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树精的娱乐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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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没有钱就得跟我走

第3章 没有钱就得跟我走

“可是我真的不是鬼啊?”对于齐力硬说自己是鬼的行为,陶素觉得很委屈,它真的是妖不是鬼!

“我知道了,你是狐狸精对不对。”狐狸精最为人类最熟悉的妖怪,很快就被拉出来往陶素身上扣!

陶素摇了摇头,它不是兽妖,它是高贵的草木精,是吸收日月精华的,才不是会吸人精气,吃人心脏的狐狸精呢,而且它们还有狐臭,陶素自认为比它们来的高级许多。

“也不是啊!你让我想想还有什么妖怪是以漂亮出名的呢?”齐力觉得有义务看穿它的原型。

“我想到了,你一定是花妖了?”花嘛,肯定漂亮。齐力连蹦带跳的吼出了自己的答案,这次一定错不了,他对自己很有信心。

再次摇头!不对,但是接近了!陶素觉得一直不停的努力猜测自己原型的齐力很可爱,所以故意不给提示,等着这小子

“靠!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再次被否认的齐力狂暴了,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干出点什么来,马上被自己的哥哥给打断了。

“对于你是什么类型的妖怪,我完全不感兴趣。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没钱?”对于死爱钱的齐心来说,自己是否能得到赔偿才是他所关心的事!

点头!

对于陶素给出的这个答案,齐心一点都不觉得意外。那么,他会否自认倒霉就这么放过弄坏他汽车的陶素呢,答案是否定的。

望着陶素那堪比狐狸精的美丽面容,债主齐心忽然灵光一闪,随即突出了邪魅的笑容:“那就没办法了,你只能卖身还债了。”刚好自己手上的艺人跳槽了,妖怪嘛,至少脸蛋上绝对有优势。

“卖身?”这人真的好恐怖,树也是有尊严的,他可不是一棵会随便卖身的树:“我不当小倌的。”

要是这人真打算卖它进妓院的话,我只能不负责任的落跑了,太欺负树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小子是多少年没来人间了?”还小倌呢!这是多少年前的称呼了,现在都叫mb了。

“我算算!一千零三年吧。”

好吧,看来这是一只土包子妖怪,签了以后得好好j□j一番才能带出去。

在齐心的忽悠下,陶素同意成为明星赚钱还债。就这样,齐心付出了一辆新车的代价,成果拐带了品种不明的千年妖怪一只。

对于这笔刚成交的买卖,齐心还是比较满意的。从能够被自己成功拐带这点来看,这只傻妖怪的本性绝对是纯良。老实说,妖怪弄坏人类的东西,居然愿意照价赔偿损失的,这绝对是古今第一只,至少他以前听都没听说过!

品行纯良,还自带强大的妖怪属性。好好培养一下,就算成不了大神,怎么着也能混成个小粉红。

齐心之所有如此有信心,绝对是有理有据的。

这家伙的属性既然是妖怪,自然有着其种族的先天性优势。

首先,就是他那副逆天的长相,这绝对是他最大的优势。作为靠形象吃饭的明星,脸可谓是最重要的。而妖怪比人长的漂亮,已经连他这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都知道的常识。可不是,人家用的是幻化,比什么国家的整形技术都来的先进,还能保证绝对没有后遗症,这能放在一起比吗?

第二,就是他那惊人的体力了。还是那句话,妖怪嘛?当然比一般人经得起折腾了。什么时差啦,连续赶场啦,完全不用担心他会身体吃不消,听说他们修炼的时候都是全年无休的。可以随便折腾的艺人,可是经纪人的大爱!

最后一点,更是只有他才有的优势。那就是自带的完美身手,只要好好控制一下力道,不管多危险的动作都可以完全不用替身的。话说,哪个替身有他本人,不对本妖厉害?

如此天生就是明星料的妖居然落到了自己手中,要是不能弄出个大神来,简直没天理。

不过,你把个妖精弄来当明星,真有考虑过天理这种东西的存在么?你也不怕来天雷的时候被误劈。

面对如此美好的未来,齐心却忽然患得患失起来。这么好的事情怎么会就落到了自己头上,不过到头来空欢喜一场吧!

