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不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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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落霞岭夜宿风来店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草木山水策马甩飞在马蹄后的飞尘中,又转入官道扬蹄。

    至黄昏,倦鸟归林时刻,杨易与霜儿已出了长安地界,从官道转进偏道,离长安,已有近千里之遥。

    白马追风塞上雪与霜儿的黑马,都是万里挑一的千里良驹,脚程很快,一日千里,再驰三日,便可到达剑南关,过了剑南关,往南便是剑南道的巴蜀之地,再行两日,就可到达成都府,也就是杨易此行的目的地。

    不过,眼下天色已晚,马不停蹄奔驰了大半日,二人早已人困马乏了,得找个地方落脚,歇息一晚,待明日天明再继续出发。

    可惜,二人为了减短行程,择了小路,早已脱离了官道,此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却在一条荒凉土路上,想要找个落脚点却不容易,所以二人继续策马前行,不过,速度却缓了下来,二马并头而行。

    这条路,本是前朝的官道,不过后来荒废了。

    穿进一片树林,突然听得前方有车轮马蹄声,不多时,杨易就看到前方有一辆大马车,路过马车时,赶车的是个大汉,戴着一顶大斗笠,斗笠压得很低,但还是能看到他凶光凛凛的双眼,与他脸上从眼测延伸到下巴触目惊心的刀疤一样渗人。

    马车上盖着篷布,鼓鼓囊囊,不知道拉的到底是什么。

    杨易已从此人身上感受到森森寒气,知道此人绝非等闲之辈,定是个内力深厚之人,但萍水相逢,又无瓜葛,也懒得去徒生事端,与霜儿继续拍马前行,过了这赶车的大汉。

    等把那马车甩远,也已出了树林,又遇到一个奇怪的人。

    或者说,是一块行走的石碑。

    及近,才发现是一个背着石碑的青衫年轻人。

    遥看这石碑,目测不下三百斤,但这青衫人却走得昂首挺胸,大气不喘,端是十分了得,听闻杨易二人马蹄声,既没有回头看一眼,也没有躲闪,就这样直直地走在大路中间,手中竟然还捧着一本书。

    “吁~”

    倒是霜儿先勒住马绳,气恼骂道:“嘿!你这人,怎么也不躲闪一下!”

    “天下路,天下人走,江湖路,江湖人尽可行,为何要我让你。”

    此人甚为倨傲,看也不看霜儿一眼。

    “你!”

    霜儿吃瘪,正要发作,被杨易挥手示意拦住,倒不是杨易乐于看到霜儿吃瘪,而是此人背负巨碑行走如常,绝非等闲之辈。

    如此小事,杨易觉得没必要给自己惹下麻烦,从马背上放眼去打量此人。

    只见此人一张脸不长不圆,是极为好看的鹅蛋形,两条剑眉,可惜双眸中却堆满了沉郁,脸上也胡子拉碴。

    本该是大帅比,却糟践了自己。

    腰间挂着紫金酒葫芦,腋下夹着一柄长剑,而背上的石碑,则是用两条很粗的麻绳与他自己捆在一起,石碑上密密麻麻,刻满了名字。

    但见此人年岁与自己相近,杨易翻身下马,抱拳开口笑问道:“在下杨易,方才马儿奔势过猛,万幸没有撞到朋友,给阁下赔罪了,敢问朋友,近处可有落脚打尖之处?”

    方才倨傲十分的青衫人,见杨易向自己赔礼,倒也洒脱,摆手道:“江湖路远,萍水相逢便是兄弟,小事一桩,不足为提。”

    将手中书本一卷,插进腰间,继续道:“过了前面山头,有一小岭,名为落霞岭,岭上有一野店,叫做风来客栈,不过,在下奉劝杨兄一句,杨兄与嫂子,今日最好不要去风来客栈,胡乱寻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将就一夜吧。”

    “谁是你嫂子!”

    霜儿听到这青衫剑客将自己误认为是杨易的内人,瞬间不乐意了,板起脸冷哼一声。

    “朋友切莫见怪,内人自小娇生惯养,骄横惯了,前些日子,在下又纳了一如花似玉的小妾,故此,她心里憋着气呢。”

    杨易当即向青衫剑客解释,顺杆而爬,有便宜不占的是香蕉西瓜青菜胡萝卜,白花花的豆腐,该吃就得吃,面对女孩子,谁要脸谁是乌龟那个蛋!

