕴的中原还是足矣让一个从小就受到中国热熏陶的西洋人叹为观止的,这名葡萄牙青年毫无犹豫地流了下来,虽然他并不认为要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存回比在葡萄牙的时候容易,但是在这个全新的环境里,他至少可以重新开始他的生活。

当然,此时在中国境内传教并没有几十年后的那样自由,天子的态度暂且不说,就说老百姓也没有几个愿意舍弃他们崇敬供奉了一辈子的如来、观音还至于灶王爷,来捧着本他们根本就不知所云的名曰《圣经》的小册子,然后敬奉一个洋鬼子长相甚至是衣不蔽体的外国神仙。因此,这个葡萄牙青年,选择了当时许多传教士在传教不成从而退而求其次的曲线救国战略——行医。

无论是哪种文化,那个国度,医生都是救苦救难的人,中国的老百姓虽然此时大多数都是守旧,但也都是讲究实惠,心存感恩的古风犹存之人,你治得好他的病,救得了他的命,他自然就会放下敌意,相信你,别说是老百姓,就连当年的康熙爷,也是因为洋人治好了他的痢疾,而对洋人更加礼遇的。

福建一带民风淳朴,而这名葡萄牙青年又是粗通医术,很快就得到当地原著居民信任,这让这名葡萄牙青年终于感觉到自己的新生活就要来临,于是改名换姓,把自己的姓氏改成了他在中国邂逅的恩师的姓氏——范德维尔,来表示和旧有生活的彻底决裂。

之后的故事就很容易想见,这位医术高超眉目俊朗的异国青年,和当第一个明艳活泼的渔家女喜结连理,还有了一个女儿。

而这个女孩儿与她信仰不是那么坚定的父亲不一样,她是一个狂热的基督徒,在她十二岁那年,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献给耶和华。

但是在坚定的信仰也抵不过一个少女懵懂的青春,当她遇见命中注定之人,什么信仰在一刹那就已经成为九霄云外之物。

十六七岁的少女,兰花丛中的梦境一样轻柔娇俏,带着青春期的不安和羞涩,这是人的本能,并非上帝所能遏制。

而恰巧在此时,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向少女展现了另外一种华人,这种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和她平时在父亲建造的教堂中看见的来寻求救助的面黄肌瘦,精神萎靡的人不一样,他文质彬彬,温文儒雅,却又带着一股干脆的决绝,看起来是一个书生,却又“男儿何不带吴钩”的志气。

彼时鸦片方禁,英军既犯,江宁条约,丧权辱国,大清国和当年的被英军剿灭了无敌舰队的西班牙一样,默默承受国家衰败的事实,而承受的除了高高在上的天子,还有天下万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既是家,无国则无家,在这个国度里,这是上至庙堂之中的皇帝下至垄间耕种的农人都深谙的道理。

这一切,对于女孩儿来说无伤大雅,她不是炎黄子孙,两军交战,她可以站在中间,以一个旁观这的姿态,以上帝的名义救助所有需要她的帮助的人。

但是他则不同,他是官宦子弟,自小就有经世济民的抱负,中兴大清的宏远,天下兴亡的责任,一场鸦片战争,一纸《江宁条约》他不只经历了国恨还有家仇。因此他急于了解西方世界,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区区一个蕞尔岛国如此强大。

这样的两个人,自然有很多可以聊聊,聊世界,聊理想,聊生活,聊人生,最后自然而然的就可以聊到感情。都是年轻人,踩过界自然是寻常不过的事。

想一切关于私生子的故事一样,一夜之间,女孩变成女人,一年之间,女人跳过了“妻子”的身份,从“女儿”变成了“母亲”。

那一夜之后,她再也没有去见过那个人,她孩子的父亲,不是见不着,而是根本不想见,**过后,随之而来的总是冷静,十二岁那年在上帝面前的许诺又重新占据了她的脑海,而他的脸,则是她背叛了上帝的证据,甚至连她的儿子也是这样一个证据,但是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一个信奉上帝的人,她不可能抛弃她的儿子,她舍不得,而她对自己的解释是,这样不人道。

是的,她是一个人道的人,她允许孩子的父亲与孩子相见,当知道孩子的父亲结婚多年依旧没有子嗣的时候,将这个孩子又送回到了他父亲的身边。自己则是一心一意伴随着她信奉的上帝左右,直到四年前病故。

只是按照神父的说法,当年把那个孩子送走对于斯嘉丽本人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样似乎可以让她忘记自己对上帝的那一夜的不忠,而不用终日耿耿于怀。