这个念头一出来,齐心立马开始不淡定,左思右想后,还是觉得先把合同给敲定了,保险一点。可是他完全没有考虑到,其实合同这个东西,对妖怪来说可没有半点约束力。

齐心在星耀虽然不是什么顶级的经纪人,但是怎么说也算是星耀的老人了,手上也曾培养出过小粉红,地位总归还是有一些的。

公司连艺人的面都没见到,就要签合同。这要是放在平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谁叫现在是特殊时期呢。齐心费尽心思捧出的小粉红,居然被公司给强换了经纪人,虽然这是小粉红自己的要求。

但是,星耀在这件事要的确有那么几分不厚道,为了这事,齐心几乎闹到了要辞职的地步。

现在他不再提辞职的事,只是要求签一个新人而已。虽说有些不符合公司的规定,但是为了安抚他,星耀最终选择了妥协。毕竟无论是资历还是能力,齐心都是一等一的,他能给大家都找个台阶下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星耀乐的皆大欢喜。

当然,虽然星耀同意了签约,也寄来了合同。但是由于只是齐心私自签下的艺人,合同待遇什么自然不可能太好,公司也不会特意给他安排什么出头的机会。

既然公司没给什么安排,齐心也乐的慢慢准备。他可也不傻,这家伙长相太让人惊艳,贸贸然带回去公司,保不定就会被人给截了胡。虽说演艺公司最不缺的就是美人,但是美也是要分等级的。

只有倾国倾城,才能让无数的人意乱情迷,失去理智,甚至甘心情愿为之付出一切。而自己手上的这位,恰好就是这么一枚人间祸水,真是奇货可居!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齐心还有着其他方面的考量。

通过这两天的接触,齐心确定这家伙根本就是个与世隔绝千年的老妖怪,对于当今社会的很多东西都很陌生。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一副很讲道理的模样,但是,他也不敢随便把他放出去啊。‘千年’两个字说明他的杀伤力绝对小不了,况且他还记得自家的汽车的残骸还躺在路边呢!

还有他那提着两个人还能飞天遁地的本事,也让他震惊不已,在失去汽车后,他有幸尝试了一把人肉飞机,到今天还心有余悸呢。

所以先把合同签了,把名分确定下来后,自己j□j得差不多了再带回公司方为上策。

想好对策后,齐心正准备叫陶塑过来签字,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这家伙到底会不会写字!

事实证明,陶素会写字而且还写得很好,可惜是毛笔加繁体。

齐心拿着签上陶素大名的合同,不知道公司在收到这份合同后会不会觉得自己签的这个人有点奇怪。就算是习惯使用繁体字得台湾同胞们,也不会用毛笔签合同吧。不过,这字写得倒是真心不错,以后要是出演古代戏,写字什么的就可以真身上了。

再说,偶像明星还能写得一手好字,可是能帮他加不少分呢。不过,这简体字还是得学,学不会简体的话,至少也得会写硬笔字吧,总不能随身带着笔墨纸砚给粉丝们签名吧,这也太穿越了点。

合同签完了,齐心总算有了一点安全感,终于又心情紧紧观察起自己的新艺人来了。

既然要进城,陶素自带的那件古风十足的衣服自然是不能再穿了。昨晚,齐力随便从后备箱里巴拉了一件衣服给陶素穿上,当时没有仔细观察过,这会儿齐心才有心思细细起打量穿着齐力衣服的陶素来。

虽然有点不合身,但是现在一副大学生打扮的陶素依然当得上‘漂亮’两个字。

当然论起漂亮,还是那身古风的白衣更适合他一些。怎么说呢,有种飘飘欲仙的清新脱俗感。

靠,自己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这可是妖怪,不折不扣的千年老妖怪,和神仙什么的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话说,这种妖中带仙的气质,到底是什么品种的妖怪?

不过比起深究陶素的品质,齐心觉得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

那就是身为经纪人的自己应该给自己的艺人打扮一下,配置一些行头了,至少也配置几套合身的衣服吧。

齐心是个急性子,立马拿上合同拽上陶素就出门采购去了,当然得随便把合同寄回公司去。

“哥!等等我!”发现被遗忘的齐力,立刻跟上大部队的脚步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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