    霜儿气得猛拍马背,黑马扬蹄一冲而去。

    杨易见此也顾不上细问青衫剑客,为何那风来客栈今日去不得,告辞一声,翻身上马,追霜儿去。

    过了山头,果真见到前方有一小岭,岭上空旷,只有一间不高的客栈沐浴在夕阳和晚霞的金晖下,而霜儿早已冲到那山岭下,牵马上岭。

    这一路上,关于丹元境的知识,杨易还只问了不一半,了解到丹元境,修气为主,可外放丹劲一百步,伤人碎物所向披靡,到了丹元境中期,学会驭气之法,可使丹元随心化形。

    至于丹元境的修炼方法和驭气之法,以及丹元境后期和往上境界的相关知识,还有自己为何到了丹元境却没有臂布七星,杨易还没问到,当然不能真的得罪霜儿,又要一起共事,念及于此,当即拍马追上去,终于在岭上半坡追上霜儿,至于如何赔礼道歉,事关男子汉脸面,不好多说。

    终于来到客栈前,随着晚风飘扬的栈旗上,黑色的风来二字尤其醒目。

    门前,一个枯瘦的汉子正在磨刀,看其年岁大概而立之年,身旁一只被捆住双脚的鸡正在地上拍翅扑腾。

    见杨易二人上前,这汉子抬起头,额头上一道道的抬头纹下,是光秃秃的眉头,其下,是一双斗鸡眼,斜着看了看杨易和霜儿,一言不发,只伸手去门侧拉住一条满是污渍的绳子。

    “叮铃铃!”

    清脆的铜铃声从杨易头顶上空响起,杨易抬头一看,原来二楼挂着个拳头大小的铜铃。

    “来啦~欢迎贵客,远来风尘,快里面请~”

    铜铃声落,从客栈里奔出一个妇人,半老徐娘,风韵犹存。

    最为醒目的是她眼角一颗豆子般大小的黑痣,将她整张脸的美色减去了大半,多出许多市侩气息。

    “呸,笨手笨脚的,杀个鸡磨磨蹭蹭,老娘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跟了你这哑巴!”

    这妇人瞪了那汉子一眼,淬骂道,接着又是一副灿烂笑脸,对杨易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换脸简直比换皮还快。

    杨易见此不以为意,笑道:“挑两间最好的上房,好酒好菜只管上。”将马绳往老板娘手中递过去。

    “客爷儿说笑了,山野小店,哪有什么好酒好菜,只有些粗茶烈酒,不过,肉管饱。”

    老板娘笑着说出口,牵着两匹马往马槽前的木桩走去,一走一扭,甚是婀娜。

    “啊~喔~”

    突然一声哀嚎,原来那汉子已经一刀宰了那只鸡,被汉子扔到地上公鸡扑腾不止,血撒一地狼藉。

    但那汉子却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支白色蜡烛,就地点了起来。

    杨易见此,觉得很是疑惑,又非逢年过节,这汉子难道杀鸡敬神不成?

    故此向正在拴马绳的老板娘问道:“老板娘,莫非今日家中有故?”

    老板娘回过头来看到汉子正在点蜡烛,明白了杨易在问什么,眼角的黑痣抖了抖,笑道:“嘿,人点烛,鬼吹灯,咱们这儿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见了血,总要敬一敬土地山神,也向地下的乡亲打个招呼,好求个安宁。”

    说完,已经将马绳拴好,走了过来,继续道:“这儿呀,本来是个村子,叫做落霞村,几十年前遭了一场瘟疫,村里人全死光,只有我与这笨汉子活了下来,在外面飘了几个年头,终于还是舍不下故土,便又跟这笨汉子回来开这劳什子风来客栈,讨一口生活。”

    顿了一顿,又说道:“客官您二位夜里过了二更天可切莫点烛,也不要出门,听到什么响动直管闷头睡觉就行了,咱们这儿,夜里有些不干净。”

    说着,引杨易二人进店。

    莫非那青山剑客说风来客栈来不得,就是因为这个?

    杨易略微一想,也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跟着老板娘进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