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庶女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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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一碗豆花

司马楚看着前后都被流民围堵,心中暗暗叫苦。虽然也有人去城里报信,可这一来一去的都要好几个时辰。如今自己身边就剩下几十个侍卫,虽然各个都是武艺精湛,可是架不住流民人多。若是他们车轮战,等到侍卫们力竭之时,恐怕就是自己丧命时候了。

奇怪的是那些从山上冲下来的流民并没有对他们发起进攻,反而将他们围住了,以一种保护的姿态站在自己身边。

李赟带人冲下山之后,就将司马楚的马车围起来。

林茂,牛力,陈春等人一见,走上前来。对着李赟一抱拳,道:“我乃天王林茂,不知阁下是何人?”

话说的极不客气,李赟冷冷的瞥了他一眼,道:“不过是乌合之众!”

“你说什么?”牛力瞪着一双铜铃般大的眼睛气势汹汹的看着他。他原本是锦城边上牛家庄的一个屠户,一次饿惨了,纠结了一群人抢了一家富户的粮食,还杀了他们全家。从那以后,他尝到了甜头,经常带着一群人打家劫舍,一时间,尽是连连得手,没有败过。渐渐的就自大起来,总以为是天下无敌了

。听见李赟这一声冷哼,立即拎了一双板斧,对着他叫嚣,“有种的,跟爷爷战上一战!”

李赟冷哼一声,声音还未落下,众人只觉得眼睛一花,待看清楚时,那牛力的人头已经骨碌碌的滚在了地上,身子摇摇晃晃的走了两步,才“扑通”一声摔在地上,溅起了一片尘土。再看李赟,手里提着一把长剑,如同悬崖上的青松一般傲然挺立,一条鲜红的血线从剑身上蜿蜒滴落在地。

四野里一片静谧!

所有人都不敢置信的看着李赟!

林茂的脸阴沉下来。他看着对面的李赟,和他身后的青壮。这些人虽然也是衣衫褴褛,可明显比起自己这边来要壮实许多,再加上司马楚身边的那几十个侍卫,自己这边纵然人多,可大都是饿的有气无力的。刚才也只是凭着一股蛮劲儿,如今这个少年只露了一手,就将所有的人震住,身后还有司马楚丢下的食物和水**着。若真的打起来自己这边肯定讨不了好,说不定会将这几日好不容易拉起来的部曲给杀的精光。

几下思索,林茂露出了个阴测测的笑,对着李赟说道,“果真英雄出少年!今日这事儿我林天王记下了,改日再向兄弟讨教!”说着,他转身带着拉拉杂杂的流民队伍如潮水一般退了回去。

片刻之后,就听见石林那边响起了惨叫声,还有讨饶声。定是司马楚丢在那里的客卿和乐妓被劫了。

等人都走光之后,司马楚这才整理了衣裳,一手掀了车帘,往外面看来。阳光中,一个身姿挺拔如松的少年傲然而立,他转过身对着司马楚抱拳一礼,领着身后的一群人退了下去,瞬即淹没在龙兰山中。

胜而不骄!司马楚赞赏的点了点头。

……

过了几日,郡守大人游山玩水被一群流民袭击的事儿,传遍了整个凤凰城。尤其是那个在郡守大人危急之时挺身而出的少年,几乎被说成了是战神下凡。即便郑若一直呆在小院里没有出去,也听见了这样的传说。不由得想到,被人传的神乎其神的这个少年会不会就是李赟?

上一次自己和他提了提,需要建立一支部曲,让郡守大人给他封个官。这么巧的,就碰上了郡守大人危难时刻?那些将郡守大人逼近绝境的流民为何会那么巧的出现在司马楚出游之地?