这个故事按照他的审美观念来说是很俗套的,如果这个讲述这个故事的人不是一个神父,而是一个说评书的,他一定会抬脚走人。

但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怎样一个时代,父辈们的故事都是这样,才子佳人,花前月下,两情相悦,这些被戏文一各种方式描写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情节,听的人觉得毫无心意,无聊之极,但是真正身在其中的人却可以怡然自乐,正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其实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不过,开始是很俗套,但是结局却让沈哲觉得很坑爹,按照他的梦境,这个斯嘉丽应该是一个善良的慈母形象,因此在他的判断里,应该是男方对不起女方,而且这类故事的情节发展大部分也就是如此。但是按照现实情况来看,貌似这段关系开始得挺公平,谁也谈不上站谁的便宜,而最终抛下所有的似乎又是女方,更何况梦境这种东西也未必就是事实,充其量是前一个灵魂在脑海中留下的印象,至少他是没看见这附近哪里有可以种那么一大片郁金香的地方。

沈哲无奈地摇摇头,想着梦境那个似乎将要与魔鬼为伍的少年,心道看来这孩子也是被他亲娘给糊弄了许多年呀。

他突然觉得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和上帝他老人家有什么过节,要不然为什么他的母亲要侍奉上帝而离他而去,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让他动心的女人,也要侍奉上帝,着上帝究竟是有多大的吸引力呀。

此事告一段落,至少找到一个真相就是对整件事情有了交代,对于沈哲来说尤其是如此,反正他只当是教一个作业,就算心里有心结,但是他不能去碰,谁有知道碰了会是什么结果,如今出乎他意料的事情太多,他不想再自找一个。

与其继续为一个分明不能言明的秘密耿耿于怀,他还不如盘算清楚此时应该是“押大”还是“押小”。

“斯嘉丽门”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他的生活算是恢复了正常轨道,要说正常,其实也没有太正常,自从来到这个时空,他的生活无不是看不见硝烟的战场,现在陡然清闲下来,也不知道这清闲的正常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只是每日到处闲逛,要么读读书,喝喝茶什么的,至于政事按照精神一直对内高度紧张的大清国的规矩,不在职人员关心可以,但议政,是绝对被禁止的。

在这种百无聊赖的生活下,他最终踏进了赌场的大门。不,要说是踏进去的似乎有点不恰当,因为这个动作绝对不是出自沈哲的主观意见,要形象点儿来说,他应该是被推进去的。

沈哲自认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冒险的事情也常干,可以说是喜欢刺激的哪一类型,但是他拿捏得好分寸,知道什么事情可以踩过界,比方越俎代庖,比方以下犯上,比方威逼利诱,同时,他也知道什么东西是绝对碰不得的,比如鸦片,比如妓女,再比如就是他现在身处的赌场。

前两样是显而易见地绝对碰不得,而且是说不定碰一下就能把自己的性命给交代了,至于赌场,以沈哲的精明自然不至于会让他倾家荡产更别说是要了他的命,他不愿意进赌场主要是他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绝对不会去认栽。

但是人一旦要是进了赌场这样的地方,你是不管认不认载,都是栽定了的。且不说他自己要盈利,要赚钱,还得保证客人玩儿的开心呀,客人玩儿的开心自然就会当回头客,说不定还能拉几个狐朋狗友过来捧场,客源有保证,自然就不愁没钱赚,因此,不能让一个人总是赢,也不能让一个人总是输,给只鸡肋换个鸡腿什么的,应该是属于最常见的了。

当然这个时代的赌场肯定还没有先进到会安装什么针孔摄像头,但正所谓无商不奸,人家自然会有人家的另一套土办法。

总之,这种地方三教九流,就算是为了个名声,避而远之总是件好事。

不过,相比于鸦片和妓女,赌场还是可调和的,甚至在刚来到这个时空的时候,沈哲还曾经想过来见识一下古代的赌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不过他的预想是等他功成身退,随便拿两个小钱来消遣一番。

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风华正茂的时候,被逼进了赌场,而且还是被他一直以来给予了充分信任的,曾经还是同病相怜的老战友章云平,章大老板给逼进赌场的。

他一边在这鱼龙混杂的鬼地方小心翼翼地下注,一边时不时地观察章云平的一举一动,本来想这位大款既然能想到用这种方法来让他消遣,自然对这种“赌博”这种娱乐活动已经轻车熟路了。