郑若觉得这一些太过巧合了些

不过,她记起上一世的时候,李赟似乎也是救过郡守一命的。这几日她一直都在回想究竟是在哪一天,好提醒他一句。没想到,他已经不声不响的将这个事情办妥了。而且,还将这件事渲染的整个城的人都知道。这一次,就是司马楚想要赖账都不行了。

隐隐中,她忽然觉得李赟已经遇见了上一世的那一个一直帮助他的人。她和李赟相交不深,无法探出那个人究竟是谁。想到自己是凭着上一世的记忆才会为李赟出谋划策,让他按着上一世的脚步一个一个的踩过去。没想到这个人居然能够未卜先知,难怪上一世李赟能够到了无人可攀的高度。

这样一想,她心中又有些担忧起来。李赟有这样的奇人相助,那他还会看重自己吗?自己还能不能靠上他这棵大树,安然渡过三年后的危机呢?

想到三年后的胡人破城,猛然间,她记起对王缙之说过的,司马楚欲放五胡入中原的事情。不知道,王缙之有没有办法解决呢?能不能阻止司马楚疯狂的举动?

正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柳絮走过来轻轻的说道,“女郎,许一求见。”

“嗯。”郑若点了点头,让柳絮将人请到外间。

许一低着头进了门,在离郑若五步远的地方站定,将手中的一捆竹简递过去,柳絮接过来,铺在郑若面前的案几上。

“女郎,这是救济月华庵的帐,统共是施粥十天,每天半石米,道到今日为止,总共是五石米。如今还剩下……”

许一仔仔细细的报着账目,郑若满意的点了点头,她看中的就是许一这股子认真劲儿。她也就是教了许一几天的记账方法,偏偏他大字不认识几个,任是将账记得有模有样。

许一报完帐之后,又说道:“女郎,果然如你所说的那样,王府派了人每天送一袋黍米到了月华庵。城中也有几家在王府之后,给各个寺庙庵堂的设了粥棚,王府还派了十几个强壮的护卫保护着月华庵。”

郑若听了点了点头,“下去歇着吧,到时候再让柳絮教你认字。”

“喏

。”许一行了一礼,退了下去。

这几天,她都在教柳絮认字儿,再让她教给许一。

柳絮见她将账目看完之后,就上来收拾。看她抱得有些吃力,郑若说道:“过几日,等城中太平些了,却买些藤纸吧,收起来方便。”

“嗯。”柳絮点了点头,有些佩服的看着郑若,道,“女郎,你可真厉害。你说过几日王府定会派了人保护月华庵,王九郎果然就派了人去。你说这些高门大户要开始施粥做善事,这几日果真有人开始施粥了。女郎,您可真是铁口神算呐!”

郑若被她说的话逗乐了,扑哧一笑。

“好了,别贫了。去看看今日有什么好吃的?”

“女郎,不如你算算呗,看看今日那个石越烧些什么给你吃?”

郑若的食指点在她的额头,嗔道:“快快去,拿些水来,你家女郎我渴死了。”

“好嘞。”柳絮和她打趣了一阵便笑嘻嘻的下了楼。

郑若想起柳絮说自己是铁口神算,好笑的摇了摇头。自己哪里是什么神算,不过是听了许一说这几日都有人在市面上打听前些时日大量购买粮食的人,心中便多了个心眼儿。经过上一世的她,自然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自己命许一在各个粮食铺子里买粮,有些人真要查肯定是能够查的出来的。到时候,不要说粮食会被抢走,恐怕查出她买粮的金砖,白桦林里的事情都会被翻出来。说不定还会连累李赟。

而且,她想起那日王缙之约她出去玩时,也曾提到过有人买走了市面上大部分粮食。现在回想过去,想必他已经查出来自己就是那个买粮之人。如今的自己,空有财物,却没有自保的能力,这才想起祸水东引。

如今她存的粮食,足够一家人吃好几年了。到了十月,老天就会下雨,灾情就会慢慢的好起来。

只不过,当时她故意放出自己在月华庵施粥的事儿让王缙之知道,心中也只有三分把握。这世上的事儿,有三分把握,对她来说就可以试试了。没想到,那王缙之还真的按照她的计策做了。

心中那种古怪的感觉又冒了上来

。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彷佛重生以来,只要自己遇到什么难事,都是王缙之在后面帮着自己解决。这种感觉真的很怪异,郑若并不是个不懂的知恩图报的人,只是上一世王缙之对自己做的事儿太过龌龊,是以她根本就没有办法原谅。

哼——

她嗤笑了一声。上一世他对自己做了那样的事儿,这一世,她就是要他偿还的。他做的这些都是应该的,不是吗?