可章云平的表现却让他大失所望,只见他在另一只赌桌上,满头大汗,面红耳赤加上抓耳挠腮,活脱脱就从一个智人退化成了一个大猩猩。而且沈哲看得很清楚,章云平这小子要说是像的赌棍那样,赌博赌的得仪态尽失,甚至是走火入魔,那状态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进了翰林院,别说是和翰林院的“玉堂仙”吟诗做对了,就连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似乎都不知道,要不是他的荷包有让人欲罢不能的分量,他大概老早就已经被赌场的人给扔出来了。

这让沈哲看得着实疑惑,回想起刚刚拽着自己进赌场的时候,章云平似乎也与在赌场外面时的豪情万丈大相径庭,一踏进赌坊的大门就神情紧张,动作拘谨,似乎是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眼睛也不知道该往哪里看,看着倒像是沈哲把他给劫持进来的一样,怎么看着这家伙也像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沈哲摇了摇头,不知道这位公子哥儿的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但是既然自己已经身陷贼窝,多想也是无益,倒不如就当自己是舍命陪君子,况且,这么一个地方,时间就是金钱,与其浪费时间思考这些分明问一嘴就能知道答案的问题,还是小心着不要送羊入虎口比较实际。

二人在赌场中从晌午一直奋斗到了日落,人在赌场中的时候,从来不会知道时间过得是慢还是快,手气不好的时候时间自然是慢的,手气好的时候,时间陡然就开始飞速溜走,想抓也抓不住,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便神在赌场中,也难以断定自己究竟耗费了多少时间,而赌场的运营方对于这个事实也营造了相当好的氛围,无论是白天黑夜,赌场中的光线不变,服务不变,客流不变,气氛自然也就不会变。

从赌场出来的时候,沈哲是头昏脑胀,章云平看起来状态没有更好只有更糟,全然没有左右赌徒们得兴奋亢奋,意犹未尽,他们两个人在赌坊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别的人或许只要忙着下注就可以了,可是这两个人除了下注,还得时时提防着周围有没有面熟的人,二人皆是家教严苛,对于这种地方自然是从小就被三令五申,不可涉足,要是被熟人看见了,透露给家里,那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二人找了个茶楼坐下,章云平做出一个无比闲适的姿态,笑而不语,只顾着饮茶,一副超然处世的高人之姿,那假模假样的笑容下,似乎也包含着无限深意。

要是在平时,别说他现在正是赋闲在家,就算是京城那会儿有堆成山的公务要忙,他也一定不会开口,而是会跟章云平就这么耗着,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也是一种较量,比的就是谁沉得住气。

这是一门很重要的功力,尤其对沈哲和章云平这样心性还未稳定的年轻人来说,不管做什么事,沉得住气的人往往就会成为最后赢家,就像是武侠小说里常常会出现的情节,两个实力颇为相当的高手较量,在没开打之前总是有两个人看着对方为这场子转圈儿的过程,然后定然有一方先出招数,如果故事到了这儿,基本上也就不用看结尾了,因为只要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至少也会有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这个先出招的会最终败下阵来,至于用不用丧命,那就要看赢他的那个人究竟是主角还是个反面角色了。

沈哲虽然年轻,但是他从来不是一个沉不住气的人,虽然章云平虚长了他两岁,但是至少在这个方面,他在于章云平的较量中,却从来没有占过下风。

但是这次情况有所不同,且不说沈哲被莫名其妙地拽到了赌坊里,已经是压了一肚子的火气,自打章云平来到福州就已经带给了他很多个措手不及。

首先,他对章家的生意结构十分清楚,虽然章云平是章老爷的独子,但是一直以来是自己经营着章大少爷自己在北方打下来的产业,而听说章老爷近几年也是身体健康,无病无灾,并没有让章云平这么早就掺和进位于章家位于广东福建,乃至于江浙这一代的生意,而据沈哲所知,也是拜沈哲所赐,章云平刚刚在山东境内兴办了工厂,无论是劳工还是市场都有的他忙个两三年也未必可以上得了正轨,照理说他现在应该是在华北照看着他的生意才对,怎么就这么快腾出空闲来南方游山玩水了哩。