这样一想,心里倒是踏实了很多。

“女郎,玉姑子来了。”柳絮手上端着个漆盘走上来,后面跟了郑玉。

两人自从去了一趟郡守府之后,也算是患难之交了。她笑着起身迎了郑玉。两人一同坐在席上,柳絮将漆盘放在案几上。郑玉一看,立即稀奇起来。漆盘上放着一个平常用的粗陶碗,里面却是盛了一碗白若玉石一般的物什,在晶莹的汤汁里看起来甚是可口。

“阿姐,这是什么?是那个新来的厨子新弄的吗?”

郑玉来过一次,吃过石越做的一顿晚膳,当时她以为郑若请了新的厨子,郑若也没有解释。

“听说是用豆子磨成的浆汁做成的,尝尝?”

“那自然是好的,就怕阿姐不给呢?”郑玉俏皮的说道。

郑若笑着道,“你哪次不是踩着点来的?阿姐有哪次不给你尝鲜过?”

郑玉嘿嘿笑着不回话,眼珠子都快掉在碗里了。这东西实在诱人,再加上如今府里开始缺粮,原本的米饭也变成了每日两顿稀粥。郑玉正在长个子哪里就吃得饱了?自从发现郑若家里不缺粮之后,她就厚着脸皮天天往这里跑了。更难得的是,郑若这里新请的厨子,会变着法儿做吃的。

等柳絮又端了一碗上来之后,她迫不及待的接过,吃了起来。

“嗯,嫩滑香甜,难得的是,他还用井水冰镇过,带了凉气。”郑玉又吃了一大口,“好吃!阿姐,王九郎对你真真是好啊——”

郑若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怎么又扯到王九郎身上去了?

“你看满府里的人,各个都饿的面黄肌瘦,有气无力的

。就只有你院里的人,还是满面红光的。若不是有王九郎给你送粮食,我怎能天天来此蹭吃蹭喝啊?”郑玉说着,促狭的对她挤了挤眉眼,“所以我说,王九郎对你真真上心的。哦?卿卿?”后面却是他学着王九郎叫了一句。

郑若的脸适时飞起一朵红霞,嗔道,“有的吃还堵不上你的嘴?不如让我拿去送人吧,坞堡里的人想吃这碗东西的人可多着呢。”

郑玉立即转个身,躲过郑若伸过来的手,说道,“堵得上,堵得上!”

郑若和她打趣了一阵,才吃起来。好在有王九郎在前面挡着,否则就光是她们院里有粮,这一点,就不知道在这个荒年里要受多少罪了!

“女郎,五姑子,六姑子来了。”平妪上来禀报道。

郑若皱眉。自从她从郡守府回来之后,郑婉郑茹两个人根本就没有来过,又有刘夫人眉毛被剃在后,还当她们要消停了呢。怎么这会子又出现了?

石越刚刚给郑若做了豆花,回屋里洗漱了一番。出来的时候,看见院子里站着两个一模一样的少女。一样的清淡眉眼,一样娇艳欲滴的双唇。和郑若不同,这两个女子正是汉人们说的那种如水仙一般的美。

他暗自赞叹,汉家女子果真比草原上的女子们要美上许多啊。这郑府还真是出美人的地方!

看了一眼,他立即想起自己这样有些无礼。立即学着郑瑾潇的样儿,给她们行了个礼。说实话,石越长得并不比郑瑾潇差,尤其是他一双眼睛,给他添了几分神秘感,又因为是胡汉混血,身上有着草原上的野性。以往,沿街乞讨遭人厌恶,如今在郑若家里过了几日,穿的像模像样的,倒也有几分翩翩公子的味儿。

郑婉一见他,好奇的打量了几眼。在看到他双眼投过来的时候,如同湖水一般的双眸,让她的心不争气的跳了一下。脸慢慢的红起来。

郑茹看见他眼睛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个半胡半汉的。这种人,不仅在汉地被人看不起,在胡地同样被人看不起。只一眼,她都觉得污了自己的眼睛。