另外,章云平并不是自己来的,而是跟着目前可谓是李鸿章面前最说得上话的张树声一起南下的。

当然张树声南下属于公办,途经福州自然要跟自己的老战友也就是沈哲的爹叙叙旧,拉拉家常,热络一下多年不走动的感情,自然也不会忘记帮着李中堂关心一下他正赋闲在家的义子,可是当时沈哲恰巧并不在家,到了晚宴的时候二人才算是见着面,当沈哲看见章云平也在席中的时候自然是很吃惊,不过当时他也并没有多少时间吃惊,毕竟虽然朝廷正在调整“农本商末”的治国思想,但是长时间的“士农工商”的概念题在人们的心中也很难根除,作为最底层的“商人”想要把生意做大做长久,自然得要把自己和最顶层的“士”绑在一起,才能得到保障,不会一天到晚的被一些为国效忠的理由来勒索他们的钱财,章家在江浙一带也有不少的产业,和负责江苏漕运的张树声把关系打得火热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比起探究章云平为何会跟张树声在一起,他更加想知道的是能从张树声的口中问出多少关于京城的消息,只可惜当时的外人实在太多,他也不方便多问什么,几句寒暄的话就将这个机会给硬生生错了过去。

而他事后向章云平打听京城最近有什么风声,这位章大少爷却只是说“还好还好。”如果这个章云平和那些受过fbi训练,承受得住测谎仪考验的特工一样当然还好,可是偏偏这位章大少爷什么都在行就是不在行说谎,神情紧张,眼神闪烁,就是瞎子也能从他含糊的语气中听出来其中有鬼,这更加让沈哲断定,京城不但有事,而且可能不是小事。

自己暗自算算日子,似乎过不了几个月就会到年底,而按照他的那个世界的历史来看,同治十二年的年底,十三年的年初,那可就是他的“老板”同治皇帝载淳的死期了,他本来对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紧张,因为在不久之前他就救过同治皇帝一命,而在他原来那个时空的历史中,虽然正史记载,同治皇帝是死于天花,但是疑点颇多,首当其冲就是天花在当时虽然没有后来那样预防有效,但牛痘已经被发现其在治疗天花上的价值,天花这个让满洲人入关之初谈之色变的疫病早就已经不再成为一个能够致人死命的病症,就算慈禧太后再狠毒,可虎毒不食子,说她有意不给自己的亲儿子活路也有些牵强,因此不管是民间喜欢“猛料”的老百姓就更加倾向于相信,和他爹咸丰皇帝一样生性风流的同治皇帝载淳,是在民间不干净的地方沾染了梅毒才导致了最后的丧命;而沈哲如果当时没有将同治皇帝从死亡的边缘拽了回来,同治皇帝所要沾染的病症也同样是梅毒。

这就让沈哲更加信服了所谓“梅毒致死”的说法,而认为可以对此时安枕无忧,可是这个世界毕竟跟那个世界是不一样的,沈哲虽然是曾经信心满满,看见章云平的神色,就难免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这档子事儿,顿时又觉得这人的性命到底是老天爷注定的,正所谓是:“阎王叫你三更死,绝不留你到五更。”万一这同治皇帝就是福薄,天生注定就过不了二十岁这个关口,那又该怎么办。

但是章云平的性格他很了解,平时看起来好像挺好说话的样子,但是他要是真的不想说,泛起倔脾气来,就算是上帝,真主加释迦牟尼一起在他面前显灵,他也绝对不会说一个字儿。在这个时候自然就不能正面的硬碰硬,整得是两败俱伤,就好像是罗马著名的“马其顿方阵”一样,弱在侧翼,得要从旁敲侧击,剑走偏锋,曲线救国让他自己把话给说漏了嘴,到时候可就怪不得别人。

这点正是沈哲的强项,而章云平也不是一个坚固的堡垒,至少是比清流的那些老顽固们容易解决,因此沈哲从来也没有试过失手是个什么滋味儿,可是这次情况就不同了,章云平根本就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

他连寒暄之词都还没有来得及说,就直接不由分说的把他拽进了赌场,一逗留,就逗留到了这个光景。

不过现在,沈哲耗费了大半天之後终于有机会说话的时候,他却没有了探听京城消息的心情,连茶水都没顾得上喝一口,劈头就喝问道:“我说你是脑袋进水了,还是被马蹄子给踢着了。”

章云平并不以为意,笑笑说道:“沈大人干嘛发这么大的火气,不过就是消遣消遣。”

沈哲心道,你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说得轻松,还消遣,是他被消遣还差不多,要是真被熟人看见了,他章云平就只等着给他收尸吧。

但是看到章云平的怡然自得中似乎还有隐隐一丝得意,心想人家那样不急不躁,自己要是一副怒发冲冠的样子,相比之下就显得很没有涵养了,别人看见了倒还无所谓,毕竟他沈哲至少在这个地方不那么在意面子,但是在章云平面前损害了他一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的颇具儒将风范的形象,他就很在意。

又想到刚才章云平在赌场里手足无措的形象,于是也微微一笑,心平气和地说道:“云平兄引在下到赌坊难道只是消遣吗?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章云平仍是不急不躁,但显然也被沈哲的转变之快惊着了一下,但是仅仅是一小下,沈哲看见章云平的眉心微微皱了一下,但是转瞬即逝,心道,原来他也学会了隐藏心意,不服当年在法兰西郊外的豪宅中见到的那个莽撞冲动的学生,看来,他当年猜测的并没有错,失去了从前世界的记忆,对于章云平来说真的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他不是来自于另外一个时空的,而是和章云平一样,仅仅是回到了过去,又和章云平一样,失去了先前存在的所有记忆,完完全全地成为这个世界的人,不知道自己的根,自己的家,在一个自己永远都回不去的地方,是不是也是一件好事呢,但是正如他曾经经常听自己博古通今的祖父说的那句话“历史永远不存在如果一样。”他的过去也是他的历史,同样不存在如果,既然是不存在,也就没有了追究的意义,但是无论怎么看,他都觉得章云平似乎是一个比他更加有福分的人,他苦笑了一下,心道,什么人,什么命吧,你有什么能力,自然也要相应地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章云平显然没有注意到,自己看了一眼茶盏的功夫,沈哲的脑子里闪过了这么多类似于“生存或者毁灭”的深奥问题。

店小二在他的杯子里加水,章云平礼貌地扶了一下,看着看着店小二走出了房间之后,又将门虚掩上了才说道:“那瑄瑜贤弟觉得,愚兄在乎的‘山水’又是什么?”

沈哲冷笑了一下,心想,我沈哲现在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充裕得不得了,您老人家要是想绕圈子,没问题,陪你“逛花园”就是了,连想都懒得想就说到:“云平兄高深莫测,您老人家的心思,那是在下这种凡夫俗子可以随意猜度得到的。”

章云平听见这话,自然感觉得到沈哲话中的锋芒所在,心想着,你小子说这话是在噎谁呢,谁不知道你沈大人最拿手的本事就是猜度人心,察言观色,连那么难搞定的东太后和西太后都相信了你是她的重臣顺民,连和他沈哲有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的荀明义都可以被他劝得乖乖的卸甲归田,听说还在上海跑起了航运的生意,若不是得到了可靠的途径证实,他是打死都不会相信的。

章云平知道沈哲这话是故意的爱答不理,却并不以为意,没有反唇相讥,更没有自己把这“山水”的答案给透露出来。

只是缓缓地说道:“这次愚兄从京城南下,途经上海,见了位故人,听说瑄瑜贤弟不久之前也在上海小住了几日?”

沈哲也不知道章云平为什么突然就把话题给绕到了千里之外的上海,也懒得去想,用手指敲了敲桌子,不所谓似地一笑说:“马蒂尔德都跟你说了什么?”

章云平摇摇头,嘴角仍谈保持着一抹好像是自鸣得意的微笑:“愚兄此行可是没有瑄瑜贤弟这么悠闲,只是匆匆和故人叙叙旧罢了,也没有说什么,不过欧阳先生,哦,就是马蒂尔德的继父,你有什么感觉?”

提到这个人,倒是让沈哲登时一阵振奋,沈哲自己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自然也喜欢结实一些厉害的任务,虽然当时这位章云平口中的“欧阳老板”并没有跟自己透露姓名,也没有说过自己究竟做的是什么营生,还时时保持着一脸一团和气,模范先生的做派,好像就是一个好好先生一般,但是沈哲可以肯定这绝对不会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很有可能就是这个世界的黄金荣,杜月笙,看着章云平的样子似乎对这个人很是了解,心想着与其自己费劲巴拉地去调查,还不如就从章云平这里套取情报,于是变现得自己好像是毫不在意地随意问道:“他是什么人?”

章云平立刻表现出一副像是看见了已经灭绝了几百年的稀有物种又突然重现人间了一样,愣愣地看了沈哲片刻才说道:“我说瑄瑜贤弟呀,哦,不,是沈大人呀,您现在只不过是丁忧还没有下野,不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吧。”

沈哲对他的大惊小怪很是嫌弃,说道:“愚弟和章老板不一样,愚弟不是生意人,租界里的事情少知道一点儿很奇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